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火”指人体阳气的生理状态
在气和阴阳的哲学背景下建立“火”的概念的基础上,中医学将人体阳气的生理状态称之为火,又称为“少火”。这种观点在《内经》时代虽有所认识但却未见明确的文字表达,唐代王冰在注释《素问·至真要大论》曰:“益火之源,以消阴翳。”这是最早用“火”指代人体阳气的记载。明代倡温补理论以后,这一认识日益强化。
用“火”的概念类比人体阳气的正常状态有三点思维背景:一是基于人们对概念抽象的原型“火”有温煦、给人以热量的原始认识和直接体验,二是根据气分阴阳和对事物属阳特性及作用的抽象,三是将人体阳气的正常状态与“火”的特性及作用进行类比。这种认识自《内经》以降逐渐强化,直至明代以后才完全确立,如张介宾所言:“火,天地之阳气也。天非此火,不能生物;人非此火,不能有生。故万物之生,皆由此阳气。”(《类经·卷二·阴阳类》)
在“火”即阳气的观点确立之后,各脏腑之阳虽然有其共同的特性和作用,但又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不能仅用一个“火”的概念概括所有脏腑之阳,于是明代医家借用《内经》六气概念中的“君火”“相火”概念,分别用以表达不同脏腑之阳。张介宾率先以“君火”类比心阳,以“相火”类比肾中元阳(《类经·卷二十三·运气类》),李中梓紧承其后。由于心为“君主之官”(《素问·灵兰秘典论》),所以“君火”指心阳是专一的。“相火”为何脏之阳?“相”相对于“君”而言,辅君之谓相,故除心之外其的他各脏之阳皆可曰“相火”,但中医理论中通常将肝胆之阳、肾阳、三焦之阳、心包之阳称为“相火”。临证中肝肾之阳应用最广,为了区别两者,于是又将肝藏之相火称为“雷火”,肾寓之相火为“龙火”,或曰命门之火。君火、相火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对人体各脏腑器官的温煦、推动作用,共同维系着精、血、津液等液态物质在体内的运行敷布,因为血等液态物质都具有“喜温而恶寒”及温则行、寒则滞(《素问·调经论》)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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