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一:身为犹太人的重要性
亚历山大·比克尔是弗洛姆在哈佛大学法学院的同学。像弗洛姆一样,比克尔也是东欧犹太移民的后裔,也在纽约公立学校和城市学院读书。他同样是法学院的明星学生。事实上,要不是因为比克尔不幸患上癌症停止工作,他可能会成为最著名的宪法学者。1947年,比克尔和法学院的其他同学一样,在圣诞节的“求职季”前去曼哈顿找工作。
他找工作的第一站是华尔街的马奇罗斯律师事务所(Mudge Rose)。和那个年代大多数律师事务所一样,这家事务所传统而保守。
马奇罗斯始创于1869年,理查德·尼克松在1968年赢得总统大选前一直在这家公司工作。“我们的公司像一位一辈子只愿上两次报纸——一次是出生,一次是去世——的小老太太。”公司一位著名高级合伙人如是说。比克尔第一次来公司面试的时候,他先被带领在公司内部四处转转,然后逐一与合伙人见面。最后,他被带到藏书室和公司高级合伙人见面。你可以设想一下当时的情景:深色的墙面,刻意磨旧的波斯地毯,一卷卷皮质绳带捆绑的法律卷宗,墙上挂着马奇先生和罗斯先生的肖像油画。
“我通过了所有面试,”多年后比克尔说,“最终我被带到资深合伙人办公室。合伙人花了很大工夫跟我解释我这样的‘出身’是怎样的一个先例”——比克尔刻意强调这个词是为了说明,当年这个用词是对他移民背景的委婉说法——“我已经在面试的程序中走到了最后一步。但是我知道像这样的公司,录取我这样的出身的人,可能性是多么小。当他祝贺我取得进步的时候,我就明白了他的意思是说他不能给我这个职位。当然他还要客气地表达他很高兴面试我,诸如此类。”
上面这段是比克尔的回忆录节选,从中可以看出采访比克尔的记录人对当时的情景感到困惑。他在口述回忆录的时候,已经在职业上取得了相当的成就:他曾在最高法院大显身手,他写的著作才华横溢。因此,马奇罗斯事务所因为“出身”向比克尔说不,就好像是芝加哥公牛队因为不喜欢来自北卡罗来纳的黑人而拒绝乔丹。马奇罗斯律师事务所的这种做法让人摸不着头脑。
“你已经小有成就,是未来之星,结果还是这样?”采访者问道,意思是难道他们不会为你而破例吗?
比克尔:“未来之星,算了吧……”
在20世纪四五十年代,保守的纽约法律事务所都有点像私人俱乐部。他们的总部一定设在曼哈顿市中心,一定靠近华尔街,他们一定在一栋森严的花岗岩外墙大楼里办公。这样的律师事务所,其合伙人一定是常春藤名校毕业,他们去同一所教堂做礼拜,夏天去长岛的同一个度假村度假。他们一定穿着老派的灰色西装,他们的合作伙伴也都是“白鞋公司”[34]——很显然,这些人都是俱乐部或酒会上出尽风头的白人,他们当然在选择雇员的时候非常挑剔。欧文·斯迈格在其著作《华尔街律师》(The Wall Street Lawyer)中研究了那个时期的纽约法律企业,他在书中这样写道:
北欧血统的律师们,总有着开朗的性格、整洁精致的仪容。他们毕业于“体面的”学校,有着“体面的”社会背景和处理问题的经验,并且总是精神饱满。一位前法学院院长在谈到毕业生找工作需要哪些品质时,给出了更清晰的表述:为了找到好工作,(学生的)家族需要有良好的人际网络,他们需要有良好的工作能力,需要有良好的个性品格,或者有以上要素的组合。这些要素的组合可被称为“可接受性”。如果学生拥有以上任何一个要素,他可以顺利找到一份工作;如果他拥有以上两个要素,他找的工作可以有选择;如果他同时具有以上三个要素,他就可以想在哪儿工作就在哪儿工作。
