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意识的含义
意识一词是在佛教传入中国后出现的。在此之前,我国古代称之为心、神,泛指高级神经活动。现在意识一词正被很多学科所采用,但各学科对意识一词都有自己的理解。为了正确理解智能气功科学的意识观,首先介绍一下其他学科对意识的看法。
一、各学科的意识观
(一)哲学
唯心主义哲学认为意识是灵魂的表现,是不可知的神的作用。辩证唯物主义哲学认为意识是运用概念进行的思维活动,它是人的主观世界的一切心理活动的总合,包括意志、思念、认识等;是大脑皮层的产物又是社会的产物;是和客观存在相对立又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
(二)心理学
认为意识是整个心理活动的总合。心理活动指感觉、知觉、情绪、情志、性格、思维、记忆、能力等。这些心理活动都是在意识的背景下进行的。艾金森、西尔格德等在《心理学》(第153页)中对意识作了如下定义:
“当我们意识到外在及内在事件,回想过去的经验,从事问题的解决,选择注意某些刺激,并略过其他刺激,针对外界情况和个人目标选择并采取某种行动时,我们是有意识的。简言之,意识和以下两者有关:①监视本身和所处的环境,以便在意识中正确地表征出知觉、记忆和思考。②控制本身和所处的环境,以便能产生并终止行为和认知的行动。”
并把意识活动划分为“意识、下意识过程、前意识记忆和潜意识”四个层次。美国斯坦福大学心理学教授Philip Zimbardo,在他著的《心理学》(第408页)中对意识作了如下定义:
“意识是醒觉状态的一般术语,包括自己本身不同于其他有机体或物体的知觉。一般清醒的意识,包括直接经验流而形成的每一时刻醒觉状态下的知觉、思考、情感和需求,以及伴随而起的对这些经验和我们自己行为的‘评论’。除了对某些事物——我们正在分析或解译的仿息,甚至于包括感觉本身——的醒觉状态之外,意识也包含醒觉状态本身。”
他把意识活动状态划分为“无知的意识状态、知觉的意识状态和自我知觉的意识状态”三个层次。对这一系列的精神活动,依据生理、心理学的观点,我们把它概括为四个层次:
1、生理反射层,包括非条件反射与条件反射的生理神经活动。完成简单的神经反射弧的活动。
2、感知层:管辖身体内外事物的感知,包括中枢神经的各部分分析器。完成各种感觉的分析。
以上两层的神经活动,依靠神经通路(即神经纤维)完成信息的传输与分析。
3、意识层:此层建立在上两层的基础上,把各种传入的信息进行分析、综合、抽象出概念。因此本层功能包括概念的形成活动与运用概念、词汇的活动。如联想、回忆、分析、综合、记忆、推理……本层与前两层有密切联系,并能影响这两层的功能。反过来,这两层又是引起意识活动的重要因素。
4、本体意识层(包括潜意识):它在整个神经活动的最“本底层”,一般情况下,它被意识层所覆盖,被意识活动所淹没,只有在意识活动停止时,它才能显现出来。它不借助概念活动,直接与信息相合,故无分析,无概念,当概念起作用时,意识活动就开始了。爱因斯坦所说的可以不借助概念来完成的意识活动,恐怕就指此而言。
(三)医学
西医认为意识是人的觉醒状态及能识别处理周围环境的关系的功能。古代中医讲意识指整个思维活动,包括人对外界的感知、反映和思维。《黄帝内经·灵枢经》中说:
“所以任物者,谓之心(反映事物的功能在心)。心有所忆,谓之意(心中对过去事物的回忆叫意)。意有所存,谓之志(回忆过去,把它保存在心里并贯彻下去叫志)。因志而存变,谓之思(由这个念头,随之发生变化叫思,即思考)。因思而远慕,谓之虑(思再向周围扩展,又细又广阔叫做虑。粗为思,细为虑)。因虑而处物,谓之智(经过考虑以后再处理事物叫智)。”
因此,古医家认为思维活动包括心、意、志、思、虑、智六个层次,这六个层次在现在都可称之为意念或意识活动。
(四)佛教
