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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境

Ⅱ 小提琴盒

我们对于形成自身的东西缺乏防备,总是不自觉地就又让它发挥作用。也许,未来只扎根于我们过去的伤痛。

我一眼就认出了杰勒德,他骑自行车在太阳下穿过车流,脸朝上仰着,没看到我。他表情十分亢奋,使我想起他喜欢做戏的性格,也想起了十五年前的那个晚上,在我俩顶楼的公寓里,他裸身坐在窗台上,两条腿挂在窗外的夜色里,说他觉得我不爱他。他身上唯一引人注意的变化可能就是头发,已经长成了一大堆乱糟糟的黑色卷发。

过了几天,我又看到了他。这次是在早晨的大街上,他站在自行车旁边,牵着一个穿校服的小女孩。我以前在杰勒德的公寓里同他住过几个月,据我所知,现在他还住在那儿。那几个月过后,我离开了他,既没有告别仪式,也没怎么解释,就和另一个人走了,搬去了伦敦。再之后的几年,他有时会打电话到我们乡下的房子,声音又模糊又遥远,好像是从流放犯人的地方打来的一样。后来有一天,他寄给我一封写满了几页纸的长信,详细解释了为什么他觉得我无理取闹、有悖道德。这封信寄到的时候,我的大儿子刚刚出生,我每天累得筋疲力尽,所以那信连看都没看完,于是他就在我的罪行清单里添了新的一项:不回信。

我们互相打了招呼,说着再见面有多么惊讶,当然我是装的,因为上次碰见他的时候,他没看到我。杰勒德向我介绍说,那个小女孩是他女儿。

“我叫克拉拉。”我问她名字时,她用坚定、尖细、颤抖的童音回答道。

杰勒德问我的孩子们现在多大,好像因为我也有了孩子,各自另觅新欢的现实就会有所缓和。他说看过我接受采访——说实话,可能是好多年以前看的——节目里描绘了一番我在苏塞克斯海岸的房子,让他羡慕嫉妒。全英国他最喜欢的地方就是南部丘陵地区。他说,我回到伦敦市让他很惊讶。

“克拉拉还和我去南部丘陵路[1]散过步呢,”他说,“是不是,克拉拉?”

“对。”她说。

“我总想,要是我们不在伦敦住了,就去那边。”杰勒德说,“那些地产商的破广告上只要一写到南方,戴安娜就非让我看不可。”

“戴安娜是我妈妈。”克拉拉一脸自豪地解释。

我们站着说话的那条街道十分宽阔,两旁是成荫的绿树和维多利亚时期的漂亮房子,好像在拍着胸脯说,这个社区特别正派、值得尊敬。我每次经过修剪得整整齐齐的灌木篱笆、擦得透亮的窗子,总是莫名涌出安全感,同时还有完全被排斥的感觉。我原来和杰勒德一起住的公寓就在附近另一条街上,那边的景象颇似乐曲临近结束时的微弱和弦,社区渐渐变成小规模、交通不便的东部自治市[2]:街边的房子虽然还是挺漂亮,但时不时就有些损毁,灌木篱笆也疏于打理。公寓在一幢爱德华风格小楼的楼上,里面是错综复杂的走廊和房间。这幢楼的样子明显是从干净宜人堕落到肮脏不堪,当时,杰勒德要么是刻意表现这种对比的效果,要么是根本没有在意。从公寓背面向西看,是帕拉迪奥式的街景,能看到精心保养的草地、修长的树木,和半隐半露的其他漂亮房子。从公寓前面看出去,则是城市凄凉的全貌,因为楼房的地势比较高,公寓的窗前毫无遮挡,看得特别清楚。杰勒德有一次指给我看远处一长片低矮建筑,说那是女子监狱,到了晚上,连犯人们在牢房前面的走廊上抽烟时橘红色的小小光点都看得一清二楚。

