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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的秘密:我和肯尼迪总统的婚外情

2024-04-03 0人点赞 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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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1962年6月,新泽西州(6)特伦顿,那是一个闷热的周日。我登上了超载又没有空调的列车车厢,我最喜欢的马德拉斯布裙立马就被挤皱了。空气厚重凝滞,一如既往地烟雾缭绕,但我丝毫未受影响。我还没上大二,还未满二十岁,正在前往华盛顿的途中,即将展开最体面的夏季工作——在白宫实习。第二天早上,我将步行通过西门,然后开始在肯尼迪政府新闻办公室的工作。

当然,这到底意味着什么,当时我知之甚少。我仅知道一些基本的东西:我将住哪儿、我的室友是谁、实习第一天我具体该去哪儿、我该咨询谁。我还知道我会穿上我最喜欢的马德拉斯布裙——如果它能在这次火车旅途后幸存的话,或者如果我有时间熨烫的话。除此之外,我不知道工作的具体内容,也不知道将与谁共事。我甚至都不怎么清楚,这个实习职位到底是怎样光顾我的。

不久我了解到,大多数与我处于相同级别的人们都会靠拉拢人心或攀亲道故以获取职位,哪怕只是最低薪的实习而已。一些实习生的亲戚甚至父母就是政党的捐款大户。我可不是这样。此外,还有人对政治充满巨大的热情,拼了命地努力才获得这份工作。这也不是我的情况。我甚至没有申请这份实习。我对政府的运作知之甚少,仅限于大一政治学课上所学的知识。非得跟政治扯上关系的话,也许得算上我那支持共和党温和派的双亲,他们爱戴艾森豪威尔,在20世纪60年代的选举中支持理查德·尼克松而非约翰·F·肯尼迪。

然而,像20世纪60年代初的年轻人一样,对明星般的光环与革新的责任感我毫无抵抗力,而那位来自马萨诸塞州充满干劲的总统拥有的正是这些品质。他比我父亲年轻十二岁。他诙谐、迷人、非常上镜。有个年轻漂亮的妻子,两人十分般配,走在一起时可谓是相映互衬熠熠生辉。正是她——杰奎琳·布维尔·肯尼迪——以一种间接迂回的方式,帮我弄到这份工作。下面我来解释。

这不是我首次来到白宫。此前一年,我在波特高中——康涅狄格州佛明顿的一所女子寄宿学校——读高三,担任校报《凉菜拼盘》(Salmagundy(7))的编辑。而1947届的杰奎琳·肯尼迪也曾就读于波特高中,与我一样,她也曾担任过《蝾螈》的编辑。我一心有志于成为记者,在1960年的竞选中,我的目光追随着肯尼迪夫人。她已是我们学校最知名的毕业生(我们也称之为“旗手”),如果她当上第一夫人,能采访到她绝对是项成就了。我打算给她写信,并提出正式申请。如果她回绝了我这名后辈“旗手”,该怎么办?

肯尼迪就职后一个月,学校校长霍利斯·弗伦奇帮我起草了一封信,以《凉菜拼盘》报的名义正式请求记者采访。我用学校的打字机打出这封信,寄出后开始等待,那几天就像度日如年一般,我不停地检查邮箱,第一夫人没有回复,我很是失望。终于,3月10日,一个带有深蓝色“白宫”字样的奶油色信封落在我的邮箱里。虽然我很想当场就拆封信件,但还是冲到弗伦奇先生的书房,这样我们能一起阅读回信。里面是一封打字机打出来的信,落款是莱蒂希亚·波多里奇,她是第一夫人的社交秘书和幕僚长,她本人也是波特夫人的学生,信件里她婉拒了我的请求。字里行间很有风度也很温和,她说第一夫人行程很忙,“有超过100名记者或是通讯员在排队等着亲自采访她呢”。

