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伊斯兰教
我们可以先从一件反常现象说起。在所有非西方宗教中,伊斯兰教在地理上与西方最接近,意识形态上也最接近;因为宗教上它是属于亚伯拉罕系的宗教,而哲学上它是建构在希腊哲学之上。然而尽管有这种心智上和空间上的邻近,伊斯兰教对于西方来说,却是最难以了解的宗教。“世界上再也没有一个地区,”一位美国专栏作家曾经写道,“比那通称为伊斯兰的宗教、文化、地理的复合体更无望地、系统地以及顽固地受到我们的误解了。”㊟这是很吊诡的,不过这项吊诡很容易得到解释。因为地理上、意识形态上、哲学上的接近并不能保证和谐相处,正如家庭之内往往比任何别的地方发生更多的谋杀。伊斯兰和西方是邻居。共同的边界引起边界的纠纷,升级成为长期争斗,以至于全面性的战争。当然也有较快乐的一面;在某些时期和地方,基督徒、伊斯兰教徒和犹太教徒曾经和谐地居住在一起,比如是摩尔人统治下的西班牙。但在过去一千四百年的大部分时间,伊斯兰和欧洲都在作战,对于他们的敌人,人们是难以有一个公平的评价的。㊟伊斯兰教将是本书要探讨的一个有趣的宗教。
错误开始于它的名称。一直到最近它都被西方称为穆罕默德主义,这不单是不正确而且是冒犯性的。穆斯林说,它不正确,因为穆罕默德并没有创造这个宗教,神才是创造者,穆罕默德只不过是神的使者罢了。尤有进者,这个名称之所以有冒犯性,因为它给人的印象是伊斯兰教的焦点在人而不在神。把基督教依基督来命名是恰当的,他们说,因为基督徒相信基督是神。但是称伊斯兰为穆罕默德主义,就好像称基督教为圣保罗教一样。这个宗教的正确名称是伊斯兰(Islam),从字根s-l-m演变而来,主要的意思是“和平”,不过还有“屈从”或“顺从”的第二层意思,它的全部意义是“当一个人的生命顺从了神,和平就会降临”。世界上只有两个宗教是以其试图去修成的特性来命名的:一个是佛教,以佛为觉醒之意,另一个即是伊斯兰教;在后者,所要修成的是生命对神的完全顺服。遵循伊斯兰的人就称之为穆斯林(Musli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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