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 句法意识的发展
8.4.1 句法意识概述
句法意识是指个体反思句子内在语法结构的能力,即个体将注意从句子内容转向句子形式的能力。句法意识的发展反映了个体从注意句子内容到注意句子结构特征的发展变化。由于阅读是一种高水平的信息加工过程,它不仅需要语音知识、词汇知识,还需要有把句子中的词语按照一定的句法规则整合起来的能力。因此,儿童早期句法意识(syntactic awareness)的发展和阅读能力之间的关系,以及句法意识与阅读困难的关系,近些年来逐渐成为研究者非常感兴趣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对于预测儿童阅读能力的发展、诊断阅读障碍、提高儿童阅读能力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8.4.2 句法意识发展的相关研究
早期国外研究大都采用句法可接受性判断任务对儿童句法意识的发展进行测量,即让儿童从句子的句法方面判断句子的可接受性。综合国外的相关研究结果,发现儿童判断句子可接受性的能力的发展要经历两个重要变化:两三岁儿童一般根据他们是否理解句子来判断句子,即接受他们理解的句子,拒绝他们不理解的句子;四五岁儿童能够采用内容标准,拒绝许多他们理解但他们不相信或不喜欢的句子;到六七岁时,儿童逐渐能够从句子的内容中分析出句子的形式,并只根据语言学的理由,判断句子是否可接受。关于汉语儿童句法意识的发展,已涌现出大量研究。
宋正国(1992)采用相同的实验范式,选取80名儿童作为研究对象,对4—8岁汉语儿童句子可接受性判断的能力进行了研究,得到了与国外研究大致相同的结果(见表8.4):4岁儿童已出现了句子可接受性判断的能力,但总体水平较低;5—7岁儿童的句子可接受性判断能力提高了,但是比较倾向于根据语义标准作判断;8岁儿童的句子可接受性判断能力比较成熟,即能兼顾语义和句法作判断,但仍然受其语言和认知水平的制约。此外,研究者还发现儿童的句子可接受性判断能力存在着显着的个体差异。

龚少英和彭聃龄(2008)则采用句法判断和句法修改任务,探讨了4—10岁汉语儿童句法意识发展的过程和特点。结果如表8.5所示,4—10岁儿童的句法意识的发展非常迅速,其中6岁是一个转折点;儿童句法意识发展的内在过程是从对个人生活经验和句子意义的依赖发展到对句子本身的句法结构进行有意注意;句法意识的发展受到句法错误类型的影响,表现出发展的不同步性。对三种类型句法错误句子的句法判断能力发展的先后顺序为:结构不全=词序违反>虚词错误;句法修改能力发展的先后顺序依次为:结构不全>词序违反>虚词错误。

研究者在关注正常儿童句法意识发展的同时,也对特殊群体的句法意识进行了相应的研究。例如,Siegel和Ryan(1988)对7—14岁的正常儿童和阅读障碍儿童的句法意识进行了对比研究。结果发现,阅读障碍儿童在句法意识上的得分显着低于正常儿童,他们的句法意识发展大约要延迟两年。Tunmer和Hoover(1992)以阅读能力和言语智力匹配的二年级高水平读者和四年级低水平读者为被试,采用句法意识任务(即完形填空和更正词序违反句子),结果发现二年级高水平读者在句法意识上的得分显着高于四年级低水平读者。Bajaj、Hodson和Schommer-Aikins(2004)对5—8岁口吃儿童和正常儿童句法意识的发展进行对比研究,发现口吃儿童对包含句法错误的句子和语义异常的句子的判断成绩都显着低于正常儿童。以上研究结果表明,阅读障碍儿童、阅读水平或能力低的儿童以及口吃儿童等群体的句法意识的发展都慢于正常儿童句法意识的发展。该研究结果有助于研究者更好地理解特殊儿童阅读困难的原因。
8.4.3 句法意识与阅读能力发展的关系
句法意识和阅读能力之间的关系是句法意识研究中的一个中心问题。探讨的焦点问题包括:句法意识水平的高低和儿童阅读能力发展水平之间是否存在相关?如果存在相关,这种关系是直接的,还是句法意识通过其他因素间接影响儿童阅读能力的发展?
