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序 每个人都是天生就能跑的!
克里斯托弗·麦克杜格尔|Christopher McDougall说起来怪窘的,不过直到现在,我才真正意识到自我们认识那天起埃里克·奥顿就一直在对我讲的事情。这真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典型事例,只不过对我来说,这片森林真够奇怪的,里面有个裸女在四处奔跑,所以你应该能理解这一切是怎么把人给搞糊涂的了吧!
我先认识的是这个女人。2005年夏天,一个曾经做过护林员的朋友邀请我和他的另外4个朋友一起去进行一次为期3天的80公里越野跑旅行,我们将穿过位于“无返荒野”的爱达荷河(Idaho’s River)。装备和食物会由一个骡夫拉着,我们6个每天只需要集中精力跑完营地间的24公里就行了。
这实在是个很有诱惑力的邀请,让人难以拒绝,即便我当时不怎么算是个跑者。实际上,我几乎就快是个“前”跑者了。过去几年中我一直被一系列伤病困扰着,无法跑步,已经有3个医生分别警告过我,对我这样一个身高1.93米、体重109公斤的大块头来说,冲击损伤是不可避免的。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我当时正在为《跑者世界》(Runner’s World)写专栏,所以我的伤病问题并不是因为缺乏伤病防护和训练建议造成的。我试过你能在跑步杂志里找到的所有建议——拉伸,交叉训练,每4个月就换掉花150美元买来的鞋子,换上一副崭新的热可塑性定制鞋垫,甚至在跑后把脚浸在冰凉的溪水里。但不管怎么做,过上几个月剧痛就会从膝盖、脚跟、腘绳肌或者阿基里斯腱(跟腱)冒出来——这只是个时间问题。
幸运的是,接到邀请的时候我的身体正处在不错的状态,所以我说:“当然,算我一个。”在旅行的第一个早上,我不知不觉跑到了一个叫珍妮·布莱克(Jenni Blake)的女人后面,她以前是个护林员。掠过地上的风倒木时,她的动作如水一般轻柔——只是用鞋子轻轻叩了一下树干便越过了障碍,恰如亲吻一般温柔,然后继续向前,节奏始终不乱。奔跑时,她的整个身体姿态都在告诉你她所处的路况:为了在下坡时保持平衡,她会大幅度地摆动手臂;在多急转弯的“之”字路线上,她又像个莎莎舞者一样摇摆着臀部;踩到一堆小石子时,她则深弯膝盖,马上将身体从另一边晃动回来。她的敏捷和力量让人印象深刻,当得知她过去的身姿可没有如此矫健时,我感到十分惊讶。
“在来爱达荷之前,我对树林简直一无所知。”趁着停下来喘口气的工夫,珍妮对我说道,“读大学的时候我有贪食症,没有好身材,直到我在这里找到了自己。”
她来这里当夏季志愿者,一开始就被扔到了森林深处。人们给了她一把伐木工人用的锯子、一柄锹背单刃手斧和可维持两周的冻干食品,然后往远处一指:她的任务就是清理那里的林道。背包的重量几乎压垮了她,但她还是带着困惑出发了,独自一人,向着森林深处前进。
几天后,珍妮惊奇地发现,她一直以来憎恨的身体居然强壮到可以挥动斧子,还能把倒在小径上的黑松使劲推走。她发现,当站在莫斯基托岭(Mosquito Ridge)的顶端,俯瞰刚刚爬过的千仞高山时,她简直收不住脸上疲惫的笑容。而当漫步到了一头驼鹿的捕食路径上时,她又有了新发现:她可以跑得很快!那头大野兽没有发出任何警告就从灌木丛里冲了出来,于是,还没反应过来自己正在干什么,她的腿已经带着她离开了小径,躲开了正冲过来的鹿角。等那头驼鹿放弃了攻击,珍妮才开始感到后怕、筋疲力尽……还有难以言喻的奇妙!
