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建立管理结构
企业组织的三个结构要求──为企业绩效设置组织结构──数量尽可能少的管理层级──培育和检验未来的高层管理者──两条组织结构的原则──联邦分权制──该制度的优点──该制度的要求──该制度的局限性──应用该制度的规则──职能分权制下的共同的公民意识──最高管理层保留的决策权──公司范围的升迁──共同的原则──组织不健全的症状──管理层年龄结构失衡
组织结构必须尽可能包含最少的管理层级,设计最便捷的指挥链。每增加一个管理层级,组织成员就更难建立共同的方向感和增进彼此了解。每个新增的层级都可能扭曲目标,误导注意力。指挥链中的每个连接点都会带来压力,成为引发怠惰、冲突和松懈的另一个源头。
更重要的是,管理层级越多,就越难培养出未来的管理者,因为有潜力的管理人才从基层脱颖而出的时间拉长了,而且在指挥链中往上爬的过程中,往往造就的是专才,而非管理人才。对大企业而言,这个问题尤其严重。
今天,在好几家大公司中,第一线主管和公司总裁之间有12个管理层级。假定一个人在25岁时,当上了一线主管,之后他每5年就晋升一级──这已经是非常乐观的预期了──等到他有资格角逐公司总裁时,早已85岁高龄,垂垂老矣。而企业针对这个问题找到的典型药方──为高层钦定的年轻“天才”或“太子”打造快速升迁的特殊阶梯──往往比病因本身还要糟糕。
对任何企业而言,无论组织是多么井然有序,管理层级增加都是严重的问题。因为管理层级就好像树木的年轮一样,会随着年岁增长,在不知不觉中逐渐增加,我们无法完全遏止这个过程。
就拿史密斯为例吧。他在工厂经理职位上非常胜任,但是还没有达到升迁标准。他的属下布朗是个振翅待飞的一流人才──但是他能飞到哪儿去呢?公司不可能把他升到和史密斯差不多的职位上,即使公司愿意让他越过上司跳级升官,也没有适当的工作给他。为了避免布朗受挫离开,管理层把史密斯升到新职位上,让他担任制造经理的特别助理,专门负责工具的供应,如此一来,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让布朗担任工厂经理。史密斯很懂得怎么把新工作弄得忙碌不堪,他的办公室很快就不断涌出大量油印文件。当史密斯终于退休时,公司不得不派一个能干的年轻人──姑且称他布朗二世──去清理史密斯留下的混乱。由于布朗二世十分优秀,他很快就把这个原本为了解决人事问题而虚设的职位变成实质工作。而不久下一个史密斯又出现了(就好像贫穷始终是个挥之不去的问题一样),必须想办法创造新职位,于是他变成一个“协调者”。这样,公司就创造了两个新的层级,这两个层级很快就变得不可或缺,成为公司传统的一部分。
如果没有适当的组织原则,管理层级只会不断增加。西方社会最古老、最庞大、也最成功的组织──天主教会,已经充分证明组织真正需要的层级可以减少到什么地步。在教皇和最低层的教区神父之间,其实只有一个层级──主教。
组织结构必须能培育和检验未来的高层管理者。企业必须在员工还很年轻,还能从新经验中学习时,就赋予他们实际的管理责任,让他们在管理职位上当家做主。如果仅仅是担任副手或助理,员工无法有充分的准备来面对日后独立决策时的压力。反之,我们经常看到,能力强、深受信赖的副手一旦独当一面,却变得手足无措。培养主管时,必须将他们放在能看到企业整体运作的位子上,即使他们还不必为经营绩效和成果直接负起责任。尽管刚起步时,多多累积在各部门工作的专业经验十分必要,但是如果在专业职位上做太久,一个人的视野会变得比较狭隘,误以为自己那小小的角落已经代表了整个世界。
单靠训练还不够,还必须检验企业看好的人才是否有能力承担起整个企业的运营重任,而且必须在有潜力的管理者还未爬到高层职位时,就加以检验,同时在他们还很年轻时就加以检验,因此他们即使碰到挫折,也不会就此一蹶不振,公司仍然能善用他们的专业能力,或让他们担任称职的副手。此外,考验他们的任务虽然性质独立,却又不能太重要,即使失败了,也不至于威胁到企业整体的生存发展。大企业应该为有潜力的管理者安排一系列这样的工作,因此能够根据惟一合理的选拔原则来筛选出未来的高层主管,通过惟一充分的检验标准──他们实际的经营绩效,来检验未来的管理者。
这类工作还必须是比较低层次的工作,因此即使有人通不过考验,仍然很容易把他换掉。要撤换总裁或执行副总裁十分困难,尤其在股权完全分散的上市公司中,几乎不可能这么做。有一家企业的董事长曾经语带嘲讽地说:“你一旦选了某个人担任总裁,你就再也动不了他了,只能希望他突然心肌梗塞而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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