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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心理学

10.1.1 组织的概念

随着组织的发展,人们对组织的认识不断变化,组织的概念也在不断充实。这里,我们通过对传统和现代组织概念的比较,可以较深入地理解组织的含义。

1.传统的组织概念

传统的看法认为,组织是为了达到特定的共同目标,经由各部门分工合作和不同层次的权力和责任制度,而合理地协调一群人的活动。这个定义包括如下含义:

组织有一个共同的目标。人们为了达到特定的目标而协同活动,没有共同的目标,组织就是一盘散沙。

组织包括不同层次的分工合作,而劳动的分工,又需有不同的权力和责任制度来加以保证。组织的目标是个体单独所无法达到的,组织的效率也是单一手工业生产无法比拟的。组织要达到这样的目标和生产效率,就必须分工合作。而且像一个企业,要有厂长、车间主任、科室干部和班组长,组织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组织是一个有上下层次的结构。

组织的功能在于协调人们为达到共同目标而进行的活动,包括各组织层次内部和各层次之间的协调。要协调人们的活动,就需要统一所有成员的思想、意志,调动各层次的积极性。

上述组织定义,指出了组织的最一般特征,由于它着重于从组织的内部来说明组织的特征,实质上把组织看成与外界隔绝的封闭系统。因此,这种传统的定义不能全面地解释复杂多变的环境中的组织。

2.现代的组织概念

现代的组织概念,把组织看成开放的社会技术系统。这个定义包括下述三种含义:

(1)组织是一个开放的系统,组织不断地与外部环境进行材料、能源和信息的交换,不断改革和发展。

(2)组织是一个社会技术系统,既包括结构和技术的方面,也包括心理、社会和管理的方面。

(3)组织是一个整合的系统,组织建立在其各子系统的相互依存之上,也离不开与环境的相互作用,因此组织整合了各子系统及其与环境的关系。组织好比一个人要恰当地协调与整合身体各部分,使所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得以有效而经济地转变为产品。

任何组织,都必须具有以下四方面的共同特征:

(1)共同目标

组织必须有一个共同的组织目标,目标是组织存在的前提和基础。人们是为了实现共同目标、完成共同任务而结合在一起的,如果没有共同的组织目标,就不会有人们的协调活动,也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组织。

(2)分工与协作

分工与协作是由组织目标决定的。组织目标单靠个人是无法实现的,必须有许多部门或团体,这些部门或团体分别从事一种或几种特定的工作,并相互配合,这就是分工与协作。由于分工与协作的存在,组织中就出现了组织成员的角色体系,而各个角色体系之间既分工又协作,这不但是组织得以存在的基础,更是提高工作效率的根本保证。

(3)权力与责任

组织内的分工与协作依靠一定的权力与责任制度才能得以实现。也就是说,组织内部必须有分工,而在分工之后,就要赋予各部门及每个人相应的权力,以便于实现目标。但在赋予权力的同时,也必须明确每个部门、每个人的责任。有责任而没有权力,无法保证任务的完成;有权力而没有责任,就会导致权力的滥用。这都会影响组织目标的实现。可以这样说,组织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就是职、权、责三位一体的完整体系。

(4)与环境的联系

组织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而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技术系统,它需要和外部环境进行各种材料、能源和信息的交换,从而使组织不断地变革与发展。例如,一个企业若没有顾客、供应商、竞争者及其他相关因素的作用,便不能存在。组织依靠环境获得赖以生存的资源和发展机遇,组织的产出、服务、为环境所接受的程度是限制组织活动的边界条件。组织活动的效率受制于环境条件的优劣。因此,组织活动必须适应环境的需要。许多组织失败的原因在于不能适应环境。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组织是为实现某一共同目标,在分工与协作基础上构成的人群集合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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