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奖励和激励的酬劳
如果一个人会因为表现不好而被开除,他应该也有机会因为表现特别优异而致富。管理者所得到的报酬应该和工作目标息息相关。最糟糕的一种误导是告诉管理人员,他们必须平衡目标,以便能保留企业长期获利能力,但同时却根据目前短期利润发放他们的酬金。
几年前,一家大型制药公司就发生过这种情形。公司管理层原本强调他们希望资深化学家多从事基本研究,而不是去开发立即可以上市的产品。有一年,其中一位资深化学家在有机化学的领域有了重大的发现,但是还需要多年的努力,才能把他的发现转换成商品。结果发年终奖金的时候,这位化学家发现他得到的奖金数目和前一年差不多,拿到高额奖金的同事对既有产品做了很多简单的小改善,但是却立即可以上市。管理层认为自己的行为完全合理,这位化学家的重大发现对于该年的获利毫无贡献,而年终奖金原本就是以每年获利为基础的。
但是这位化学家却觉得高层口是心非,于是他递了辞呈,四五位同事也和他一起离职,公司损失了一批最优秀的化学家,直到现在还无法网罗到一流的研究人员。
此外,薪资制度不可太过僵化,以致“超乎职责要求的特殊绩效”得不到应有的奖励。
我曾经在一家公司认识了一位工程人员,多年来,他训练了无数刚进公司的年轻工程师,而且连续四任总工程师当年都是从他手下训练出来的,但是他自己始终待在基层,毫无升迁机会。工程部门里每个人都知道他的贡献,然而直到他退休为止,公司始终没有给他应有的肯定。等他退休后,公司不得不雇佣训练主任和两名助理来填补他留下的空缺。后来,这家公司为了弥补先前的疏忽,送了一份厚礼给这位退休老人。
这类贡献应该在当时就获得奖励。这类贡献或许无法直接带给企业可衡量的经营成果,但是却能塑造企业精神,提升绩效,而且通常员工都很看重这类贡献,如果管理层不能肯定和奖励这些人,员工会觉得非常不公平。因为伟大的组织之所以有别于一般组织,正是因为其成员有奉献精神。任何组织如果拥有这样的员工,应该暗自庆幸,把原本的薪资上限抛在脑后。针对这类贡献而颁发的奖励应该像美国国会荣誉奖章或英国维多利亚十字勋章一般珍贵、眩目而伟大。
金钱上的奖励绝对不能变成贿赂,也不能制造出高层主管既无法辞职,也不能被解雇的处境。美国企业界为了节税,很流行延期支付酬劳的做法,因而引起严重的不满。
其中一个效应是,有位高层主管多年来一直觉得在公司无法一展所长,想要离开。其他公司开出了极富吸引力的条件,他总是在最后一刻婉拒了,原因很简单,他还有一笔50 000~75 000美元延期支付的红利扣押在公司里,他必须继续为公司效命5年,才能领到这笔钱。结果,他继续待在原本的工作岗位上,却十分痛苦,经常为去留问题彷徨不已,成为整个管理团队不满的对象。
企业无法买到忠诚,只能努力赢得忠诚。我们不能贿赂员工留在公司;只有当员工自己禁不起诱惑时,他们才只会怪罪公司。我们不能把开除员工变成过于严厉的惩罚,以至于从来没有人敢轻易尝试。我们不应该让高层主管变得太注重安全感。处理事情时,老是只考虑安全保障的人,不太可能从其他角度看待工作,也不太可能开拓和创新。
我举双手赞成弥补高税率带给高层管理者的损失。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只有企业管理者的税后收入明显地比1929年的水准低,我认为这种情形无论对于社会福祉或经济发展,都会带来严重的危机。提高薪水不能解决问题,因为高税率会吃掉加薪幅度,达到的惟一效果是激起员工的愤怒(因为没有几个员工明白税前收入其实不算真正的收入)。但是除了用延期支付报酬来贿赂员工之外,一定还有更好的解决办法,既能强调管理者的企业家角色,奖励卓越的绩效,而又不会让管理者变成公司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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