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时代“听话”意味着什么
小时候我们常常听到父母的责备:你怎么这么不听话!每一个成年人,都肩负着一个使命,那就是小孩子听话。作为积极参与到社会生活中的人,有责任让“不懂事”的小孩子迅速融入大家熟知的社会生活中来,而“听话”作为一种对小孩子的社会化训练就显得非常有意义。天真无知的小孩子在未完成训练之前,对他即将面临的社会生活是感到陌生的,他的陌生意味着容易给自己和身边的人带来麻烦,比如小孩子会不自知地拿手摸电源,或者把泥土往嘴里塞等。当时间轴在过去的时代,经验传授式的社会化教育是可行的;但是今天互联网将我们带入了一个新的社会环境,一切都是刚刚建立起来的、都是新的,而且在以极快的速度发展着。“听话”的社会化训练方式似乎已经不复存在了,但事实果真如此吗?
网络世界是现实世界的映射,这是我们一贯的看待问题的方法。陈寅恪先生提出的“独立之人格,自由之思想”,曾经感召了多少代青年人前赴后继追求真理。但是从社会规范的角度来讲,陈先生的这句话无疑是天方夜谭般的理想。处于社会生活中的人几乎不可能做到人格的独立和思想的自由,哪怕是那些超越时代的思想巨匠也只能在社会规范的框架内做出一点点前进式的探索。
比如,在大部分国家,人们行车走路都是有规范的,红灯停绿灯行,看见行人要避让(尽管有的人不这么做,但他们知道应该这么做),要靠路的右边或者左边行驶。这些看似是生活的一些习惯,但其中蕴含的信息和对人的影响是巨大的。我们以英国的交通规则为例,英国规定要沿道路左侧行驶,要知道这并不是交通主管部门立法规定,然后大家严格执行那么简单,靠左行驶其实只是对传统的一种沿用,只是最终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而已。马路还没有在英国出现的时候,人们不管是步行、骑马还是驾马车相遇的时候,为了防止对方的袭击,都会习惯性地靠左通行。因为大部分人右手持武器,这样在防御和进攻的时候更方便。这样的习惯就使尊崇实用主义的英国人选择了这种行路方式,这是社会规范对于人的深度影响(注:英国出现了大量的立场偏向于功利和实用的思想家,比如边沁、穆勒、斯密等)。还是以交通为例,前几年在我国新颁布的交通条例一度禁止“闯黄灯”,法律在挑战人们习以为常的社会规范,黄灯长久以来是慢行的标志,法律尽管有国家强力做保证,但也很难改变社会规范。强行将黄灯慢行变为禁行,在那段时间,官方的态度从强硬坚持到缓和,最后推翻了自己的规定,恢复到修改之前的黄灯慢行。可见在社会规范面前,我们实现陈寅恪先生口中的“独立之人格,自由之思想”几乎变得不可能。
刚刚所说的并不是一些如看起来那样琐碎的日常经验,即便是没有法律做保证的社会成规,其实也能很强地左右我们的选择。法律禁止裸奔,但并不禁止只穿内裤上街,几乎没有人会这么做的原因是这有违社会长期形成的共识;法律也不禁止用左手握手,但谁会这么做呢?除非是恶作剧。这是人在社会共识之下所受的强力束缚,而且越是所谓文明的社会,人们越是不需要独立思考。在历史上有一个著名的案例:

1884年夏天,一艘商船“木犀草号”(Mignonette)遭遇暴风雨,在南大西洋距离陆地很遥远的位置沉没。4名幸存的水手逃到救生艇上,食物只有两罐腌萝卜罐头,没有淡水。船长名叫杜德利,大副名叫史迪芬斯,还有船员布鲁克斯,而第四位关键人物船员帕克(Richard Parker)17岁。据当时的新闻报道,船长、大副和船员布鲁克斯均是品行优良之人。
帕克是个孤儿,第一次出海做海员,那时有勇气出海是一个男子汉的象征。他们4个人在救生艇上漂了3天,吃掉部分萝卜,仍未等到能救起他们的过路商船。第4天他们钓到了一只海龟,之后的8天没有任何食物可以食用。此时,17岁的帕克已经奄奄一息,因为几天前他不听劝告喝了海水。