在早期研究中,研究者大都聚焦于句法意识和阅读能力的发展是否存在相关这一问题上。例如,Vogel(1974)利用完形填空和语法判断任务来测量句法意识,比较了7—8岁阅读困难男孩和同年龄阅读能力正常男孩在一系列语言任务上的成绩。研究者对被试在年龄、智商(IQ)、词汇、社会经济背景等方面都进行了相应匹配。结果发现,阅读能力正常男孩比阅读困难男孩在其他语法测量上的得分要高,但是两组男孩在句法意识任务(主要是语法判断)上的得分没有差别,而且判断的正确性都处于随机水平。因此这一研究没有发现句法意识与阅读能力之间的相关。Vogel将这一结果解释为这两组男孩都没有理解语法判断任务的要求,或者两组男孩都还没有发展出正确语法判断的能力。
Willows和Ryan(1986)研究了一、二和三年级儿童的句法意识发展与阅读能力发展的关系。结果发现,只有口头完形填空成绩显着预测了阅读理解成绩的差异,而句法纠正、句法错误定位和句子重复等任务没有显着地解释阅读理解成绩的方差变异。
Bowey(1986)考察了句法意识与阅读技能和即时阅读理解监控的关系。研究者假设不熟练读者对于句法结构的意识落后于熟练读者,而这种落后与他们不能监控当前的阅读理解有关。Bowey将被试分为阅读熟练组和不熟练组,采用错误模仿和错误纠正任务来测量句法意识;同时要求儿童阅读一段材料并复述故事,然后回答主试提出的问题作为阅读任务。结果显示,熟练读者比不熟练读者的句法意识的成绩更好;句法意识与即时阅读理解监控能力的成绩显着相关。这一研究说明,句法意识与阅读能力的发展存在着一定的关系。
在近期研究中,研究者大都倾向于认为句法意识和阅读能力的发展存在一定程度的相关,但是就句法意识如何作用于阅读能力发展这一问题还存在着分歧。例如,句法意识是直接影响儿童阅读能力的发展,还是通过其他中介因素对阅读能力的发展产生影响?
语音缺陷性假设认为语言加工的信息是从语音加工系统单方向向上到达句法和语义加工系统。当语音加工能力不足时,语音加工中的缺陷就会成为整个信息加工的瓶颈,从而阻止信息向更高级的加工水平进行传递。根据此观点,句法加工的缺陷只是语音加工缺陷的副产品。只有语音加工与阅读理解过程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而句法加工任务对阅读理解的作用是间接的。语音缺陷性假设表现在实验结果上,就是存在一种不对称性,即在回归分析中如果语音变量被剔除,句法意识对阅读理解能力不会有预测作用,但是反过来不成立。例如,Gottardo、Stanovich和Siegel(1996)考察了112名三年级儿童的语音敏感性、句法加工、词的工作记忆与阅读理解的关系。回归分析的结果显示,句法加工不能有效解释任何阅读理解能力上的变异,但是语音敏感性和工作记忆对阅读理解能力有独立的贡献。在阅读理解的测量上,工作记忆的贡献最大,语音敏感性虽然相对较小,但也达到了显着,而句法意识的作用不显着。研究者认为,语音敏感性是阅读理解能力更有力的预测因子,句法意识是通过语音中介对阅读发生作用的。
尽管语音缺陷性假设得到了一些实验的支持,然而,大多数研究者还是倾向于句法意识是独立影响阅读能力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的观点。例如,Tunmer和Hoover(1992)的研究证明,句法意识在控制了语音意识之后仍能解释词的解码能力中的变异。由此他们认为,句法意识与阅读成绩可能有着直接的因果联系。后来,Plaza和Cohen(2003)根据他们研究的结果提出了一种有关语音意识、句法意识等因素与阅读能力关系的综合模型。该模型认为阅读障碍问题并不是语音加工缺陷单一因素导致的结果,而是受到语音、句法等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句法意识能够独立地解释阅读能力的方差变异。他们对267名一年级法语儿童分别进行了阅读能力、拼写、语音加工、句法意识(句法判断和纠正任务)和词汇命名速度等方面的测量。结果发现,拼写和阅读成绩高度相关,并且它们与句法意识、语音意识、记忆和命名速度都有显着相关。把语音意识、句法意识、命名速度和记忆作为自变量对拼写和阅读进行回归分析时发现,前三个变量在其他变量加入回归方程后仍可以独自解释方差变异的2.0%、14.0%和8.0%,并达到显着。因此,研究者认为语音加工、句法意识和命名速度综合预测了阅读和拼写能力。
Muter、Hulme、Snowling和Stevenson(2004)在一项纵向研究中,考察了语音意识、词汇知识、句法意识与词的认知和阅读理解的关系。他们把音素、韵律(rhyme)、词汇和句法意识作为预测变量,词的认知和阅读理解作为因变量,对90名儿童进行了为期两年的研究,从儿童入学(平均年龄4岁9个月)开始分三次施测:第一次主要测语音能力;第二次除了第一次测验外,还测了儿童词序纠正、词素产生(类似完形填空)和单词阅读能力;第三次主要是进行课文阅读能力测验。研究结果表明,阅读能力的不同方面受到语言技能不同方面的影响。其中词的认知成绩受语音技能,尤其是字母知识和音位的敏感性影响较大,而韵律技能、词汇知识和句法意识对词的认知成绩的影响较小;但是对于课文阅读理解能力来说,词汇知识和句法意识预测了课文阅读理解的成绩,而语音技能则没有作用。Muter等人的研究结果非常重要,因为这一研究清楚地表明,不同的元语言意识可能影响阅读理解的不同方面,具体来讲,对应低水平的阅读理解,例如词的认知,语音意识可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对于高水平的阅读理解,例如课文或者段落的理解,句法意识则起着更为重要的作用。所以,句法意识不是语音意识的副产品,语音意识和句法意识可以独立地影响阅读能力的发展,而且这种影响可能有不同的机制。
综上所述,经过几十年的研究,有关句法意识与阅读能力的关系的研究逐渐取得了一定的共识,即句法意识是预测儿童阅读能力发展的重要因素,这种预测作用可能独立于语音意识而单独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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