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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能跑步营:7天重塑跑步人生

On your mark 我准备好了

先讲个故事吧……

2006年3月,我站在一场80公里赛跑的起跑线上,准备开启我的“酷能之旅”。除了我身上的速干衣、速干短裤、我的水袋和口袋里的能量棒之外,这场比赛便再无普通之处,一点儿,一点儿都不普通。首先,我是在乌里克(Urique)的一个偏僻的小村庄里,它位于墨西哥西北部的铜峡谷,隐没于陡峭的悬崖和河流之间。没有宏伟的比赛大门,我的鞋子上没有绑着计时芯片,没有鸣枪声,没有挤成一堆的运动员互相绊着脚只为了跑到更前面。只有十几个跑者,小镇中心的人行道上有个简单的记号标示着起点,还有个被太阳晒得黝黑的美国白人准备下令“开始”,他的外号叫“白马”,真名为卡巴洛·布兰科(Caballo Blanco,西班牙语,意为“白马”)。

那天在场的跑者也不是我平常遇到的对手,这才是关键。这是一场将新旧两种文化融合在一起的比赛,这两种文化都对跑步情有独钟,都推崇在极限状态中进行长距离奔跑。在当天的比赛中我们要面对的这80公里,穿越的便是荒凉的铜峡谷中起伏不定的地形。

代表新文化的是美国的超马跑者们,包括精力充沛的斯科特·朱瑞克(Scott Jurek)和珍·谢尔顿(Jenn Shelton)。很难再找到两个比他们更有经验、意志更坚强、更有天赋的跑者了,他们获得过的奖牌和冠军足以证明他们的实力。

而站在古老文化一边的是塔拉乌马拉人。他们的肌肤呈深褐色,腿部肌肉发达,身上绑着颜色鲜亮的腰布,穿着的长袖衫在奔跑时会张起风帆。他们的鞋,或者准确地说是平底皮凉鞋,只是切割出脚形的扁平轮胎面,用皮带缠在了脚上。塔拉乌马拉人真正的名字是“拉拉穆里”(Rarámuri,奔跑的人),他们来自于铜峡谷里与世隔绝的神秘部落,几百年来几乎不曾改变过生活方式。他们多以在耐力跑方面的优秀才能闻名于世,仿佛能在被太阳烘烤着的石子小径上不停地跑下去,其中有些甚至是地球上最难以踏足的路径。我听闻他们的传奇已经十几年了,而这几天能跟他们朝夕相处,这真是个奇迹!

然后还有我和克里斯。现在,我也有机会去经历超跑赛了,在斯科特看来我有些害怕,但事实并不是这样。另外,比赛前几个月,我一直在忙着给我刚出生的女儿换尿布、哄她睡觉。来墨西哥前,我最长的一次训练跑只有3小时长,实在不值一提,跑的距离还不到我那天要面临的比赛距离的1/3。最后,我不仅仅是作为一个参赛者出现在那里,我还是克里斯的教练。

在起跑线上等待着的那伙人里,只有克里斯从没跑过超级马拉松。一年前我们第一次相遇时,他坦承自己脆弱得不堪一击,跑个短距离都能招来一大串麻烦。作为一个想要挖掘出好故事的记者,他最初是对塔拉乌马拉人产生了兴趣,而这个初衷渐渐发生了改变。现在,他想要证明他能够完成这场特殊的超马——为了自己,为了自己能成为什么样的人。

起跑线上,克里斯紧张而安静地站在我的旁边,新手特质一目了然——他就是很容易让人注意到这些特点。他身高1.93米,是个大个子,但自从我们一起开始训练以来,他已经减掉了超过18公斤的体重。“你对这个家伙做了什么?”卡巴洛看到克里斯发生的变化后,这样问我。尽管如此,他将要面临的是在干燥、炎热的气候里跑上80公里,并且地势危险陡峭。我知道在身体上他能够做到,问题是,在心理上他是否能承受这些?我肯定他对这两方面都有所质疑。

比赛开始前,我对克里斯说:“去经历你自己的过程,跑你自己的比赛,做你知道自己能够做到的,但如果感觉到自己在努力,那就太过头了。”

不久之后,卡巴洛一声令下“开始”,我们就跑了起来。塔拉乌马拉人以每公里3分45秒的疾速一马当先,或许更快。我觉得吃惊并有些困惑,他们有可能全程维持这样的配速吗?他们的表现很有观赏性——脸上展露着微笑,双脚飞快地掠过地面,仿佛几乎不用触地一般。几秒钟之内,他们就已经听不见墨西哥街头乐队的演奏声了,并且离开了乌里克的镇中心。

