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练习题参考答案
第二章:部分习题参考答案
一、准确概括以下各段论证的主张。
01.主张是:王选的研发成就是值得人们尊敬的。
03.主张是:武汉高知人群对图书消费的总体满意度不高。
05.主张是:重男轻女的观念导致海南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不下。
07.主张是:私有化的制度是建立在拥有私有财产的合法权力的基础上的。
09.主张是:领导者的功过是不对称的。
二、在以下给出的各项陈述中,哪一对陈述具有矛盾关系?哪一对陈述具有等值关系?哪一对陈述具有蕴涵关系?哪一对陈述不能确定具有这三种关系之一?
02.等值。04.不确定。06.不确定。08.矛盾。10.等值。12.不确定。14.不确定。
16.不确定。18.矛盾。20.等值。
三、在以下给出的各段陈述中,是否存在不一致之处?如果存在不一致之处,请简要说明理由。
01.不一致之处:两个点球既然已被判罚,就不能说“两个点球是‘子无虚有’(应为‘子虚乌有’)的”。想表达的意思是:判罚点球的理由是子虚乌有的。
03.不一致之处:“鸡生蛋还是蛋生鸡”与“双方各执一词”不一致。在“鸡生蛋还是蛋生鸡”之中,“鸡”与“蛋”有互相依赖的循环关系;在“双方各执一词”之中,两种不同的观点之间不存在互相依赖的循环关系。
05.不一致之处:其一,“在杭州抢劫时被判……”——一个人在抢劫时有被当场抓获的可能,没有当场被判刑的可能;其二,“被判劳教3年”——“劳教”是劳动教养的简称,法庭对罪犯处以一定的刑罚称为“被判刑”。劳动教养不是刑罚,不由法庭判处。由法庭判刑的罪犯接受的是劳动改造(简称“劳改”),不叫劳动教养;其三,“被判劳教3年;去年6月出狱后……”——劳动教养不是服刑,不入狱,无“出狱”一说;我国刑法中有“累犯”而没有“惯犯”的说法,抢劫罪之“累犯”要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07.不一致之处:“炙手可热”与“已经呼之欲出”矛盾。“炙手可热”语出杜甫《丽人行》:“炙手可热势绝伦,慎莫近前丞相嗔。”比喻权势气焰之盛。用这个成语形容郭德纲和他的“德云社”的名气之大是不恰当的。
09.不一致之处:该段论述预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几乎不能再写出优秀的作品。”这一预设与事实不一致。
第三章:部分习题参考答案
一、辨析争议的焦点。对给出的问题,选择一个最佳答案,也就是对问题最准确而完整的回答。
01~10:BBCBC CABCA
第四章:部分习题参考答案
一、辨识论证的主张与理由。对给出的问题,选择一个最佳答案,也就是对问题最准确而完整的回答。
01~10:ACAAA CCCCB二、辨识以下各段论证的前提和结论,用树状图形图解论证的结构。
论证01:
P1:每个人的才智和努力的程度有很大的不同。
P2:依据人的才智和努力的程度分配社会财富才能体现公正的原则。
C:任何一个公正的社会都不可能使每个人获得同样的收入。
论证03:
P1:理智清醒的人在作案时认为自己不会被逮捕。
P2:许多犯死罪的人是精神错乱者。
P3:精神错乱者不会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犯罪。
C:死刑不能防止人们犯死罪。
论证05:
P1:张华的学习成绩在同年级中名列前茅。
P2:他是我校最好的篮球运动员。
P3:他成功地组织了全校的篮球联赛。
P4:他人缘很好。
C:张华这次竞选体育部长会取得成功。
论证07:
P1:如果一个人偷窃被抓住,就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P2:如果一个人偷窃没有被抓住,就会受到良心的谴责。
C:偷窃者或者受到法律的处罚,或者受到良心的谴责。
论证09:
主论证:
P1:教师罢工给许多学生造成破坏性的后果。
P2:作为职业技术工作者的教师应当放弃罢工的权利。
P3:教师罢工不是为了改善教育体系。
C:教师罢工的权利应当被收回。
子论证之一:
P4:有些学生在罢工平息之后不再上学并由此而中断学业。
P5:有些学生不能保持学习进步的速度,学习的自信心受到打击。
P6:有些学生的学习成绩受到严重影响,使他们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
P1:教师罢工给许多学生造成破坏性的后果。
子论证之二:
P7:教师是工人或者是职业技术工作者。
P8:工人应当有罢工的权利。
P9:职业技术工作者不应当有罢工的权利。
P10:教师是职业技术工作者。
P2:作为职业技术工作者的教师应当放弃罢工的权利。
子论证之二的子论证1:
P11:工人受雇于雇主并接受雇主的培训,工作细节由雇主决定。
P12:工人在获得报酬和工作条件方面需要有效地与雇主交涉。
P8:工人应当有罢工的权利。
子论证之二的子论证2:
P13:职业技术工作者对社会尤其是他们直接服务的对象,负有很大的责任和义务,这种责任和义务是衡量他们工作质量的标准。
P14:教师不应当将学生作为他们与学校讨价还价的抵押品。
P9:职业技术工作者不应当有罢工的权利。
子论证之二的子论证3:
P15:教师受过职业技术和专业知识的训练。
P16:教师对教学负有很大的责任和义务。
P10:教师是职业技术工作者。
子论证之三:
P17:没有证据能证明教师罢工能改善教育体系。
P18:教师为改善教育体系而罢工的主张,简直是在用善心来掩饰他们的贪欲。
P3:教师罢工不是为了改善教育体系。
子论证之三的子论证:
P19:如果有证据证明教师罢工是为了改善教育体系,教师应当摆出来。
P20:教师从未提供罢工能改善教育体系的证据。
P17:没有证据能证明教师罢工能改善教育体系。
论证09完整的结构图解如下:
三、评估理由的正当性。对给出的问题,选择一个最佳答案,也就是对问题最准确而完整的回答。
01~10:BCBAC BBBBC11~20:ABCBA CBBAB
第五章:部分习题参考答案
一、在下列语句中,哪些下划线语词是在集合意义上使用的?
