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政府
除了1918—1921年这段短暂的时间之外,乌克兰直到1991年才建立起自己的现代国家,因此乌克兰缺乏国家构建的经验,以及民主或代议制政府的实践。在苏联时期,乌克兰是15个加盟共和国(类似于美国的州或加拿大的省)的一员,共和国首府基辅有自己的政府机构。以莫斯科为首都的苏联由苏共掌控,禁止其他党派的活动,控制新闻媒体与经济,并且压制乌克兰民族主义的表达。
在一系列事件的共同作用下,乌克兰于1991年取得独立,相关内容在第八章中有详述。许多人希望乌克兰从苏联统治下解放出来,人民能够享受民主政府的好处。但是,建立一个充满活力和行之有效的民主体制并非易事。⑩ 正如第九章中所叙述的,在总统列昂尼德·克拉夫丘克(1991—1994)和列昂尼德·库奇马(1994—2004)执政期间,乌克兰民主进程受到很多阻碍,主要在于政治腐败、政府操纵媒体、民间社团和政治反对派软弱无力、选举舞弊和敌对政治派别间无穷的争吵。经过尖锐的辩论,乌克兰于1996年通过新宪法,赋予了总统更大的权力。到20世纪90年代末,国家的非民主性更加表露无疑。2000年,库奇马总统被一盘录音带清楚地指证其曾下令谋杀反对派记者。这起事件导致大规模的民众抗议,后被政府强行镇压下去。
2004年的大选中,库奇马指定的接班人维克托·亚努科维奇试图伪造选举结果来赢得大选。而前总理尤先科领导的反对党识破其意图,进而鼓动上百万乌克兰人上街示威,这就是被尤先科政党颜色所命名的“橙色革命”。最后,由于游行抗议、乌克兰法院的干涉和国际调解,新一轮的选举将尤先科——其在竞选期间神秘中毒——推上总统宝座。尽管此事给许多乌克兰人带来新一轮希望,但因为亚努科维奇令人吃惊地在2006年成为总理,乌克兰仍然处于政治分裂中。毫无疑问,作为死对头,尤先科和亚努科维奇之间很难进行合作,随后便产生了几次政治危机。
“橙色革命”期间的修宪给乌克兰带来了议会—总统体制。国家元首为总统,每5年由大选产生。总统必须赢得多数选票;如果没有候选人得票过半,则必须由得票最多的前2位候选人进入下一轮选举。与库奇马时代总统享有的广泛权力相反,现在乌克兰总统的权力大多集中在外交与军事政策领域。
乌克兰立法机构称为最高拉达(议会)。正常情况下每5年改选一次,当然在像2007年那样的特殊情况下会提前进行选举。最高拉达有450个席位,采取按代表比例分布的党派选举制。这就意味着投票者需要选择一个政党,而一个政党所获得的席位与其获得选票的百分比成正比。例如,一个政党赢得20%的选票,就会获得90个席位(450席中的20%),使得该政党名单上的前90名党员成为最高拉达成员。为了赢得席位,一个政党至少要获得3%的选票。接下来由最高拉达选举产生总理,除了外交部长和国防部长由总统任命外,总理任命政府其他各部部长(内阁阁员)。总理为政府首脑,拥有最高决策权。由最高拉达制定法律。总统可以否决立法议案,但最高拉达可以通过2/3以上的投票推翻总统的否决。最高拉达同样可以通过2/3以上的投票进行修宪。
乌克兰宪法法院成立于1996年,是唯一有权对涉宪问题做出裁决的司法机构。宪法法院有18名法官,由总统、最高拉达与法官大会平均任命。法官的任期为9年。法院系统的最高级别为最高法院,法官由议会任命。法官数目并非固定不变(2007年有85名)。最高法院下设几个专门法庭(如民事法庭、刑事法庭)。最高法院下为地区法院和上诉法院。总检察官代表国家负责起诉,由总统任命。如果不针对被腐败侵蚀的司法制度进行改革的话,这一直是后苏联时代乌克兰热议的议题。
乌克兰是单一制而非联邦制的国家,这就意味着国家政府与地区或次国家政府之间不存在分权。全国被划分为24个地区(州),每个州有自己的行政机构,同时也被进一步划分为区或市。克里米亚作为地位特殊的自治共和国,有自己的议会,可以通过仅在克里米亚地区实行,且不与乌克兰宪法或国家级法律相抵触的法律。基辅与塞瓦斯托波尔市(克里米亚主要港口与军事基地)地位特殊,并不受任何州一级政府的管辖。
乌克兰政党众多,其政党体制也是多变的。独立后即告成立的政党大多数已经消失或合并为新政党。只有少数乌克兰人加入政党,而许多政党只被少数人所控制。在2007年议会选举中,20个政党和联盟提名各自的候选人,有5个政党和联盟超过了3%的门槛:地区党(34.4%);尤莉亚·季莫申科联盟(30.7%);我们的乌克兰(14.2%);共产党(5.4%);利特温联盟(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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