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什么也没做错
现在回到“如果没做错事就不用担心”这个观点上。显然,在安装监视系统的时候,查哈尔万万没想到录像机竟然会对自己不利。那些倡导“自己没错”,也不介意朝向自己的摄像头或镜头,不介意成为政府监视对象的人,通常会用一套说辞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如果放弃一点点隐私就能防止另一起‘9·11’事件的发生,何乐而不为呢。”但他们认识不到,收集的不仅是与潜在非法犯罪活动有关的信息,而且有很多信息与非法活动根本就不沾边,事实上只是在尽可能多地收集毫无区分度的信息而已。
第二个也是更为严重的错误是,当你声称自己什么也没做错,就意味着你对个人行为是否违法了如指掌。《美国法典》(United States Code)约有27 000页,涵盖所有的联邦法律,还不包括各监管机构的行政条例,以及各州的法律法规。[9]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布雷耶(Breyer)表示:“现代联邦刑法极其复杂,在《美国法典》中有数千节相关规定,而实际情况有无限种可能,每一种都可能引起对潜在违法行为的调查,因此人们很难预知,自己的某些言辞在将来是否(对公诉人而言)会与某起调查有关。”
最后,合法的概念并非一成不变。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常态,推进社会朝着更为公正的方向发展,需要不断修改或废除相关法律,而在此过程中从未被违反过的法律是不存在的。因此,你的行为或许因为某种原因已经触犯了法律,但由于在道德、伦理或社会层面,这个原因都是能够接受的,便有了变更该法律规定的社会驱动力,如同性结婚、医用大麻等。假定法律是完美的,就等于假定人是完美的。然而人无完人,法律亦如此。
或许此刻你会感到诧异,明知道暴露人们的行为会增加隐私被侵犯的风险,我们为什么还要提倡提高透明度?毕竟,到目前为止,依照我们的描述,人类似乎要全速进入一个被全天候监视的社会。
毫无疑问,数字自我会成为争议和分歧的焦点,还将导致对隐私的争论进一步升级。但如今木已成舟,时光不可能倒流。随着人们观察行为的能力不断提高,隐私必将成为一个更为热门的话题。不过还有另外一个方法,让技术改变执法这把“双刃剑”,同时保证公正这一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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