01.集合。03.集合。05.集合。07.前一个“我们”在集合意义上使用;后一个在非集合的意义上使用。09.非集合。
二、下列语句作为定义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违反了什么规则?
02.定义过窄。04.同语反复。06.循环定义。08.循环定义。10.含混不清。
三、下列语句是不是划分?如果是划分,是否符合划分的规则?
01.是划分,符合划分的规则。
03.是划分。不正确,“遗漏子项”——“微生物”。
05.是划分。不正确,犯了“子项相容”或“混淆根据”的错误。
07.是划分。不正确,“多出子项”——“同胞兄弟姐妹”不属于直系亲属。
09.是划分。不正确,犯了“子项相容”或“混淆根据”的错误。
五、识别概念运用方面的错误。对给出的问题,选择一个最佳答案,也就是对问题最准确而完整的回答。
01~10:BBABB CCABB
第六章:部分习题参考答案
三、评估直言三段论。对给出的问题,选择一个最佳答案,也就是对问题最准确而完整的回答。
01~10:CCACA CABCB11~20:BBCCA ACBBC四、评估假言和选言三段论。对给出的问题,选择一个最佳答案,也就是对问题最准确而完整的回答。
01~10:ABCAB CCAAA11~20:BACCB BAACB21~30:ABCCB BCAAC31~40:AABBB BCCBA五、评估论证中对一般原则的运用。对给出的问题,选择一个最佳答案,也就是对问题最准确而完整的回答。
01~10:AAABC BCBAB11~20:BBCAB CABBC
第七章:习题参考答案
一、评估枚举、类比和比喻论证01~10:BBABC CCBCC11~20:BBBCB CACCC21~30:ACBCA ACAAC31~40:BACAC ABCCB二、评估统计论证01~10:CBAAA ABAAC11~20:ABBBA ACCAB21~30:CCBCC BCBAB31~40:ABCCB BBBCB三、评估因果论证01~10:CAACB BAABA11~20:ACCBC BABCB21~30:BCBBC CACCB31~40:CACCC CAABB
第八章:批判性写作部分习题参考样文
论证01样文:
中国被邀请参与A350的研发和生产说明了什么在论证中,作者根据“中国被邀请承担A350飞机5%的设计和制造工作”这一事实,得出三个初步结论:每销售100架A350飞机将有5架由中国制造;中国民用飞机研发与制造能力得到了系统的提升并获得了国际同行的认可;中国在航空器设计与制造领域参与全球竞争并占有一席之地。
基于这些初步结论概括出的最终结论是:参与国际合作不仅能带来双赢的结果,而且是提高技术水平和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必由之路。该论证从前提到结论的推理有很大的跳跃,不足以令人信服。
首先,由于文中未给出A350飞机在空中客车公司生产的飞机总量中所占的比例,以及A350飞机在所有航空公司的全部订单中所占的份额等相关信息,A350项目的启动在民用飞机制造业中是否有经济和技术方面的代表性,这是令人质疑的。
其次,即使A350项目的启动在民用飞机制造业中有代表性,中国也只是被邀请承担其中5%的设计和制造工作。将这一事实解释为“每销售100架A350飞机将有5架由中国制造”,混淆了部分和整体的关系,无论一架飞机5%的设计和制造工作中有多高的经济和技术含量,它都不能与整架飞机的设计和制造相提并论。类似地,这一事实不能证明“中国民用飞机研发与制造能力得到了系统的提升”,国际同行对A350飞机5%的设计和制造工作的认可,不等于对中国制造民用飞机的系统能力的认可;“航空器的设计与制造”比“A350飞机的设计与制造”在技术上的要求要宽广、复杂得多,即使中国能在A350飞机的设计与制造中占有一席之地,也不能据此草率地断言中国已经可以在航空器的设计与制造领域占有一席之地。
最后,作者的最终结论与其所提供的前提缺乏相关性。关键词“被邀请参与……,承担……”说明空中客车公司与中国的相关部门之间是雇主和雇员的关系,而不是那种在不同的飞机制造公司之间,按比例投资和进行利润分成的合作伙伴关系,因而,至少在经济方面谈不上“双赢”和“竞争力”的问题。结论所主张的观点可能是正确的,但它没有得到前提的支持。
总之,该论证缺乏确认主要事实的相关信息,对“中国被邀请承担A350飞机5%的设计和制造工作”这一事实的解释和运用存在“以偏概全”和“轻率概括”的错误,所得出的结论是不可靠的。
论证04样文:
为电视而写作,还是为图书而写作作者基于一项研究的统计数据做出如下推论:电视行业可能比图书出版行业更加有利可图,从而得出结论:想以作家为职业的人应该获得为电视而写作的训练和经验。该论证在以下几个关键方面是有缺陷的。
