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内经》生命科学支系的“神”概念
(一)以“神”概括自然界无穷客观事物的固有变化规律
“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治病必求于本”(《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这既是《内经》论“神”的基本立场,也是《内经》论“神”的总纲。此处给我们有以下几点重要的启示:
1.“神”概念的发生是建立在人类对天地、万物运动变化长期观察、探究的基础之上,所以“神”是天地万物运动变化规律经过“阴阳”概念抽象的最高概括。因此在紧承“阴阳者,天地之道也”论述之后又有“神在天为风,在地为木,在体为筋,在脏为肝,在色为苍,在音为角,在声为呼,在变化为握,在窍为目,在味为酸,在志为怒”(《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等论述。
2.“神”和“阴阳”是两个不同层次的“范畴”,“神”是高于阴阳的范畴,进一步印证了“阴阳不测谓之神”(《素问·天元纪大论》)的观念。
3.在肯定“神”是天地万物都必须遵循的总规律的前提下,认为人也是天地间万类物种之一(如“天覆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素问·宝命全形论》),因此人类生命规律也必然要受“神”这种自然界总规律的支配、主宰和影响,该节原文最基本的观点就是要告诉人们,“神”是阴阳对立统一法则最高层次的抽象,是天地间最普遍最一般的规律,生命科学也必然遵循之。这就是《内经》以医学知识为主体论述生命科学之“神”概念发生的由来。
(二)以“神”概括人类生命运动的固有规律
《内经》将所论人类生命科学范围中的“神”概念又进一步分为几个不同的层次:
1.“神”指生命活动的总规律
人类生命科学中最高层次的“神”概念(即广义神),是指人体生命活动的固有规律及其由此引发的一切生命现象的总称。在“神”是天地万物运动变化总规律这一哲学层面“神”论的思想指导下,认为人类的出现是天地万物演化到特定阶段时的必然产物,因而人类生命的固有规律及其产生的一切生命现象也必然遵循这一总规律,同样也可以用“神”概之。此即所谓“天之在我(我,指天地间的万事万物)者德也(德,道也,指天地间万类物种发生、存在的条件和规律),地之在我者气也(气,指天地间万类物种发生和存在的必需物质,如空气、水等)。德流气薄(薄,通‘迫’,指天地间万类物种的发生和存在,是在宇宙特定空间、特定时间中发生和存在着不断变化的条件、环境,以及必需物质间的相互作用)而生者也(生者,指宇宙中尤其是像地球这样的天体演化到特定时段所产生的生命体,即生物类物种的出现)。故生(此处的‘生’,特指人类的生命体)之来谓之精,两精相搏谓之神”(《灵枢·本神》)。此处十分清楚地指出了天地间万类物种演化到人类出现的进化历程。简言之,《内经》在此处认为,先有“天地”,有了天地就为万类物种提供了发生和存在的因素(“德”)和必需的物质(“气”)。生物体的出现,是在有了“天地”,有了物种(“我”)之后,又经过漫长的“德流气薄”产生的,天地间只有在有了生物体(即“生”)之后才产生了“人类”。人类是天地间万类物种之一,其发生、存在的条件(“德”)和必需的物质基础(“气”)同样也是宇宙间的客观存在。但因人类是万类物种演化的最高级阶段,人类之所以不同于其他物种,是因为人类能发现自然规律,利用自然规律为人类自身服务,因而称人类是“天地之镇”(《灵枢·玉版》),“天覆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素问·宝命全形论》)。发生人类、形成人体的物质(“气”)也是存在于天地间最为珍贵、最为精粹的部分,于是在“男女媾精,万物生焉”(《管子·水地》)及“烦气为虫(其他物体),精气为人”(《淮南子·天文训》)哲学理念的指导下,《内经》进一步肯定并明确了形成人体的物质为“精”,此即“人始生,先成精”(《灵枢·经脉》),以及“故生之来谓之精,两精相搏谓之神”(《灵枢·本神》)等有关人体生命形成和发生由来的认识。后世将这一最高层次的人体之“神”称之为“广义神”(以下均准此称谓)。