我们身后的高墙后面,操场上的吵闹声越来越大。杰勒德把手放在克拉拉肩膀上,弯下身冲着她耳朵低声说话,显然是在批评她。我不禁又想起他的信,和信里面罗列的我的缺点。她是个娇弱、漂亮的小姑娘,不过那精灵一样的小脸听杰勒德讲话时,露出了无比夸张的痛苦表情,显然她继承了父亲喜欢做戏的性情。杰勒德纠正她时,她也饶有兴趣地听,聪明的棕色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远方的路面。最后他问了句什么,克拉拉轻轻点点头,就冷淡地转身走开,和其他学生一起走进了校门。

我问杰勒德,她多大了。

“八岁,”他说,“马上就是大孩子了。”

我很惊讶,杰勒德居然有了孩子。我认识他的时候,他连自己童年的问题都解决不好,很难相信他现在竟然做了父亲。更奇怪的是,在其他方面,他好像完全没变:蜡黄的脸,长睫毛,柔和的、有些孩子气的眼睛,都没有年龄的痕迹;左边的裤腿还是和以前一样带着裤管夹;他背上总是背着小提琴盒子,这已经成了他的标准装束,我现在都忘记问他为什么还会背着。克拉拉从视线里消失后,杰勒德说:“有人和我说你搬回来了。我也不知道该不该相信。”

他问我有没有买房子,住在哪条街,我一一回答,他站在那里不停点头。

“我都没搬过家,”他说,“这真是奇怪,你总是不断改变,我一成不变,结果最后我们来到了同一个地方。”

他继续说道,几年以前,他在加拿大住了一段时间,除此之外他没什么变化。从前他很好奇离开是什么感觉,离开熟悉的地方,置身于异国他乡的感觉。我搬走后的一段时间,早上他走出房门上班,会看一下大门旁边种的木兰树,想到我不会再看见这棵树,他就觉得无比陌生。家里有一幅我们俩一起买的画——现在依然挂在对着后花园的大玻璃窗中间——他会坐下来,看着那幅画,心想我怎么就能把它扔下不管。一开始,他觉得这些东西——木兰树、画、书本,还有其他我没带走的东西——都是被我抛弃的受害者,不过时间一久,就发生了变化。有一段时间他意识到,如果我再看到这些没带走的东西,会受到伤害。又过了一阵,他开始感觉我现在看到它们可能还挺高兴。有意无意地,这些东西他全都保存了下来,而那棵木兰——虽然邻居间有些传言,说要把它砍掉——也还站在门边。

越来越多的家长和穿制服的孩子经过学校大门,在喧闹声中谈话变得困难。杰勒德扶着自行车的把手,只好不停地挪地方。家长大部分是女性:牵着狗的女人,推着轮椅的女人,打扮入时、拿着公文包的女人,还有带着孩子的书包、午餐盒和乐器的女人。她们的声音在拥挤的人群中越来越响,渐渐与操场上越来越多的孩子们的吵嚷声相抗衡。喧闹声不可避免地逼近顶点,几乎到了歇斯底里的程度,等上课铃声一响,又会骤然停歇。偶尔会有个女人朝杰勒德大声打招呼,他也热情回应,这种热情向来是他的伪装。

他把自行车挪出混乱的人群,推到马路上。秋日第一批红褐色的叶子已经开始落下,散落在停着的车子周围。

我们来到马路的另一边。早上的空气温暖而沉闷,没有风,与刚才的吵闹场面相比,这里的世界显得无声无息、停滞不前,仿佛时间停止了。杰勒德承认说,他在学校门口还是会很不舒服,虽然他已经送克拉拉上学好几年了。

