Ⅴ 湿衬衫大会
一个作家如果否认说,他写作的动机里没有复仇的因素,就是在撒谎。写作只是为自己伸张正义的一种方式。
树木是好坏参半的事物,劳伦说。它们庞大的身躯,在黑夜中像巨人一样大得吓人,矗立在小镇的每个角落。
它们越长越高,耸立在楼房中间、道路边上。她得承认,树木很有戏剧感。在我们散步的路上,粗大的树干像地桩一样深深地立在人行道上,上面铺的石板都被地下起伏的树根顶得凹凸不平。有些树根还长到了地面上,形状隐蔽,像蛇一样,比人的手臂还粗,紧紧地压在石头里。特别容易绊人一跤,劳伦说,每年的这个时候,整个中心广场都盖着两三厘米厚的落叶,又黏又滑,简直成了滑冰场。
她问我从伦敦过来是否顺利。交通支线的衔接很成问题:伦敦的火车只要晚点几分钟,就肯定来不及换乘当地的火车了。经常发生延误的事儿,给文学节的举办造成了困难,作家们——当然不是他们自己的错——迟到的话,就会很麻烦。她退了一步说,小镇这样偏远也是一种美。
弯弯曲曲的铁路穿过长着茂盛树木的山谷,乘着火车,一路深入高耸的空旷之中,间歇能瞥见树木缝隙里的河流和山坡,蔚为壮观。她平时为了方便,都是自己开车。不过坐火车时沿途的风景真的很好。
我们快步行走在起伏不平的人行道上,左拐,右拐,又是左拐,劳伦时不时看一下手腕上细细的手表。街灯的光亮穿过我们头顶上密实的黑色树叶。几滴雨落了下来,溅在树叶上,发出了响声。我们应该赶得上,劳伦说着又看了看手表。我走路快真是太好了,有些作者——没有冒犯他们的意思——就未必能赶得上。到了之后,我应该有几分钟修整一下,和大家打个招呼,因为她得到通知说,其他人在休息室里等我。
我们来到了小镇中心一个像是公共机构的地方,大门开着,一束电灯光从人头攒动的大厅里照到街上。劳伦停在门口,指着屋里面。休息室就是左边第二个房间,她说,很好找,我肯定能找到。她自己得去酒店接另一位作者了。她从包里拿出一把小伞。在这儿没有伞可不行。她希望活动进行顺利,一般都还蛮顺利的。文学节会有很多热情的观众过来看,她补充说。语气里有些怀疑,大概是他们没有别的事可做吧。
一推开休息室沉重的木门,我就被热浪和声音给席卷了。大家坐在小圆桌子旁边吃吃喝喝;四个男人坐在一张桌子旁边,门在我身后重重关上的时候,他们全都回头看我。其中一个人站了起来,走上前向我伸出手。他自我介绍说,他是这次活动的主持人。他比我想的要年轻许多,又瘦又小,不过我们握手的时候,他的手劲儿很大,几乎把我攥疼了。
我道歉说迟到了,他说完全没有关系。其实,帐篷里现在电路坏了,白天下了好多雨,把有些不能沾水的东西淋湿了,好像问题还挺严重。不过他们说现在正修理呢,活动只会比预定时间推迟十五分钟。等待的时间,大家就在一起喝点儿酒。他感觉这不太合规矩——好像飞机航班组人员在起飞之前喝酒一样——不过其他人好像一点也不担心,反正大家也是来看他们的。坦白说,这些人也不需要什么主持,一个问题就够他们聊几个小时的。
我们来到桌子旁,大家都起身和我握手,然后坐回座位。桌上有一瓶红酒和四个杯子。主持人又去拿了一个杯子,把他的座位让给了我。桌上有一个人我从前见过,其他两个不认识。我认识的那个叫朱利安。他人高马大,身上肉挺多,莫名地有些像小孩,或者超大体形的男孩。他声音很大,对人的态度好像在开玩笑,实际却是犀利而到位的讽刺,结果是,你还没意识到他在看你,就已经被他嘲笑了。他放出讽刺之箭的速度之快、力度之强,我一直印象很深,他好像随时烧好了开水,等着把讽刺对象下锅煮熟。他庞大的身躯周围,隐约笼罩着一股不舒服的气场,于是他总是不停动动身子,好像要把这气场驱散,一会儿跷着二郎腿,一会儿又换一边跷,一会儿把身子俯到桌子前面,一会儿又在椅子里转来转去。
他正和其他人讲最近去参加另一个文学节的事,还读了回忆录里童年的经历。回忆录里写他由继父抚养长大,亲生父亲在母亲怀孕的时候就弃她而去,那时候他还没出生呢。“所以完全不是针对我个人的。”他说,停顿了一下,等笑声响起。读过回忆录之后,有个观众来找他,把他拉到一边,令人惊讶地宣称说,他就是朱利安的亲生父亲。朱利安皱起了鼻子。
“他臭烘烘的,”他说,“我不禁希望这千万别是真的。”
这个人说,他家里有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文件;他说到朱利安的母亲,说曾经多么爱她,度过了多么快乐的时光。他正说的时候,观众席里又上来一个人,拍拍朱利安的另一边手臂,也说了差不多的一番话。真是你方唱罢我登场,朱利安说,就像《妈妈咪呀》[1]一样,只不过是发生在桑德兰,还下着雨。
“这个文学节不怎么出名,”他对我补充说,“你大概不会喜欢。”
他继续说道,他喜欢文学节都有点成瘾了,说实话,即使是开信封的仪式他也会去,信封上要是写着他的名字就更好了。
“就像我妈妈去兰萨洛特岛度假的那两周一样,”他说,“抓住一切机会,感受生活的美好。可没有循序渐进这一说,就连日光浴也是——要晒,我就晒成烤焦了的颜色。既然是沐浴阳光的时刻,就要一滴不漏地享用。”
他作势用手捧住一大捧空气,大张开嘴,吞了下去。
我注意到,朱利安说话的时候,主持人频频地看我,好像很怕我对这些话有什么不好的反应。他的脸很小,长得很帅,稍微有点暧昧的神情,眼睛很亮,像是玻璃珠。
