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意商:比情商更重要的存在
目前,人们普遍认为,在智力商数以外,只存在一个生命科学参照元素:情绪商数,即情商EQ。情绪商数往往比智力商数更为重要,它决定着一个人的婚姻、事业及人际关系的成败。事实上,除了智商和情商外,还存在第三个相对独立的生命科学参照元素,这就是意商,它既不同于智商,也不同于情商。人的全部认识活动可分解为知、情、意三种相对独立的心理活动,人的综合心理素质也相应地分解为三种相对独立的心理素质:认知素质(或智力素质)、情感素质和意志素质,它们分别用以反映人对于事实关系、价值关系和实践关系的认识能力。
意志素质的高低取决于人对于实践关系的主观反映(设想、计划、方案、措施、毅力等)与实际情况相吻合的程度。它包括意志的果断性、自觉性、自制性、坚韧性等,具体体现为形成创造性设想、准确性判断、果断性决策、周密性计划、灵活性方案、有效性措施、坚定性行为等方面的能力。
人的意志素质可采用意商参量来描述,其大小取决于人的意志年龄与其实际年龄的比值。意商较高的人能够准确地、严格地控制自己各种活动的强度、稳定性、灵活性、发生频率或概率、牵涉范围、作用对象等,并准确地估算、全面地掌握、深刻地了解自己的活动可能产生的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从而正确而果断地做出相应的行为决策,并有效地实施它。他既能顽强奋斗又能激流勇进,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既有创造性又有继承性;他善于总结经验教训,不犯重复性错误;他善于中庸之道,既不犯“左倾”冒进的错误,也不犯右倾保守的错误;他能够保持其行为规范与道德准则的连贯性和稳定性,在为人处世上做到不亢不卑、以身作则、言行一致、信守诺言;他办事利索、决策果断,有顽强的毅力和坚韧不拔的意志;他心胸宽阔、严于律己,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牺牲精神;等等。
意志与情感之间的逻辑关系可以从很多方向进行分析。从哲学范畴来看:情感是一种特殊的认知,包含在广义认知的范畴之内;意志是一种特殊的情感,包含在广义情感的范畴之内。
从生理机制来看:认知是一般事物的刺激信号在大脑皮层相应区域所诱发的兴奋灶与周围其他神经组织(不含边缘系统和网状结构)之间所建立的神经联系之总和;情感是价值事物的刺激信号在大脑皮层相应区域所诱发的兴奋灶与边缘系统及网状结构所建立的神经联系之总和;意志是行为活动的刺激信号在大脑皮层相应区域所诱发的兴奋灶与边缘系统及网状结构所建立的神经联系之总和。
从发生顺序来看:首先产生认知,再出现情感,最后形成意志。如果没有形成对事物的基本认识,就不可能产生任何情感;没有形成对事物的基本情感,就不可能产生任何意志。
从功能控制来看:意志控制着情感,情感又控制着认知。意志对情感的控制不是对情感的否定和压抑,而是对情感的综合运用和统筹兼顾,使人不至于在各种情感上顾此失彼或轻重失衡。同样,情感对认知的控制不是对认知的否定和压抑,而是对认知的协调和组织,使认知不至于盲目而忙乱。
从进化时序来看:情感从认知进化而来,意志又从情感进化而来。情感作为一种特殊的认知,是从一般的认知中分离出来的;意志作为一种特殊的情感,是从一般的情感中分离出来的。
从功能基础来看:认知为情感提供功能基础,情感又为意志以及情感提供功能基础。如果没有认知功能,就不可能产生任何情感;如果没有情感功能,就不可能产生任何意志。
从价值目的性来看:情感使认知具有了目的性,使认知能够按照人的价值需要进行发展;意志又使情感具有了目的性,使情感能够按照人的价值需要进行发展。如果没有情感的引导,人的认知活动就是漫无边际的,就会遇到什么就认识什么;没有意志的引导,人的情感活动也是盲目的、受本能控制的,就会见异思迁、见利忘义。
人的心理是知、情、意的统一体,三者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相互渗透。意志以认识为基础,随着认识的发展而发展。人只有认识主体和客体的区别与关系,认识客观事物的变化规律,才能有意识地根据客观规律确定行动的目的,进行意志行动。意志自由是以正确认识客观现实为前提的,而人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又可以不断提高自己的认识能力。在许多情况下,意志过程与人的情感密切联系着,高尚的情感可以成为意志的动力,而消极的情感往往成为意志的阻力。
意志主要有以下几种特征:首先是意志行动的目的性。人的意志由于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它才能既发动符合于目的的某些行动,又能制止不符合目的某些行动。意志行动效应的大小,是以人的目的水平的高低和社会价值为转移的。目的越高尚、越远大、越有社会价值,意志表现水平就越高。
其次是意志行动是与克服困难相联系的。克服困难的过程也就是意志行动的过程。困难有外部困难和内部困难两种。人的意志坚强与否、坚强程度如何,是以困难的性质和克服困难的难易程度来衡量的。
最后是意志行动以随意动作为基础。人的行动是由动作组成的,动作有不随意动作和随意动作两种。不随意动作是指无预定目的的动作,随意动作则是指有预定目的、受意识指引的动作。有了随意动作,人们就可以根据目的组织、支配和调节一系列的动作,实现预定的目的。随意动作是意志行动的必要组成部分,是意志行动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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