戴安娜一天到晚都要工作,而且比他更害怕校园文化。他是男人,这起码也算是某种掩护。克拉拉更小的时候,都是杰勒德去参加幼儿园的游戏班和早餐会。他学会了很多东西,不是关于做父母的,而是关于他人的。他很惊讶,游戏班里的那些女性家长并不欢迎他,可他并不觉得自己很大男子主义。他一直都有亲近的女性朋友,他青少年时期最好的朋友,叫米兰达——我还大概记得她——他们两个有一阵好得像一个人,一起睡一张床,或是在对方面前脱衣服也不觉得别扭。可是在母亲们的世界里,身为男性突然成了他的污点:其他人对他的态度似乎混杂着抗拒和轻蔑,无论他是否在场,都无法阻止这两种情绪。刚开始照看克拉拉的时候,他经常感到孤独。而且有了孩子以后,童年的阴影也频繁地回来困扰他。戴安娜重新回到全职工作,她对做母亲这件事似乎并无兴趣,而且尽量避免带孩子。他一开始惊讶,后来渐渐明白,她根本就不想了解任何育儿知识,她只想做一个独立自在的女人,他才不得不去了解、学习养育孩子的知识。他要学着关心别人、负起责任、建立并维持一段关系,她就放手让他去学。戴安娜生了克拉拉这样一个浑然天成的小人儿,他觉得大多数女人都没有这个本事。养孩子的过程很艰辛,但他的努力有了成果。

“现在我可是最受欢迎的家庭主夫。”他说,对经过的妈妈们点头致意,她们牵着狗、推着婴儿车,正渐渐从学校门口散开。

我们从学校出发,沿着去地铁站的斜坡慢慢地走。朝这个方向走好像是下意识的。我并不是要去坐地铁,杰勒德推着自行车,更不用去地铁站,可我们的久别重逢这样微妙、这样复杂,像是形成了某种默契:确认各自的领地之前,要一直待在中立地段,照着公共地标来走。我对他说,我都忘记城市生活的包容感是多么惬意了。人们不用一直费心为自己辩解,城市包容一切人类的行为。

“你离开伦敦多久了?”杰勒德问,“大概有十五年了?”

他含糊其词的样子有点儿假。杰勒德给人的印象就是他的内心和他想表现的样子相反——他假装记不清的那些事,其实在心里都一清二楚,我想起以前怎么对他的,一阵羞愧的罪恶感涌上心头。我再一次强烈地感到,他与从前相比变化非常少,只有一点,好像有人给他涂了颜色。

以前他就是一幅速写,只有轮廓;我总想让他有些别的特质,可也看不出这些特质该是什么。现在,时间赋予了他质感,好像画家给画好的轮廓涂色一样。他的手指频繁梳着乱糟糟的头发;气色很健康,也晒黑了,穿着一件松松垮垮的红蓝格子衬衫,是他年轻时最喜欢穿的,扣子松开了好几颗,露着棕色的脖颈。衬衫的颜色很淡,洗得像粉笔一样泛白,我甚至要怀疑这会不会就是他以前穿的那件。他一向节俭,不喜欢浪费和不必要的奢侈,也讨厌别人这样做。我记得他说过,他有时会想象自己纵情挥霍、肆意破坏,把平时自己不屑的行为做个遍。

我说,我不在的这些年,这里变化很小。以前就注意到,邻居们早上穿得整整齐齐、走出家门上班的时候,经常在门口停一下,四周看看,微笑一下,好像刚想起什么好事一样。杰勒德大笑起来。

“住在这儿很难不自得啊,”他说,“周围全是沾沾自喜的家伙。”

他现在觉得,离开的好处之一,就是更容易改变。他想,自己一直害怕的正是改变:去到别的地方,发现在途中已经丢掉了自我。戴安娜是加拿大人,她倒是一点都没有这种烦恼,就这么在离家千里的另一块大陆上定居了。

不但没有烦恼,她还觉得这样最好,省得处理一大堆让人崩溃的感情问题——主要是她妈妈的问题——只要搬到世界另一头就好了。不过杰勒德承认说,住在伦敦有一种命中注定的感觉,好像这个决定划定了他的命运。后来他开始明白,大多数人都不会像他一样被故乡困扰。他和戴安娜在多伦多住了两年,虽然在那边他感到自由——诚实地讲,是从之前那种重负的感觉中解放了出来——但还是没能抵挡住强烈的罪恶感。克拉拉一出生,这种两难就更凸显:克拉拉竟然会有像他一样的童年,唯一比这还不可想象的,就是她居然没有度过这样的童年,她可能终其一生都对组成杰勒德世界的一切一无所知。

