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科技时代的权利
当然,手机本身并不一定有危险。但是,现在使用连接互联网的移动设备的儿童越来越多了。在这个几乎完全为成人服务的互联网环境中,我们知道,有1/3的网站含有色情内容,所以必须对这些网站的影响展开讨论。
移动设备提供了接触儿童不宜内容的机会,并可能引发上瘾或强迫行为。儿童可能会遭遇网络欺凌,或者变成网络欺凌者。最糟的情况就是陷入刑事案件的风险之中。
在科技无处不在的时代,我们有移动手机、平板电脑和公共无线网络。在网上监测青少年的行为,对于父母、祖父母、教师或管理者来说,几乎是个不可能的任务。科技公司设计的应用程序可以让孩子拍摄有风险的图像,上传到网上,供他人浏览,随后消失,不被人发现。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说,孩子的秘密行为离不开技术的帮助。
让家长全权负责监督孩子上网,无疑会加重家长的负担。因为孩子在一个无法无天的环境中成长,所以家长必须每周7天、每天24小时,以警长或警探的身份,坚守在网络前沿的阵地上。在网上,儿童不宜内容无处不在,任何一个精通技术的孩子都知道该如何访问这些内容。作为一个社会,我们对此做过充分的讨论吗?我在一篇题为《仅靠家长自己,无法监控网络空间的青少年》的社论中提出了这个问题,之后,家长们对此进行了积极的回应,致谢之词像潮水一样纷涌而来。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需要家长跑到酒吧门口,阻止自己的孩子买酒,或守卫在香烟自动售货机旁,制止孩子吸烟。在现实世界中,孩子会被禁止购买有性和暴力内容的电影票,而且色情印刷品也会被放置在便利店的专门区域。
那么,为什么在网上,可以这么容易找到?
所以,我认为需要更多的治理、更多的监管、更多的保护。首先,让我们看一看儿童保护法律的相关规定。世界卫生组织把虐待儿童定义为“对儿童有义务抚养、监管以及有操纵权的人做出的,足以对儿童的健康、生存、生长发育及尊严造成实际或潜在伤害的行为,包括各种形式的躯体或情感虐待、性虐待、忽视或疏忽对待或经济或其他剥削”。
20世纪80年代末,在互联网出现之前,联合国着手起草了儿童权益。最后制定了一个有54条规定的文件和两个任择议定书,强调儿童的基本权利:生存、充分发展、免受不良影响、虐待和剥削,以及全方位地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4个主要原则是:儿童的最大利益,不歧视儿童,尊重儿童生命、生存与发展权,尊重儿童的观点。我认为,不受管制的互联网已经打破了这些规定,而且网上儿童不宜内容的盛行是一个关于国际儿童权利的问题。
如果孩子接触到了网上的极端内容——成人色情,斩首、自杀、割伤这样的暴力行为或暴食症,谁来负责?不管是设备制造商、互联网提供商、主办方,还是内容的发起者,我相信所有各方都共同参与了虐待孩子的过程。这种做法应该被直接认定为违反了联合国公约,因此,所有的同谋者都应该承担责任。即使没有法律上的责任,也有道德和伦理上的责任。
解决方案是什么?年龄验证和网上确认将是个好的开始。只要我们杰出的技术创新者稍稍协助一下,就可以进行年龄限制和年龄验证。
在世界范围内,一些政府开始尝试解决当前的问题,以免将来出现更严重的问题。在我看来,德国走在了世界各国的前列。经过长时间的讨论,德国已经制定出了新的法律,保护14岁及以下的上网儿童。德国有一个词Selbstgefährdung,相当于英语的“自我危害”,意思是遇到危险内容和网络环境中潜在的危害是无法避免的。自2000年以来,德国一直致力于解决这个问题。德国可能是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的楷模。在我看来,这些国家还相对滞后,尚未解决好数字时代的默许年龄。
法国政府尝试在网上应对极端主义,并且立法规定,如果网络上出现了仇恨言论,网络将被视为这些罪行的从犯。英国展开了严肃的辩论,现在支持更多治理的呼声蔚然成风。我参加了在上议院举行的一个讨论儿童不宜内容的闭门听证会,会议是由米德尔塞克斯大学(我是这里的研究员)的犯罪学教授朱莉娅·戴维森(Julia Davidson)组织的。现在英国政府正在尝试一项举措,要求所有互联网服务提供商采取有效措施,阻止成人内容进入家庭。2015年,首相戴维·卡梅伦(David Cameron)表示,为了保护儿童不受互联网阴暗内容的侵害,要开始启动色情内容自动过滤器,并且将这一举措写进了“国家法律”。第二年,英国最大的一家宽带提供商天空(Sky)公司宣布,新宽带客户的色情过滤器将全部开启,而不让新客户按照“标准”选择是否需要家长控制。
2013年,我被爱尔兰通信部任命为互联网治理委员时,我正对儿童权益感到痛心疾首。2014年,就在我们的报告出版后不久,爱尔兰最大的网络服务提供商发起了一个倡议,要在家庭宽带连接上引入一个可选的儿童安全过滤器。这是保护儿童免受成人和儿童不宜内容侵害的一项行业倡议举措。不管是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还是智能手机,只要通过该公司提供的服务访问网络,过滤器就会发挥作用。
在成功的巨大鼓励下,说实话,我向前迈进了一大步,把它变成了一项个人改革运动。在联合国成立70周年之际,我在海牙发表了网络空间儿童权益的主题演讲。之后,在2015年国际儿童节上,我向《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正式提出一个新的修正案建议,要求尊重儿童在网络环境中的权益。在我看来,这事迫在眉睫。
科技在不断升级、更新和发展,社会需要更加及时地跟上科技的发展。修改联合国公约是一个艰巨的任务,通常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但与此同时,孩子们在成长,内容依然在网上,还可以访问。一位同事曾经把我称为“颠覆性改变的代言人”,但是孩子应该得到更好的照顾。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曾经说过,孩子不仅是这个世界上最宝贵的资源,还是未来最大的希望。我们都需要少一些自满,多一些颠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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