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格障碍及时诊治
有位患者,少年时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服抗精神病药治疗后出院,但不断接受心理咨询,成年后整天换工作,脾气暴躁,与周围所有人不合。来到我这里时,我与他交谈发现他神志清楚、仪表整洁、有自知能力,并未发现重性精神病症状。但话语中,听出他对生活有诸多不满,容易抱怨、发牢骚,有时出现一过性的情绪不稳定,但转而恢复平静。
家人告诉我,患者常常无端惹是生非,比如坐车不给钱,甚至有时会用刀威胁家人,事后又认错,赔礼道歉;人际关系极差,无法与父母相处;疯狂地抽烟、喝酒,不顾身体条件与经济环境。经过会诊,专家认为,患者种种表现属于人格障碍。
我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定义为:人格特征明显偏离正常,使患者形成一贯的反映个人生活风格和人际关系的异常行为的文化背景和一般认知方式(尤其在待人接物方面),明显影响其社会功能与职业功能,造成对社会环境的适应不良,患者为此感到痛苦,并已具有临床意义。
患者虽然没有智能障碍,但适应不良的行为模式难以矫正,仅少数病人在成年后程度上可有改善。通常开始于童年期或青少年期,并持续发展至成年或终身。这种偏离是广泛、稳定和长期的,并至少有这几项:1.认知,即感知及解释人和事物,由此形成对自我及他人的态度的异常偏离;2.情感,即情感唤起和反应异常偏离;3.控制冲动及对满足个人需要的异常偏离;4.人际关系的异常偏离。排除人格特征的异常偏离并非躯体疾病的表现或后果,可给予非典型抗精神病药治疗。
伴随医院治疗,患者父母也配合医生,给儿子提出要求:每天保证生活规律,早睡早起;出去找工作,独立谋生;戒酒、限烟;不乱花钱;不吵架、骂人。患者诚恳答应,一定要积极接受治疗,希望早日治愈自身疾病。其实,日常生活中,有人格障碍者可能不在少数,家人应及早陪患者来医院进行治疗,并给与患者鼓励与支持,让他们克服心病,回归正常生活。

本书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