这就是坏消息,而好消息是她信中问及我是否有兴趣去趟白宫,向她采访关于肯尼迪夫人的事情。她甚至还说她会帮我找些录像片段配上我的文章。这可不是标准打发人的腔调。我受邀白宫,就算不是去采访肯尼迪夫人,也会有机会采访一位资深职员,她一直在电视里出现,在权力核心上也有一席之地。这也算是退而求其次了吧。我把访问安排到1961年3月最后一周,那时候我正好放春假。

我提早一天从拉瓜迪亚机场(8)搭乘东部快线出发,当晚和我父母的老友一起在马里兰州切维蔡斯市过夜。他们为了庆祝我得偿所愿进入新闻“大人物”圈子,还带我去国家记者俱乐部(9)吃晚饭。吃饭间隙,他们还不断向我指出周围也坐着用餐的那些新闻界家喻户晓的名字。第二天早上,我预约的是11点,不过我稍早一些就从白宫东翼大门走了进去。

波多里奇女士在办公室里招待了我。她办公室里没有别的家具,只有一张很不起眼的政府制式办公桌,周围堆着敞口箱子(肯尼迪家族七周前刚刚搬进来)。尽管装饰很平淡无趣,我还是有种觐见皇族的感觉。波多里奇女士坚持要我叫她蒂施,但我总觉得这么叫有点不自在。她穿着一套暗色羊毛套装,丝质套裙,看上去就像是礼貌与好客女神的化身一样。她从白宫退休之后成了一名畅销书作家,专门写礼仪与社交仪态方面的书。可能她只不过因为我也是波特女士的学生而显得很和蔼,但显然她对我的访问很上心。她为我准备了许多资料,带着我彻底了解了总统夫人,还甚至安排我面见总统。那天他要与一群残疾儿童一起在玫瑰花园里度过一些时间,而我会加入其中。

那天带着我的人是普里西拉(菲德)·威尔,她也曾是波特夫人的学生,但早在1958年就毕业了。那时候我还没入学呢。就因为她在白宫工作,菲德(这是孩童时代的昵称,因为她不会发“普里西拉”这个音)在学校里几乎是个传奇,但我之前从没见过她。我知道的就是她和她室友吉尔·考恩,都从戈切尔学院(10)退学为肯尼迪工作,当时他还是参议员,她们俩都参与了他的总统竞选,现在也都在白宫里任职。菲德和吉尔好得像是一个人似的,吉尔(据说她有个昵称叫珐德)在新闻办公室上班,菲德则是总统私人秘书伊芙琳·林肯的助手。

菲德带着我从东翼办公室走出来,我一下子就被她那种自信和职业素养震撼了(说实话,还有点吓到了),她走过大厅的步伐那么自信,就好像每一寸土地都对她俯首称臣一样。边走着,她对我说,因为春假的缘故,白宫到处都是旅游团,还有各种亲友团,还有亲友团的亲友团,等等。这样一来,从东翼穿到西翼就显得很困难了。所以她带我走的是舞台通道,经过了一连串地下隧道、隐蔽楼梯。好几次我们都走岔了路,闯进了厨房或是洗衣房什么的,最后我们终于从西翼冒了出来,正好在内阁会议室门外。

会议室此时并没有会议,菲德见此,打开大门并示意我跟着她,我小心翼翼迈出了步子,眼前摆着的是硕大的木头桌子,我一路上触摸着每只椅子的后背,想象着人们在这里唇枪舌剑,作出的都是重大决定,这让我觉得一切都是那么不可思议。

我突然想到佛明顿学校里那位很受尊重的现代欧洲史教授。学着她那种老奶奶的声音,还有幅度很大的动作,我对菲德说:“斯梅德利夫人会不会也觉得很震撼呢?”我开始想象要是这位夫人在这里她会说什么:“这里,这里啊就是罗斯福讨论孤、孤、孤立主义的好处,衡量对纳粹德国开战的好处的地方。”菲德大笑,也开始学斯梅德利夫人说话,一下子就好像我们又回到了那个在学校里无忧无虑的年纪,我们就在内阁会议室里上演了我们自娱自乐的脱口秀。

