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创业头条法则:没有法则
这些事都打不倒我,
只会让我更坚强。
我想让你快些来,
因为我不能再等待。
我知道现在要做出正确选择,
因为我不能再错下去。
我已等待一整夜,
为你等待一整夜。
我们在与惠普协商Opsware公司转让一事时,他们的最初收购价是每股14美元。BMC(美国一家企业管理软件提供商)以14.05美元的价格做出回应,参与收购。紧接着,惠普又将报价提高至14.25美元。我和约翰·奥法雷尔对这一轮招标自有打算。按照估计,如果我们能顺利实施计划,那么最终的成交价应该能达到每股15美元,甚至更高。大家对这样的预期无不喜出望外。
然而,灾难降临了。说得更具体一点,我们聘请的审计公司——安永国际会计公司——几乎毁掉了这笔买卖。
BMC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我们有三笔账户交易和他们的审计结果不符。这三笔交易都包含CA条款。CA条款为业内人士所熟知,得名于一家声名狼藉的公司——团结电脑公司,简称CA。该公司曾经在与客户签订的维修合同中耍手段,承诺对方可永久对“X”产品进行免费更新。之后,CA公司把“X”产品改头换面,替换成“Y”产品,再向顾客收取他们以为可以不再付费的软件更新费用。这种把戏相当精明,也相当龌龊。为了捍卫自身的权益,聪明的消费者要求所有的软件供应商今后都将CA条款写进合约中。合约明确规定,如果供应商发行的新版软件中包含了所有旧版软件的功能,只是在此基础上添加了新的卖点,换了新的名称,那么该产品(虽然换了名字)仍然受现有合约的保护,不再向顾客收取额外的更新费用。
对CA条款的解释存在两种可能性。一种是按照它的本意去解释,将其看作是对CA公司不端商业行为的回应;而另一种则是把它看作对产品功能的一种预期。如果你选前者,那就有必要提前确认营业收益;如果你选后者,那就应该明确合同期内营业收益的按比例分摊。无论你选哪一种,现金支付的情况都是一样的。
我们当初签下这三笔含有CA条款的合约时,对它模棱两可的特性是清楚的。因此,我们要求戴夫·普赖斯——我们在安永国际会计公司的合作伙伴——审计所有细节并告知我们该如何解释这项条款。戴夫明白我们的意图,建议我们在这三笔交易中全部选择提前确认营业收益。
然而,BMC在安永的合作伙伴得出的审计结果却截然相反,他们认为应该按比例分摊。震惊之余,BMC的这位合作伙伴将该问题提交到了安永国际会计公司的总部。
总部的审计师通过电话告知我,他不同意上述审计结果,责令我们在48小时之内重新申明收益预期。我当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重申收益不仅会压低股价,而且还会毁掉我们正在进行的交易。财务核算没有对现金流产生实际影响,并且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基于安永国际会计公司当初的审计结果。假如一开始他们能给出相反的结论,股价就不会下跌。重申收益无疑会让我们走投无路。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尽量平静下来,小心翼翼地在电话中答道:
“财务核算的初衷是反映合约中我们与客户双方的意图,对吗?”
“对。”
“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能通过电话问问这三家客户的意图?如果他们的意图与戴夫·普赖斯得出的结论一致,那就保持原样。如果不一致,我们再重申收益。”
“不,那还不够。你必须让三家客户使用安永国际会计公司的解释条款去修改他们手中的合约。”
“但这三家客户都是大银行,本身就设有风险管理部,不可能在短时间内修改合约。而且,我们目前正在洽谈一笔价值16亿美元的交易,你们这样做会毁了这笔交易的。”
“我们管不着,这是你们的事。”
“可是,我们公司与你们合作已经8年了,付给你们的费用也有几百万美元,而且这一切都是你们的合伙人造成的。假如我们和客户就现有合约的解释能达成口头一致,为什么你还要害我们丢掉这笔买卖?”
“给你们48小时,要么修改合约,要么重申收益。”
戴夫·普赖斯快要哭出来了。
安永国际会计公司总部只关心书面文字,丝毫没有法律精神。他们拒绝做从审计角度和生意角度来讲完全正确的事,一心只想着自己的便利。
我的财务总监戴夫·康特已经面无血色。几百人奋斗8年走到今天,可所有的努力和付出眼看着就要被戴夫亲自挑选的审计公司像抽水马桶一样冲刷一空。在加入Opsware公司之前,戴夫曾在安永国际会计公司供职15年。平时能言善辩的他,此刻几乎说不出话来。我冲所有人大发雷霆,但心里很清楚,无论我说什么都于事无补,只会让戴夫更自责。
我转向我的总顾问乔丹·布雷斯洛,问道:“我们需要立刻向收购方说明这个问题吗?”他惴惴不安地答道:
“是的。”
我们向惠普和BMC说明了情况,并告诉它们,我们打算在24小时内通过修改合约的途径来解决这个麻烦。没有一方相信我们。就连我自己都半信半疑。怎么可能说服三家大型银行在一天内修改完手头的合约呢?惠普和BMC这两个买家作壁上观,准备根据事态的发展随时调整其收购计划和报价。
与此同时,我和戴夫、马克·克兰尼开始投入紧张的工作。在财务会议室里,我们开始勾勒关系图,在所有认识的人之间寻找关联,试图找到合适的人选来挽救这笔交易。我给每一位董事会成员打电话,了解他们是否在这三家银行里有存款,是否能和关键人物说得上话。克兰尼与销售部和财务部的人员一直守候在电话机旁。乔丹和戴夫则草拟出了10种修正合约的措辞。我们熬了一个通宵,戴夫自始至终都是一副心脏病即将发作的样子。第二天上午11点,奇迹出现了。三家银行都为我们修改了合约,所花时间还不足24小时。我们不用重申收益了。
意料之中的是,BMC因为这次事件受了点惊吓,余悸未平,放弃了收购。惠普没有打退堂鼓,却因为这个“污点”把报价降到了每股13.75美元。
那天晚上,我们在公司办公室召开了董事会,讨论惠普的收购条件,并宣布BMC退出收购。大家一致认为应该接受惠普的收购价,只有我一个人反对。我坚持以他们先前提出的14.25美元出售Opsware公司,少一分钱都不行。比尔·坎贝尔看着我,那样子就像在看一个久经沙场的将军。我一天一夜没睡觉,不知道自己的意识是否清晰,决定是否正确,我只知道,我辛苦等待一整晚是为了到达正确的彼岸,而不是在岔路上越走越远。
我整理了一下思路,重申了我的立场:“惠普曾经提出了14.25美元的收购价,原因只有一个:我们是最棒的,我们代表着业界的最高标准。这才是整件事情最重要的前提。一旦我们接受现在这个打了折扣的报价,就等于承认我们不代表最高标准,那买卖还是做不成。”约翰·奥法雷尔赞许地点点头。最后,董事会忐忑不安地接受了我的意见。
我告诉惠普公司,必须以14.25美元收购Opsware公司,否则免谈。
两个小时后,对方答应了。这期间,戴夫·康特的脸色一直都没有缓过来。我们做成了这笔交易,如果不是安永国际会计公司背后拆台的行为,我们本可以多赚一个亿。直至今日,我都对安永国际会计公司耿耿于怀。
讲述这段经历是想提醒大家,当你以为在生意场上可以信赖别人时,结局往往令你大失所望。出现这种情况时,一味地计较谁是谁非毫无意义。你需要做的,就是打起精神去应对那些危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