我以每公里4分23秒的配速跟随在后,克里斯以稍慢的配速跑在我后面。有很长一段路要跑,正如我对他说的,你得跑你自己的比赛。最初几公里是在一条沿着巴兰卡河(Barranca River)延展开的泥路上,我感觉很好,暂时感觉跑得很舒服,的确是在经历我自己的过程。我们穿过了一座用木头和绳子搭建的吊桥,成一列纵队穿过它时整座桥都在摇晃。不久之后,我们就遇上了路上的第一个大坡,一个名副其实让腿发软的大坡。我们花了45分钟爬升,痛并快乐着,这种感受跑者们比任何人都更有体会。

我可以告诉你,我出生时脚上就穿着一双婴儿跑鞋,命中注定要踏上跑道。或者,甚至还在学前班时,我脖子上就挂着个口哨,手里握着写字夹板,一心想要训练别人。但可惜这两者都是虚构的,而这个故事是真实的。

就如同大多数人的经历一样,我经历过曲折,又回归正轨,也改变过前进的方向。初来人世时,我就得为呼吸挣扎,我的肺部忍受着哮喘的困扰,我的第一个圣诞节便是在一个氧幕里度过的。还是孩子时,为呼吸奋争就是我的通宵生日派对,而我的朋友们,则拥有许多蛋糕和冰激凌,很容易就能入睡。很小时,我就非常了解自己的身体能干些什么,不能干些什么。但我的父母和医生从不在我面前设置界限,禁止我做这项或者那项运动。现如今,我感谢他们,因为我越推自己一把,我的身体就越能适应,并变得更强壮。

我居住的纽约小镇位于阿勒格尼山脉(Allegheny Mountains)地区,在那里我在某种程度上成了个橄榄球明星——典型的山沟沟里的“金凤凰”。作为美式橄榄球的跑卫[1],我既喜欢持球触地得分,也喜欢猛烈的冲撞。高中高年级时,我开始在跑道上跑步,主要是为了提高我在橄榄球场上的速度。让我惊奇的是,我感受到了同在橄榄球场上一样的快乐,那是一种对身体的移动的觉察,我将之视为一种表达我是谁的方式。尽管偷笑吧,但我感觉自己像个艺术家。

接着是两年的大学橄榄球生涯,毕业,以及现实世界泼来的一盆凉水。我不得不为生活打拼,成家立业。我在人们称为“美国西部”(特别是丹佛,还有落基山脉的边缘)的山间跑步、骑车、游泳、攀登、划皮艇,呼吸着新鲜空气。我参加公路自行车比赛、马拉松、铁人三项、越野挑战赛以及超马比赛。我变得更快、更强、更棒,程度超出了自己的想象,但这仍然只是一项爱好。工作日里,我在一家环境咨询公司打卡上班。我过得不错:工作很有趣,兜里有钞票,门外有漂亮的风景,周末则充满冒险。我拥有了所有我曾经想拥有的东西……而这却不是当时的我想要的。

在丹佛的那几年中,我为了跑步而生活、呼吸,这高于其他任何事情,而我甚至一点儿都不确定这将把我带往何方。然而我最终明白过来,我从来没打算成为一个最棒的跑者。不过,我仍然是个很好的跑者,而对运动深入骨髓的热爱是我一生的财富。我开始想:我要如何运用我与生俱来的,并通过后天努力不断提高的天赋呢?我意识到我想要以运动为中心营造我的生活,而且我想要帮助别人意识到他们的天赋。

我辞了职,振作了起来,在科罗拉多大学保健科学中心健身房兼职做前台,赚着“丰厚的”7美元时薪。有人对我说“成熟点吧”,他们认为我误入歧途了,我告诉自己别去管他们。我参加生理学、解剖学、生物力学和营养学的课程,去科罗拉多泉的美国奥林匹克中心旅行,获得了美国第一批铁人三项教练的证书。还在健身房工作时,我就开始训练一名运动员,然后是另一个。不久之后,我就成了科罗拉多大学保健科学中心的健身主管,帮助一大批跑者和铁人三项选手进行训练。老实说,我从中学到的与我教给别人的一样多。