打那之后,天一破晓,她就迫不及待地收起帐篷。只穿上运动鞋,别的什么都不穿,就这样出发去长跑,奔跑着穿过森林——渐渐升起的太阳温暖着她赤裸的身体。“我要一个人在这里待上几星期,”珍妮解释道,“没人会看到我,所以我只需要前进,前进,前进。那是你能想象到的最无与伦比的感觉。”她不需要手表,不需要路线。风轻触着她的肌肤,她以此来判断自己的速度。在铺满松针的小径上,她不停地奔跑,直到腿和肺向她发出乞求,她才返回营地。数公里长的清晨裸奔让珍妮在白天不太好过,长途跋涉时她的大腿止不住地颤抖,但她越跑越远。这场同身体的浪漫情缘实在太激动人心,让人无法抽身。
从此以后,珍妮就一直疯狂地奔跑着。她和她最好的朋友南希·哈特菲尔德(Nancy Hatfield)一起带领着一伙一往无前的女跑者。她们居住在爱达荷州的麦考尔,暴风雪后,会抢在扫雪机前率先踏上家乡的马路,在积雪之中开辟出道路。
“冬天跑步最棒了!”南希插嘴道,她也加入了这趟旅行。有一种说法是“每天跑上数公里,如此跑上20年会让人变成瘸子”,而她跟珍妮是这种说法的活生生的反例。她47岁了,跑起步来却还像美人鱼游泳般优美——棕色的头发披散在肩上,步子迈得很快,却又有些慵懒,肚脐上甚至闪烁着一个海蓝色的脐环。
但对我来说,这趟旅行显然能让人变瘸。第3天快结束时,因为疼痛我变得缩手缩脚,跑下最后一个下坡后,我几乎已经没法走路了。我的脚跟上有刺痛感,两条阿基里斯腱都发了炎。我跌跌撞撞地步入溪水里,坐了下来,满心郁闷,想知道到底哪里出了错。为什么两个中年女人可以一公里又一公里、一年又一年地在泥地、雪地和柏油路上横冲直撞,我却每过几个月就不得不停下来歇一阵呢?
答案显然就在眼前,就在森林里。只是那时候我还不知道我要寻找的是什么。
在经历了爱达荷崩溃的几周后,《男士期刊》(Men’s Journal)给了我一项任务,让我去采访怀俄明州杰克逊洞(Jackson Hole)的一个极限运动教练。我的编辑对埃里克非常感兴趣,因为他的专长是把耐力运动拆解成分解动作,并找出其中可资借鉴的技巧。埃里克会通过研究攀岩来找到皮划艇所需要的肩部技巧,会把越野滑雪流畅的推进技术应用到山地自行车上。
在丹佛市和埃里克见面后我发现,他真正想探索的其实是基本的工程原理。他相信健身领域的下一个重大进展不是来自训练或者技术,而是来自技巧。能避免受伤的运动员将是在竞赛中领先的选手。奇怪的是,所有的健身运动里,跑步的改进空间是最大的。作为世界上最古老、最流行的运动,你可能会认为迄今为止我们已经让它变得很完美了,但是,跑步已成了一项高风险的事业。每年有半数以上的跑者会受伤,从20世纪70年代人们开始收集跑步伤病数据起就一直如此。这也就是说,我属于普遍情况,而不是特例。如果有人能消除风险因素,那么不仅成绩上的巨大飞跃将成为可能,在参与度上也会有所提升。想象一下,有上百万人想要跑步,但却因为伤病没法跑,还有另外的数百万人听说了膝盖受到损伤的故事,因而害怕得甚至不愿尝试。现在,他们都将从伤痛和恐惧中解脱出来了。
但对埃里克来说,唯一的困惑之处是,如此浅显的道理在大部分人看来为何如此神秘:改变身体的运动方式,就能改变身体将遭受的状况。如果你受伤了,那他相信采取下一步行动是非常符合逻辑的:你得改变跑步的方式。
“大家都觉得他们知道如何跑步,但这真的就跟其他活动一样微妙。”埃里克告诉我,“问问他们,他们大都会说‘人们就是用自己跑步的方式来跑步的’。真可笑!人们也是用自己游泳的方式来游泳的吗?”对其他所有运动来说,学习是基本的。你不会一开始就懂得如何挥动高尔夫球杆,或者乘雪橇滑下山坡,先得有人带着你经历那些步骤,然后把正确的姿势教给你。如果不这样,必定没什么效率,受伤也在所难免。
“跑步也是一样,”埃里克解释道,“学了错误的方式,你就永远没法知道把它做对了感觉会有多好。”
等等,为什么我以前从来没听说过这些?但一等他说出这些话,这一切又好像是那么的不言自明。当然有正确的跑步方式和错误的跑步方式,世界上总有更好和更糟的方式去执行每个生物力学动作——从扔球到用筷子吃饭。跑步怎么会是地球上唯一一项不用遵守物理定律的活动呢?但我以前从没听说过这样的说法,我在跑步杂志上读到的都是该买些什么——动作控制鞋、矫形鞋垫、压缩袜,而不是该做些什么。
埃里克接下去所说的话在我这个大个子听来简直像是奇怪而美妙的音乐。
“每个人都是天生就能跑的。”
多年来我听到的都是相反的话:医生和物理治疗师不断地告诉我跑步会伤害身体,尤其会伤害我这样的跟怪物史莱克同样规格的身体。我相信了,因为我的疼痛的阿基里斯腱就是证据。为了证明他不是在虚张声势,埃里克自告奋勇要通过电子邮件来指导我训练,他不仅要把我从一个伤病中的前跑者改造成一个马拉松跑者,甚至要把我改造成一个超马跑者。他承诺,9个月后我就能轻松应付那场穿越墨西哥铜峡谷的80公里赛跑,并且是和传奇的塔拉乌马拉人一起跑步。
我自然是被诱惑到了,但我也被那场爱达荷旅行诱惑过,而且看到了结果如何——我花了3天时间跑了80公里,最后“扑通”一声倒在了溪水里。我曾发誓再也不做这类蠢事!现在,埃里克不仅打算让我在一天里跑上80公里,而且要把我的跑步里程大幅提高,这远远超出了跑步杂志推荐的“每周增加10%”的进度。我觉得我不可能去参加那场比赛,训练会先把我给了结掉的。
“我每次一加跑量就会崩溃。”我回答道。
“这次不会。”
“要买矫正鞋垫吗?”