自《内经》确定了将人类生命活动规律及一切生命现象以“神”概之以后,这一广义“神”的概念全面体现在《内经》所传载的医学知识体系之中并延续至今,如“以母为基,以父为楯。失神者死,得神者生……何者为神……血气已和,荣卫已通,五脏已成,神气舍心,魂魄必具,乃成为人”(《灵枢·天年》)。此处不但指出父母之精是广义神及其“载体”(人的形体)发生和存在的原始物质,而且指出了鲜活的人体不但要有“以母为基,以父为楯”构建身形,还必须具备与气相伴而生的生命规律及相应的生命现象(即广义神),才能成为一个独立存在于天地自然之中的“人”。因此说,“形者神所依,神者形所根,形神相离,行尸而已”(姚止庵《素问经注节解·上古天真论》“形与神俱”注)。这就是《内经》的“形神观”,就是《内经》确立并倡导“形与神俱而尽终其天年”(《素问·上古天真论》)养生原则的依据和出发点,也是中医诊断学中将“望神”诊法列为望诊内容之首的理论基础。
2.广义神是在脏腑经络、形体官窍、精气血津液共同参与、协调配合下实现的“何谓神?”“以母为基,以父为楯……血气已和,营卫已通,五脏已成,神气舍心,魂魄必具,乃成为人”(《灵枢·天年》)。又说,“故生之来谓之精,两精相搏谓之神,随神往来谓之魂,并精出入者谓之魄”(《灵枢·本神》)。此处原文明确了:①“神”是对生命规律及其现象(即“生”)的最高层次概括;②“神”(生命规律及其现象)是由来自父母双方的两种生殖之精结合并发育而成的医学事实。这也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以“精”命“神”构成“精神”一词并被古今广泛应用的医学基础;③生命规律及其现象(广义神)是在人身“气血”“荣卫”“五脏”(包括六腑和形体官窍)的共同参与下实现的;④此处还提示,《内经》认为仅用一个最高层次的“神”概念,是无法全面表达复杂的生命规律及其现象,于是又提出了“神气舍心”下一层次的“神”概念,并进一步将其分化为“心藏神,肺藏魄,肝藏魂,脾藏意,肾藏志,是谓五脏所藏”(《素问·宣明五气》)的“五神”观念。
3.以神概括人体生命活动的调控规律
人体生命活动过程中,自身固有的调控系统及其活动规律是十分复杂的。《内经》以心、五脏、经络、精气血津液为基质,通过神(或神明)、魂魄、志意三个层次解释人体生命活动十分庞大而复杂的自身调控规律。魂魄、意志都是心藏之神的表现方式,相互间既有分工,又有配合,存在着相互交叉、互相调控的复杂关系。
其一,“心藏神”,“神明出焉”。心是人体生命活动的调控中枢。《内经》认为,“心藏神”(《素问·宣明五气》),“心者,君主之官也,神明出焉”“故主明则下安”“主不明则十二官危”(《素问·灵兰秘典论》)。此处强调了心藏之神对五脏六腑、形体官窍,乃至全部生命活动的总体调节和支配作用,心藏之神是人体生命活动的调控枢纽。
其二,魂魄支撑着心神对生命活动的调控。
何谓“魂”?“随神往来者谓之魂”(《灵枢·本神》)指出“魂”和调控中枢之心神一样,是与生俱来的,是神(心神)对人行为的支配和调节作用。“魂者,神之别灵也”(《太素》杨上善注),是人“精神性识渐有所知”(《左传》疏注)。“魂之为言,如梦寐恍惚,变幻游行之境皆是”(《类经·藏象类》)。总而言之,魂是与生俱来的,与生命规律之广义神俱生俱灭、相伴始终,与“意志”、心理活动共同完成对人体各种功能的支配、调节、控制作用。
何谓“魄”?“并精出入者谓之魄”(《灵枢·本神》),指出魄的发生是在父母生殖之精结合、形成胎儿之体,即生命规律广义神发生的同时产生的。“魄之为用,能动能作,痛痒由之而知也”(《类经·藏象类》)。还包括人在“初生之时,耳目心识,手足运动,啼呼为声,此魄之灵也”(《左传》疏注)。可见,“魄”是心所藏之神中主管并调节、控制、支配人体诸如痛觉、触摸觉,以及肢体、内脏、官窍本能活动的功能。