茂密的黑头发剪得短短的,像是动物的毛。过了一会儿,他身体前倾,碰碰我的胳膊,问那两个作家——朱利安和路易斯——我之前见没见过。路易斯坐在朱利安的右边。
油油的、蓬乱的头发,脸上密密地生着胡茬。他穿着破旧的皮夹克,污渍斑斑的牛仔裤,和朱利安身上考究的深蓝色套装、淡紫色丝质领带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两人的差异太过明显,虽然路易斯一副没精打采、心不在焉的样子,怎么看这样的打扮都是有意为之。他仔细观察着朱利安讲话,一笑就露出一排崎岖不平、又大又黄的牙。朱利安另一边的男孩子要年轻许多,长得很漂亮,亚麻色的长卷发挂在脸颊旁边。我忘了刚才互相介绍时说他叫什么名字了,大概是朱利安的男朋友吧。他粉色的嘴唇像琴弓一样,从两边翘上去,眼角也是有点上翘的,蓝眼睛又大又圆,一眨也不眨。他穿着一件深蓝色的修身外套,扣子一路系到嗓子眼,手一直揣在口袋里,好像怕冷似的。他转过身,在朱利安耳边说了句什么,然后起身走了。
主持人看了看表,说我们该走了。在外面的走廊里,朱利安和路易斯走在前面,他和我落在后面。
“参加这种活动,你会不会有点紧张?”他问。每次对面有人过来,他都停一下,然后接着和我一起走。“他们要我主持的时候,我很高兴,”他接着说,“等活动结束了,我又很高兴它结束了。”
我们来到走廊的一头,打开了门。外面,各种几何形状的花坛静静躺在黑暗之中。雨水如同大片的破布,从天空扯下,落在四边形的草坪上。几百米之外,有一座灯火通明的大帐篷。主持人说,看来我们要跑过去了。我们冲进黑暗中的大雨,沿着通往帐篷的石子路跑。其他人跑在我们前面,朱利安一边尖叫,一边把西装外套顶在头上。
这段路比看上去要长,我们跑的时候,雨点好像爆发得更加密集了。主持人一直回头看我有没有跟上。跑到帐篷那边,大家全都浑身湿透,上气不接下气。路易斯的头发全打湿了,像老鼠尾巴一样挂在脸旁边。朱利安衬衫的肩膀和后背处留下深色的水印。主持人根根竖起的短发里有清晰的、颤动的水珠,他甩甩头,像动物把身上的水甩掉。
帐篷门口,一个拿着写字夹板的男人来接我们,他质问主持人,为什么不带我们从有顶棚的走道过来。他用笔指着我们身后一条有天棚的木板走道,从花园直通到我们站的地方。主持人不好意思地笑笑,说他不知道有这条路,没人告诉他。那个男人一言不发地听着他解释。他说,很明显,文学节没打算让观众——更别说是与会者——像落汤鸡一样来参加活动。很不幸,现在他也没什么办法。观众已经就座,我们也迟到了。现在我们一定得进去,他只能看着这群面红耳赤、头发湿淋淋、衣冠不整的作家就这样进去。
他带我们穿过挂着黑布的入口,来到临时搭建的舞台后面。能听到另一边观众席上低低的说话声。后台里到处露着木板和脚手架的杆子,不过前台是时髦的白色布景,灯光明亮。四把椅子围着四个话筒,摆成对话的形式。每把椅子旁边都有个小桌子,上面放着一瓶水、一个杯子。
我们走上台,观众安静下来。观众席的灯光暗下去,他们的脸滑入黑暗之中,舞台上的光亮似乎更强了。
“我们是不是走错地方了?”朱利安对着黑暗说,带着滑稽剧般的困惑表情四处张望,“我们是要去湿衬衫大会来着。人家说是在这儿举行。”
台下爆发出笑声。朱利安抖抖外套,做了个鬼脸,把外套穿上。
“淋湿了的作家总比枯燥的强。我保证。”他补充道,底下又是一波笑的声浪。黑暗里传来观众陆续就座的声音。
朱利安坐的是第一把椅子,路易斯坐在他旁边。主持人坐的是第三把椅子,我坐在最末。朱利安说了个笑话,主持人也跟着笑,两腿紧张地交叉着,躲闪的眼睛扫视着帐篷内部。他打开了腿上放着的笔记本。我能看到第一页上的字。路易斯看着朱利安,稍稍露出了棕色的大牙。
“有人说,我有时候说话太直接了。”朱利安对观众说,“我自己一般意识不到,总得等人告诉我。有的作家假装害羞,我可不是。你们是想看那种性格安静的对吧,被折磨的灵魂啦,艺术气质啦,说最讨厌受人关注的那些人。像路易斯这样的——”他说,观众大笑。路易斯也笑了,牙齿露得更多了,浅蓝色的眼珠和发黄的眼白都盯着朱利安的脸。“路易斯就是那种号称会享受写作过程的人,”朱利安说,“就好像有些人说自己喜欢上学一样。
我,我最讨厌写作了。我写东西的时候,都得有人给我捏肩膀、怀里抱个热水袋才行。我写作,只是为了受关注,就像狗等人喂狗粮一样。”
主持人假装若无其事地看笔记。很明显他错过了插话的时机,活动没等他,就像火车一样势不可当地开动了。
水珠从我头发上滴下来,沿着脖子后面流下去。
朱利安接着说,所有作家都渴望被关注,不然我们为什么要坐在舞台上呢?事实上,是因为小时候没人注意我们,现在我们就要让他们还回来。一个作家如果否认说,他写作的动机里没有复仇的因素,就是在撒谎。写作只是为自己伸张正义的一种方式。你们要是想看证据,看看那些因为你的诚实而害怕的人们吧。
“我妈知道我出了一本书的时候,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这孩子,一直不让人省心。”观众再次发出笑声。
他母亲很长时间都拒绝谈论他写作的事;她觉得儿子偷了她的东西,具体是什么东西呢,与其说是他们生活往事的片段,不如说是对这些往事的所有权。