我妻子米歇尔的父母居住在怀俄明州的杰克逊洞,因为爱情,我答应要帮忙照顾他们,于是我决定离开丹佛。“圣人”这样的称号对我并不合适,实际上,因为自私,还有害怕失去我正在指导的运动员,这场迁徙充满挣扎。正如后来事实所证明的,我比较配“傻瓜”这个称号。在杰克逊洞,蒂顿山脉高耸的、蜿蜒起伏的山峰映入眼帘,再没有比这里更好的训练环境了,也再没有第二个地方像这里一样满是运动员——他们贪婪地想要获得最强健的身体,这么说一点也不夸张。我的意思是说,世界一流的山地跑步路线就在我家门口。

高海拔和“我们出发吧”的高涨情绪,不仅一起掺杂调和出了一种热情的氛围,还提供了一个较好的机会,我的教练事业由此开始发展。我一直对自己说,哪怕我指导的运动员只有一个也没有关系,重要的是我能以教练和跑者的身份生活着。在杰克逊洞,我训练着一大群运动员——他们涉及各种赛事(另外,我在科罗拉多州的一群运动员仍在继续跟随我训练,我在线指导他们),从中收获的满足感是我始料未及的,单单只是看着我的小伙子们和姑娘们一周周地进步,有时是一节训练课接一节课地进步,这已经是丰厚的回报了。后来,我们还取得了一些比赛的胜利,从许多方面来说,这甚至比我自己作为一个运动员所取得的胜利更令人愉快。我的学员名单在不断变长:跑步和山地自行车两个项目上80公里和160公里比赛冠军;从5公里到50公里的各距离跑步比赛中的年龄组冠军和前三名选手;获得波士顿马拉松赛和夏威夷铁人赛资格的选手;24小时山地自行车世界锦标赛的银牌获得者;一个怀俄明州高中越野赛的冠军;甚至还有一个职业曲棍球运动员,几个好莱坞身材最健美的人,一个摇滚吉他手……我热爱这些——制定训练项目、设计训练计划、研究训练方式,而别人也开始注意到这些,其中有一个人特别值得一提。

同很多故事一样,我的故事里也有一记“来自陌生人的叩门”,如同谚语里讲的那样。或者,更确切地说,那是2005年来自克里斯的一通电话。他想要就“美国最佳冒险运动”写个专题,而按照他的说法,这里“可能是受冒险运动带来的快乐感染最深的美国小镇”,而我是这里的“最佳训练专家”,至少小镇那部分他说对了。为了让他免受怀俄明冬天的霜寒之苦,我们在丹佛见了面。

我们挺投缘,他那阵子正在为《跑者世界》写关于塔拉乌马拉人的稿件,但我并没有从他那儿探听到他们的太多消息。10年前,他们的一个部落首次出现在莱德维尔100英里[2]比赛中——那是一项在落基山脉腹地举办的超级马拉松,赛道迂回曲折,而塔拉乌马拉人技压群雄。我一度想要成为一个塔拉乌马拉人,或者至少能像他们那样奔跑。我开始对这个部落以及他们几乎不为人知的世界产生兴趣,并试着去进行了解,这些在某种程度上驱使我开始了耐力运动。我就是深深地为之吸引——他们是那么原始和纯粹。我想要了解那种感觉是怎样的,想了解跑过那么长的距离——在外奔跑5小时、8小时、十几小时后脑袋里纷至沓来的各种念头,想了解与这些念头共处的整个过程。

现在,克里斯来了,他曾经在峡谷地带和他们真正地相处过,而且有和他们一起跑步的念头,至少是希望能在80公里赛跑中跑上一段。卡巴洛正在筹备这项活动,他既神秘又古怪,是个超马跑者,与塔拉乌马拉人生活、奔跑在一起。

但克里斯来丹佛市并不是为了谈论塔拉乌马拉人,他来这儿是为了一项冒险运动,为了写文章,他要学习怎样才能训练出适合进行多项运动(皮艇、攀登、爬山)的身体。我带他去一些矮山上跑了一圈,以此作为开始。他有着运动员般的体型,还曾在大学时划过船,但他对自己的奔跑能力感到非常沮丧。他说跑步不是他能做的事情,因为他遭受了太多伤病,也没有足够的耐力。他不喜欢训练,总的来说,他放弃了。