比克尔的头发并不柔顺,他的眼睛也不是蓝色,他说话时地方口音很重,如果追溯其家族根源,他们也就是“所罗门的后裔”,从罗马尼亚的布加勒斯特来的耶特·比克尔的子孙,他们也仅是近年来活跃在布鲁克林的下层社会而已。他说他去城里找工作的时候非常不舒服,他当然会感觉不舒服:他是一个个头不高,说话带有布鲁克林鼻音,呆头呆脑的犹太小子,所以你应该能够想象他当年到藏书室面试时,那些银发贵族怎样看待他。在那个年代,如果你的家庭背景、宗教信仰、社会地位不符合要求,即便你从法学院毕业,你也只能去那些二流的、刚起步的小事务所,或者自己创业。这样一来,无论来了什么案子你都得接手——这些案子通常都是那些大事务所不愿接的生意。这种现实的确相当不公平。然而对于“异类”,他们时常身处逆境,这些不利因素却常常最终成为他们的机遇之源。
华尔街老派的律师事务所总对他们所接的工作有着严格界定。首先他们专做公司律师。他们代表美国最大最受人尊敬的公司。这里的“代表”意思是,他们处理这些大公司股票及债券发行的税务与法律事宜,确保他们客户的公司经营活动不与联邦法规相抵触。但是他们并不做诉讼;也就是说,这些公司中只有少数有专门处理辩护与诉讼的部门。保罗·克维斯——以保守著称的凯维律师事务所(Cravath,Swaine&Moore)创始人——有一次接了这样的诉讼委托,但是最终他们帮助客户在会议室解决了问题,而不是通过法庭。“在我的哈佛同学中,大家都认为只有处理债券和税务的法律问题才是正经事儿。”另一家保守的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回忆说,“我们有自己的正规业务。诉讼只算是小把戏,不适宜让循规蹈矩的律师来处理。那个时代公司之间没有那么多诉讼。”
老派事务所不愿意接的另一项业务是公司间的恶意收购[35]。现代社会公司并购者和私募基金对企业的并购案司空见惯。然而直到20世纪70年代,一家公司在没获得收购目标同意的情况下将其收购是十分令人反感的。像马奇罗斯以及华尔街的其他律师事务所都不愿意接触这类案子。
“恶意收购令人反感之处就在于收购是恶意的,”商业杂志《美国律师》(American Lawyer)的创始人史蒂文·布里尔说,“这样做会让人斯文扫地。如果你在大学时最好的朋友当了某个公司的CEO,他已经经营很长一段时间,而且业绩也还不错。忽然有个公司并购者跳出来说你朋友的这家公司非常差,应该低价出让才对。你听到这个一定会很鄙视这个虚张声势的并购者。对恶意收购的反感就是由此而来。”[36]
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找上布鲁克林或布朗克斯地区犹太人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正是“白鞋公司”不屑一顾的生意:诉讼。诉讼中的重头戏又数“表决授权书之战”[37]。“表决授权书之战”是恶意收购者收购出价的一个核心策略。当投资者对某个公司感兴趣,他会指责公司现任董事会的管理水平,并写信给股东,要求股东给予他们“表决授权书”,这样他们就能通过影响投票结果撤换现任公司董事会。打“表决授权书之战”的官司,投资者能找的就只有乔·弗洛姆这样的大律师了。
法律史学家林肯·卡普兰(Lincoln Caplan)在《律师帝国》(Skadden)中这样描述当年的公司收购:
“表决授权书之战”的优胜者在蛇窖[38](正式叫法是财务室)中产生。各方律师与仲裁人见面。仲裁人的作用是决定哪些代理权有资格。这样的会议一般是在非正式场合下,所以整个过程充满着你争我夺的场面,局势瞬息万变,但时常对手们也会穿着T恤,分享带来的水果和威士忌。有时候遇到蛇窖中也无法解决的争议,就需要投票决定。
律师们有时会通过和自己有裙带关系的仲裁人影响投票表决结果;当然仲裁人则从双方收取好处。资方的律师会争夺倒戈者的表决授权书(“我对此持保留意见!”),反之亦然。在蛇窖会议中占优势一方的律师通常善于临场发挥。这样的律师对表决授权书的规则了如指掌,在这点上,几乎没人比得上乔·弗洛姆……
