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偏执妄想也属精神异常
有这样一位患者,他曾因劳动合同纠纷而与别人对簿公堂,结果不了了之。不久前,他突然手提重达十公斤的材料去上访且大闹,被父母带回来后,他又在家里与父母吵架,每天都闹得很厉害。家里人觉得他有些精神不正常,于是把他带到我中心就诊。
当医生向他询问时,他情绪非常激动,一直声称被人迫害,还说:“他们要瓜分我的财产!我要揭发他们的罪行!我要维权,到联合国组织去告他们!”医生问他是谁想迫害他,用什么方法迫害他,他只说:“他们用手机监视(网络)跟踪,还派扫地的阿姨监视我。”“你怎么知道?”他又说:“你们医生也有责任,我也要告你们医院。”此时,患者的舅舅在旁边问,如果他有精神病,那么他的日常生活为什么能够自理?外出为什么还能回家?他不听家人劝说是有的,但需不需要住精神病院?
于是,医生经过详细检查后,分析给他家人听。患者是患上了偏执性精神障碍,因此坚信自己遭到迫害,如被监视、跟踪;迫害他的对象是某人或某个集团,其中常涉及近亲、熟人、单位领导甚至医务人员等。这种妄想具有系统性,内容连贯、结构紧密、层次分明,常围绕一个中心问题对一切内容或外来的现象进行揣摩、推测和追溯,然后进一步推理追究,从而使妄想内容得到不断充实和发展,构成固定的妄想系统。这种妄想的形成和系统化常需要经过一定的阶段,形成后长期维持,难以动摇。
我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定义为:偏执性精神障碍是一组以系统妄想为主要症状,而病因未明的精神障碍,若有幻觉则历时短暂且不突出。在涉及妄想的情况下,无明显的其他心理方面异常,30岁以后起病者较多。其症状标准为:以系统妄想为主要症状,内容较固定,并有一定的现实性,不经了解,难辨真伪,主要表现为被害、嫉妒、夸大、疑病或钟情等内容。该精神障碍通常是由内因引起的,其思维和动作颇有条理,没有真性幻觉,基本人格与临床状态相一致。
这类人的性格特点是易于激动、暴躁、自尊心强,往往因与周围发生摩擦后而导致病情产生。由于患者的自负和敏感,当他遇到挫折时即加以曲解,逐步形成妄想观念,在妄想的影响下,患者进一步与周围发生冲突,反过来又增强其妄想。因此,患者行为不断受妄想支配,病理性意志高度增强。认清了病症,就可以对症下药,让患者住院,及时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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