“有时候父母会不能接受,”他说,“孩子默默观察他们的生活,然后孩子长大了,把秘密嚷嚷得人尽皆知,他们就不高兴。我对父母这么说的,你们养条狗就好了。你们生了个孩子,而实际上只需要一条狗。狗会爱你、服从你,可是一个字都不说,因为狗的好处就是,无论你对它做什么,它永远、绝对不会还嘴——我全身都发热了,”他加了一句,对着脸扇风,“我都把自己的衣服烘干了。”
他童年的家在北方的一个小村子,旅游地图和编年史里都没有它的名字,不过当地社保局的文件里大概会有不少记录。这个村子在当代来说算是贫困村,每个人都靠社保福利活着,因为无聊和常吃垃圾食品而胖得要命,家里最重要的成员是电视机。当地的男性平均寿命只有五十岁。
“不过,很不幸,”他说,“我的继父依然在反抗这一平均数据。”
他出生的时候,母亲从房屋委员会分到了一所房子。“是我给她的生活带来的幸运之一。”没过多久,各式各样的男人就开始来巴结她了。这房子是人们都想要的街角房,浴室多出一半,外面的院子虽然不怎么样,好歹也比邻居的多出几平方米。追求者真的排队排到了楼侧面,继父是怎么来的,他已经不记得了,因为那时他还是婴儿,还不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什么,就被它伤害,简直不能更糟了。他那时候还没有意识,严格来说,只是个被损坏的物品。意识逐渐形成的过程就像是拆圣诞礼物,之后却发现里面的玩具已经坏了。
“在那个家里,”朱利安说,“东西一般都是坏的。”
时间不长,母亲和继父又生了两个孩子——朱利安同母异父的妹妹,而家里也公开表明他就是个外来者,是家里不想要的负担。
“家长对孩子做某些事的时候,很有意思,好像没人能看见他们似的。好像孩子就是他们的分身:他们对孩子说话,实际就是在对自己说话;他们爱孩子,其实爱的是他们自己;他们恨孩子,恨的也是自己。你永远猜不到接下来会怎么样,因为不管怎么样,都取决于他们,而不是你。即便他们事后还是怪在你头上。不过,你会开始觉得确实应该怪你——忍不住就会这样想。”
继父很少打他。这一点,要为继父说句公道话:负责打人的一直是妈妈。
继父对他的残忍有更多形式,而且经过了精心设计。
他会不惜口舌,强调朱利安低人一等,说他多吃了饭、多喝了水、多穿了衣服,甚至在房子里占的地方也太大了。
朱利安说,看他连薯条都要一根根地数,确保我没有多吃,我几乎都要可怜他了。这样的残忍和执念,从某种角度来说,也是对他的关注。小朱利安相信自己是特别的,因为每件事情里,他的存在都被人注意。这也让他的继父越来越不能忍受,朱利安现在意识到,继父没有打过他,只是因为他知道一旦出手,就停不下来了。
花园尽头有个没人用的棚子——继父不是那种喜欢动手做东西的人——里面堆的都是没用的垃圾。朱利安已经不记得从什么时候起,这个棚子成了他长住的地方,不过肯定是上学之后,因为他记得母亲逼他保证不告诉老师。
不过从某个时间点,朱利安就不能再进房子了,棚子的地板上清空了一块,放了个床垫,三餐都有人送进来,朱利安就这样被锁在棚子里。
“很多作家喜欢棚子,”朱利安思索着说,“他们在棚子里工作,喜欢这种不受打扰的感觉。”他停顿了一下,一阵不太确定的笑声像轻微的涟漪散开,又渐渐消失。“《属于自己的棚子》[2],”他加了一句,“我还真的考虑过这个题目呢。”
他不打算讲太多那些年里住棚子的感受。他一直住到八岁左右,然后不知怎么回事、不知为什么,又重新回到了房子里,忍受像过去一样的残酷对待。他感到恐惧,身体不舒服,像小动物一样卑微求生。这些都写在书里,写这些事既是折磨,也是释放,像是从自己的胸口拔出一把刀。他不想这样做,可是放任不管的话,时间越长,痛苦就越强烈。他决定把写好的书给家里人看,给母亲和两个妹妹看。一开始,母亲指责他都是胡编乱造。他几乎要相信她了:一贯诚实的人往往不能相信别人是会撒谎的。直到他的一个妹妹凭自己的回忆,确认了他的故事,这件事才完全公开。接下来是几个月的谈判,就像真相与和解委员会[3]一样,只是没有科菲·安南从旁协助,场面一度很不愉快。其实他出书没必要征求家里的同意,但他就是想要他们同意,因为这本书里只有他的叙述和他的视角还不够。就像是有些夫妻离婚时把沙发也切成了两半:沙发其实已经不复存在了,但至少还算公平。
他十四岁的时候,有一次放学回家,看到了两个很不寻常的男人,两个外国人,站在村里商店的外面。他们是从泰国来的,在附近的乡间买了房子,那种优雅漂亮的大房子,有很大、很整洁的花园。他们来村子里是为了在商店橱窗里放一张广告,招一个每周能去修剪草坪的人。朱利安不禁停在回家的路上,看着这两个外国人,像是熟悉的荒芜、灰暗的风景里有两个幽灵。商店关门了,两人问他知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再开门,然后以他从未见过的眼光看了看他,问他有没有兴趣做这份工。草坪很大,估计每周要抽出一整天的时间来修剪完毕。他周末不上学,就可以去做,他们很乐意接送他来回,还管他午饭。
接下来的两年里,他每周六都推着剪草机在广阔、宁静的草坪上来来回回、上上下下,好像在缓慢释放他自己的生活,就和心理疗程差不多,只是会出很多汗,而且还包午餐,都是精心烹调、香气四溢的饭菜。朱利安的两位雇主非常有文化,去过很多地方,喜欢收藏艺术品和文物,还会说好几种语言。朱利安花了好久才逐渐明白他们是什么关系,两个成年男子同住在豪华的家里,视线之内没有一个女人。很长时间里,他被自己身处环境的不同所震惊,根本没想到问,不过渐渐地,他开始注意到他们吃过饭后并肩坐在沙发上喝咖啡的样子,谈话的时候,一个人把手搁在另一个人手臂上的样子,还有——这时他们和他已经很熟了——一天的工作结束后,一个人要开车送朱利安回家,两人分别时轻轻地吻一下嘴唇。这不仅是他第一次见到同性之爱,更是他第一次见到爱情。