穿过会议室,我们又回到了走廊上,这时候有位女士超过了我们,匆匆忙忙向着椭圆形办公室跑过去。“那是珍内特·特拉维尔,总统的医生。”菲德小声对我说。

我在菲德办公桌附近等了一会儿,这里离椭圆形办公室只有一步之遥,她则继续在打字机上忙活。透过窗户我看到波多里奇女士把一群孩子带进了玫瑰花园,我猜我差不多该出去和他们一起了。果然菲德放下打字机,把我带了出去交给了波多里奇女士。蒂施让我和孩子们站在一起,让我站在她边上,然后我们就一起恭候总统驾临。过了一会儿,椭圆形办公室的门慢慢打开,美利坚合众国总统走进了玫瑰花园。

我当然很紧张,而且觉得很梦幻,任何一个高中生在那种场合下都会这样的。但同时我也很好奇,想看看真人和我之前读到的,或者是我想象中的总统有什么区别。肯尼迪总统比他在照片上看起来要更高些、更瘦一些,也要更帅气。他看起来很有耐心,依次弯腰同孩子们握手交谈,孩子们看上去也很喜欢他。但无论如何他是位政客,而且还是这个国家里最具天赋、最成功的一位。这可能仅仅是他每天要经历的各种会议、仪式中再平淡无奇的一场,每天他的日程表中都塞满了这些活动。毫无疑问,很快他就会按照日程表执行下一项职责,而很快他也会忘记这一幕,但对这些孩子来说,和他在一起的这一幕会让他们铭记终生。我觉得总统当然也非常明白这一点。

轮到我和总统握手的时候,波多里奇女士向前迈了一步,她向总统介绍了我的名字,还说我是一名学生记者。“你在哪儿上学?”他握住我的手,问道。

“波特夫人的学校,先生。”真太不可思议了,我好不容易才做出了回答。

他向我微笑,表示他听到了答案。“你怎么会在这里?”他接着问。

“我在为学校报纸《凉菜拼盘》写一篇关于第一夫人的报道。”“你是毕业生么?”“是的,先生。”“明年你打算去哪里上大学?”“惠顿学院或者霍林斯学院。”“哦,不错,很高兴见到你,祝你好运。”“谢谢你,总统先生。”然后他就走到下一位面前去了。

我回去之后把这次经历写成报道,题目叫《在白宫遇见名人》,几乎占满了所有版面,在校园里取得了巨大成功。发行的那天,到处我都能看到同学们在读校刊。我感到很骄傲,后来在接到波多里奇女士回信之后我更加欢欣鼓舞,我把这篇稿子寄给了她,她写道:“引人入胜的报道,融合了许多名嘴的风格。”她在这方面简直是一流专家,能很轻易就让一个年轻女孩觉得自己很成功,她了解怎么让人自我感觉良好。我把她的来信夹到了我父亲送给我的一本相册里。

所以一年之后白宫打来电话的时候,我至少还是有那么点小期待的。毕竟我写的文章就是关于波特夫人的学校和白宫之间的联系的。蒂施肯定会记住我,还有我对新闻领域的兴趣,然后我又是佛明顿学校的一员,这又给我加了点分。所以这次有了空缺她就推荐了我。现在写下的这些文字不过是我的推断,因为从没有人告诉过我到底为什么我能得到这个空缺,我自己也没有问过。我只知道我不可能拒绝。

这对我是件大好事,但对我父亲就不同了。这意味着他要打电话推掉之前给我定下的暑期工作。他之前托关系在纽约一家律师事务所给我找了份前台训练生的工作。我觉得很过意不去,但我父亲却二话没说,说这没什么。“一边是到白宫去实习,一边是给一家律师事务所做前台,这还用得着选吗?”他是这么跟我说的。