那天晚上我回到旅馆,决定抛弃我们的训练计划,把他作为一个跑者来指导。我认为所有人——无论体格大小、身材胖瘦,不管是不是运动员体型,都能变成有实力的跑者。第二天早上,我们见了面,我向他表达了想要帮助他的想法。我告诉他跑步也有正确的方法和错误的方法,他步子太大、节奏慢、移动缺乏效率、用脚跟着地,因此,他所迈出的每一步都在摧毁他。

接下来,我花了一整天向他介绍一种新的跑步方法,帮他制定了训练计划,以帮助他实现他那个难以企及的梦想:可以在生命中的每一天里肆意奔跑。课程结束时,坐在丹佛城市公园内高尔夫球场的草坪上,我们聊起了铜峡谷的比赛。克里斯说他越想跑那场比赛,就越不可能做到。我们定了一个“君子之约”:我来训练他,如果他愿意听取我的建议并且付诸实践,那我保证他能跑那场比赛。然后他问我,是否愿意和他一起参加比赛,我脱口而出“愿意”,速度之快前所未见——噢,除了我的婚礼。

转眼一年过去了,遭遇了一些与比赛日期相关的小挫折后,一个新生儿回来了。而此刻我在墨西哥的奇瓦瓦州,在一辆颠簸着的公共汽车里左摇右晃,克里斯就坐在我旁边。我们正前往小镇巴托皮拉斯,海拔大约要下降1 829米。公共汽车行驶在一条陡峭的单行道泥路上,路上坑坑洼洼的,路的一边是悬崖,另一边是岩壁,我真害怕我们这支卡巴洛口中的“梦之队”还没见到任何跑步民族的人民就摔死了。

这趟冒险之旅就是从巴托皮拉斯开始的。在一个小艇旅馆里住了两晚之后,我们出发了。我们要前往一个狭槽峡谷,徒步或者跑上48公里左右到达小镇乌里克,比赛将在那里举办。骡子替我们驮着行李,这样我们就只需要随身带点饮料和食物。出发45分钟后,我们到了一片林荫空地,在那里,塔拉乌马拉人瞬间出现在了我们周围。他们仿佛幽灵般从树林中冒了出来,悄无声息地显了形。卡巴洛用他给我们起的灵性动物的名字介绍了我们,我成了加维兰(El Gavilan)[3],就是鹰——安静、自信、总是很警惕,克里斯是奥索(Oso)[4],熊。

我顿时产生了一种很强烈的联结感,感到有条实实在在的纽带联结着我们与塔拉乌马拉人。我们说的是不同的语言——我们不明白他们的语言,他们也不明白我们的。在那通往小镇乌里克的48公里左右的艰苦跋涉中,我们之间没有任何交谈,只是给予对方表情和手势,但在跑步的过程中,你能感受到一种不断增进的亲密感。我边跑边近距离地观察着塔拉乌马拉人:他们的鞋子、他们跑步的姿势、他们的力量、他们突然增加的速度、他们如何跑过小径上的大岩石,以及他们的饮食……对他们的观察让我啧啧称奇,我得时时留意着才不至于在跑过泥路后惊得掉了下巴。

天黑后,我们终于到达了乌里克。比赛前几天,我们在其中几段赛道上走走跑跑,每次我问卡巴洛他觉得比赛会有多难时,他都只是得意地笑笑。我们跟塔拉乌马拉人一起跑了很多路,拥有了我们自己的用卡车轮胎做的平底皮凉鞋,消灭了许多盘新鲜的玉米饼和玉米粉蒸肉,晚上则喝着啤酒放松自己。说实在的,这场景同我在杰克逊洞围绕着跑步建立起来的简单的山村生活并没有太大的不同。

那一晚睡得不安稳,接着就迎来了比赛的日子。克里斯总是备着浓缩咖啡,那天早晨他让我分享了一杯,我也的确很需要来上一杯。我穿上16号运动衣、背上水袋。起点在等着我们!我站在克里斯旁边,知道他觉得自己不配站在这个新老耐力跑者组成的部落中间,但无论如何,比赛会为他证明一切。

我跑上了峡谷,跨过了河流,越过了群山,折往新的方向,转过没完没了的弯道,跑在炎热和尘土之中,跑过一公里又一公里。我感觉到痛苦。最年轻的那个塔拉乌马拉人刚开始时一马当先,现在也慢了下来。我今天是没法跑出最好成绩了,反正,以我现在这样的状态跑下去是不行的。从一开始我就知道自己没法赢这场比赛,但我有竞争力,而且我总希望能感觉到自己正在进行一场激烈的战斗。