其一,文中引用的统计数据的可靠性是不确定的。这项研究的对象必须能代表所有看书和看电视的人,否则,不能从研究结果中得出可靠的结论。另外,作者在推论时依赖如下的假设:一个人在日常谈话中提到看电视或看小说的次数,能够准确反映他看了多少电视或者读了多少小说。事实的情况可能不是这样,人们在日常对话中倾向于多次提到相同的电视节目。如果是这样的话,所引用的数据就夸大了提到看电视与看小说之间的比率。
其二,即使作者引用的数据准确地反映了人们看电视与看小说的比率,据此推断电视行业可能比图书出版行业更加有利可图也是很草率的。
首先,研究的结果没提到非小说类图书的数据,这类图书可能会构成出版商利润的主要来源。其次,作者没有揭示一个人看电视的次数或时间与那个行业的利润之间有何关联,缺乏电视与图书这两个行业赢利的财务统计,对它们的赢利能力不好做出判断。
其三,即使电视行业确实比图书出版业更加有利可图,为电视行业而写作的作家却未必比为出版业而写作的作家更加有利可图。电视行业比较赚钱可能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他付给作家的报酬相对较低。另外,该论证的结论假设:以作家为职业的人需要在这两个行业之间做出非此即彼的选择。事实上,为这两个行业而写作的训练和经验并不矛盾,以作家为职业的人还可以有其他的选择,比如网络和电影等。
总之,论证所依赖的几个假设难以成立。为强化论证,作者必须提供清楚的证据表明研究对象具有代表性,证实他们的会话习惯能准确反映他们在看电视与读书之间的差别,还必须证实这种差别将会导致电视行业及其作家获得更多的经济报酬。
论证07样文:
没有证据支持力度的论证该论证得出结论说:老年人降低骨折危险的最好办法是每天加倍服用维生素D和钙的剂量。
支持这一结论的根据是对生活在养老院中75~80岁的妇女为期三年的一项研究结果。对这一论证缺陷的分析如下:
首先,论证不公正地假设促使妇女骨折发生率低于平均水平的原因是那些超量的维生素D和钙,而不是每日轻微的举重锻炼。众所周知,举重锻炼可以加强肌肉的力量,提高身体的协调性和灵活性,这些都有助于减少由于意外跌倒等造成的骨折。完全有可能是举重锻炼而不是那些维生素D和钙,起到了降低骨折的作用。
其次,研究中的样本不具有代表性。其一,养老院中75~80岁的妇女在老年妇女的总体中未必有代表性。我们知道,在养老院中超过70岁的老人,他们的起居、饮食和室外活动都很有规律,不但安排得科学合理,而且通常有专人陪护,普通的老人一般得不到这种特殊待遇。其二,研究对象中没有男性的老人。如果老年妇女的骨折发生率本来就比同龄的男子低,研究结果对结论的支持就相当有限了。
最后,即使每天加倍服用维生素D和钙对降低骨折的发生率效果显著,这也不一定是降低骨折发生率的最好办法,除非假定这是唯一的办法,或者有证据证明它优于其他所有的办法。显然,人们通过调节饮食也能做到加倍补充维生素D和钙的目的。
总之,这是一则没有证据支持力度的论证。
对降低这组妇女骨折发生率的因素,作者必须考虑到其他各种可能的解释,并对它们进行排除。
作者还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这组妇女能够代表一般的老年人。为了更好地评估这个论证,还需要了解其他降低老年人骨折发生率的方法和信息。
论证10样文:
不恰当的比喻论证作者引用一则寓言故事来论证企业经营中的道理,这个比喻论证有许多不恰当之处。分析如下:
其一,在寓言故事中,对老虎来说,不是选择你,就是选择我,这可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在企业经营中,情况并不是这样。对顾客来说,“不是选择你,就是选择你的竞争者”,这种非此即彼的选择并不成立。如果竞争双方的产品不能满足顾客的需要或者存在其他问题,顾客可以延迟消费,对双方都不选择。
其二,在寓言故事中,只要我跑得比你快,就会虎口脱险。可是,这种“优胜劣败”的原则在企业经营中是不适用的。“在满足顾客需求方面比竞争者快一点”只是“脱颖而出,战胜对手”的必要条件,战胜对手还需要在诸如产品质量、服务和价格等多方面取得领先的优势。另外,企业经营中的竞争一般不是以吃掉一方而使另一方得以幸存的方式进行的,只强调战胜对手的竞争常常会造成两败俱伤的局面,在合作的前提下,追求双赢的竞争才是大家公认的竞争方式。
其三,在老虎面前,两个逃生者之间存在竞争关系,老虎与两个逃生者之间同样存在竞争关系。本土企业之间的竞争,好比两个逃生者之间的竞争;本土企业与国外更强大的企业之间的竞争,好比逃生者与老虎的竞争。在本土企业竞争中获胜,仍然有可能被“老虎(国外更强大的企业)吃掉”。所以,“跑得比老虎快”不是“企业战略幼稚的表现”,而是战略成熟的表现。