就这样,我要去华盛顿了。

我是在新泽西东部长大的,我家是一片殖民时代建立的农场,是整个米德县城里年代最久远的。主屋是1781年造的,后来1800年到1850年又造了两幢附属的房子。一共有14间房子,有7处壁炉,还有1处图书馆,里面都是松木做墙板,天花板也是纯手工的。房子里还有一处宴会厅,时刻提醒着我们过去的辉煌,但现在我们很少在里面开宴会了,除非正好是谁生日或者过圣诞节。我母亲给农场起名叫“寂静池塘农场”,她说“这里已经不再有什么变化了”。

要是那年夏天我没有去华盛顿,那么我就会每天搭一个小时的火车去曼哈顿城区上班,周末则和家人朋友一起在沙滩俱乐部游泳嬉戏。俱乐部离我家只有半小时的路程。我还会和我母亲一起在花园里劳作,帮着一起照料农场。我父亲当时在纽瓦克市忠实联盟信托公司上班,当一名信托官,周末则会放下工作,摇身一变成为快乐的农夫,开着拖拉机在我们家六十英亩(11)的农场果园里劳作。现在一想到他,我脑海里浮现的就是他在夕阳下拖拉机上的身影,他那会儿只有到了晚饭时间才会从拖拉机上下来。

从外表来看,这的确是平静的乡村生活。我有个姐姐,比我大四岁,小名叫布菲,还有个哥哥,比我大两岁,当时是普林斯顿学院的大三学生,这也算是继承父业,他们父子俩都是从新罕布什尔州圣保罗学校毕业之后进入普林斯顿的。另外,我还有个弟弟,比我小四岁,马上要去罗得岛州读预科学校,然后进入普林斯顿。另外一个妹妹黛比比我小六岁,过些年也会去上波特夫人的学校。最后,你没猜错,我们家很喜欢穿苏格兰花格子布。

没错,我们家都是所谓“白种盎格鲁撒克逊基督教新教徒”,所谓典型美国人,但成长的过程中我没觉得我们家多么铺张或多么富有,这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我母亲。她节俭的程度就像史诗中的英雄,令人不可思议。如果她能自己搞定的话,她决不会考虑雇用别人来完成某件事务的,不管是做木工、画壁画,还是其他的手工艺或者小修小补什么的。记得我八岁那年,我们全家从纽约城搬回新泽西农场,那时候我就充分领教了我母亲“我会搞定一切”的人生哲学。当时她一个人就搞定了所有沙发套和抱枕,自己去买了布料,自己缝补。她自己制作了书架,还自己重新修补了老旧家具。她还修好了所有木头百叶窗,为我和姐妹们缝制了圆领衬衣,上面还有皮毛和常青藤图案。她无数次开车送我们上下学,参与我们的学校活动,做家务,做午餐,还要在农场上照顾鸡群和羊群,这些不是宠物,而是我们衣食之源(虽然我和兄弟姐妹们都很难接受在农场活蹦乱跳的小羊变成“盘中餐”这一残酷的事实)。她简直就有用不完的精力,自给自足,而且家务技能甚至能让玛莎·史都华(12)自惭形秽。

她真是生来就是这样的。她一辈子的理想就是结婚,然后培养一群行为良好的后代,让她的丈夫能无忧无虑追求事业,不用担心任何家务事。保持家庭气氛愉快舒适,操持财政不至于入不敷出,这就是她的追求。她其实和那个年代全美国的其他母亲没什么两样,不过我总觉得她是这类生物中的极端个体。

我母亲很有魅力,身高适中,大概5英尺(13)7英寸(14)高,面部轮廓很精致,身材很苗条,身段很完美,留着一头棕色大波浪。大家都叫她“丽迪”,这名字听上去就很开心,对她来说也挺合适。她待人很友善,性格外向,必要时候也能表现出家庭主妇的热情,但更多时候她表现得有点严肃,好像扛着天大的责任一样。

