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Q币究竟是货币还是商品
虚拟货币即非真实的货币,主要用于游戏中。在虚拟与现实有联系的情况下,虚拟的货币有其现实价值。知名的虚拟货币如腾讯公司的Q币,盛大公司的点券,新浪推出的U币或米票(用于iGame游戏),侠义元宝(用于侠义道游戏),纹银(用于碧雪情天游戏)……这里我们重点说的是影响最大的Q币。
“Q币”的诞生始于2002年5月,腾讯公司开发了虚拟货币系统,代表符号定名为“Q币”,1Q币代表1元人民币,即现在网民口中所说的“兑换”。用户付费后通过等值面额的卡号、密码与QQ号关联进行“充值”。但是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短短的几年,Q币就受到了网民们的无限青睐。而鉴于Q币的价值,甚至有很多专门提供Q币与人民币进行双向兑换的网站,使Q币逐渐成为一种可以流通的等价交换单位。
两年前,小陈通过玩QQ游戏赢得了大量Q币,他发现很多网友在倒卖Q币,也就开始了在网上倒卖Q币的生活。此后,小陈在各大电子商务网站和QQ游戏上发布广告。很快,他就在网上开了十几个专营Q币的商铺,以低价向玩家收购Q币然后转卖,买入时以1个Q币3角至5角人民币,再以6角至7角的价格出售。据小陈统计,现在平均每天与他交易的人数达到五六十人,每天能卖掉1000多个Q币。现在小陈每个月能有4000元左右的盈利。
这时候,虚拟货币和真实意义上的货币的界限模糊了,很多人可能有些诧异,Q币等虚拟货币究竟是商品还是货币呢?对此问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
有人认为,Q币等网络虚拟货币由商家发行,与人民币可以“兑换”,一旦Q币等虚拟货币商家无限发行,势必对人民币造成威胁。持这种观点的人相信,以Q币为代表的网络虚拟货币迟早会越过雷池,成为另一种电子货币。在Q币消费体系里,Q币不仅可以直接用于腾讯各种产品服务的消费,而且可以在人民币与腾讯内部的Q点、游戏币等其他虚拟货币之间建立等价交换关系,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属性。从这个角度看,Q币已经具备货币的属性,成为一种虚拟货币,就可能会对人民币造成冲击。
也有人认为,Q币作为网络虚拟世界中的交易支付手段,已被赋予某种价值,可以作为等价物交换。但Q币等毕竟只局限于网络,并不具备法定货币的地位和价值,并且需要以人民币计价,因此不会对人民币造成大的冲击。
对此争论腾讯公司也有自己的看法,腾讯公司认为,Q币是腾讯公司为方便广大用户推出的用于购买相关增值服务的一种支付工具,他们将Q币定位为“商品”,而非“货币”。他们认为,获得Q币的前提是需要支付人民币,而人民币是有数量控制的,所以Q币的发行量也是有限的,并非无限制发行,因此不具有搅动货币市场的能力。
一般认为,货币是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这种特殊商品具有五大职能: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储藏手段、世界货币。
1.Q币的价值尺度并不是自身所拥有的,而是因为它绑定了人民币才体现出来的,假如Q币的官方价格经常变动,那价值尺度的作用根本无从体现;其他的虚拟货币如U币由于没有明确绑定人民币,所以它们的价值尺度作用也不明显。
2.货币的本质首先是流通的,其次才是一般等价物,而Q币等虚拟货币只是作为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而已。
3.尽管Q币在现实中被很多玩家当作买卖对象,也有人用Q币购买虚拟物品,但Q币设计的主要用途是作为腾讯公司自身的支付方式。如果Q币要进入现实世界中流通,唯一途径首先兑换成人民币。这就说明Q币的支付手段有一定的限制。
4.货币退出流通领域作为社会财富的一般代表被保存起来的职能。但由于网络安全问题,很少人愿意在自己的账户上储藏大量Q币。所以,Q币的储藏手段并不强。
5.说Q币是世界货币,比较勉强,但在虚拟世界中,网络是无国界的,将Q币称为虚拟世界或者是网络世界的世界比较贴切。
通过对比不难发现,说Q币是货币还言之过早,先不说Q币无法成为统一的“网络硬通货币”,即使Q币成了统一的虚拟货币,它本身也无法脱离网络。
但是,虚拟货币的出现是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律使然,是不能取消的,所以关键还是要加强对虚拟货币的管理和监督。国家税务总局在批复北京市地税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销售虚拟货币取得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时表示,虚拟货币转让所得收入需缴纳个税,能提供收入证明,按利润的20%缴纳,否则,按交易全额的3%征税。这一规定似乎又证明Q币是一种商品而非货币。
总而言之,Q币究竟是商品还是货币,现在还没有明确规定,相信在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这仍然是一个值得人们去讨论的话题。但虚拟货币交易市场是真真切切存在的,虚拟货币交易所得要缴纳税款是必须的。



本书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