我问他为什么要用“罪恶感”这个词,放在别人身上可能只不过是想家了,而且这明明也只是他离开了熟悉的世界带来的感受。

“那时候,我觉得不应该做选择,”杰勒德说,“我觉得,把整个人生建立在选择上是错的。”

他遇到戴安娜也是偶然,是在电影院排队的时候。他拿到了多伦多一个电影研究机构的奖学金,到那边去留学六个月。他申请的时候,觉得绝对拿不到奖学金,身处零下二十度的他乡异地,他决定排队买票去看一部安慰人心的老电影——《活死人之夜》。恰好戴安娜也是个恐怖电影迷。她在加拿大广播公司做着繁重的工作。他们断断续续地交往了几个星期,然后戴安娜要以个人名义雇他每天到城外遛她的狗,那是一只很厉害的大个子卷毛狗,叫特丽克西。这只狗已经是她焦虑的来源:她正忙着一个压力特别大的项目,早出晚归,遛特丽克西的时间远远不够。

戴安娜特别喜欢狗,特丽克西不能出去散步在她看来特别可怜,必须得到重视。既然危机已经发生了,她就得为狗狗再找一个家,就像是给自己的孩子找下一个家一样。

杰勒德虽然当时对戴安娜还不太了解,对养狗更是一无所知,却愿意帮她的忙。他当时在大学里教晚课,白天的时间比较自由。他准备学期结束就回伦敦,不过现在,他愿意每天去戴安娜的公寓,给特丽克西拴上绳子,带她蹦蹦跳跳、扭来扭去地上公园。

一开始,这条狗让他很紧张,她个子那么大,又任性,又沉默。不过时间不长,他就喜欢上了带她散步,能走到多伦多城各个没去过的地方,也消除了他白日生活中做选择的机会,这是好事,虽然的确有几次,他看着在异国城市里牵着一条大狗的自己,奇怪自己的生活究竟是怎么变成如今这样的。过了一周左右,他好像已经成了特丽克西日常的一部分,至少他去公寓的时候,她跳起来、冲他低低地吼,他觉得不那么吓人了。她也很乐意跟在他身边,在他旁边骄傲地迈着步子,头抬得高高的,而有这么一头沉默的野兽走在身边,他自己也比原来多了一点傲气。他和戴安娜很少见面,对特丽克西却感到愈发亲密,有一天,他想到,其实没必要总用绳子拴着她——说实话,这有点不尊重她——她跟在他脚边,走得这样自制、这样有纪律。他没有多想,就蹲下身,松开了绳子的搭扣,结果一眨眼的工夫,特丽克西就跑掉了。他呆站在里士满大街人来人往的十字路口。有一瞬间,他瞥到了她的身影,像一支棕色的箭掠过住宅区的车流,然后完全地消失了。

说起来真奇怪,当时他站在人行道上,多伦多的街道如同灰色的鸿沟蔓延到他身边,拴狗的绳子从他手里垂下,他却第一次有了回家的感觉:他意识到,这些由于自己的错误导致的不可扭转的结果,由失败打开的新局面,是他最熟悉、认识最深刻的东西。因失败导致失去,而失去是自由的开端,一种让人难堪、不舒服的开端,可也是他唯一能到达的开端;他说,自己一般都是随着事情发展,就被扔在了失去的起点上。他回到戴安娜的公寓等她,房间里渐渐变暗,手里还抓着绳子,一直等到她回家。她一看到他,立马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不可思议的是,他们的恋爱就从那一刻开始。他毁掉了她最爱的东西;相对地,她也因为对他抱有不切实际的期待而让他经历了失败的痛苦。无意之间,他们发现了对方最脆弱的部分:他们走了一条可怕的近路,来到通常都是恋情结束的地方,开始了恋爱关系。

“这个故事戴安娜比我讲得好。”杰勒德微笑着说。

我们走到了一个小公园,可以抄近路穿过住宅区密集的街道,直达地铁。早晨的这个时间,公园几乎没人。只有几个女人带着没上学的小孩子,站在围起来的游乐区,有的看着孩子们爬上爬下,有的看着手机。

