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的意义
人是社会的动物。若一旦出生之后就与同类隔绝的话,他们就将永不能成为人;然而与他人共处时,他们往往是野蛮的。对道德的需要就是出于这两方面的事实。人不喜欢道德规则就如同他们不喜欢红灯或“不许左转”的信号一样。但是没有了道德的约束,人的关系将会变成好像在芝加哥市中心每个人随自己的意思开车所造成的交通瘫痪一样。
犹太人对“那些使人自由之聪明的约束”所作的陈述,包含在她的律法之中。我们将会有机会注意到这种律法含有仪式的以及伦理的指示,不过目前我们只关注后者。按照犹太教士的看法,希伯来圣经包含有不下于613项规约人的行为的戒律。举出其中的四项就足以达到我们的目的了:十诫中的四项伦理前提,因为通过它们——希伯来的道德才产生了最大的效果。被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所挪用的十诫,构成了西方世界极大部分的道德基础。
在人的生命中有四个危险区域,如果失控的话就会造成无尽的麻烦:暴力、财富、性和语言 。在动物的层次,这些都受到很好的钳制。有两项根本是很少出现问题的。语言没有产生问题,因为动物沟通的能力不足,根本不会有严重的欺骗。财富当然也一样,因为要在这方面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对财富的追求所需要的预见和持续贪欲的程度,在动物国度是没有的。至于说性和武力,也不构成严重的问题。周期性使性不至于变得执迷,内在的机制克制住了暴力。除了蚂蚁是奇异的例外,物种内部的战争很少发生。当它发生的时候,通常物种就会自我毁灭了。
可是在人情况就不同了。嫉妒、怨恨和复仇能够造成暴力,除非将之控制住,不然就会把社群撕得粉碎。谋杀所挑起的家族仇恨可以没完没了地持续下去。性,如果冒犯了某种禁忌,所引起的激情可以强烈到毁灭整个社群。盗窃和撒谎也是一样的。我们可以想象人们在这几方面都得以任意胡为的社会,但是现今人类学研究了整个地球之后,并没有找到这样的社会。显然地,就算曾经尝试过全然放任的话,其发明者也未曾生存下来可以供人类学家研究。或许在此,远超过在别处,我们见到了人类不变的常数。巴黎人是邦哥地人(Bongolanders)的堂兄弟;20世纪老于世故的人与原住民有亲属的关系。但如果历史要继续下去,所有的人都必须控制他们的胃口。
十诫在这些范围中所指示的,乃是使得集体生活成为可能的最低标准。在这个意义下,十诫之于社会秩序,就如同创世记的首章之于自然秩序一样;没有前者,剩下的只能是一个没有形式的虚空。创世记建构(因之创造)了物质世界,十诫则建构(因之可能产生)了一个社会世界。对于暴力,他们事实上说:你可以争吵打斗,但是不可以在同一族群之内杀人,因为它所引起的族群仇恨会粉碎社会。因此“你不可杀人”。对性也是同样的。你可以是个累犯,到处拈花惹草,甚至于乱交,虽然我们并不推许这样的行为,也不以法律来追究你。但是到了一个地步就得划上一条界线:结了婚的人,在婚姻盟约之外从事性上的放纵行为是不许可的,因为它所挑起的激情是不见容于社会的。因此“你不可通奸”。至于说财富,你可以随你高兴累积很多的财富而且精于此道。不过,有一件事你不可以做,就是把别人的直接夺为己有,因为这违反了公平竞争的意义,所造成的敌视将变成不可控制。因此“你不可盗窃”。最后,关于语言,你可以掩饰以及含糊,但是在某种时刻,我们要求你讲真话,全部真话,只可以是真话,不可以讲任何别的。如果纷争到了一个地步要到法庭上来裁决的时候,这时法官必须知道真相。如果你那时发了誓要讲真话却说了谎,惩罚将是严厉的。“你不可作伪证”。
十诫在其伦理层面的重要性,不在于其特殊性而在于其普遍性,不在于其终极性而在于其基础上的优先性。它们在所接触的题目上之发言并非是最后的;它们所说的话是必须要说的,其他的话才会随之而来。这就是何以,自西奈山之后三千多年,它们仍然是“道德的世界语”。这使得海涅惊叹那接受十诫的人:“当摩西站在上面,西奈山显得多么渺小啊,”而《圣经》的书写者明确地断言,“在以色列再没有产生另一个像摩西那样的先知。”(申命记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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