她很少做傻事,但我也记得她有时候会做些无用功——节食,比如说一周除了香蕉什么也不吃。她根本没有必要节食,她根本就坐不住,这就确保了她永远也不会超重。甚至有一次,她父亲——我们的外公(他在附近有一座农场)——出于担心她会把自己累坏,给我们派了一位厨子。但厨子还没待满一个月就走人了,因为我们发现厨师喝光了父亲的杜松子酒,还往瓶子里灌水掩饰。这样一来——其实我们早就期望如此了——母亲就又继续给我们煮饭了。

我父亲兰迪则是个大个子,很快活的人。他哪儿都大——大耳朵,大鼻子,笑得也很“大”,而且老是在笑,我手头每张照片上只要有他,他都是在微笑、大笑或者显得很愉快。但这背后也潜藏着危险,直到六十年代他才被诊断出有躁郁症(15)。我们这些孩子都没有发现他还会有绝望悲伤的时候,很大程度因为只要他露出这些症状,母亲就会替他掩饰起来。那些年她过得很艰难,但我绝不认为在她生命中任何一刻她曾后悔选择这个男人共度一生。

1973年我父亲因心脏病突然猝死,到那时他们结婚已经36年了。他终年68岁。一直以来他就很喜欢帽子,去世之后我们几个孩子都从母亲手里分到了一些,还有他最喜欢的照片。我现在还把他的照片挂在墙上。

我在这儿把新泽西州50年代、60年代初的生活描述成一幅田园牧歌的惬意场景,当时我确实是这样觉得的。我觉得很幸福,也学会了热爱独自一人相处。现在想来可能是在模仿我母亲的家务活动和那种活力,当时青少年时代的我花了很多时间玩“过家家”。那是个巨大的维多利亚风格模型,放在我卧室的桌子上。我给它通电,给里面的房子上色,挂壁纸,然后从商店里买家具模型放进去。点点滴滴我都很关注,也很投入。在我想象中,这里面住着一家法国人,玛丽和保尔·珀罗,还有三个孩子,我还为他们编织了人生际遇和各种灾难。我会把“他们”从楼上叫到楼下,从一个房间移到另一个房间,为他们“创造”对话和各种情景。在空余时间玩这个游戏让我觉得很轻松自在,这给我一种控制感。这家人不得不“顺从”我的意志。

如果说这是我情绪释放的“叛逆”方式,那也是很隐私的。这和我性格很像,我甚至有时候觉得自己身体里住着一位“情绪总督”,他掌管着我的情绪,永远只允许我在“还好”和“低落”之间徘徊。我不会质问父母亲,也很少回嘴。我也很少和兄弟姐妹吵架或是打架。我觉得我有点畏惧冲突,同时也害怕冲突的后果。

我们的生活自我节制,几乎每一步都已经为我们规划好了,我们所处的所谓“阶级”的期望决定了我们不可能太出格。我的姐妹们,当然还有我,有客人来的时候会站起来行屈膝礼。打小大人就告诉我们,别人对你友善,你也要回以友善。每次家庭聚餐我们都会互相道贺,然后握手沿着桌子“传递爱意”。我们一直小心谨守戒律,不会在公开场合讨论政治和宗教,生怕让别人感到不快。谈钱也是不合适的,你不应该提起谁谁谁赚了多少,或者在什么东西上花了多少,财富绝不是用来夸耀的。我们潜意识里就觉得,我们认识的每一个人都是共和党人,也拥有一样的新教信仰。

一直会有人提醒我们自力更生是最高美德。除了整理自己的床和清理房间之外,我们每个人在农场上都会有自己的职责。我的任务就是要负责给花园除草,确保边界整齐。要是有什么大灾害,比如说有某片庄稼被洪水冲毁了,孩子们都会拿起铲子和水桶,帮爸妈重整田地。

对我们家来说,孩子去哪里上学是最重要的。一般都认为应该去我们父辈上过的那些最知名的寄宿学校之一:波特夫人的学校、圣保罗学校或者圣乔治学校。教育是一种美德,但不仅仅是美德那么简单,在简历上出现这些学校之一,那就意味着你拥有这些名字背后附带的地位与意义。