杰勒德继续说,后来他们在多伦多又住了一年半,克拉拉就是这段时间里出生的。两个人连多伦多最小的公寓也买不起,不过杰勒德在伦敦还有房子,是多年前很便宜买下来的,现在这样的公寓都要卖到几十万英镑。再说,克拉拉也需要其他亲人:照戴安娜的说法,让孩子完全不受伤害地长大,是父母的责任。

“戴安娜的家庭相当不健全,”他说,“相比之下,我家就像一套可以保证她健康的免疫系统一样。”

克拉拉三个月时,他们搬回了伦敦:这样她就不会记得多伦多,她出生的这一座苍白、荒凉的城市;不会记得那个阴郁的大湖,杰勒德把她裹在育儿袋里抱在胸口,带她沿着被风侵蚀的湖岸散步;也不会记得电车道旁边的老式隔板房,杰勒德和戴安娜一起住在里面,邻居都是画家、音乐家和作家。这房子以前是个商店,临街的大玻璃橱窗现在还留着。它是主要生活空间的一部分,从外面就能看到屋里,看到里面忙碌生活的人。有好多次,杰勒德回到家就惊呆了——从橱窗里映出人类生活的各色图景,爱情与争吵,孤独,劳动,友谊,有时也有无聊和疯狂的场面。所有的演员他都认识——只要踏进房门,他也是演员之一——可他经常就站在外面,看着,心醉神迷。他知道,从某种角度说,这就是艺术家犯矫情,可对他来说,这也是多伦多生活的缩影,是某种无法说清却又十分重要的特质,他试图描述这种特质时,第一个想到的词总是“纯真”。

“在伦敦肯定不可能,”他说,“我熟悉的人里,不可能有人过这样的生活。反讽的事物太多了。在这儿,你没法装腔作势——每件事、每个人都已然是自身的赝品。”

不过,他和戴安娜还是回到了伦敦,即便这种一眼能望到头的气氛有时让人窒息。我们路过酒吧时,他说这地方从前又脏又丑,现在重新装修过了,不动声色地掩饰着那段已经不存在的过去。他们现在的生活非常稳定,简直像奇迹一般,想想看,本来两个人以前都有那么大的破坏性。表面上看,至少他的生活并没有改变,和我认识他那时一样:他还住在同一间公寓,还交往着以前的朋友,在同样的时间去往同样的地方,就连穿的衣服,很多都和以前一样。最大的不同就是,戴安娜和克拉拉与他生活在一起,她们有点像是观众,没有她们,他也很难维持这种生活。渐渐地,他认为是多伦多的时光带来了连续与稳定,踏足异乡,却发现了能永久巩固存在于故乡的基础。这种想法就很有意思,稳定可能是由风险带来的;也许,人们想让事物保持不变的希望,才是变化与衰退的起点。

“也可以说,我们好像还生活在橱窗里。”他说,“生活既是构建出来的,同时也是真实的。”

我对他说,夏天我带着孩子刚搬回伦敦的时候,感觉特别陌生,大儿子说,他觉得像是在演戏:别的角色对他说台词,他自己也说台词,每件事、每个地方都有些不真实,像按照写好的剧本在舞台上演出。孩子们都得去陌生的学校,还必须学会独立。从前,他们什么都依赖我,可是在伦敦,他们的懒病立竿见影地痊愈了,做事也开始像模像样,而我则完全不了解他们的想法。我们很少谈到过去的生活,于是过去也变得不真实。刚刚搬来的时候,我告诉杰勒德,傍晚我们会在附近的街上散步,四处看看,像游客一样。一开始,孩子们会偷偷抓着我的手,后来就松开了,把手揣在兜里。再后来,我们傍晚就不出去散步了,因为男孩们说作业太多。他们几口就吃完晚饭,回房间了。到了早上,他们早早就走入灰色的黎明,大步走过乱扔着垃圾的便道,沉甸甸的书包在背上来回晃动。我对杰勒德说,我们认识的人都表示祝贺,显然觉得这些变化很有必要。总有人和我说,看到我能重新振作起来真是太好了,听后我不禁想,是不是我除了作为同情的对象,对他们还有其他的意义;还是说,我在认识的人眼里是某种可怕的事物,或是恐惧的化身,是他们不愿提及的某种东西。