沿着一段平坦的小径一路跑来,至少已经跑了大概30公里,这时,我觉得需要停下来休息一下——有什么不太对。我的心思不在比赛上,当你没法集中注意力的时候,就很容易给腿部和肺部造成负担。就在这个时候,斯科特和阿努尔佛(Arnulfo)已经从原路折回,从我身旁飞快掠过。他们灵活的双腿线条优美,步伐又快又稳。

那时我突然明白过来,我得忘记这是一场比赛,只需要简单地享受奔跑的乐趣。以跑步为中心的生活是我梦寐以求的,我为此不懈努力着,从不允许自己对此有所怀疑或者恐惧。通往铜峡谷的整个旅程是这种生活的一个部分,而那正是“酷能”的本质,赢得这场比赛同我没有任何关系。

训练克里斯,看到他冲过铜峡谷比赛的终点,这才同我有关系。如果他不能冲过,并且是跑着冲过终点线,在墨西哥的这次经历对我来说将会有所缺憾,无法完满。成为耐力跑者部落中的一员,这是他所追寻的“酷能”,我希望他能实现,就如同希望我自己实现一样。

最后,我的注意力终于归位了,我回到跑道上,感受着身体内血液的流动。我回到了我们一开始爬上的那个长长的陡坡下。离终点只有几公里了,我感觉自己变得更强、更快,甚于比赛开始时的状态。

然后,在那座由木头和绳子搭建成的吊桥附近,我遇到了克里斯。他跑在最后一位,正往山坡进发,至少还要跑上两个小时。他很乐观,但明显受到了气温和距离的影响。“接下来的爬升肯定会显得比实际距离更漫长,作好心理准备吧。”我对他说,很高兴看到他还在跑,“你或许会觉得这几公里是你这一生中最漫长的几公里,坚持下去,跑就行了。”

克里斯点点头,继续前进。在我们的训练中,我始终不确定他是不是理解了我说的所有事情,但现在他得靠自己了。我能说的一切我已经说了,能做的一切也已经做了。

乌里克的终点线和起跑线是同一条。越过终点线后,我同其他跑者一起在镇上唯一的一家餐馆里坐了下来。普通美国人和塔拉乌马拉人没什么两样,我们吃吃喝喝,为了比赛狂欢,就像跑者们经常做的那样重新梳理着比赛过程。我一直在想着克里斯,希望他仍然在跑道上一步一个脚印地前进。

两小时后,比赛已经进行了12个多小时,太阳下山了,天空变成了亮橙色。就在这时有消息传来,说克里斯快到终点了。我们所有人,连同为我们助威的墨西哥乐队,都聚到了终点处。我注视着前方,希望能第一个瞥到他渐近的身影。克里斯终于沿着通往小镇广场的路跑来了!他坚强地跑着,通常临近比赛终点时,肾上腺素会产生最后的迸发,即便在相当长的比赛中也是如此,而这最后的迸发让他熠熠生辉。我欢呼了起来,我们都欢呼了起来,举起我们的拳头,喊着:“加油,奥索!加油!”

克里斯艰难地跑过了那80公里。他跑了过来,正式成为耐力跑者部落中的一份子。一冲过终点线,他就走到了我跟前。后来他告诉我在他爬坡前我给他的那最后一点建议对他有如何大的帮助,但当时,他刚完成比赛,正上气不接下气,喉咙噎得几乎说不出话来。我们试着击掌庆祝,但没击上。我能怎么说呢,我太兴奋,他太疲惫,于是我们的手掌没有击上。但接着,他用他那双大手拉住我的,紧紧地握着。我们拥抱了一下,我能从他的拥抱中感受到他的快乐,一切尽在不言中。

在我的指导下,克里斯达成了他自己的“酷能”。我可以很自豪地说,我指导的运动员中有很多都做到了这一点,而现在我在这儿,豪情万丈,作好了准备,要来指导你点燃属于你的“酷能”!


[1] 跑卫:美式足球(橄榄球)持球跑动进攻的球员,凭力量、脚步和速度变化穿透对方防线。推进是他们的工作,在某些情况下他们也会接传球推进。——译者注[2] 莱德维尔100英里:距离为160公里的美国知名越野跑赛事,在科罗拉多州的莱德维尔举办。——译者注[3] Gavilan:西班牙语,意为鹰。——译者注[4] Oso:西班牙语,意为熊。——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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