“忘了矫正鞋垫吧。”
我还是半信半疑,但埃里克那副胜券在握的样子渐渐把我给说服了。“我大概应该先减掉些体重,这样我的腿能轻松些。”
“你的饮食自然而然会变化的,等着瞧吧。”
“练练瑜伽怎么样?会有帮助的,是吗?”
“忘了瑜伽和拉伸吧。拉伸没法解决肌肉紧张的问题。”
听上去真让人欣喜。不用节食,不练瑜伽,不穿矫正鞋垫,我动摇了。
“你真觉得我能行?”
“事实如此,”埃里克说道,“棋差一着,满盘皆输。但你能行。”
我对自己所面临的挑战充满了忧虑,心思完全被这种忧虑占据了,从没认真想过埃里克面临的挑战——他不仅要矫正一个曾经被至少3个医学专家认为有缺陷的家伙,而且还得抡着锤子锤开一堵由各种抵抗行为铸就的坚固围墙。跟其他人一样,我有喜欢做的事情,也有口头上说说但可能根本不会去做的事。如果要给我一个我不会当回事的训练计划,那实在没什么意义,所以埃里克得找到我喜欢的那类练习。他不知道等待着他的将是什么。
“你是哪个健身房的会员吗?”
“不是。”
“你家里有哪些训练器械?”
“没有。我受不了举重,受不了任何要计数或者重复的事情,没有比那再单调的了。”
我不知道埃里克为什么没在那个时候产生放弃我的念头,总之,他坚持了下来。
“好吧,”他不屈不挠地问道,“你喜欢什么?”
我沉默着做了一会儿思想斗争,想了下我的答案是否会听上去过于奇怪,或是根本毫无用处。“你知道那些伐木工人用的又大又旧的锯子吗?”我说,“那种18世纪的时候用来放倒红木的锯子?”
“?”
“我对那东西有点儿着迷。我们家用木柴取暖,就在几年前我开始不用链锯,改用横锯来锯我们家所有的木头。照理说我该讨厌锯木头才对,别人把这称为‘痛苦的鞭子’,但我能靠锯木头消磨掉一整天。我大概有6把锯子。”
“好吧,”埃里克回答道,“我们可以利用这个……”
之后,埃里克对我的指导蕴含的是很简单的智慧——实际上,睿智到直到现在我才搞明白是怎么回事。我对“树木”太过执念,以至于错过了“森林”的伟大——“森林”中有埃里克的训练计划、足以改变人生的跑步技巧以及他认为跑者首先应当是运动员的观点。而且,就像我说过的,那里还有个裸女。我敢肯定他想告诉我这些,但就算我听到了,对当时的我来说,这也会是个过于激进的观点。经过这些年的沉淀,再加上埃里克的方法在我身上产生了令人震惊的变化,我对此也已渐渐适应。于是,我终于能够去领会他曾经想告诉我的事情,还有珍妮·布莱克在爱达荷的荒野里找寻自我的事情。
事情仅仅是这样而已:人类爱动。“动”被刻在了我们的基因里,它让我们成了这个星球(甚至是整个宇宙)上最成功、走动范围最广的物种。而对现代人来说,这却值得怀疑。自打一出生,我们就被灌输了一种怀疑态度——对所有我们享受的事情都要将信将疑,对任何能带来很多乐趣的事情也要将信将疑。所以,对于过去被视为带来快乐和乐趣的东西,我们赋予了它们另一种形式——将它们变成工作。没人说他们要去健身房玩,对吗?他们是要去“训练”。
但埃里克知道运动能力和成就并非事关意志力。他足够聪明和诚实,明白如果你强迫自己去做什么事情,到了某个点你就会放弃。那些自律、不劳无获的范例并不管用,所以他反其道而行之,研究出了一套把痛苦变身成乐趣的方法。他为运动带回了一种艺术感,而对我来说,这改变了一切。现在,我会走出门,四处看看,挑个看上去挺吸引人的方向。然后,我就会开始跑步,跑到觉得不能再跑了为止,就像小时候那样。我不担心受伤,我对自己的身体状况了如指掌——即使体内水分耗尽我也不至于精疲力竭。我知道我有多少空闲时间。当跑完的时候,我会继续渴望明天的奔跑。
要是5年前你这么告诉我,我会说这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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