也是对这两个人,他第一次说出了自己住棚子的事。
他写出这件事情,经常被夸赞勇敢,不过其实只要说过一次,他就会对每一个愿意听的人大讲特讲。他说,你只需要一点勇气,只需要门打开一次。他搬到伦敦开始重塑自我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整个人都是一团糟。他像是塞满了垃圾的橱柜,一开柜门,所有东西都往外掉,所以他花了很久整理心情。而对人讲述过去、吐露家事,则是最糟烂的部分:要掌控语言,就要控制愤怒和羞耻心,这很困难。要改变生活的轨迹,把一团糟的经历再拎起来,试图整理出头绪。这时,过去好的一面才会呈现出来:你可以掌控这个故事,而不是故事控制你。对他来说,语言是武器,是第一道防线——他也许并不勇敢,可面对恶毒也不会退让。可是,一旦你被挑出来、被人注意,就再也没法回到盒子里去了。下半生你都要光着身子走来走去,如果说写作有一些皇帝新装的味道,那么要掩盖裸体还有更糟的办法。他补充说,这些办法大部分都不利健康,而且很贵。
他对观众说,不论怎样,他都占用他们太多时间了。
虽然很不愿意,他还是要让其他人说几句话。再说,他已经做了惯常所做的事情,就是把书里的故事讲一遍,有些人就不用费事再读书了。坦白说,他才不在乎他们看不看,只要买了书就行,出去的路上就可以买到那本书。
观众一边笑,一边发自内心地鼓掌。
“人家都说我是自卖自夸,”朱利安在掌声里说,“可我的本事都是跟他学的。”
他指指路易斯。
“恰恰相反,”路易斯说,“我总活在你的阴影里,一直晒不到太阳,都快维生素摄取不足了。”
观众又笑了,热情几乎没有减退。
路易斯说,麻烦的是,他和朱利安差不多同时出书,于是总能在活动上碰到,好像两个旅行者,总在同一个中途站碰面。
“有时候这能让人放松,”他忧伤地说,“在陌生的地方看到熟悉的脸。可有些时候你会想,老天,不会又是他吧。”
台下一阵稀稀拉拉、不确定的笑声。路易斯接着说,被人认识意味着受限制,不能无拘无束地行动。你尽可以走到天边,可要是被人叫出名字,还不如待在家里呢。
“我不想被人认识,”路易斯说,观众席突然空落落的一片寂静,“不想让任何人认识我。”
他说话很慢,语调呆板,让人听得有点想睡。他在椅子里弓起身子,打结的头发垂到脸上,布满胡茬的下巴几乎要低到胸口。
他说,写书的时候,他想的是以没有羞耻感的方式表达自己。羞耻感的来源之一就是别人对他的了解,但他们所了解的都不是真的。至于真相,他意识到,自己一直在尽力隐瞒。写作时,就是这种逃脱羞耻的愿望敦促着他工作。他相信自己是在面对一个完全不认识他的人,因此不必感到难堪。实际上,这个人就是他自己。
他总是和朱利安一起上台,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们俩的书都被归类为自传。这样组织此类活动的人就会轻松很多。可事实上他和朱利安的作品毫无共同点。不如说,两部作品根本是通过完全相反的方式写成的。
“有一天,”他说,“我坐在书房里,看着窗外的花园。突然看到我的猫米诺,在草地上正用爪子按着一只鸟。鸟儿拼命挣扎,拍打着翅膀,米诺则饶有兴致地看着它。米诺是在享受自己的权力,而且期待着咬下鸟儿的头,使权力达到巅峰。这时突然有一声响,路上有什么撞击或者广播的声音,米诺便分神了,抬头看了一眼。鸟儿趁机挣脱,飞走了。”
鸟儿这样足智多谋,让路易斯很惊讶。不过也得承认米诺老了,它年轻的时候捕猎,即使思想放松了警惕,爪子也绝不会减轻力道。路易斯其实也可以去救那只鸟,他可以站起身、打开门,把米诺轰走。可他那时候在想事,想着成功,想着这本书是在肮脏压抑的地下工作室里写成的,这本书卖到全世界,也把他送到了这里,这个又大又漂亮的房间,在他自己令人愉快的家里,还能看到花园里美丽的景色。他也用赚到的钱买了几样新家具,包括当时坐着的密斯·范·德罗[4]设计的椅子。他能感到大腿下面柔软的皮革,鼻腔里全是它浓郁的奢侈品香味。这些感受对他来说还很新鲜,不过他已经意识到,新的自我正在生长。
从前他与这些感受毫无关系,可他坐在椅子上,新的关系就被创造出来:他正在主动地、一点点地远离从前的自己,也一点点地变成一个新的自己。
他想要了解这些想法,想要思考出究竟,探索自己对境遇变化的真实感受。是自我满足,还是羞愧?是打败了曾经蔑视、羞辱他的人而滋生的尖酸刻薄,还是逃脱了他们的掌控,却因为把自己的经历交给这些人以求得利润、这些人的生活依旧可悲地没有任何改变而产生的羞愧?米诺出现在视野里,打断了他的沉思,他眼前便上演了这一幕。他完全被故事吸引了——虽然时间很短——米诺和鸟儿之间的冲突,路易斯意识到,自己立即被唤起了责任感。他看着鸟儿无力地扇动翅膀,米诺把它死死地按在地上。他意识到,没有人掌控这个故事。要么他起身干涉,要么就要看到米诺杀死鸟儿的残酷景象,因为虽然米诺就是他养的猫,他却理所当然地和鸟儿站在一边。像刚才说的,事情很快就解决了:故事为自己找到了出路。这个故事看上去像是逆境求生的故事——路易斯赋予了鸟儿果断、机智等品质——可事实上,他目睹这件事还有更深远、更令人不安的一面,这事本身没有意义,可他的责任感和知识赋予了故事不同的意义。对外,他是和猫咪米诺站在一边,而对内,他是和鸟儿站在一边,这两个立场互相冲突。他意识到,自己是感到这两个立场即将发生冲突,从而产生了责任感。一部分的他必须痛恨米诺,而米诺也是他的一部分。看着鸟儿飞走,他想起了现实的不可测和残酷,对叙事的信仰只能带来最荒谬、最虚假的掩盖;然而他也更强烈地感到,鸟儿像是某种真理的象征。