总之,作者在引用这则寓言故事进行论证时,缺乏对寓言故事与企业经营这两者之间在潜在原则上的相似性和一致性方面的分析,所做出的比喻论证是不恰当的。
论证13样文:
统计数据的相对性该论证基于对10家本土公关公司与10家外资公关公司在三方面数据的比较,得出结论说:“本土公关公司利润水平高、收益能力强、员工的工作效率高,具有明显的优势。”论证对数据的使用存在严重的问题,对目前本土公关公司具有明显优势的判断是不可靠的。
其一,单凭本土公司的利润率比外资公司高,不足以说明其利润水平也比外资公司高。比如,A公司的资本是10万元(基数),利润率为20%,其利润水平是2万元;B公司的资本是100万元(基数),利润率为15%,其利润水平则是15万元。利润率是一个相对的量,利润水平则是一个绝对的量,在没提供基数的情况下,二者是不可比较的。
其二,年收入平均增长率(相对量)与收益能力(绝对量)之间也存在同样的情况,在没提供上一年各自总收益的情况下,根据本土公司收入的平均增长率比外资公司高这一点,不能得出其收益能力比外资公司强的结论。
其三,只有在两个公司的规模、总工作量相同,而且双方的员工都能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的情况下,才能得出员工少的公司雇员工作效率高的结论。该论证没有提供其他相关数据,仅凭本土公司的雇员占外资公司的10%,就得出本土公司的雇员工作效率高的结论,这是不充分的。
总之,要完善该论证,作者必须提供与利润水平、收益能力、员工的效率相关的其他数据和信息,并对统计数据在基数、百分比和绝对值三方面的相对变化做出具体的分析。就目前的情况看,论证的结论是站不住脚的。
论证16样文:
“轻率概括”与“机械类比”
该论证所提供的主要理由是:健身中心去年初夏开放新的游泳池后,会员的使用率提高了12%。根据这个理由,作者认为在今后几年里,通过添加其他新的娱乐设施能够为中心增加更多的会员和收入,并因此而使健身中心富有竞争的优势。这一论证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作者假设开放新的游泳池是会员使用率提高的主要原因。这一假设虽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并不可靠。比如,健身中心使用率的提高,可能是由于去年夏日天气酷热造成的,也可能是由于经济不景气,使得人们有更多的娱乐时间造成的。文中并没有给出证据排除这些可能的解释。
其次,即使开放新的游泳池是会员使用率提高的主要原因,并因此而增加了会员的数量,仅凭去年的这个样本调查,不能得出未来几年游泳池的开放仍能保持与去年具有相同的效果。比如,其他健身中心也会添加游泳池来吸引会员,在有竞争的情况下,游泳池是否仍会成为吸引会员的亮点?这是令人质疑的。
最后,即使开放新的游泳池在去年并且在未来几年能够增加会员的数量,并不能由此类推建设并开放其他娱乐设施也会具有同样的效果。网球和高尔夫与游泳相比,不是大众普及的娱乐项目,靠它们来达到吸引和增加会员的数量是不现实的,与专业的多功能游戏厅相比,综合健身中心的多功能游戏室未必有竞争优势。如果这一系列娱乐设施不能充分发挥它的效益,即使它是该健身中心独自具有的,也不能成为其具有竞争力的优势资源。
总之,该论证在分析使用率提高的原因时,未提供排除其他可能解释的证据,犯了“轻断因果”的错误;仅凭去年的一个样本调查就对未来几年的情况做出推断,忽视了时间因素的影响,犯了“轻率概括”的错误;在没有确证开放新的游泳池能增加会员数量的前提下,便匆忙把这一性质类推到其他娱乐设施上,而且不考虑其他设施与游泳池的实质差别,这又犯了“机械类比”的错误。
论证19样文:
缺乏可比性的数据没有说服力
论证所基于的研究结果只提供了与买特价蔬
菜的顾客相关的信息,没有提供任何与不买特价蔬菜的顾客相关的信息,由于该项研究结果缺乏可资比较的统计数据,它不能为“在G日报做特价蔬菜宣传有助于提高销售额”这一主张提供有力的支持。
首先,引用买特价蔬菜的顾客有2/3读过他们的广告,来证明广告有助于提高销售额的主张,这是苍白无力的。由于调查对象不包括那些没买特价蔬菜的顾客,因而不能排除以下这种可能性:在没买特价蔬菜的顾客中也有2/3的顾客读过他们的广告。这种可能性的存在对论证的可靠性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其次,“持肯定回答的顾客有超过一半的人在店里的消费超过了100元”,这一证据的可靠性同样是悬而未决的。持否定回答的那部分顾客有多少人在店里的消费超过了100元?没买特价蔬菜的顾客有多少人在店里的消费超过了100元?