《社会名人录》每年都会刊登纽约著名家庭的名字。我母亲桌子上永远会摆着这本书。不过我不记得我父母会很认真地翻查这本书,不像简·奥斯汀(16)小说《劝导》(17)里沃尔特·艾略特爵士那么虚荣,“除了《伯爵名录》之外一本书都不看”。但我现在想想,尽管很讶异,我还是要承认这本书的确严重影响了我父母的社交圈。

在我们青年时期,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进入社会”仪式了。因为我们在纽约市和新泽西都生活过,我母亲坚持我和我姐妹们必须在两地都办这种仪式。当然她初衷是好的,想为我们做到最好,但我最后在这场合还是紧张不已。我想的是会穿上长长的白色丝质裙子,同样白色服装的孩子挽着我的手肘。但其实这种为初次参与社交活动的少女特别设计的舞会,通称“家畜展销会”,需要有年轻男孩做我们的护卫。这也就意味着,我一定要邀请一到两名年轻男性友人,还要有男朋友。这就成了问题。当我18岁生日到来之际,我男人运不太好——或者说根本毫无运气。我鼓起勇气对其表露一些好感的人,都从我面前走过,走到那些——好吧,更有女人味的女生面前去了。如果要我给18岁的我下个定义的话,那就是运动员。我是当地曲棍球队队长,我跑得很快,在当地主日学校里,我带领男生队伍在校友开放日与父辈对阵,结果还赢了。但这在约会的时候显然不太会是加分项目。

在男人这面,我最大的成功,也是唯一的成功,就是八年级的时候,让一个叫路易·迪莫拉特的男孩对我产生了兴趣,他还亲了我一下,也就那么一下而已。这也是我整个高中唯一的吻。

所以,1961年9月,在新泽西州斯布赖特·劳恩网球与板球俱乐部举办的罗森少女社交典礼上,我没有男朋友。我邀请了两名佛明顿同学的哥哥,感谢上帝,他们答应了当我的护卫。虽然他们抽空去邂逅其他女生了,但整个晚上他们都表现得很完美,我也没觉得他们这样做有什么问题。我也邀请了我哥哥普林斯顿的同学出席,但他们一开始就把我当成是小妹妹,整个晚上都忽略了我。现在回想起这一切我没觉得有什么不舒服,反而带着一种愉快的心态,但当时心里还是酸溜溜的。那晚上很热、很傻、很不舒服,多年以后我记得我那晚唯一的感受,就是失望。

我在曼哈顿的亮相则是三个月之后在皇冠酒店的大宴会厅里。那次我的护卫是我的哥哥乔石。他一出场就“艳惊四座”,系着白领带,穿着白色燕尾服,好像昭告天下他要和在场的所有女孩跳舞一样——除了我之外。要知道上次乔石看在我是他妹妹的分儿上和我跳了一支舞,完全规规矩矩,规矩到搂着我背的手里挥舞着一张五美元钞票,想要勾引别的男孩来把我从他怀里抢走。这一次至少他没让我那么尴尬,我只能拿这个来安慰自己了。

很奇怪为什么我没有奋起反抗这些羞辱。往大里说,这也是反抗我母亲,毕竟是她把我扔进来的。但我根本没有提出问题,更别提抗议了。我是个乖女儿,会顺从家庭的安排,满足他们的期望,不管是不是很过分。

那段时间我没有男生缘有很多因素。其中之一就是因为,我有5英尺9英寸高,比很多男生都要高。我也很瘦,这对高个子女生来说简直是噩梦,尤其在发育之前。那段时候要么看起来很怪,要么就是很滑稽。15岁的时候我就是这副尊荣,甚至我还有个绰号叫“猴子”——他们觉得我只有长手长脚。