虽然现在的处境不同了,他还很清楚地记得自己过去的样子,特别是他没想自己作为猫咪猎捕鸟儿的样子。他身体里一直有什么东西,本来应当是野生的东西,却被困住而发狂,它最大的弱点就是容易失去自由;多年来,他用力地压制着它,这个过程是机械性的、不假思索的,就像米诺对鸟儿施加力量一样。他坐在舒服的书房里,闻着皮革的香气,很容易就回想起了心灵曾经的状态,容易得让他相信,自己已然再次进入了这种状态,鸟儿重新被抓住,在他心里疯狂地拍打翅膀。毕竟,鸟儿的天性不是铭记,一旦被驯化,违反了它的天性,它就不再自由了。
之前也说了,他的书卖到全世界,不过在一开始赞美的声浪退去之后,人们对这本书基本上全是抱怨,他们觉得,书里什么也没写,至少没写他们认为值得写进书里的东西。但朱利安写的书就好接受多了,他很惊讶,人们总能欣然接受极端的描写,渴望读到远在他们生活经验之外的东西,路易斯因为揭开了虚构的屏障而被读者放弃,相反,有这样一道屏障的作品,他们就读得津津有味。人们相信朱利安不用编造事实,因为他的经历足够极端,不需要虚构。在这种语境下,事实和幻想起到了相同的作用,即转移人们对现实生活的注意力。实际上他很喜欢朱利安的作品,不单单是因为他俩总一起旅行。许多作家似乎认为,真理——准确些说应该是“事实”,因为真理其实是完全不同的东西——被扔得离地面越高,就越不需要结构来支撑。只要能证实这件事真的发生了,它就能自圆其说;如果这件事特别古怪,或者特别恶心,引起了大家的注意,似乎就更加不需要解释。朱利安不像其他作家,他似乎能意识到事件越是极端,越需要作家负起相应的责任,正如高层建筑的设计师更需要强有力的工程结构,而相对地——希望朱利安不要介意——搭建花园棚子就不用那么费事。
路易斯的作品描写的正是普通生活中卑微的事实,虽然他描述吃喝拉撒,怎样做爱——更多其实是自慰,他不愿承认自己是同性恋,阻碍了与其他身体进行交互的机会——读者看了觉得单调、恶心,甚至受冒犯,但依然会买他的书。他想,是不是有点像过去人们都买《圣经》一样,即便买了也从来不看,但人们都觉得家里应该有一本。他不是要把自己的作品和《圣经》比肩,但他在想,是不是否认真实自我的能力——或者说,否认真实自我的需要——导致人们需要惩罚性的文本;当然了,之后大家又会无视该文本,从而再次否认它。明明是每天都会做的事情,在书里读到却觉得恶心,真是好笑,同时也有点悲伤。其实他自己对这些章节倒不是很感兴趣,他觉得这些只是基础工作,为厘清有关耻辱的写作做准备,像是为菜地除草一样。经常有人对他说,人们读不完他的书,是因为篇幅太长了,有一千多页。对此,有一个简单的回答:
可他感兴趣的是,但凡人家叫他读出书中的某一段,他总是会选不能反映他重现时间流逝手法的一段。比起他吃喝拉撒、盯着窗外看的无数个小时,生活中有意义的时刻非常之少。他想要表现这一点,于是花了五年中大部分的时间来写这本书,可他总是选那些偶然的、有意义的、做选择的片段展示给读者。他并没有忽视,这样的习惯表明他很容易就背叛了自我:就像在米诺和鸟儿的事件中一样,他经常发现自己犯错误,误以为事态变化等于进步。事物可以看上去千变万化,实际上一成不变;时间可以在表面上改变一切,而需要改变的东西丝毫不改。
路易斯继续说道,他经常读的片段是在他五岁的时候,母亲带他去离家几英里的爱畜动物园[5]。他们一起坐公交车,在小农场里转来转去,参观动物。然后他注意到了一匹马,站在泥泞的围栏里,向篱笆外看。母亲被什么事拖住了,落在后面,他就先跑去看那匹马,还往围栏上爬了几步,去摸马鼻子。一开始,他有点紧张,但马很温顺,任他抚摸,没有躲开。他感到母亲走了过来,在看着他:他想,自己这样会和动物打交道,母亲一定印象深刻。可她走到他旁边,轻轻叫了一声,指着马眼睛上的一处伤口。是不是你干的?她惊恐地问。他看了看,之前都没有注意到马眼睛又红又肿,还流着泪,好像被人戳了。
他惊呆了,一时忘了要反驳母亲的指责;可是,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他也越来越不清楚自己是不是无辜的了。母亲都说他戳了马的眼睛,他也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真的干了这事。
两人回到家里,路易斯整个下午和傍晚都越来越焦虑。到了第二天早上,他问母亲能不能要点零花钱,去街角的商店买糖,周六母亲总是准许他吃糖的。拿到钱,他就出门了。可是他没有去街角的商店,而是去了前一天母亲带他坐公交车的车站。汽车到站,他用零花钱买了票。