弗洛姆很胖(一位律师说当时他起码超重100磅),体型让人感觉不舒服(对他的合作者来说,他的模样像只青蛙),对社交礼节视而不见(他能当众放响屁,或是在跟人交谈的时候把烟头在离对方脸很近的地方挥来挥去而毫无歉意),而在同事甚至对手眼里,他总是十分强势,在谈判中志在必得。
“白鞋”法律事务所如果遇到有收购需求的客户,他们也会打电话叫弗洛姆来参与。他们自己不愿意碰这种案子,所以他们很乐意把这块业务外包给世达。“弗洛姆早年的专业方向是表决授权书诉讼,我们自己并不做这个,就如同我们也不做婚姻诉讼一样。”凯维律师事务所的长期合伙人罗伯特·里夫坎德说,“我们给出的理由是我们对这方面了解不多。我记得有一次我们的一个客户牵涉表决授权书诉讼,我的一位资深合伙人说,好吧,我们把弗洛姆叫来。弗洛姆来到会议室,我们坐下来向他描述案件概况,他则告诉我们接下来如何处理。他走后我对合伙人说:‘其实我们也能做,你说呢?’我的合伙人说:‘不,不,不,我们不能做。我们绝不做这种案子。’所以我们从来不接受这样的委托。”
然而到了20世纪70年代,人们对诉讼的厌恶情绪日渐式微。联邦管制开始放松,企业借贷变得越来越容易,市场趋向国际化,这一切导致公司收购案件的数量和规模激增。“20世纪80年代,如果在商业圆桌会议(美国公司管理层经常组织的社交会议)上调查人们对公司收购的态度,2/3的人会说不。”弗洛姆说,“然而现在,所有人的答案都是:没问题。”公司需要防范竞争者的法律诉讼,对恶意收购者进行反击。投资人若想突破防线买到另一家公司,则需要法律条文的支持,股东们也希望获得更多权利。这些收购案涉及的金额越来越高。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到20世纪80年代末,华尔街公司收购与公司合并涉及的年总金额增长了2000%,最高达到每年2 500亿美元。
曾经老派律师事务所不屑一顾的业务——恶意收购和诉讼——忽然之间变得炙手可热。那谁是这个领域的专家呢?就是那批10年到15年前去不了市中心大公司,只能去二流事务所的律师们。
“(‘白鞋公司’)一直认为恶意收购的案子不值一提,但后来游戏规则变了,他们于是坐下来开会说,嗨,我们应该进入这个领域,我们在这方面落后了。”弗洛姆说,“如果你在某一领域获得了声誉,生意就自动找上门来了。”
仔细想一想就能发现,这跟比尔·乔伊和比尔·盖茨的故事是多么相似。他们也曾身处前景不明的领域,更不敢奢望获得世界范围的认可。
但是不久,个人电脑革命爆发,而他们恰巧已经积累了10 000小时,他们已经做好准备。弗洛姆的情况也一样。他在世达花了20年时间在其专业领域磨砺以须,忽然之间世界形势变了,他已经做好准备。弗洛姆并不是克服了逆境,而是原先的逆境忽然之间变成了机遇。
“并不是因为这些人比其他律师更聪明,”里夫坎德说,“而是因为他们磨炼了多年的技巧因时势的改变而突然之间变得极有价值。”[39]
启示二:生育潮低谷之幸
1919年,莫里斯·简克洛考入布鲁克林区的一家法律学校。他是罗马尼亚犹太移民的后裔,他父母有7个孩子,他是家中的长子。他的同胞兄妹中一个在布鲁克林开百货商店,两个经营服装生意,一个开了绘图工作室,一个制作销售羽毛帽子,还有一个在一家地产公司做会计。
莫里斯是兄弟姐妹中最聪明的一个,也是唯一考上大学的。毕业以后他到布鲁克林法院街创业。他是一位高雅之士,他头戴洪堡软毡帽,身穿布克兄弟套装[40],夏天他则会换一顶硬草帽。他娶了漂亮的丽莲·黎凡特,丽莲是一位著名的犹太法典学者的女儿。他开上了好车,也把家搬到了富人聚居的皇后区。他跟合伙人收购了一家纸业公司,未来的前景一片光明。
这是一个年轻有为、在纽约律法界崭露头角的青年,他看似有着成为大牌律师的所有潜质。他资质很高,受过良好的专业教育;他来自正统法律教育体系内受过良好教育的家庭,他生活在世界上最繁华的大都会。但是奇怪的现象发生了:意料中的结果一直没出现,莫里斯满心渴望的事业上的成功从未实现。实际上,他从未走出过布鲁克林的法院街,在那里他一直为事业苦苦挣扎。
