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情能防止去人性化吗
如果不讨论去人性化,那么任何关于暴力和残酷的讨论都是不完备的。
关于去人性化,最令人感兴趣的思考来自美国哲学家大卫·L.史密斯(David Livingstone Smith),他从心理实在论的角度考察了去人性化。他援引了一些研究,这些研究发现,人们往往会对自己和自己的亲朋好友高看一眼,认为自己拥有某种特殊的人类的优良品质。
人们很轻易地就会认为某个群体缺乏某种优良品质,不是太原始就是太幼稚。人们会从本质上否认他人存在的价值,认为他们并非人类,而只是一种生物或客观存在的物体。在最坏的情形下,人们可能会完全不认为对方属于人类,而将其看作土鸡瓦犬。
去人性化的典型行为就是当年纳粹对待犹太人的态度、欧洲殖民者对待印第安人的态度,以及美国南方地区奴隶主对待黑人奴隶的态度。你可以看看传教士摩根·戈德温(Morgan Godwin)转述的奴隶主是如何评价黑人奴隶的:他被奴隶主告知“他们都是黑鬼,虽然在形体上有些人的形状,但根本就不是人类”,实际上,他们都是“缺乏灵魂的生物,跟其他牲畜没什么区别,我们也只需要像对待牲畜一样对待他们就行”。
这绝不是说说而已,这种去人性化的观念其实就是奴隶主对待奴隶的方式的真实写照。当然,去人性化绝不仅仅是欧洲人独有的罪行。正如人类学家克劳德·莱维-施特劳斯(Claude Lévi-Strauss)所说的,对很多人类族群而言,“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人们眼中的人类的范围止于自己的部落边界、语言边界,甚至是自己村庄的边界”,所以人们才会只把自己的族群视为人类,而将其他族群都看成土鸡瓦犬。
只要去看看种族主义的网站,你就能看到当代社会中数不胜数的实例。那些人针对黑人、犹太人等群体大放厥词,就好像对方只是一种动物,没有人类的情感和智力。有些研究发现,确实有些人倾向于认为自己不熟悉或与自己对立的群体是缺乏嫉妒、内疚等人类特有的高级情感的,并认为这些群体更类似于野兽或者儿童。
除了种族,在性别领域也存在去人性化的现象。安德烈亚·德沃金(Andrea Dworkin)、凯瑟琳·麦金农(Catharine MacKinnon)和玛莎·努斯鲍姆等女权主义学者提出了一种“客体化”的观念,认为实施客体化的人(通常是男性)会把自己欲望所指的对象(通常是女性)不当人看。努斯鲍姆指出了客体化对他人的真正看法,包括:
否认对方的自主性……认为对方缺乏自主性和自我决定能力;缺乏活力,自发性较弱,或许总体行动能力不足;不能承担自己生活的责任……如果它们存在少许的经验和情感,那也完全不值得我们去了解和接纳。
然而,我对此的分析与上述分析有非常微妙的差异。我认为某些人对待女性的态度其实与对待不同种族的人的态度完全一样。我们看到的是去人性化,而非客体化。
想想色情产业是怎样呈现女性的,这也是客体化理论最常讨论的领域。实际上,这些女性并没有真的因为缺乏自主性或者没有自我体验而被看成没有生命的物体。恰恰相反,色情产业中所呈现的女性形象往往是欲火中烧且主动配合的样子。至少在其中一部分场景中,她们被看成纯粹的性的存在,缺乏人在平时所体现出的智慧和情感特质。从道德角度来说,我们为色情产业中的女性所担忧的或者应该担忧的,并非她们被客体化,而是她们被视为低等动物,就像人们把奴隶看成愚蠢且顺从的物种那样。这其实与去人性化的情形完全一样。
去人性化是一种不可饶恕的行为。认为黑人、犹太人或女性缺乏某种人类独有的高级特质,比如自主性、自我决定能力或者丰富的情感生活,这肯定是荒谬至极的,并且会导致冷漠和残忍的后果。对一些人而言,这就是共情会显得如此重要的原因。他们认为,共情能阻止去人性化,并且能让人真的如其所是地看待他人。如果真的是这样,那这肯定是共情的一个巨大的好处。
很显然,我是反对这种观点的。我认为不需要共情的帮助,我们就能把人当人看,共情并非避免去人性化的必要手段。
我们应该意识到,即使没有去人性化,人也可以做出非常残暴冷酷的事情。事实上,很多残暴的恶行都与去人性化毫无关系。大卫·L.史密斯所著的《非人:为何我们会贬低、奴役、伤害他人》( Less Than Human: Why We Demean, Enslave, and Exterminate Others)的第1章是这样开头的:
来吧,狗崽子们!那帮从汗尤尼斯来的狗东西都死到哪儿去了!真他妈是婊子养的!