他坐在窗户旁边向外看,每过一站就更加害怕,看不出是不是前一天走过的路。不过汽车停在该去的站,他就想起来了,车站旁边有一家咖啡馆,霓虹灯招牌上是一个胖厨师,穿着一条格子围裙。他下了车,穿过动物园的大门,走过草地,那匹马还站在围栏后面。他小心翼翼地向它走去。它那样顺从,现在看来,他只觉得是屈服,温顺也像是听天由命。母亲说,马眼睛受了伤,可能会瞎。可她像是马上就忘掉了这件事,既没通知动物园的人,连父亲回家时都没有告诉他。路易斯爬上围栏,细细查看马眼睛。
他记不清是哪只眼睛受了伤,也记不清受伤的眼睛长什么样了;他想找到伤口,可是甚至说不好自己要找什么。最后他放弃了,坐公交车回了家,父母找不到他,已经快急疯了。他们严厉地训了他一顿,即使他已经说明为什么要跑出去。后来,父母还很骄傲地对人讲这个故事,特别是母亲,依据这个故事来评判所有五岁的小孩。
路易斯说,经常有人问他,人和伤痛的关系。也许他总是选择在公众面前讲这个故事,是因为觉得这个故事讲的不是他和伤痛的关系,而是生活内在的伤痛本质。他又说,他不确定自己还会不会再写作,他和世界的关系还没有改变到促使他再次写作。这本书必须独自存在,不会有任何衍生作品,他也不会要孩子,就算他是异性恋也不会要。他对成为作家这事儿没有特别的兴趣。他能写成一本书,只是因为,像他刚才说的,写作时他相信自己不为人所知。现在可不是这样了。在他看来,总有一天,这本广为流传的书会变成一本对他不再有意义的作品,像是一条蛇蜕去了皮,被扔在一边。他只希望能回到那种状态,他曾经历过的、能够完全诚实的状态,可他用写作表达了这个状态,它就变成了再也回不去的地方。好像狗在自己床上拉了泡屎一样,他边说边转过头来,第一次直视着我。
雨水还在往我的脖子里面滴,头发是戴尔前一天细心吹过的。我的衣服全湿了,鞋子里面也积了水。舞台上的灯光有种致盲的效果;透过灯光,我只能看到观众椭圆的脸形,晃动着,点着头,像是地里面长的庄稼。我说,我带了朗读的稿子,从余光里,我看到主持人做了个鼓励的手势。我从包里拿出稿子,打开。拿稿子的手冻得直哆嗦。有观众陆续就座的声音。我大声念完了稿子。然后叠上纸,放回包里,台下鼓起了掌。主持人把跷着的腿放下,坐直了身子。我感到他棕色的眼睛,像棕色纽扣一样不透明的眼睛,频繁地看着我。人们已经站了起来,从一排排的座位中间慢慢往外走。雨点又开始敲打帐篷顶。主持人说,他很抱歉没有时间提问,因为活动开始就迟了。
又一阵心不在焉的掌声,观众席的灯重新亮了起来。
我们回到休息室里,这次是沿着走道回去的。朱利安和路易斯走在前面,主持人和我一起走在后面。我很好奇他对自己的表现怎么想,不过他只是说,帐篷这么冷,真是讨厌——停电之后,没能及时让屋里暖和起来。他想,鉴于观众的平均年龄,估计会有些抱怨。有时候,他不知道观众能从这些活动里得到什么。他主持过几次这种活动,什么稀奇古怪的事都见过:有人在第一排就睡着了,还旁若无人地打呼噜;有织毛衣的、玩填字游戏的,有一次还有个人居然在看书。文学节买套票的话特别便宜,所以人们总是买套票——一半时间里,他都不确定观众是不是认识自己要见的作家。有个作家,一个研究“二战”历史的学者——他说了一个耳熟的名字——都放弃讲自己的书了,而是唱起了伦敦大轰炸时期的老歌,还鼓励观众一起唱,不少观众还记得全部歌词呢。大家在帐篷里愉快地进行了大合唱,外面下着大雨。
我说,观众是否认识我们也许并不那么重要。从某种角度说这也是好事,提醒我们写作过程最原始的寂寂无名,每位翻开书的读者都是一个陌生人,你得想办法让他留下。可我总是很惊讶,作家们居然不那么害怕在这类活动中抛头露面,因为写作和阅读都是不需要身体接触的交流,而且可以说是特意在避免彼此进行身体接触,事实上有些作家,比如朱利安,好像还很喜欢抛头露面。主持人用躲闪的眼睛看了看我。
可你不喜欢,他说。
休息室里,亚麻色头发的男孩子正在之前的桌子旁边等我们。看到我们过来,他拉开身旁的椅子,显然是想让我坐在那儿。他做了自我介绍,说他名叫奥利弗,整晚都在看着我们,看我们穿着湿衣服坐在台上,思考着有关羞辱的问题,假装一切正常时造成的羞辱。他很震惊,竟然没有一个人反对全身湿透地在台上讲话。
“连路易斯都这样,”他说,“还说什么诚实呢。”
我说,路易斯的诚实,照我的理解,不能出现在这种假装正常的公众场合。他很清楚地表明了自己的懦弱和欺骗性,无论多么自私,他对羞辱的敏感已经是个公开的秘密。
奥利弗意味深长地看着主持人,他正站在吧台前面点饮料。
“他应该做点什么的,”他说,“这都是他的错。”
奥利弗接着说,实际上他没有注意台上在说什么,他参加了太多次这种活动,每次朱利安和路易斯都说一模一样的话。当然啦,他们是作家嘛,他补充道。朱利安对他非常好。他现在住在朱利安伦敦的房子里,同时在找其他的住处。
我问他之前住在哪里,他说在巴黎。他和另一个男人同居,不过现在已经分手了。在那段感情里,他基本上扮演的是家庭主妇,于是,马克提出分手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没地方去、没事可做。
我说,像他这个年纪的人——他肯定只有二十三四岁——居然这样说自己,很不寻常。
奥利弗有些凄凉地笑笑。他说,看我们在台上讲话的时候他在想,人们居然认为外形是作家最重要的特征,真是太愚蠢了。作家的性格才是读者喜爱他们的真正原因。