莫里斯的儿子叫莫克,他和父亲一样,也成了律师。但是儿子的经历跟父亲的大相径庭。莫克在20世纪60年代开了一家法律事务所,后来他将这家事务所和另一家早期有线电视台特许权打包卖给了考克斯广播公司,他因此赚了一大笔钱。在20世纪70年代他又开了一家版权代理公司,该公司发展至今已经成为世界知名的出版商[41]。他拥有自己的私人飞机。父亲没有实现的理想在儿子这一代全都实现了。
为什么儿子莫克能在父亲莫里斯无法成功的领域获得成功?其中的原因自然会有一大串。但还是请读者们回顾一下19世纪30年代诞生的巨头企业和1955年出生的软件程序员的故事,再让我们看看简克洛父子之间的差异。是不是也存在一个纽约成功犹太律师出生的最佳时间?当我们得出结论的时候,我们也就可以解释莫克·简克洛成功的原因,同时这也是弗洛姆的成功给我们的第二个启示。
在前面有关天才兰根的章节中我们提到了刘易斯·特曼的天才研究。他研究的是1903年到1917年间出生的儿童,从孩提时代到成年时代的人生经历。研究发现,这些儿童时期的天才最后分裂成两组,一组获得真正的成功,另一组则是彻底失败,而划分这一切的是家庭的经济背景。在这一点上,特曼的研究结果与安妮特·拉里奥的观点一致,即父母的生活方式、父母所属阶级,对子女的成才至关重要。
然而,特曼的研究结果还可以用另一种标准来划分,即“特曼人”的出生年份。如果按出生年份将“特曼人”分为1903年至1911年组和1912年至1917年组两组,我们发现“特曼人”中的失败者绝大多数属于第一组。
对这一现象的解释不得不提到20世纪的两件大事: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1939年至1945年)。假如你在1912年以后出生——也就是1912年至1917年组——你大学毕业的时候,经济大萧条最糟的日子已经过去,接下来便是“二战”。你很可能入伍才三四年战争就结束了,但因为你比较年轻,时势对你不会造成什么坏的影响(当然你得平安从战场回来)。
然而那些出生在1911年以前的“特曼人”就没这么幸运了。他们在大学毕业的时候正值经济大萧条最困难的时期,几乎不可能找到工作。“二战”爆发时,他们正好年近40岁,这意味着当他们应征入伍,他们业已开始的职业生涯、家庭生活,最年富力强的岁月被打断了。1911年之前出生的人在人口统计学意义上是相当不幸的,20世纪最大的战争灾难直接冲击了他们的黄金岁月。
将上面的人口学统计逻辑运用到像莫里斯·简克洛这样的纽约犹太人律师身上也同样合适。当年像他这样的犹太人没法进入大律师事务所,所以他们只能独立创业,接一些遗嘱、离婚、合同纠纷……诸如此类的零碎业务。到了经济大萧条时期,所有的独立创业者都消失了。“大城市里律师的收入已经降到家庭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历史学教授杰罗德·奥尔巴赫在描述大萧条时期的纽约时写道,“一年以后,有1 500名律师申请工作救济金。纽约律师中有一半是犹太人。最后犹太律师发现他们的生活只剩下‘有尊严的饥饿’了。”更不用说,许多年来他们从事业务赚的钱远比他们的基督徒同行[42]少得多。莫里斯·简克洛生于1902年。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开始时,他刚结婚,买了新汽车,把家搬到皇后区,在造纸工厂上投了一大笔钱。所以莫里斯此时的事业时机不能再糟了。
“他本来准备赚笔大钱,”莫克·简克洛谈到父亲时说,“但是大萧条在经济上彻底毁了他。他的储蓄所剩无几,也没有家族势力可以依靠。