“我还以为你特别顺利,”杰勒德慢慢地说,“我以为你过着完美的生活。你离开的时候,我最难过的是,你明明也可以爱我,却要去爱别人。不过对你来说,选择爱谁也是很重要的。”

于是,我记起了杰勒德的不讲理和小孩脾气,他反复无常,有时还特别爱演戏。我说,我觉得大多数成功婚姻的模式和听故事差不多,忽视那些疑点和矛盾,就能维持。换句话说,维持婚姻的不是美满幸福,而是对某些现实因素的逃避。我很明白,发生那些事的时候,杰勒德也是“现实因素”之一。我一定得残酷践踏他的感情,故事只能这么写。不过现在,再回想起那个时期和那些被抛弃的东西——为了讲圆这个自说自话的故事,而任意否定、遗忘的一切——才是逐渐主导了我生活的因素。比如我落在他公寓里的东西,随着岁月流逝,其含义发生了变化,而且,有些变得让人不好接受。对杰勒德受到的痛苦,我不闻不问,当时根本不是问题,现在却越来越像罪行。从前,我为了追求新的未来,抛弃了许多东西;现在连那个未来也被抛弃了,这些东西就成了强力的控诉。我开始害怕,我是不是正在为难以估量的巨大罪行遭受惩罚。应当拯救什么、毁灭什么,也许我根本就不清楚。

杰勒德停住了脚步,脸上渐渐浮现出惊讶。

“可我原谅你了呀。”他说,“我在信里说过。”

我说,收到那封信的时候,我的状态不好,没法好好读,而且我的罪恶感太重,就算已经能冷静客观地看待事物,也还是不想读。

“ 我 原 谅 你 了 , ” 杰 勒 德 说 , 他 把 手 放 在 我 胳 膊上,“希望你也能原谅我。”

我们停在酒吧门口,站了一会儿,他问我还记不记得原来这里特别破旧。

“刷成了中产阶级喜欢的米白色,”他说,“到处都染上了这种颜色,连我们的生活里也是。”

他反对的不是改善本身,而是这些改善带来的稳步同质化、标准化。

“刷子刷到哪里,”他说,“就掩盖住哪里原来的颜色,还要假装一直如此、从未改变。”

杰勒德说,今年夏天,他带着克拉拉去英格兰北部徒步旅行了几个星期,走过了一大半的奔宁路[3]。戴安娜在伦敦忙工作;再说,她也不喜欢徒步旅行。父女俩背着帐篷,晚上一起生火做饭,有时候游泳,有时候淋雨,有时候在山坡上沐浴阳光,一路下来,徒步走过了一百多英里。这段经历是他唯一真实的体验。九月到了,他们回到伦敦,又换上整齐的衣服,对这里来说,他们完全没有改变。

我说,我很惊讶克拉拉看着那么娇气,居然能走那么远的路。

“她比外表看上去要坚强。”杰勒德说。

提到克拉拉,杰勒德的思绪突然转换方向。他突然够到身后,拍了拍背上的小提琴盒子。

“糟了,”他说,“她今天要用琴的。”

我说,没想到小提琴是克拉拉的。

“历史的重演啊,”他说,“你还以为我会吸取教训呢,是不是?”

