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用——把钱财存入银行,最靠谱
生活中,当人们手中有了一部分闲置资金时,首先想到的一定是存入银行。如果你问大家为什么,答案一定是“银行安全啊!”银行究竟为什么安全呢?这就要归因于银行的信用了。
其实,自古以来,人们就有把钱存在银行的安全意识,只不过当时不叫银行而是钱庄。理论上,二者几乎是相通的。到底金融学上怎样定义“银行信用”呢?
银行信用是指以银行为中介,以存款等方式筹集货币资金,以贷款方式对国民经济各部门、各企业提供资金的一种信用形式。具体来说就是由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授给企业或消费者个人的信用。在产品赊销过程中,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买方提供融资支持,并帮助卖方扩大销售。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货币方式授予企业信用,贷款和还贷方式的确定以企业信用水平为依据。商业银行对不符合其信用标准的企业会要求提供抵押、质押作为保证,或者由担保公司为这些企业作出担保。后一种情况实质上是担保公司向申请贷款的企业提供了信用,是信用的特殊形式。
银行对贷款部门或个人进行严格的审批,降低了银行收回贷款的风险,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就能够保证储户存款的安全。试想,如果银行放松了对贷款的审批,人们不管是买房还是买车,只要向银行申请就能贷到款,但贷款人却没有能力去偿还银行的贷款,长期下去,银行所面临的将不仅是储户的存款不保,甚至还有可能倒闭。
马先生看中一套价值400万的房子,按照首付四成的比例,他需要拿出160万的首付款。虽说马先生夫妇年收入不算低,但他表示最近股市比较好,不太想动用股市里的钱支付首付款,而是想通过抵押自己现有住房去支付首付款,然后再办理住房按揭贷款。也就是说,400万元的房款全部通过银行贷款方式支付。
马先生这一算盘打得不错。但他向建行、招行、工商银行等银行工作人员咨询了一圈下来,发现银行根本无法满足他的要求。所有银行均表示抵押贷款不能作为购买房子的首付款,也有银行直接告知,房屋抵押率最多只能做到7成左右。有的银行还表示利率上浮10%。
银行的一位工作人员说,只要是用于购房、买车、装修、旅游等消费,均可以申请办理个人抵押贷款,但是必须出具贷款用途证明。例如,抵押贷款用于购房,客户需要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等。为了降低经营风险和控制放贷规模,一些银行已经开始停办个人贷款业务,虽然有些银行仍然可以办理个人贷款,但对贷款的用途审查得更加严格。
银行的安全性在于其对风险的防范,同时也在于国家信用对银行的支持,这使得银行信用要高于企业信用、商业信用等其他一些信用形式。
银行信用是间接信用,是存贷款人的中介。但银行作为中介人与一般商业经纪人、证券经纪人不同,存款人除按期取得利息外,对银行如何运用存入资金无权过问,正因如此,银行在资本主义经济中由简单的中介人逐步发展成“万能的垄断者”。在资本主义社会,银行信用是主体,但商业信用是整个信用制度的基础。因为银行贷款一般是针对商业票据进行抵押或贴现,银行直接对企业发放的不要任何担保品的信用贷款只占一定比重。从直接信用和间接信用的关系来看,直接信用是基础,间接信用是后盾。没有银行信用的支持,商业票据就不能转化为银行信用,商业信用等直接信用的运用和发展就会受到极大削弱。
一般来说,银行信用具有以下特点:
1.银行信用是以货币形态提供的。银行贷放出去的已不是在产业资本循环过程中的商品资本,而是从产业资本循环过程中分离出来的暂时闲置的货币资本,它克服了商业信用在数量规模上的局限性。
2.银行信用的借贷双方是货币资本家和职能资本家。由于提供信用的形式是货币,这就克服了商业信用在使用方向上的局限性。
3.在产业周期的各个阶段上,银行信用的动态与产业资本的动态往往不相一致。
在社会信用体系中,银行信用是支柱和主体信用,是连接国家信用和企业信用、个人信用的桥梁,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中,具有先导和推动作用。一旦银行信用缺失,会在很大程度上破坏金融市场的有序性、公正性和竞争性,给金融发展环境造成诸多不利影响。可以说,银行信用是整个社会信用健全完善的重要标志,也是构筑社会金融体系的基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