在这本书中,这些恶毒肮脏的话是从一个以色列吉普车上的大喇叭里发出来的,说的是汗尤尼斯难民营里的巴勒斯坦人。史密斯用这个例子来说明,身处冲突之中的人们是怎样把对方视为洪水猛兽的。
但这个例子其实有点奇怪。确实,这里的巴勒斯坦人被辱骂成了狗。
但如果这些试图嘲讽、侮辱他们的以色列人真的认为他们是狗而不是人,那这种侮辱行为就没有任何意义了。所以,以色列士兵把敌人称作狗,或许的确是在对敌人去人性化;但更有可能的情况是,他们只是用这种言辞来嘲讽羞辱对方,也就是说,实际上他们认为对方是人。
在对密苏里州弗格森镇的警察枪击事件做事后评论时,凯特·曼内(Kate Manne)也有过类似的评价。在那次事件中,警方也对示威群众大声叫骂:“来吧,你们这帮狗东西,有种的就过来!”曼内认为,这其实并不能说明警察不把示威者当人看,作为“情绪激动时爆的粗口”,这其实是“一种侮辱行为。只有当对方真的需要他人认可自己作为人的身份时,这种羞辱才能达到效果”。
曼内援引了哲学和法学教授夸梅·A.阿皮亚(Kwame Anthony Appiah)的观点,即那些被谴责为对他人去人性化的人,往往是“在对受害者进行羞辱、污蔑、谩骂和嘲弄的过程中,反而承认了对方作为人的身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犹太人的遭遇和后来的大屠杀都体现了这种形式。有很多大范围的杀戮行为确实反映了不把犹太人当人看的态度,但有些发生在大屠杀之前的事情,比如发生在乌克兰的对犹太人的去人性化和各种降格侮辱行为,恰恰就反映了施暴者对被折磨者人类身份的承认。毕竟,如果本就不认为对方是与自己一样的人,那么对对方降格侮辱又有什么意义呢?
在性方面的逻辑也是一样的。确实存在去人性化的行为。多数性别歧视行为都包括一种认为女性并不具有成人心智的信念,并且很多研究都显示,当男性有性欲望或者看到女性的身体而非面孔时,他们就会把女性看成缺乏自主性和自身意愿的,也会把她们当成不完全的人。但还有很多强奸、性骚扰或者日常生活中的性别歧视行为,都是在完全意识到对方的人类身份和性质的情况下做出的,并且真的希望将对方降格或者侮辱对方。
西蒙·巴伦-科恩在强调共情的重要性时提出:“你能对另一个人做出的最恶毒的事情之一,就是把对方当物件对待。”我同意这个观点,但看看上面所举的例子,我还真不认为这就是最恶毒的。
我把这个观点看成史密斯所说的去人性化的一种替代性说法。但史密斯曾经回应说,这种类型的降格行为虽然不能直接反映出去人性化,却也能显示出想要对他人去人性化的意图,也就是说想把对方降到自己认为的某个位置上,继而把他们看成非人类的东西。因此,把人称作“狗”或“畜生”并不仅仅是一种侮辱,这与说对方愚蠢或丑陋不是一回事,实际上是想要去改变人们对他人的看法。
史密斯的分析有很多例证,想想当年纳粹是如何把犹太人一火车一火车地运进集中营并且不让人上厕所的。有人可能会认为这只是一种虐待,但犹太裔意大利小说家普里莫·莱维(Primo Levi)却认为这其实是为了去人性化:那些党卫军看守兴味盎然地看着人们不得不在月台上或者铁轨间随地便溺,而德国的旅客在旁边公然表达自己的恶心感受:“这样的人活该倒霉,看看他们多讨厌啊。他们生来就不是人,是畜生。”
那么,缺乏共情是不是去人性化的支持力量呢?我认为不是。不考虑一个人的人类特质而是聚焦于其他面向与主动否认一个人的人类特质并非同一件事。后者罪大恶极,前者却并非如此。
举个例子。一对夫妻躺在床上,妻子将丈夫的肚子当枕头枕着;人群之中,一个人躲在另一个人身后,用他遮挡强烈的阳光;
一个人邀请朋友到家里聚餐,需要知道应该买多少吃的以及怎么在自家的小桌子旁放下那么多椅子。这些事情都可以在完全不考虑他人想法和感受的情况下完成,这时我们也的确是在把他人当成物件来思考和行动,但没有任何不道德的地方。
与之类似,我一直在讲,没有共情,我们才能做出最公正道德且对大家都好的决策。我们不应该通过对受害者的感受进行共情来量刑,而是应该通过推理和公平的分析来量刑。如果知道在街头施舍乞丐会导致更多的痛苦,我们就应该忍住不这么做。这些理性的行为并不否认痛苦和困难的存在,其中也没有任何去人性化的成分,仅仅是为了达成某些良善的目标而选择了聚焦于某些事情。因为目标本身至关重要,所以这种行为并非残忍,而是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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