初创时的“联姻”
在意开始创业的时候,首先要做的至关重要的决定是——和谁一起做。选择合伙人就像结婚,而创始人之间闹矛盾就像离婚一样令人不快。每段关系开始的时候都很乐观,而冷静地思考以后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就不那么令人愉悦,因而人们都不去想。但如果创始人之间有不可调解的矛盾,公司将深受其害。
1999 年,卢克·诺塞克成为我在PayPal公司的一个合伙人,现在我和他仍然在创始人基金会共事。但在PayPal创立的前一年,我投资了卢克和别人合伙开办的公司。那是他的第一个初创公司,也是我首批投资的一个公司。那时我们都没有意识到,从一开始这个企业就注定会失败,因为卢克和他的合伙人是糟糕的搭档。卢克才华出众、想法奇特,而他的合伙人则是典型的工商管理硕士毕业生,不想错失 20 世纪 90 年代的淘金热。他们在一次网络活动中相遇,相谈甚欢,决定一起创业。
那与和在拉斯伟加斯老虎机前遇见的第一个人结婚一样糟糕:
也许有机会一拍即合,但更可能不欢而散。他们的公司倒闭了,我的钱也打了水漂。
现在我考虑投资一家初创公司时,会考察其创立团队。技术能力和才华互补固然重要,创始人之间的了解程度和他们合作的默契程度也同样重要。创始人在共同创业前应有深厚的,否则就是在碰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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