持肯定回答的顾客在店里的平均消费额是多少?
该店顾客的平均消费额是多少?“消费超过了100元”这个理由的成立,取决于对这些问题的回答。遗憾的是,研究结果并没有提供任何与这些问题相关的信息。
由此可见,只对买特价蔬菜的顾客进行单方面的调查研究,对不买特价蔬菜的顾客不做调查,会使调查结果由于缺乏可比性的基础而丧失
论证效力。若要完善这一论证,需要在全面调查
的基础上,比较读过与没读过广告对购买特价蔬菜的影响,以及买与不买特价蔬菜对顾客消费额的影响。在充分比较的基础上,才能证明在G报做广告是否有效。
论证22样文:
是否有必要大幅度增加对二中的拨款该论证的结论是:目前没必要大幅度地增加对二中的财政拨款。得出这一结论所基于的理由是:近20年来大致相同的拨款没有影响二中教育质量的提高。论证在几个关键问题上存在逻辑缺陷,分析如下:
首先,在没有进行比较的前提下,二中升学率的提高未必意味着教育质量的提高。若使二中升学率的提高成为有说服力的论据,必须将它与同类中学升学率的提高加以比较,以及将二中现在的升学率与目前高中平均的升学率加以比较。
没有比较,独立的数据不能说明问题。比如,与20年前相比,现在的情况可能是:参加高考的中学生人数相对减少,而高校招生的数量却在大幅度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同一所中学的教育质量没提高甚至下滑,升学率也仍然可成会提高。
其次,即使升学率的提高有代表性,它也只是评价教育质量的标准之一。其他诸如学生的道德修养、心理素质、技术专长以及适应社会的能力等,都是评价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准。只根据升学率提高这个单一的标准得出“教育质量提高”(需要根据多方面的标准来评估)这个综合性的结论,这是“以偏概全”的表现。
最后,即使近20年来大致相同的拨款计划没影响教育质量的提高,这一事实并不能证明现在仍然执行大致相同的拨款计划不会影响未来教育质量的提高。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公众受教育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如对中学毕业生在外语、计算机等方面的要求,与20年前不可同日而语。
教育质量的提高面临更多、更大的挑战,如增加新的设备、建造多功能的教室、引进或培训新的教师等。满足这些基本的教学要求需要大量的资金,没有大幅度的资金投入势必会导致未来教育质量的滑坡。忽视当前的一些重大变化,机械地执行与往日大致相同的拨款计划,这是不妥当的。
总之,该论证存在诸多的缺陷,作者需要提供与评价教育质量相关的其他信息,还需要对目前教育发展的具体情况做出分析,在此基础上才能判断是否应当大幅度地增加对二中的财政拨款。
论证25样文:
悬而未决的论证作者认为改变高速公路限速会干扰司机的警戒性,并因而会增加高速公路发生事故的危险性。这一主张没有得到充分的统计数据的支持,结论下得过于草率。
首先,文中在援引邻国改变限速的事例时,只提到每当改变限速时,在此后一周内的交通事故比此前一周增多了3%,没有提到在近10年来邻国有多少次改变限速的行为。明确这一点对运用统计数据所做出的推理非常重要,假如近10年来邻国只分别进行过一次提速或降速的改变,尽管在改变之后一周内的交通事故比之前一周增多了3%。它并不能构成有说服力的样本事实。更重要的是,交通事故的发生在一年的52周里,通常并不是均等的,前后两周的交通事故增多或减少3%也许属于正常情况。
其次,即使文中给出的数据能证明改变限速与交通事故两者之间存在联系,但它并不能证明这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改变限速如果能够干扰司机的警戒性,并由此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增加,需要假设司机事先对改变限速一无所知。也就是说,司机缺乏警戒性的原因可能是在改变限速前对这一改变的宣传不够,或者司机对这一宣传的注意不够,或者改变限速的路标不够明显等,而不是改变限速本身。如果司机知情而且路标醒目,限速的改变会提高司机的警戒性,而不是麻痹司机的警戒性。在确定因果关系时,应当把由于规则本身制定的不合理而导致的后果,与由于对规则执行的不利而导致的后果区分开,该
论证没有排除以下这种可能性:交通事故的增加
是由于对改变限速执行不利所造成的。
另外,即使文中给出的数据能证明改变限速与交通事故两者之间有因果联系,仍然需要考查该国与邻国的交通状况是否相似。如果两国的交通状况差别很大,文中依据在邻国发生的情况类推在该国也会发生,就犯了“机械类比”的错误。