我记得有一次他说,他宣布不要再学小提琴的时候,妈妈啐到了他脸上。他父母都是管弦乐演奏家。杰勒德学小提琴特别早,练习也特别辛苦,左手的无名指和小指因为按弦都变形了。杰勒德说,克拉拉的老师特别看重她,说她有非同寻常的天分,可学习艺术让他受了多年的折磨,现在他也不敢确定就想让女儿走这条路。有时候,他甚至希望从没给她看过小提琴,他说,这就说明了,我们对于形成自身的东西缺乏防备,总是不自觉地就又让它发挥作用。也许,未来只扎根于我们过去的伤痛。

“不过,坦白说,”他又补充道,“我从没想过让小孩在没有音乐的环境中长大。”

他试图不去影响克拉拉学小提琴。他决定了,她心里绝不能有他小时候对父母的印象,不能产生只有满足父母的欲望,父母才会爱自己的意识。也许他放弃小提琴的真正原因,就是想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关于爱的问题。他学校里有个他不熟的同年级男孩,对音乐一窍不通。他五音不全,总是被人笑话,别人倒也并无恶意,不过在学校集会上唱赞美诗的时候,他一张口,下面总会响起一阵粗俗的哄笑。他们还听说,圣诞节的音乐会公演上,人家要求他唱颂歌的时候只张嘴、别出声。这孩子还学了单簧管,吹得也是一塌糊涂。不过他学习乐器的顽强决心可一点都没动摇。他一次次请求加入学校管弦乐队,一次次被拒绝,而杰勒德那时是管乐队的明星演员。他不懈努力,痛苦而缓慢地进步。他学音乐的过程充分说明他毫无天赋,可是有一天,他终于达到了乐队的最低标准,加入了学校的管弦乐队。差不多同一时间,杰勒德退出了乐队,之后几乎没再想起那个男孩。又过了几年,毕业前的最后一学期,杰勒德恰巧看了一场学校演出,是勃拉姆斯的单簧管协奏曲,独奏单簧管的演员正是那个男孩。又是几年过去,杰勒德看到他的名字用加粗的字体印在威格摩尔音乐厅[4]的演出宣传册上。现在,他已经是著名的音乐家了。打开收音机,常常能听到他演奏单簧管的声音。我一直不太能领会这个故事的中心思想,杰勒德说,这个故事说明我们应当关注那些自己觉得最困难的事,而不是最容易实现、最信手拈来的事。我们受的教育一直在讲,要接受自己,而我们恰恰要拒绝接受现在的自己。

说着,杰勒德跨上了自行车,把头盔扣在乱糟糟的头发上。

“我得回学校,把小提琴给她送过去。”他说,然后带着真诚的关切看着我,“希望你回来一切都好。”

我说,还不知道会不会好,至少现在还看不出来。晚上,等孩子们睡着了,我还是经常出来散步,每次都惊讶于街上是那么寂静,黑夜的街道是那么空旷。远远地,能依稀听到城市的喧闹声,近处的静谧倒像是人造的。我对杰勒德说,这种气氛像是被人塑造出来的感觉,对我来说,就是文明的本质。要是他想知道我回到伦敦的感想,这种汹涌而来的气氛确实让我松了口气。

“我很想让你见见戴安娜,”杰勒德说,“也想带你看看以前的房子。会让你吃惊的。”

他承认说,我走后那段难过的日子里,他的第一反应是把公寓里所有的墙都拆掉,形成一个特别大的空间。好几个星期,公寓里都乱堆着碎石和灰尘;他没法吃饭,没法睡觉,邻居们天天抱怨,还在屋子里安了一根超大的钢制梁柱,不然屋顶都撑不住。人们觉得杰勒德完全疯了,可他满心都是施工的狂热,他的愿望就是,站在公寓一头的窗户前面,从另一头的窗户里望出去。公寓改造的结果,他一直很满意,不过克拉拉长大了,这样的房子就不太实用了。杰勒德一边把自行车推到路上,一边说:“重点是,虽然现在你可能没什么感觉,但搬回伦敦其实是个好机会。这里是卓尔不群的国际都市,适应这里会让人变强,你很快就会意识到了。”


  1. 南部丘陵地区的步道。——译者注
  2. 指英国首都伦敦东部的卫星城镇。——译者注
  3. 英国最长的步道,位于英国的奔宁山脉,全程长四百公里,是英国最古老的国家步道。——编者注
  4. 位于伦敦,是世界上最古老最著名的室内乐音乐厅之一。——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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