他说,他这样想了之后,找工作这件事就没有那么吓人了。朱利安说他只要找到喜欢做的事就行,具体是什么事,都无所谓。
在巴黎的三年生活之前,他在欧洲背包旅行。再之前,他还在上学。背包旅行本来是为了上大学做准备,可经过巴黎回家的途中,他遇到了马克。现在他越来越多地想起那次旅行,而当时一遇到马克他就把旅行的事忘掉了,之后再也没怎么想过。可能因为他现在无家可归,才会想起旅行的事,有时候,只有再次身处同样的环境,才会想起某些事情,好像一部分的自我落在了过去。他记起了之前住过的青年旅社,睡过的宿舍,周围都是世界各地来的同龄年轻人,他们喜欢去的便宜咖啡馆和集市,忙乱的公交站和火车站,甚至记起了旅程本身,从一种文化和气候缓慢、漫长地挪到另一种。这些往事都回到他身上,细节也越来越清晰。
他记得有一天晚上,在尼斯的海滩上,和一群刚遇到的人在一起,他们都在喝酒、聊天,有人在弹吉他。大海在夜色中默默地发着光,在人群身后,夜晚的城市疯狂地散发噪声和光亮。他觉得自己被粉碎成了原子,又感到即将发现新的事物;一边对世界展示给他的面貌感到失望,一边又与其中的某些元素有全新的、迟疑的响应。但那天晚上他感受最深的,是旅行的表里不一。他去到的每个欧洲城市,都没有想象中保存完好的文明,而是一群稀稀拉拉的、迷惑的人们在不熟悉的地方游荡。似乎没有什么真实的东西,这样说像是他开始了解现实,可他也经历了个人的失败,因为他是在稳定、富裕的家庭里长大的,家人对他的期望——物质上的、文化上的、社会上的——都很高。在尼斯的那个夜晚,这幅破碎的图画,迷茫的年轻人聚在一起寻找安全感,沉默的美丽的大海,拒绝说出自己的秘密,城市隐藏在它的喧闹之中,而当时他并没有看到。
他继续说,就是在尼斯,有人借给他一本让·日奈[6]的《窃贼日记》,书里残酷的美学加深了他的迷惑。
“你看过没有?”他说,带着震惊的疑问表情,好像他还在看书似的。
十九岁,他还是个处男。他没有对任何人说过自己的性取向,因为不知道怎样开口。他不知道怎样才能作为同性恋活着;他没有意识到内部的自我也可能成为外部的现实。在尼斯,和别的地方一样,女孩子们把害羞的身体和试探的手指凑近他。她们说话时那种困惑和不确定,也映出了他自己的困惑和不确定,最后她们似乎意识到了,他身上没有她们要寻找的东西,他与她们的区别不够大,没法解决她们的问题,只能让问题越来越糟。让·日奈的世界否定了这一切,一个不断表达自我的、私欲的世界。这本书这样粗暴地背叛、掠夺女性,在这些来探路的女孩面前,他连读这本书都感到罪恶,他觉得,她们永远不会这样去掠夺男性,宁愿怀着没有满足的激情,在折磨中度过一生,像他自己一样。
他放弃了上大学,住在巴黎,等把真相告诉父母的时候,他们毫不迟疑地表达了谴责与厌恶。可他不在乎,他那样渴望被爱,认为父母从来没有爱过他。他把自己完全交到马克的手里,变成了孤儿。每天早上在圣日耳曼的漂亮公寓里醒来,阳光明媚的房间里摆满了油画和艺术品,耳边是贝多芬或瓦格纳的音乐——马克最喜欢的两个作曲家,经常放他们的作品——乐曲声从敞开的窗口流淌到街上,他觉得自己简直像书里的角色,历经磨难,终获幸福的结局。这样的生活与他那晚在尼斯海岸边的体验完全相反。然而他发现,自己经常在心里把现在的生活奉献给父母,马克的品位和知识,他的财富,甚至车子,一辆敞篷阿斯顿——父亲肯定特别喜欢——夏天的晚上,他和马克会一起坐着这辆车,在香榭丽舍兜风。这些东西与他内心深处的现实很相似,因为这都是他父母价值观里认同的东西。
他从没想过和马克的关系会结束。他记得最初有这种预兆的时候,有一种早来的寒冷,好像冬天的第一丝寒气,一种令人迷惑的错愕,好像生活的引擎深处有什么东西坏掉了。很长时间里,他都假装听不见、感觉不到,但他与马克的关系无可避免地减速,直到停止。
他停了下来,脸色惨白。本来是微笑的嘴唇向下撇着,像小孩子一样。圆眼睛在长长的黑睫毛后面闪着光。
“您今晚读的这篇故事,我不知道您是多久之前写的,”他说,“也不知道您现在是不是还有这种感受,但是,”他在桌子旁放声哭了起来,把我吓了一跳,“但您写的就是我,那个女人就是我,她的痛苦就是我的痛苦。我一定要告诉您,这对我有多么重要。”
大颗的、闪光的泪珠从他眼睛里滴下,顺着脸颊滚落。他并不去擦,就坐在那里,手放在膝盖上,任由泪水流下。其他人停止了交谈,朱利安靠过来,用结实的胳膊搂住奥利弗瘦小的肩膀。
“看看,水龙头又关不上了,”朱利安说,“今晚到处都是湿乎乎的,是不是?”他从兜里掏出手绢,展开。“好啦好啦,小鸭子,就当是为我,擦擦眼泪吧——我们还要去跳舞呢。”
其他人都站了起来,路易斯拉上了夹克拉链。朱利安说,一个朋友要带他们去当地的俱乐部,边说边用夸张的流畅手法系上了淡紫色领带;谁知道在那边会碰到什么,不过他说过了,他不是会拒绝邀请的人。
他向我伸出手。
“很高兴有你加入,组成了三明治[7],”他说,“你没有我想象的耐嚼,”他补充道,没有松开我的手,“可是更有味道。”
他咂了咂嘴,路易斯一脸罪恶和惊恐的表情。朱利安松开我的手之后,路易斯伸出了手。
“再会。”他严肃地说,或者假装严肃地说。
他们转身走了,我惊讶地看到主持人回到桌子旁边,坐了下来。我马上说,他不用非得留下来陪我。他要是想和其他人一起去玩,我回酒店就好了。