总之,由于文中没提供与近10年来邻国改变限速的次数,以及在正常情况下前后两周交通事故增多或减少的统计信息,使得文中给出的数据没有证据效力。在对改变限速与交通事故增加是否有因果关系、该国与邻国的交通状况是否相似这两个关键问题缺乏具体分析的情况下,所得出的结论是不可靠的,所进行的类推是不恰当的。
论证28样文:
“轻断因果”与“轻率概括”
该论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未确证“使用交互式计算机”是“学生的表现转好”(退学率下降、大学成绩不错)的原因的情况下,便假定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成立,并用它来支持一个一般性的结论:“所有学校都应该在全部课程中采用交互式计算机指导”。
首先,该论证只依据“使用交互式计算机”与“学生的表现转好”在时间上的先后相继就断定二者之间存在因果联系,违背了认识因果联系的准则。原因与结果在时间上通常是前后相继的,但是,在时间上前后相继的两个现象之间不一定有因果联系。如春在夏之前,不能说春是夏之因。要确证二者之间是否有因果联系,需要全面考察与学生表现好转相关的其他因素,如其他教学设备和教学方法的更新、师资水平的提高、更严格的管理、教与学的积极性提高等,都有可能导致学生表现的好转。另外,“使用交互式计算机”与“学生的表现转好”也可能都是另外某些原因导致的结果,如在N高中实行了总体的教学改革、国家加大教育投入等。文中没有提出有力的证据证明“学生的表现转好”是由“使用交互式计算机”这个单独因素导致的结果。
其次,即使“使用交互式计算机”是“学生的表现转好”的主要原因,也不能草率地由此推断:
所有学校都应该在全部课程中采用交互式计算机指导。某些课程用交互式计算机指导可能会适得其反,如体育和心理咨询之类的课程;某些学校也不一定适合采用交互式计算机指导,它牵涉到师资、设备、资金以及与之相配合的辅助性教学科目等多方面条件。
总之,该论证是建立在“以时间先后为因果”这种“轻断因果”基础上的,并在此基础上草率地得出一个普遍性的结论,犯了“轻率概括”的错误。由于存在这两种错误,论证的结论是不可靠的。
论证31样文:
薰衣草能否治愈失眠该论证的结论认为:薰衣草在短时间里能治愈失眠。作者引用一则为期三周的实验来证实这个结论。在论证中,作者对实验的解释暴露出实验的若干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削弱了论证的可靠性。
首先是对失眠的定义问题。对“失眠”这个关键的术语,作者没有给出清晰的界定。如果将失眠定义为无法入睡,那么一个人睡得多香和多久,以及醒来后感觉有多累,都与这个人是否受到失眠的困扰毫无关系。简言之,不对失眠下一个清楚的定义,就无法评估这个论证的力度。
其次是与实验相关的一系列问题。其一,作者没告诉我们那些实验对象在参加这个实验之前的睡眠情况,这使我们无法比较实验对象在枕与不枕薰衣草枕头之间的差别,因而无法判定实验结果是否真的有效。其二,实验中涉及这么一个事实,即实验对象第一周比第二周睡得更香,醒后没有那么累,而这些人在第一周服用了他一直用的安眠药,在第二周却没有服用,这一差别恰好能证明其他药物的疗效,而对证明薰衣草的效用起不到任何作用。其三,在实验的第三周,作者只告诉我们实验对象比前两周睡得更长、更香,没告诉我们实验对象在第三周是否服用了药物。假如他们没服用药物,其睡眠效果也未必是薫衣草枕头的作用。比如,在实验控制下,就如同我们新换个地方睡觉一样,前两周睡得不是很好,适应两周后便习惯了,这可能与薰衣草枕头没有关系。简言之,在没有排除其他可能导致第三周睡眠效果的因素的情况下,便确认是薰衣草枕头起了作用,这是不可靠的。
总之,要证实薫衣草在短时间里对治疗失眠的作用,作者必须证明在参加实验之前,实验对象的失眠症要比实验之后严重得多;实验对象是否有统计学的意义,实验过程中除了薫衣草和安眠药外,其他影响睡眠的因素是否保持不变,与这些问题相关的信息对评估这个论证来说,都是不可缺少的。此外,我们还需要作者对失眠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
论证34样文:
解决问题的关键是什么该论证混淆了“管理能力”与“专业技术”这两个概念,结论所提出的处理方案没有触及问题的要害,不能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首先,公司的利润下降和生产的延时虽然是同步发生的,但不能仅凭同时发生就断定延时是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一般说来,影响利润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生产延时是不是利润下降的原因之一?是不是其中主要的原因?回答这些问题仅凭表面上存在的共时现象是远不够的,尚需做出深入的调查分析。
