爽身粉致癌吗?
2016年4月有个大新闻,美国女士杰姬·福克斯(Jackie Fox)两年前不幸得了卵巢癌后,状告强生公司,说之所以得癌症,是因为三十年如一日用强生婴儿爽身粉!结果密苏里州某法庭陪审团裁定强生公司败诉,需要赔偿福克斯女士家72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7亿元!
新闻出来后,朋友问了我三个问题:
- 爽身粉真的致癌吗?
- 为什么会赔这么多钱?
- 我告哪个公司才有机会发财?
爽身粉和癌症
首先,爽身粉真的致癌吗?
爽身粉之所以和癌症扯上关系,是因为里面含有滑石粉。那滑石粉和癌症有什么关系?
退回50年以前,滑石粉很可能致癌,因为滑石粉加工自天然矿物,容易受到另一种矿物“石棉”污染,而石棉和香烟一样,是一级致癌物。但到了20世纪70年代大家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美国早在1992年就彻底禁止生产和使用石棉。强生不是三鹿,质量监控很严,而去除石棉是滑石粉加工中最重要指标之一,它家爽身粉中含石棉概率无限接近于零。
大家肯定会接着问,如果滑石粉没有石棉,还会致癌吗?
证据不足。
我今天去论文库搜talcum powder(滑石粉)+ovarian cancer(卵巢癌),发现有127篇文章,其中真有几篇是上万人的流行病学研究,比较长期使用爽身粉女性和不使用的女性得卵巢癌概率。通常研究结论是“长期使用爽身粉似乎患癌概率增加,但关系还不够明确”。没有一篇研究论文敢下结论:滑石粉和卵巢癌有明确相关性。
退一万步,即使研究发现使用爽身粉的女性得卵巢癌概率增加,这也只是相关性,不能证明因果。相关不等于因果,是最重要的科学思维之一。
因此,只要爽身粉没有石棉污染,那它致癌的科学证据就目前来看还是很弱的。
致癌物的级别
有人会说,你说滑石粉致癌证据很弱,但它不是2B类致癌物吗?
确实很多新闻已经指出,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将滑石粉列为“2B类致癌物”,这把好多人吓惨了,难道往身上抹爽身粉真会致癌?!
滑石粉是2B类致癌物没错,但新闻漏掉了两个重要事实:
第一个事实:滑石粉是“2B类致癌物”后面有个注解:“当用在私密处时”。也就是说,只有滑石粉被用在(女性)私密处的时候,才可能是致癌物,从来没有说往身上抹有问题。所以大家不用担心爽身粉用在皮肤,包括宝宝皮肤上有什么问题(但我不推荐宝宝用爽身粉,因为没用)。
“用在私密处”这句话非常重要,能解决大家,尤其是男同胞最困惑的两个问题:
为什么福克斯女士用了30年婴儿爽身粉?为什么外用的爽身粉和卵巢癌有关系?
第一个问题基本只有男同胞问,因为有Y染色体的人不知道,女生长期用爽身粉,不是用在脸上,而是用在私密处,主要是为了保持清爽干燥,遮盖气味。
爽身粉和卵巢癌的关系也来源于此:由于很多女性喜欢几十年如一日,每次洗澡后都把爽身粉用在私密处,而爽身粉是微小颗粒,容易进入体内,到达卵巢,才有人开始担心可能致癌。从某种角度,这跟雾霾中的PM2.5和肺癌的关系有点类似,但爽身粉中没有PM2.5那样的明确致癌物。
第二个事实:2B是致癌物里最弱的一档,致癌物按严重程度,分1、2A、2B。所有证据充分的致癌物都是1类,比如刚才提到的石棉、吸烟等。滑石粉被归为2B类致癌物其实表示没有明确证据,只是说“有人说这东西有可能致癌,但证据很弱,我们不能排除,大家继续研究吧”。
总之,还是那句话,只要爽身粉没有石棉污染,那它致癌的科学证据目前是很弱的。
官司的意义
强生败诉,赔7200万美元,其中1000万美元是对患者损失的赔偿,6200万美元是惩罚性赔偿,说白了就是罚款,罚的是“强生早就知道爽身粉致癌,但一直不承认,且没有标识”。
我完全不了解庭审过程,但这种判决说明陪审团至少认定:
- 爽身粉可以致癌。
- 福克斯女士卵巢癌是用了爽身粉导致的,而不是因为基因缺陷,或吸烟,或喝酒,或感染,或缺乏锻炼,或肥胖,或污染。
- 强生早就知道滑石粉致癌,但故意不标示。
- 强生如果在爽身粉上标示含有可能致癌物,福克斯女士会仔细阅读,并且不会使用爽身粉,也就不会得癌症。
由于这么多值得商榷的地方,对于这样的裁定,我只能说,原告律师太强了。
强生、宝洁这类消费品公司被起诉不是一回两回了,光强生现在就还有1000多起官司在打。消费者中喜欢告各种公司的人很多,成百上千,但公司在这种官司上被判赔钱,可是“新媳妇上轿,头一回”。因此这件事情才这么惹人关注。
我认为强生一定会上诉,不仅送出7200万美元有点肉痛,而且不能开启这个先河,不然另外1000多个官司肯定都会被这个影响。
无论强生最后上诉结果如何,我认为福克斯女士一家都不可能拿到7200万美元,因为其中6200万美元是惩罚性赔偿,而美国高院对这种巨额赔偿一向很不感冒,几乎每次这类案件上诉后,惩罚性赔偿数额都会大幅减少。当然,即使1000万美元也很多,应该能安慰家属受伤的心灵了,何况斯人已去(福克斯女士已于2016年10月去世)。
从情感上来说,我理解福克斯女士一家,但从科学上讲,我觉得强生是冤枉的,不应该被过度攻击。
但这件事本身是有积极意义的。
- 所有企业应该被严格监督,尤其是药厂,食品、营养品、消费品企业。消费者健康应该是所有公司的根本出发点,出了错,媒体就应该狠狠曝光,狠狠罚,中国之所以出现三鹿,就是因为以往更小的事故没有被曝光,没有被严厉惩罚。
- 从科学传播角度来说,这次的事件给了大家一个很好的案例。会促使越来越多的人关心自己的健康,开始学习知识,比如什么可以致癌,什么可能致癌。区分情感、直觉和科学,需要一个训练过程。
发财之道
回到刚开始的最后一个问题:我告哪个公司有机会获得赔偿?
滑石粉是2B类致癌物,同样类别的致癌物有288种,里面好多大家常见的东西,包括咖啡!
机会来了,如果你喝了30年咖啡,身体有恙,可以去告星巴克,因为它没有在咖啡杯上标注:“我家饮料含有2B类致癌物咖啡,请小心!”
这当然是玩笑,我真心希望没人无聊到这种程度。
1992年有一场着名的官司,麦当劳被告没有在杯子上写出“咖啡太烫”,赔了某79岁老太太一大笔钱,导致现在美国很多杯子上都写着“热饮很热”。
我喜欢简单的世界,如果到处都标着“火锅很烫”“咖啡很苦”“奶茶有奶”,心不累吗?
希望真正需要的科学知识,都能“深深地存在脑海里”,而不是印在咖啡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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