此外,我15岁的时候被送去读波特夫人的学校了。那是全女子学校,到那里去上学的结果之一肯定就是很难接触到男生。学校里有220名女生,就像是女子修道院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我们不用发誓愿。1958年到1961年我就读的时候,那简直就是“黑暗时代”,没有男孩可以接近学校——星期六下午除外——但就算如此,女生也必须在一周之前写申请证明他是她的“那个人”。所有一切必须通过信件安排,因此我们不许打电话也不许接电话。唯一例外就是和家人通话,但一周也只有一次。就算男孩愿意搞定这套繁文缛节,他们接下来也必须按照礼节行事,而这套礼仪的唯一目的好像就是要终结一切浪漫因素。男孩到了之后,门卫米勒会按名单检查他们的身份,然后男孩女孩只能沿着一英里(18)长的环路散步,还不能停下,免得出现什么牵手之类的,那简直是大逆不道。这一对的关系如何,能从他们走多远看出来,关系最好的会走上四到五圈。散步结束之后,女孩必须带着男孩去校长夫妇的办公室喝茶。结束之后男孩就必须离开,回他们自己学校去——哥顿、德尔斐尔德或者塔夫特。

整个过程烦琐复杂,想进来已经很不容易了,进来之后能做的接触也很有限,这样的情况下要是还有男生愿意大费周章来我们学校,那我倒要觉得奇怪了。他们来的时候我们也不会特别打扮,不会刻意把衣橱里最漂亮的衣服穿出来,就是胡乱套上一件羊毛套头衫(这已经是非正式校服了),里面打底的是男式衣领扣衬衫,下身穿的就是苏格兰方格裙子,还有过膝袜子。我们的鞋子必须是阿伯克龙比(19)式的,必须是牢固的、系带式的、鞋舌头上必须有流苏的棕黄色皮鞋。我们有一整套标准饰物:小发夹来固定头发(有标准位置),金质圆形徽章,还有一串珍珠。我们对化妆也不感兴趣,甚至连唇膏都不用。每周日镇上的居民都能在教堂看到我们灰白的脸色,他们都以为我们是不是得了流感。

我没能立刻就习惯波特夫人学校里的生活。在那里的前六周我很想家,空闲时间我一直在盯着窗口发呆,盯着来来往往的车流,期盼着里面能有一辆是我父亲的,来接我回家。尽管我们还是住在房子里,而不是挤在寝室里,但这只能让我更加思念新泽西的生活,只能加剧乡愁。我很羡慕我的同学,尤其是那些来自纽约城的,她们看上去那么聪明,那么能言善语,那么成熟。她们从小就学得对每个人都很和蔼、尊重每个人,也包括新来的女生(比如说我)。其实这都是因为我觉得不安全。我以前在学校里是体育明星,但在这里我没有她们表现出的那种“乖巧精致”,那时候我也不像她们那样能预感到以后会变得更好。头六个月我只有这种感觉,我觉得很焦虑,很孤独,对未来很不确定。有生以来第一次,我找不到归属感。

我在波特夫人学校报到的时候错穿了运动用的马鞍鞋,这让我痛苦万分。我母亲观察力那么敏锐的人一定看出来了,所以她才在我大三那年圣诞的时候给了我一双阿伯克龙比式鞋子,终于,我青年的记忆里留下了与鞋子比较“愉快”的时刻。鞋子直到今天还是许多女性幸福的噩梦杀手之一,我也不能幸免。

当时我的自尊心正处于萌芽阶段,我应对的方式很独特,但很少见:我开始不吃饭了。不知道为什么,我被某个在新泽西认识的女生吓到了,她去寄宿学校待了三个月之后回来过圣诞节,结果整整胖了30磅(20)。我可不想这样。我越是紧张,这个女孩的样子在我眼前就越清晰。我花了很多时间照镜子,就怕自己发福了。当我没有无视食物或者把它们倒掉的时候,我只吃煮鸡蛋的蛋白,因为我听说所有的热量都储存在蛋黄里。这样一来,春假我回家的时候,比圣诞节假期整整轻了30磅。

