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利润的抗拒
要克服员工对利润根深蒂固的抗拒,可预测的收入和雇佣计划或许也是关键。对自由经济危害最大的莫过于员工对利润的敌意。到目前为止,我们采用的疗法都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
表面看来,利润分享显然是个解决问题的方法。从100年前开始,企业界已经在尝试推行利润分享制度,然而结果并不太振奋人心,大企业的施行效果尤其不理想。当企业获利高,员工也分得多时,这个计划广受员工欢迎。但是真正困难的是,必须说服员工因为企业随时都可能面临亏损的危险,所以必须把利润拿来发展他们未来的工作,强化未来的生计,而这是利润分享计划所做不到的。相反,依照一贯的利润分享方式(员工年终分红),员工认为企业轻而易举就可以获利(高利润),他们因此可能觉得公司获利是一件好事,甚至相信他们的工作绩效关系到年终可以拿到多大面额的支票(尽管实际状况可能连最大力支持利润分享制的员工,都难以打动)。不过,员工并不会因为利润分享制而了解利润的功能,不会明白对企业而言,利润是绝对必要的,否则就会面临亏损和经济衰退。利润分享也许缓和了原本的问题,而只要能缓和这个问题的方案,都会受到欢迎。但至少就目前的形式而言,利润分享制还不能提供我们需要的解决问题的办法。
同样,虽然普及股权分享制符合企业和社会的利益,但是认为员工只不过因为拥有公司10股、25股或100股的股份,就会改变对利润的态度,也未免太天真了。员工之所以反对利润,在经济利益之下还有更深层的原因──乃是根源于员工对于个人目标必须屈从于企业缺乏人性的目标和规定所产生的反感。如果就员工拥有百分之百股权的公司及国营企业的经验看来,即使完全让员工分享股权,也不是办法。10年、20年后,美国上市公司大半的股份将直接或间接落入企业员工或他们的退休信托基金、投资信托基金、保险基金手中,但即使如此,也不会改变企业员工对于利润原则的抗拒。
这些立意善良的认真尝试之所以无法奏效,可能是因为焦点偏离了员工的工作,然而在企业中,最与员工利害相关的还是工作。所以员工必须了解,他们的工作完全系于企业的利润,企业有利可图时,员工的工作才会更好、更有保障、更愉快。这些计划的目的都是希望借着让员工感觉像个“所有者”而接受利润的观念。然而工作才是员工在企业中真正拥有的东西,利润分享或股权分享都不是核心,只是附加品而已。
只要员工把获利当成企业的目的,他就会认为自己的利益和企业利益之间有基本的分歧,而且更加迷信“生产会创造利润”的传统说法,换言之,他坚信自己创造了利润。任何论点都无法让他看清“为使用而生产”及“为利润而生产”这种古老对比的谬误。但是如果企业的目的是创造顾客,那么两者应该协调一致,毫无冲突。因为如果企业不销售产品,就不能提供工作机会。(克朗·泽勒巴克公司副总裁赫隆(Alexander R.Heron)在他的著作《没有销售,就没有工作》(No Sale,No Job,New York:Harper & Brothers,1954)中提出相同的论点。)或许在20世纪30年代,当IBM经营团队有感于应该负责维护员工的工作机会,而决定开发新市场时,他们提供了解决这个问题的线索。因为这个决定把利润从由员工供应、但被公司夺走的东西,转变为由市场供应、且公司和员工都同样需要的东西。员工因此认识到自己与公司其实休戚相关,双方都同样需要利润。
企业或许能充分运用利润分享制来加强有关雇佣人力和收入的预测。的确,根据过去的经验,我认为在运用利润的所有方式中,员工可能最想要这种方式。但是在任何与员工分享利润的尝试中,这些都还是次要的,或许更重要的是,企业经营者对于维护员工的工作机会必须许下坚定的承诺,以及必须设法让企业的成功与员工的工作保障之间,建立直接而明显的关系。
但基本上,这种方式是健全而有效的,显示出企业的利益与员工的利益其实是一体的,管理层在追求企业利益时,同时也满足了员工的利益;管理层自认是为员工创造就业机会和捍卫工作的人。更重要的是,这种方式显示,对于员工和他的工作而言,利润都是绝对必要的。
显然我们还缺乏这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到目前为止,我们只能描绘出一些粗略的方法,但还不是很清楚究竟应该怎么做。毕竟直到最近几年,我们才在经济上有了基本的领悟,知道员工应该看清楚,为了自身利益着想,他们不该问:“利润是不是太高了?”而应该问,“利润够高了吗?”员工无法从“经济教育”中学到这个观念──即使是真正的经济教育,而不仅仅是宣传,也无法教导他们这点。必须由管理者采取明确的行动,让企业的目的和员工的目的趋于一致,同时建立起双方互惠的关系和对充足利润的共同依赖,才是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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