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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际交往心理学

话不能说得太损,事不能办得太绝

儒家学说最核心的理论之一便是“中庸之道”,凡事不可走极端。做事不能做得太过分,说话不能说得太尖刻。要怀有慈悲之心,给别人机会,也是给自己机会。即便自己占尽优势,也不能得理不饶人;对恶人、坏人,也不应赶尽杀绝、不留余地。

所谓“混世法则”,就是为人处世必须要遵守的一些基本原则。为人处世,最要紧的两个方面就是言辞和行为。说话是一门艺术,既要能够完整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又要避免引来别人的反感;做事,要在顾全自己的基本利益的同时,让别人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即便对别人的为人处世方式颇有微词时,也要注意自己的言行。那就是,话不要太损,事不能做绝。这样做,除了给别人留有后路,顾全别人的自尊心之外,还能为自己留下台阶,以应付可能产生的后果。

明朝,能够被称为真宰相的人只有两个,一个是严嵩,另一个是张居正。严嵩在位二十多年,“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独揽军国大权,党同伐异,可谓坏事做绝,大明王朝被他折腾得乌烟瘴气、千疮百孔,气数殆尽。到了嘉靖四十四年,严嵩的儿子严世蕃被朝廷以谋反罪控诉,他受到牵连,贬为平民,家财全部被充公。全家人无处栖身,最终落得饿死在墓舍的凄惨下场。严嵩坏事做绝,他的死可以说是恶人有恶报,死有余辜。张居正一生清廉,生前为朝廷鞠躬尽瘁,居功至伟。然而在他死后却也不得好报。他的弟弟和三个儿子都被发配到边疆去充军,家产被全部查抄,这又是因为什么呢?

通过研究张居正身为宰相期间的所作所为,我们不难发现,他与严嵩恰恰相反,恰是“好事做绝”。他刚正不阿,为社稷考虑,积极推行改革;他不畏权贵,为正国法,敢于直言劝谏皇帝。这两点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张居正树敌太多,推行的政策有利于匡正时弊、振兴国家,然而却费力不讨好,上下均对他有很深的怨念。

时任左谕德官的于慎行评价张居正:“殚精毕智,勤于国家,结怨于上下。当其柄政,举朝争颂其功而不言其过;今日既败,举朝争索其罪不敢言其达,皆非实情也。”张居正虽然对社稷居功至伟,却忘记了“切忌功高震主”这一为官的基本守则。正如我们在职场中,工作完成得再漂亮,对公司做的贡献再大,若是得罪了老板,一切都白搭。

严嵩和张居正的悲剧,起码让我们懂得了一个为人处世的真理,那就是不管好事坏事,都不能做得太绝。

林嘉是个自尊心非常强的女孩子,而且心思细腻。有一天在单位,中午休息的时候,突然下起了雨。林嘉看到一个女同事拿起林嘉的伞,就要往外边走,于是叫住了她,说“小玲,你拿的是你自己的伞吗?”“不是啊,这不你的伞吗,我借用一下!”小玲是个性格大大咧咧的女孩子,平时自己的东西都是放那儿大家随便用。可是,林嘉不乐意了,冷冷地对小玲说了一句:“说是‘借’我的伞,你对我说‘借’这个字了吗?以后,我的东西谁都不许用!”小玲愣了一下,顿时羞得满脸通红,把林嘉的伞放在原处,气冲冲地走了出去。周围的同事见此情景,也纷纷为小玲鸣不平。大家都是同事,本来没多大点儿事,至于这样吗?!从那之后,她们都疏远林嘉,不乐意跟她交往了。

其实,对于这样一件不涉及原则的生活小事,林嘉根本就不应该这样处理。当然,林嘉对小玲的行为不满,那是很正常的。然而,这种不满需要有一种合理的表达方式。她对小玲说的话太损,让人家没有台阶下,最终导致小玲又气又恼。周围同事看到林嘉这样对待小玲,也觉得林嘉这人太苛刻,说话太损,所以才疏远她。

说话、做事正如下围棋一样,赢一目也是赢,赢一百目也是赢,为何非要让人家满盘皆输、不给人留余地呢?很多时候,说话、做事往往遵循一个道理。话说得太损,会让人家难堪,一次两次,你可以说自己“忠言逆耳”。若是长久下来,即便是“忠言”,别人也会对你心怀不满。再说,懂得说话的艺术,忠言也可以不逆耳。事情做得太绝,让人没有台阶下,不给人翻身的机会、这样不仅伤透对方的心,还会给自己日后的发展留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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