从那以后他就变成公证人一类的律师了,再不敢冒任何风险,他经受的打击已经够多了。父亲不得不为25美元的生意折腰。他有个在牙买加储蓄银行工作的朋友能给他介绍些客户。他为25美元的生意拼命工作,就为区区25美元。”
“我还能记得父亲母亲早晨的一次对话,”简克洛继续说道,“父亲对母亲说:‘我现在身上有1美元75美分。我需要10美分坐公交,10美分坐地铁,还有25美分买三明治。’说完他把余下的钱全部留给母亲。他们一直在生活的边缘挣扎。”
现在让我们比较一下像莫克一样出生在20世纪30年代的人。
下面表格列明的是1910年至1950年美国的人口出生率。表中显示,1915年有300万新生儿,1935年新生儿数目比1915年少60万,在紧随其后的15年里,新生儿的数量又回到300万。我们也可以用更精确的每千人出生率来反映人口变化。每1 000个美国人当中,平均就有29.5人出生在1915年,18.7人出生在1935年,24.1人出生在1950年。20世纪30年代被称为“出生低谷”,人们为了度过大萧条时期的经济困难,尽量少生孩子,结果那10年的出生人口显著少于前一个时期和后一个时期。
年份 出生人口(人) 每千人出生率
1910 2 777 000 30.1 1915 2 965 000 29.5 1920 2 950 000 27.7 1925 2 909 000 25.1 1930 2 618 000 21.3 1935 2 377 000 18.7 1940 2 559 000 19.4 1945 2 858 000 20.4 1950 3 632 000 24.1经济学家H·斯科特·戈登(H. Scott Gordon)在一份出生低谷时期人口优势的研究报告中写道:
当他第一次睁开双眼,他看到的是宽敞的医院,这是为之前一个人口高峰准备的。医生们时间充裕,在下一个人口高峰到来前,他们可以享受一段时间的清闲。到了他上学的年龄,等待他的是完善的校舍设备和人数充足的教师队伍。到了高中,虽然他们的篮球水平不及上代学生,但这丝毫不影响他们继续使用体育设施。大学则成了令人身心愉快的地方;学校有足够的教室和宿舍,他们不必在食堂拥挤排队,教授们对学生的辅导时间也相当充裕。到了他们就业的年龄,劳动力开始不足,但需求反而高涨,因为紧随其后的人口高峰需要获得更多的商品与服务。
20世纪30年代早期在纽约,学校的班级规模都很小,人数只是25年前班级人数的一半。很多新校舍都是为之前的人口高峰准备的,教师们的水平都很高。
“20世纪40年代纽约的公立学校在当时是最好的,”长期研究城市教育史的纽约大学教授黛安·拉维奇说,“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教育工作者要是换到其他时期或去其他地方,一定能当大学教授。他们都很出色,却找不到理想的工作。他们之所以选择到公立学校教书,是因为这里可以获得一份稳定的收入,有养老金保障,不至于被无情地解雇。”
相同的原因使这代人上大学的时候也备受照顾。下面要提到的人物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纽约最好的诉讼律师特德·弗里德曼。和弗洛姆一样,他也出身贫寒,是在生存线上挣扎的犹太移民后代。
“当时我有两个选择,城市学院和密歇根大学。”弗里德曼说。当时城市学院免学费,密歇根大学——现在是美国的顶级大学——学费每年450美元。“如果在密歇根第一学期成绩优秀的话,你就能拿到奖学金。”弗里德曼说,“所以如果我的学习成绩好,我就只需要付第一年的学费。”一开始弗里德曼倾向于留在纽约。“所以我去城市学院试听了一天的课,但是我发现我不喜欢那里。我想,这里大概相当于把布朗克斯科技学校(他高中时期就读该校)的学制再延长4年吧。于是我收拾行囊,搭便车去了安娜堡。”他继续说道:
那年暑假我赚了几百美元。当时我在纽约卡茨基尔找了份工作,我赚足了第一年学费所需的450美元,多出来的钱我就留给家里。初到密歇根的安娜堡,我就找到了一份在高档饭店做服务生的兼职,同时在福特公司胭脂河工厂上夜班。这些工作赚的钱真解决了我很大问题。那时候找工作并不是很难,工厂都在招人。我在成为律师前拿工资最高的工作是当建筑工人,那年夏天,安娜堡正在建造克莱斯勒的试车场。在法学院读书的那些年,我每逢暑假都去那里干活。当时的工资的确很高,大概是因为经常加班工作的缘故吧。
仔细想想这个故事的来龙去脉。首先,弗里德曼有努力工作的意愿,他对自己负责,努力完成学业。但是另一点——这一点也许更为重要——在弗里德曼当时所处的美国,只要你有努力工作的意愿,你就能为自己负责,你就能完成学业。那时的弗里德曼,正处于“经济条件极差”的生活状态,是个来自布朗克斯平民区的小子,父母都没有上过大学。但是看看他上大学是多么容易吧。他毕业于纽约的公立学校。那个时候纽约的公立学校为世界所羡慕。他大学的第一个选择是城市学院,学费全免,第二个选择是密歇根大学,学费也仅为450美元;而且入学条件十分宽松,还允许学生们试听一天课程。
他是怎么到达密歇根的呢?搭便车,没有花一分暑假打工赚的钱。
等到了学校,他很快找到几份兼职工作,原因是当地工厂急需招工。工厂当然急需招工:人们必须维持20世纪30年代之前出生人口的生计,又必须供养20世纪30年代以后逐年增加的人口。从某种意义上说,成功的可能性不来自我们自身,也不来自我们的父母,而是来自我们的时代:
即我们在历史上所处的特定地点和所面临的特定机会。对于一个未来想做律师的人而言,20世纪30年代早期是最佳出生年代;如同1955年之于软件工程师,1835年之于企业家。
如今,莫克·简克洛的办公室坐落在帕克大道的摩天大楼中,办公室里挂着精美的现代艺术品。他对家族趣闻侃侃而谈。(“我母亲有两个姐妹。一个今年99岁,另一个则在90岁的时候过世了。99岁的姨妈是个精明女人,她嫁给了姨父艾尔。艾尔是媚登峰[43]的销售总裁。有一次我问他:‘姨父,除了纽约,其他地方都是什么模样?’他说:‘老弟,你只要离开纽约就明白,除了纽约其他地方都是小地方。’”)他让人感觉,世界对他来说,只要他愿意,一切都可以自由索取。“我总愿意冒险,”他说,“早年我创建有线电视公司,我是在公司差点儿拖垮我的前一刻卖掉它的。我相信我能行。”
莫克在纽约公立学校读书的时候,正值这些学校状况最好的时期,莫里斯就读纽约公立学校的时候,却正值学生超员的时代。莫克去了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因为在人口出生率低谷时期出生的孩子可以更自由地选择学校。而莫里斯只去了布鲁克林法律学校,这已是1919年出生的移民后代所能去的学校中相当不错的一个。莫克卖掉有线电视公司赚了上千万美元,而莫里斯却为25美元生意卖命。简克洛父子的故事告诉我们,乔·弗洛姆的飞黄腾达不可能发生在任何时代。即便他天资极高,即便他的家庭背景得天独厚,他都不可能逃脱时代的局限。
“我母亲头脑一直很清晰,直到她过世前五六个月。”莫克说,“在她神志不清的时候她会说些她以前从未说过的话。她为1918年在大流感[44]中过世的朋友流泪。我父母那代人这样的事经历多了。他们得以幸存,而那场大流感夺取了全球1/10人口的生命。恐惧笼罩着世人,朋友一个个死去。接下来就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然后是全球经济大萧条,紧跟着又是“二战”。他们那代人的确没有什么机会可言,他们生活在最困难的时代。如果我父亲不是出生在那时候,他的人生会比现在成功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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