这时船长杜德利建议抽签决定谁死,好让其他人活命。但布鲁克斯不同意,于是这个方案没有实施。第二天仍无船经过,船长杜德利决定杀死帕克。他要布鲁克斯把头扭过去,并向史迪芬斯表示,非杀了帕克不可。杜德利做了祷告,拿出小刀刺进帕克的咽喉。布鲁克斯没有再秉持良知,他也吃了人肉餐。
在随后的几天,3人靠帕克遗体的血肉为生。第20天有船经过,3名幸存者被一艘德国船救起。杜德利在日记里这样写他们获救的时刻:“第20天,我们正在用早餐,终于有船出现。”之后他们回到英国立即被捕受审,水手布鲁克斯转为控方污点证人。尽管船长杜德利和大副史迪芬斯强调这是“必要之恶”,但最后他们仍以谋杀罪名被起诉。

这是非常著名的一个案例,在这里我们并不会从诸如法律、政治哲学等方面去探讨。我只是好奇是什么左右了他们的选择。假设同样是这3个品行良好的人在陆地上遇到了饥荒,同样面临吃人肉和死亡的抉择,相信他们不会那么快做出杀人的决定。在失去社会约定的大海上他们不被社会成规束缚,于是进行了独立的思考,生存的本能被激发出来,最终杀掉帕克靠他的血肉活了下来。人在有话可听(在陆地)的时候,惰性驱使他们听话;而在无话可听(在大海上)的时候,才会花精力去思考做出抉择,尽管有的时候最后的结果并不明智。
前几日,一个年龄稍长的朋友打电话询问我微信公众号的一些事情,如何运营、如何加强传播和互动之类的。由于知识背景或是年龄的原因,他一开始对我的一些观念和建议并不接纳。由于我对自己的正确性还是有信心的,所以极力说服他,但这毕竟很困难,于是我在话语中加入“大家都是这样的”“别的公司也这样做”之类的说辞,接着我能清晰地感觉到他的抵触情绪在减弱。人对于社会规范的遵守是深入骨髓的,即便这种社会规范没有经过严密证明。上大学的时候,我课余在一家咨询公司做兼职,有一次的任务是调查市面上MP4(当年有过这么一款产品)的价格区间。按照一般的调查方法,是要尽量全面采样之后取平均数的。但是对于这样一个对精度要求不那么高的调查,实施方法不需要那么复杂。我只是在中关村随便找了两个(防止一个柜台价格不实)卖MP4的柜台询了一下价,即完成了这个调查,并不需要满中关村的商贩问个遍,因为他们都是囿于一个组群,且按照一套成规行事的人。
互联网是新的技术也是新的工具,在形成社会规范方面有更强大的能力和效率。互联网的信息出入端口可以被把持,人在信息来源单一、宣传功率强大的互联网面前没办法保持清醒。王小波的《沉默的大多数》揭露了一个事实:多数人是不会站出来表达个人建议的,也就是说借助于互联网这个强大的工具,传达出来的声音只是个别的,或者说是不具备普遍代表性的。那么,在互联网时代“听话”意味着什么?还能像前现代社会那样回溯时间轴,靠着几代人总结验证的经验完成每个人的社会化训练吗?那些少数人的意见够明智,值得相信吗?这些都不得而知。人们在几千年的社会生活中培养出“听话”的习惯,在今天面临着巨大挑战。因为“听话”的前提我们都不知道是不是还存在,少数人未经验证的信息被互联网这一工具极力放大,我们周围被这些信息塞满,似乎全世界只有这一种声音。我经常念叨一句话:我们都是经验的奴隶,以前我们为奴还能看清前路,现在我们为奴确实更加方便了,区别是越接近经验越有可能变得糊涂。
互联网时代,“听话”仍有意义,只是更加考验我们的辨识能力。






本书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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