我母亲震惊了,我一辈子都很瘦,但这次我简直就是皮包骨头,吓得她直接就开车带我去纽约看医生了。那位医生是我们家的老朋友,他和我说话的时候很有技巧,很能舒缓我的情绪,一点都没有贬低我的孤独感,也不觉得我没有密友、自我感觉很差是什么值得羞怯的事情。我甚至都不记得他是否提及了“厌食症”这个词。他说我并不是全然无能为力,我能搞定这些问题。就算我那时候情绪极度低落,这还是说到我心坎里去了。

等我回去继续这个学年的时候,我情绪上已经没问题了。我开始进食,也开始把同班同学看作朋友,而不是竞争对手,我开始觉得自己可以把握自己的方向。我能和别人一样,按规矩活得好好的。接下来的两年,我投入到学校中去,还在课外活动中挥斥方遒,例如“演员”戏剧社,“近视”阅读社,还有《凉菜拼盘》,我在报社里处理细节问题,还要负责报纸按时出版。当我1961年毕业的时候,同学们投票把我选为“第二学年以来变化最多的人”。但最令人惊喜的,还是和另外两名同学一起被选为“第一女总统”。

如果说在这第一流的教育中还有什么疏漏的话,那可能就是我们毕业的时候很少有人会严肃考虑职业的问题。恰恰相反,我们都很期待结婚,然后相夫教子。我并不怪学校,当时都这样。我后来在麻省诺顿市惠顿文理学院开始大学生活的时候,我没有觉得自己是在为将来会定期收到支票的生活做准备。我和朋友们一样,很期待嫁给一个合适的郎君,门当户对。没错,我的男人运确实不咋地,但我已经过了那个年纪了,现在我充满期待。

现在我翻出那时候的照片,看到的就是一个高挑、瘦削、像运动员一样的女孩,她终于找到了一点社交自信。我和男孩交往不会害羞了,我能和他们对话、打趣,甚至打发他们,觉得很轻松。我只要找到能懂我的人就好了。

1962年在去华盛顿特区的列车上坐着的那个女孩就是这样。我受过良好教育,但也天真无知,没有性经验,和所有不太八婆的19岁女生一样,我很容易忽略不会直接影响到我的事情。火车继续穿过费城、巴尔的摩,我坐在闷热拥挤的车厢里,唯一担心的就是我已经把我最喜欢的马德拉斯衬衣式连衣裙汗湿了,我必须要为第一天上班另外找一件穿。我知道我母亲给我把另外两件速干珍妮·阿普尔西德牌连衣裙也放进了箱子里,想到这儿我就轻松了很多。在华盛顿那种像沼泽一样的夏天,这样的衣服上班穿再合适不过了。

换句话说,我唯一担心的就是穿什么。

火车抵达华盛顿火车站,我拎着箱子走到路边,叫了一辆出租车直奔我和世交好友温迪·格力莫尔一起租的房子,她在国务院工作。房子就是一般的平房,不过地段很好,在O街,就在乔治城中心地段。

温迪今年24岁,就像是对妹妹一样欢迎了我。抵达的第一晚,我们一起煮饭吃,然后在地图上一起寻找去白宫的最佳巴士路线。我努力不让她看出来我有多紧张。我想都没想在白宫工作会有多少光环,会多么高端,或者说这段实习经历会给我的简历增添多少光彩(如果我会有简历的话)。我只是在担心能不能准点到,能不能做好工作。我给父母打了电话,告诉他们我已经安全抵达了,然后很早就上床睡觉了。

第二天早上,我穿着刚烫好的马德拉斯连衣裙走下房子正门台阶,我突然想到要打车去白宫,这样我就能体验一下对司机说出“请到宾夕法尼亚大街1600号”这句话的那种战栗感觉。但这傻主意很快就烟消云散了,我把钱放回口袋里,走到街角搭上了去白宫的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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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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