其次,假如我们认可延时是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而“延时的主要原因是购买原料的计划非常糟糕”,既然如此,问题的症结在于“购买原料的计划”上,应当针对这一问题的实质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而文中提出的解决方案:把原料购买部门经理调往销售部门,以及把研究部门的一位科学家调来当采购部经理,都存在严重的问题。分析如下:
制定和实施计划的能力是管理者应具备的主要管理能力之一,它要求管理者有较好的前瞻意识和预见能力,以及应对变化、减少不确定性因素对生产过程的影响的能力等。“购买原料的计划非常糟糕”证明原料购买部门经理的计划能力较低,对于同样对计划能力要求较高的销售部门来说,把原料购买部门经理调往销售部门,可能会引起更严重的问题。
计划能力除了上面提到的一般能力外,还包括与计划内容相关的特殊技能。比如,与购买原料相关的计划,需要了解供应商和各种原料供应的情况,根据生产周期制定原料的订购体系,建立原料出入库的动态管理程序等。至于与原料的物理或化学性质相关的知识,对原料购买计划来说,并不是重要的因素。研究部的科学家可能是个材料专家,他不一定有计划能力,或者说计划能力不是他的专长,由他来当采购部经理也可能会使已经存在的问题变得更糟糕。
总之,该论证提出的解决方案未切中问题的要害,需要围绕如何改善、提高管理者的计划能力问题提出新的解决方案。
论证37样文:
似是而非的论证该论证所提供的论据不但没有证明“政府打击毒品的努力”与“非法使用可卡因的增长”之间有因果联系,反而使这一结论性的主张变得似是而非。
首先,文中没有提供可比较的数据证明“打击毒品的努力”与“非法使用可卡因的增长”之间有因果联系。比如,在政府打击毒品的努力之前,非法使用可卡因的增长速度较快,在行动之后,增长速度减慢,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打击毒品的努力就可能是有效的。
其次,文中说:由于公众对毒品的滥用越来越关注,引起了权威人士对非法药物入境的警觉。这就是说,在政府采取打击毒品的努力之前,大麻、海洛因和可卡因的滥用已经很严重,而且它也正是政府采取行动的原因。评估政府的努力是否有效,应当以对各种毒品监管的综合水平为标准,不能单方面强调可卡因的监管效果。
如果大麻和海洛因的滥用比行动之前大幅下降,即使非法使用可卡因比行动之前有所增长,也不能说明政府的努力没有效果。
再次,根据文中提供的信息——许多毒品贩子从走私体积较大的大麻和风险高的海洛因转向了走私可卡因。从毒品贩子这个角度看,这恰恰说明政府打击毒品的努力产生了正面的效果,同时还说明对走私可卡因更加难以防范。因而,即使非法使用可卡因比行动之前有所增长,这一事实并不能证明政府的努力产生了负面效果。
总之,该论证的结论若成立还需要提供更多的信息,文中所提供的论据对其结论的否证多于对它的证明。
论证40样文:
“轻断因果”与“混淆概念”
该论证根据一个偶然发现的事实,提出了一个大胆的经营建议——集中一周来卖一个国家的食品并播放这个国家的音乐,并预测这个建议能带来增加利润和准确预知库存的好处。其中存在如下一些问题:
首先,经理根据酒吧在一个月中所发现的个别事实——播放法国音乐,卖出的法国酒较多;播放意大利音乐,卖出的意大利酒较多,概括出播放音乐与卖出的酒有因果联系。这一概括做得太草率了,由于样本事实太少,很有可能出现反面事例,比如,在巴黎以本地法国人为服务对象的酒吧,在播放中国音乐时,卖中国白酒,如二锅头,可能没有人买。
其次,经理不但假设所观察的个别事实反映了酒吧的一般经营模式,而且还进一步假设能将这种一般经营模式推广到食品销售领域。酒吧与食品店虽然有相似之处,比如都属于餐饮业,但也有实质的不同,如二者顾客的消费方式不同,酒吧的顾客当场消费,食品店的顾客则不是这样。所以,即使这种经营模式在酒吧是适用的,在食品店则未必适用。
最后,经理还假设这种经营模式增加了酒吧的收入。这是令人质疑的。例如,在播放法国音乐的日子里,卖了80瓶法国酒和20瓶意大利酒,而在播放意大利音乐的日子里,卖了80瓶意大利酒和20瓶法国酒,结果则是一样的。也就是说,所发现的事实不能证明酒的总销售量会有所增加,采用这种经营模式未必能提高利润。
总之,该论证的结论是建立在诸多未确证的假设基础之上。假定播放音乐与卖酒有因果联系,犯了“轻断因果”的错误;将酒吧的消费特点类推到食品销售领域,这又犯了“机械类比”的错误;在运用数据时,将多卖出某种酒这个相对量等同于总体上多卖出酒这个绝对量,犯了“混淆概念”的错误。
论证43样文:
故步自封,还是开拓进取该论证基于对经济型灯泡与豪华型灯泡在目前所带来的经济利润的比较,得出停掉豪华型灯泡的业务,专门生产和销售经济型灯泡的结论,支持这一结论的理由是不全面的。分析如下:
从表面看,由于传统的经济型灯泡的耐用性差,销售经济型灯泡可以增加对这种灯泡的返购率,并因此而提高公司目前的利润。但是,如果公司只是基于这个表面现象而做出集中经营传统的经济型灯泡的选择,放弃开发豪华型灯泡的努力,势必会由于过分追求眼前的利益而伤害到长远的利益。
文中说:“豪华型灯泡的售价比经济型高50%,但是,豪华型灯泡比经济型灯泡耐用程度强一倍。”这说明:对于消费者来说,豪华型灯泡不仅价格便宜,而且还由于省去更换经济型灯泡的时间和麻烦而给消费者带来方便。由此可以预见:这种物美价廉的新型灯泡很快会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和广泛的使用。
文中还说:自从生产、销售豪华型灯泡以来,经济型灯泡的销量在大幅度下滑。这进一步证实了我们的预见。面对如此有希望的市场前景,公司应该促进豪华型灯泡生产和销售的发展,不应该反其道而行之。如果公司停掉豪华型灯泡的业务,则意味着主动放弃未来的市场竞争份额,这无疑会使公司的长远利益遭受重大的损失。
由此看来,考虑到未来的市场前景,公司应该在降低豪华型灯泡的生产成本和增加它的销量等方面开拓进取。放弃在这些方面的努力,坚守传统经济型灯泡的业务,这种故步自封的做法是不明智的。
论证46样文:
因果关系的复杂性作者根据一项调查认为,农民选择有机农业的原因是为了保护环境,而不是为了经济利益。
该论证在解释农民选择有机农业的原因时,对经济原因的排除缺乏充分的理由。
首先,“农作物产量比从前下降了”不意味着“有机农业的投资”一定失败了。与无机农业相比,有机农业的产量下降可能是正常现象,人所共知,用尿素通常比用农家肥会使农作物的产量更高。另一方面,有机农业的产品(绿色食品)
在市场上的价格通常要比无机农业的产品高得多。综合这两方面考虑,产量下降不一定意味着有机农业投资的失败。
其次,既然“有机农业的产量下降”在经济上是亏是盈,依据文中给出的资料并不能确定,就不能说“如果从经济利益上考虑,他们为转变耕作方式而进行的投资是不明智的”。相反的情形可能是存在的:有机农业的产量虽然下降了,因其产品的价位较高及其销路较好,盈利却增加了。
最后,基于以上两点分析,我们不能排除农民选择有机农业的原因是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这种可能。文中在假设随着产量下降,农民就一定会亏本的前提下,认定“选择有机农业的原因肯定是为了保护环境”,这是十分牵强的。即使不是经济的原因,也未必就是环保的原因,也可能有其他的原因,如长期的无机耕作方式使土壤开始退化,使得农民不得不采取有机耕作方式等。这种“不是A,就是B”的论证方式,并没有指明A与B是与问题相关的仅有的两种可能。
综上所述,文中对现象间因果关系的认识存在简单化的倾向,为了提高结论的可信性,作者需要提供包括有机农业产品与无机农业产品在市场上的行情、农民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动机和作为等在内的相关信息,以及其他进一步确证结论的证据。
论证49样文:
有信心认同E城这个地方吗搬往E城所在州的人为什么有信心认同这个地方?因为这里的教育条件好,住房费用承担得起,人民友好,环境优美而且艺术繁荣。何以见得如此?是评比结果告诉我们的。这就是作者的论证思路。其中存在的问题是:
其一,作者没说明城市的哪些特征被用作排名的标准。如果排名所依据的城市特征与作者列举的城市特征是一样的,论证会有一些说服力。
但是,假如二者不完全相同,甚至完全不同,就会削弱作者的论点,或者使列举的事实与论点失去相关性。
其二,作者没有说明在排名过程中,每一个特征是怎样被衡量的。例如,在所有参与排名的城市中,E城可能拥有最繁荣的艺术,教育条件较好,住房费用和人民友好一般,环境较差。在这种情况下,排名如果真能反映E城的生活质量,艺术就是影响人们生活的一个相对重要的因素。
其三,作者没有说明参与这次排名的城市一共有多少。参与排名的城市越多,越有说服力,参与排名的城市越少,就越缺乏说服力。比如,如果参与排名的城市有2000个,说明E城的生活质量排在前面;如果参与排名的城市有14个,说明E城的生活质量排在最后。
其四,即使E城的排名有说服力,也还要考虑时间的因素,因为排名是两年前的。一般说来,排名过去10年就没有说服力了。虽然只有两年的时间,却足以使E城的经济发生变化,包括城市的财政政策、经济形势、政治氛围等,任何一个因素的变化都会影响教育质量、艺术繁荣或者购房的花费。
总之,若要根据E城的排名说明问题,必须提供与排名相关的实质性信息,包括排名采用的标准、参与排名的城市数量以及在过去两年中E城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等。在缺乏这些方面信息的情况下,作者得出的结论是不可靠的。
本书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