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和他的上司
那么管理者的上司应该做哪些事情呢?他的职权是什么?
责任又是什么?
如果纯粹从美学的角度而言,我不太欣赏美国布雷克皮鞋公司的吉文(William B.Given,Bottom-up Management,(New York:Harper & Brothers,1949 ).)所提出的“自下而上的管理”这个名词。
不过,这个名词所代表的含义却很重要。上下级管理者之间的关系不只是“督导”这个词中所表达的上对下关系,事实上,甚至不只是双向的上下关系,而包含了三个方面:下层管理人员与上层管理人员的关系,各个管理人员与企业的关系,上层管理人员与下层管理人员的关系。这三种关系的每一种实质上都是一种责任──是一种义务而不是一种权利。
每位管理者都有一项任务──对上级单位的需求有所贡献,以达成上级的目标。的确,这是他的首要任务,他也据此发展出自己的工作目标。
其次,则是管理者对企业的责任。他必须分析自己单位的任务,清楚界定需要采取哪些行动,才能达到目标。他必须构建这些活动所要求的管理职务,协助下属管理者通力合作,结合个人利益与企业整体利益。他必须指派下属执行这些管理工作,撤换绩效不佳的管理者,奖励绩效良好的部属,并且让表现卓越的管理者获得额外的报酬或升迁机会。他还需要协助下属管理者充分发挥能力,以及为明日的管理任务做准备。这些责任都很繁重,但却不是其他人(下属)的工作责任,而是主管自己的工作责任。这些责任隐含在管理者自己的工作中,而不是在部属的工作中。
最后则是对于下属管理者应负的责任。他首先必须确定他们了解他的要求,帮助他们设定工作目标,并达成目标。因此他必须负责让下属获得必需的工具、人员和信息,提出建议和忠告,并在必要的时候,教导他们如何表现得更出色。
如果需要用一个词来定义这种上对下的关系,“协助”将是最接近的字眼。的确,许多成功的公司──其中最著名的是IBM公司──称管理者为下属的“助手”。出于目标管理上的必要性,每个部属都必须为自己的工作负责,他们的绩效和成果归他们自己所有,同时也承担达成目标的责任,但是上级主管的责任是尽一切力量,帮助下属达成目标。
管理单位的目标应该包括本单位对于企业的成功必须贡献的绩效与成果,应该总是把焦点放在上级的目标上,但是单位主管的目标应该包括如何协助下级主管达到目标。管理者的愿景应该总是向上看,视企业为整体,但是他同样应该向下负责,向他所领导的团队中的管理者负责。或许在有效组织管理者的工作时,基本的要求是,管理者应该明白他和下属的关系是一种责任,而不是上对下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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