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规模的四个阶段
如果我们采用管理结构作为标准,那么我们会发现,企业不只有“大企业”和“小企业”之分,而是至少有四种,甚至有五种不同的企业规模,每一种规模都有其独特的特性和问题。
首先谈谈小企业。小企业和一人独资的企业不同之处是,小企业的最高主管和员工之间隔着一个管理层级。如果公司是由两人合伙经营,一人主管销售,另外一人主管生产,那么仍然算独资创业的形态。如果工厂里有几个工头,扮演组长或技师的角色,那么也还是独资经营的形态。但是,如果公司还需要其他主管、财务主管、销售经理等,那么就是小企业了。
在小企业中,无论是最高主管职务中的具体行动或目标设定,都不是全职工作。小企业老板可能一方面要经营公司,一方面还要负责某个部门,例如销售或制造部门。不过,这类小企业已经需要某种管理组织了。
企业规模的下一阶段可能是最普遍的阶段,也是最困难的阶段。由于在这个阶段无法解决管理组织的问题而带来严重的麻烦,是常见的情况。这个阶段没有自己的名称,甚至通常也不被认为自成一个阶段。由于没有更好的名称,我姑且称之为“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和小企业有两个不同的地方。第一,负责企业运营的工作已经变成全职工作,而且企业整体目标也不再由最高主管一人决定。设定目标有可能成为兼职工作,例如财务主管除了负责财务之外,还兼而为之。但是在中型企业中,比较好的做法通常是把目标设定当做独立的职能,例如由定期举行的部门主管会议扮演企划委员会的职能,负责设定目标。
因此中型企业需要成立高层经营团队,部门主管和高层主管之间的关系总是会发生问题,尽管问题还不大。
在这个阶段,企业必须决定采取哪一种组织结构原则。小企业通常根据职能来组织,部门主管直接向经营者报告,通常也毫无困难。在中型企业中,联邦式的组织原则不但可行,而且好处颇多。
第二,在中型企业中,我们头一次碰到组织技术专家的问题。大体而言,“幕僚职能”还不为人所知(或许除了人力资源部门比较熟悉这部分职能),但是许多领域都用得上技术专家。必须好好思考他们和各个部门及高层主管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和企业目标的关系。
再下一个阶段是“大企业”。大企业的特色是最高主管的一项主要职能必须以团队方式运作,不管是高层的运营职能或设定整体目标,工作内容都太庞大,无法由一人独立承担,必须由不同的人分担。有时候,某项工作会变成一个人的全职工作,以及其他几个人的兼职工作。
举例来说,公司总裁的全职工作是企业经营管理,但生产副总裁和销售副总裁在部门职责之外,也花很多时间来分担高层运营责任。同样,企业可能由一位执行副总裁全职负责统筹整体目标,或常见的情况是,由总部处于半退休状态的董事长全职负责目标设定。同时,公司的财务主管、总工程师和人力资源副总裁可能也都花很多时间设定目标。
大企业通常比较适合采用联邦式的管理组织原则。在大多数的大企业中,这也是惟一令人满意的组织原则,但高层经营团队与联邦自治单位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将形成问题。
最后一个企业规模的阶段是超大型企业。超大型企业的第一个特色是高层主管的企业运营和目标设定工作都必须以团队方式进行。每一项工作都必须由好几位高层主管全职负责。其次,超大型企业只能采用联邦式的管理结构。由于企业规模太庞大,也太复杂,根本不可能采取其他组织方式。最后,高层经营团队必须优先把全副精力放在处理最高经营阶层和运营主管之间的关系上。在这种超大型企业中,有系统地组织最高主管的工作非常困难,但也非常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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