“不,不,”主持人说,从语调里听不出他是想去还是不想去,“我就待在这儿。你刚才和奥利弗聊了好久,我有些嫉妒了。”
我没有回答。他问我看没看过朱利安和路易斯的书。
他解开了外套的扣子,跷腿靠在椅子里坐着,脚前后晃动。我看着这只脚朝我伸过来,又退回去,不禁注意到他的鞋子。是绑带的靴子,还是新的,尖头,棕色的皮革上打着孔。其他的衣服看上去也都很贵,也许是朱利安的衣服太浮夸,我才没有注意到主持人穿着剪裁考究、十分合身的夹克,干净利落的尖领深色衬衫,裤子是看上去很柔软、很奢侈的料子。他的表情很警觉,经常转头看我。
“你觉得怎么样?”他问。
我说,我挺喜欢他们,不过他们两人的不同表明,诚实不只有一条路,而我不相信这一点。我没想过会喜欢朱利安,想必他也没想过会对我有好印象。
“喜欢朱利安,”主持人问,“还是他的书?”我说,要我看,他和他的书是一体的。
主持人看着我,纽扣一样的眼睛里闪过含糊的光。
“作家居然这样说,真奇怪。”他说。
我问到他的工作,他便说了一下他供职的那家出版社。下周主编要出差几个星期,他就得顶上主编的工作。
每年都会有两三次这种事,足以说服他——或者说,提醒他,因为他已然无须说服——对责任,还是躲开比较好。
还有一件类似的事,他姐姐有时会托他照顾小外甥一两天,恰好能满足他那一点点想做父母的愿望,最棒的是,这个小孩——他很喜欢这孩子——照顾完了还可以退回去。
我问他,他这样不懈地追求自由,那么自由时间他都用来做什么,他好像吃了一惊。
“没想到你会这么问。”他说。
他说,需要想一想这个问题。他承认,这种自由里有些自私和不成熟的味道。不过,诚实地讲——诚实是今晚的主题,他一边说着,一边大笑起来——主要是因为恐惧。
恐惧什么?我问。
他恶作剧般地笑着看我。
过了一会儿,他说,他父亲总是会在公共场合做让家人特别难堪的事,在餐厅、商店、火车上,甚至开家长会的时候。完全不知道他会做些什么,每次需要去这类场合,家人事先都要惴惴不安好长时间。但他比家里其他人更恐慌。
我问,他父亲到底做了什么让人难堪的事。
一阵长时间的沉默。
“我不知道,”主持人说,“讲不出来。”
我又问,为什么他觉得自己比别人更焦虑,比如,之前提到的姐姐?
“我不知道,”主持人又说,“我只知道自己的确是最焦虑的。”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和我说这些话,过了一会儿,他补充说,这些事他一般都不说。他的脚还在前后摇晃,我看着像是鸟嘴的细长鞋尖向前,向后。主持人一直在给我们的杯子添酒,现在瓶子空了。我说,我该回酒店了,明早还要赶火车。主持人听了,明显很惊讶。他看了看表。
我注意到他手腕的骨节很明显,白皮肤上长着浓密的汗毛。我能看出他在想事情,可看不出想的是什么。他大概在计算,还来不来得及去俱乐部找其他人。他站起来,问我住在哪个酒店。
“我能送你回去吗?”他问。
我又说了一遍,要是他有别的事,完全不用送我回去。
“你整晚都没脱外套,”他说,“我连帮你穿上的机会也没有。”
外面非常黑,几乎看不见我们前面的人行道。雨已经停了,但头顶的树叶往下滴着大颗的水珠。在黑夜里,路边沉重的树干和蟒蛇一样的树根仿佛森林,不可穿透。主持人拿出手机来照明。我们走路时必须靠在一起,才能看清前面。手臂和肩膀靠在一起。我意识到有什么在渐渐浮现,达成了某种默契,好像有什么不可理解的因素突然插了进来。我们穿过马路,酒店的灯光照得路面亮了一些。
我打开大门,主持人跟着我走到铺着石子的院子里。有一道石头铺的宽台阶通到酒店门口。我在台阶下停住脚步,谢谢主持人特意送我回来,然后我转过身,走上台阶。他跟了上来,我感到他就在身后,像个影子似的跟着,又像盘旋着往上飞的鹰。我又转过身,他很快地迈了两步,向我走来。好像跨过了深不可测的鸿沟,什么东西落下去都会在深处碎裂的鸿沟。他的身体靠近了我的身体,他把我推到门上,吻了我。他把温暖、厚实的舌头伸进我嘴里,双手伸进我的外套。他精瘦的身体很坚持,可是不强硬。
我感到他柔软昂贵的衣服,衣服下面滚烫的皮肤。他中间停了一下,对我说话。
“你真像小孩子。”他说。
他又吻了我很长时间。除了这句话,再也没说过别的。没有解释,没有情话。我意识到自己身上散发着霉味的湿衣服,乱糟糟的头发。最后,我们的身体终于分开,我走了两步,把门打开了几厘米。他退了回去,好像在笑。在明亮的黑夜里,他像是充盈着白光的剪影。
晚安,我说。
我走进屋,关上了门。
- 著名音乐剧。剧中由单身母亲带大的女儿结婚前,突然有三位男子来访,都声称是她的亲生父亲。该剧发生的地点在阳光明媚的希腊海边,故有下文。——译者注
- 题目是戏仿著名作家弗吉尼亚·伍尔夫的文章《属于自己的房间》,该文表达了伍尔夫的女性主义意识,指出独立的女性应该有闲暇时间、可以自己支配的收入和属于自己的房间。——译者注
- 南非政府1994年成立的组织,其目的是在南非建立“人权文化”,弄清过去有关种族隔离与种族歧视的真相,最终实现民族和解。——译者注
- 德国著名设计师。——译者注
- 指允许儿童触摸动物的动物园。——译者注
- 法国诗人、小说家,荒诞派戏剧的代表作家之一。——译者注
- 意为三人组合。——译者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