意识一词,本来像于佛教。佛教有论意识问题的专著叫《唯识论》,包括《成唯识论》、《唯识十二论》等。认为意和识具有不同含义,“意”指人思量或思考事物;“识”指分辨、区别、明了事物;而意与识都是心的功能,是心境作用的体现。心、意、识三者虽有区别,但又是一体。《俱舍论》中讲:“心、意、识三名,所诠之义虽异而体是一炉。”在《大乘义章》中又说:“识者,神之别名也。”意和识连在一起成为一个专有名词,曰意识。《唯识论》认为意识是八识心王(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我执识、阿赖耶识)中的第六识,是建立在意根的基础上的,是人的全部心理活动中的一部分。意根是第七识,即“我执识”,其作用为“了别法境”的心王(分析、明了、认识法的境界)。佛家认为,宇宙间各种环境、称谓,都与六根相对立,如眼对的景叫色,色即有形质,有质碍的东西。意根所对应的宇宙间之事物称作法,法是有名的东西(名就是概念),如桌子、椅子、杯子这些概念都叫法(法是因缘和合而成)。意识就是接收和运用概念,分辨、明了、认识这些概念,即意识所起的作用。
不过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法的含义是非常广泛的,佛家所说的包容了宇宙万物的六根(眼、耳、舌、鼻、身、意),六尘(色、声、香、味、触、法),六识(眼识、耳识、舌识、鼻识、身识、意识),统称为十八界(眼界、色界、眼识界、直至意界、法界、意识界)。这十八界皆称为法,意识对这十八界可发生作用。不仅如此,身口意之所作所为也是意识的作用,甚至发心修道,断惑证真,也是意识的作用。
(五)道教
道教不像佛教对名词概念都予以诠释,而是注重其实际应用。所以对很多名词、概念的含义多有含混不清之处。意识一词,不见诸道家典籍,与其相类者,有元神、识神、真意。下分述之。
1、元神:《脉望》中说:“何为元神?内念不萌,外想不入,独我自主,谓之元神。”《黄庭外景经——石注》中说:“元神者,心中之意,不动不静之中,活活泼泼时是也。”它是与生俱来的,一切精神活动都建立在元神基础上。
2、识神:指后天建立的思维精神活动(包括各种情绪的产生)。黄元吉说:
“有意者为识神,无心者为元神。”(《乐育堂语录》)
3、真意:《伍柳仙宗》中说:“盖元神不动为体,真意感通为用,元神真意本一物也。言元神可也,言真意亦可也。故真意即虚无中之正觉,所谓相知之微意。”我们认为两者实际上不能划等号。
元神、识神、真意三者关系中,识神借元神之灵知以为用(意赖神而动),元神淹没于识神之中。在一定意义上,识神是元神的具体体现,识神中寓有元神。当识神宁静时,元神之性即可显露。能感知到“元神之性”的意识活动,不同于一般的意识活动,称之为“真意”。古人认为元神、识神是对立的,认为元神是修道之本,识神是生死之由。景岑曾说:“学道之人不识真,只为从前认识神,无量劫来生死本,痴人认作本来身。”
二、智能气功科学的意识观
智能气功科学认为,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物质运动形式,是意元体这种特殊物质的活动状态,是意元体内部的运动内容及其运动过程。 包括狭义的意识活动——主观世界中的概念运动,广义的意识活动——一切生命活动在主观世界中的表现,以及特异的意识活动三部分内容。它来源于对人体生命过程中的内、外环境的各种有关信息的(社会的、自然的、人体自身生命的)反映。在人的不同生命阶段(或层次)中,意识活动的内容与表现不同。如婴幼儿,虽然还不会说话,还不会运用概念,但意元体可以发放指挥形体运动的指令,并且也有了感觉分析的功能。这时期的意识活动是以感觉、运动的有关信息为主要内容的。幼年儿童的意识活动则进入了完整地反映事物的形象,即通常说的“形象思维”。成年人则是运用概念进行思考,即通常说的“逻辑思维”。练气功到一定程度时,要把意识中的概念活动改为意元体主动地体察或指令生命运动。练功到中、高级阶段,则呈现出整体的特异意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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