其三,“志意”有机地联系着心藏之神与魂魄,共同配合,完成人体自身的调控活动。
《内经》在论人“神”支系中的“志意”时,又有“合论”和“分论”之别。分而论之,“肾藏志”(《素问·宣明五气》),此之“志”有记忆(即资讯的储存)、志向、信心和决心等相关的心理活动。“脾藏意”(《素问·宣明五气》),此处之“意”为“心有所忆谓之意”(《灵枢·本神》),是指人在相关的心理活动中对既往储存资讯的回顾,也包括思考或处理、决定并附之于行动前的某种“意向”等。显然“意”和“志”分论时是指人的某种相关的心理活动。
《内经》中的“志意”合论,不是上述“志”和“意”的叠加,或者修辞中的偏义,而是将“志意”上升到与“魂魄”同为心藏之神的下线支系,是指“心神”对心理活动中的情绪表现、机体反应性、机体对环境气候和病理状态下调适性等方面的机理及其能力,此即所谓“志意者,所以御精神,收魂魄,适寒温,和喜怒者也”(《灵枢·本脏》)。此处表达了“人神”的“意志”支系具有四个不同方向的作用:
一是“志意”具有“御精神”“收魂魄”的作用。认为“志意”能驾驭“魂魄”和精神,能对人的行为、意识、精神状态及本能活动进行调控。此处在肯定了“志意”属于“神”范畴的前提之下,据其所产生的“御精神,收魂魄”及“志意和则精神专直(直,正也),魂魄不散”前提下的生理效应进行分析,认为“志意”是高于“精神”和“魂魄”的人体之“神”,仍属于机体的自我调控能力。
二是“和喜怒”的作用。“喜怒”泛指人的全部情绪活动,而情绪(或曰“情感”)是人类复杂心理活动过程中最明显、最突出的表达方式。“志意”能使“喜怒”和调,在调节人的心理活动并使之和谐有序之时,如怒、悔等不良的情绪就不能发生。根据“志意”具有“和喜怒”并可以使人“悔怒不起”的生理作用进行分析,“志意”能调节人的心理活动,尤其是调节情绪表达,说明“志意”与现代“心理”概念有着密切的联系,但却并不完全等同。
三是“适寒温”的作用。“志意”这一生理作用的机理较为复杂。首先是指人体处于生理状态时对体温的“寒温”调适,使人类体温保持恒定,这一作用是通过卫气“司开合”的双向作用实现的。因为“卫气者,所以温分肉,充皮肤,肥腠理,司开合者也”(《灵枢·本脏》)。当盛夏气候炎热之时,“志意”就会通过卫气使人的汗孔腠理处于松弛“开张”状态,汗出热散而降温,故曰“天暑衣厚则腠理开,故汗出”(《灵枢·五癃津液别》)。若在隆冬严寒之时,“志意”就会通过卫气使人的汗孔腠理闭合,腠理致密,汗孔闭塞,以防止卫气为了“温分肉”而产生的热量耗散,达到维持人体生理所需的体温。
“志意”还对人体处于病理状态下的“寒温”进行调适。当人体在感邪发病出现恶寒、发热等病理反应时,“志意”也是通过卫气对汗孔的“司开合”及“温分肉”双向作用达到对人体“寒温”效应的调适。仅就外感表证的恶寒和发热症状而言,“阳虚生外寒”(《素问·调经论》)是对外感表证恶寒症状发生机理的概括。何以致此?因为“阳(指属阳的卫气)受气于上焦(指肺),以温皮肤分肉间。今寒气(外感之邪外袭)在外(肌肤的外侧层或曰表层),则上焦不通(指肺卫失宣),上焦不通则寒气独留于外(指肌表外侧层缺乏上焦肺气宣散卫气的温煦,只有邪气,尤其是寒邪,故曰‘独留’),故寒栗”。“阳盛生外热”是对外感表证发热症状机理的概括。何以致此?因为“上焦不通利,则皮肤致密,腠理闭塞,玄府(汗孔)不通,卫气不得泄越(肺气不能宣通卫气,卫气不能使汗孔腠理疏松开张),故外热(外感发热)”(《素问·调经论》)。这是外感表证症状的发生机理,间接地论述了“志意”作用失常时,就会有“寒栗”“发热”的病理反应。倘若患者“志意”的“适寒温”作用较强,卫气“司开合”的作用能充分发挥,便会有“体若燔炭,汗出而散”(《素问·生气通天论》)的正向效应,症状就会因此而消失,疾病向愈。否则就会有“阳胜则身热,腠理闭,喘粗为之俯仰,汗不出而热,齿干以烦冤,腹满,死”或者“阴胜则身寒,汗出,身常清(逆冷),数栗而寒,寒则厥,厥则腹满,死”(《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两种不同的病理反应。
四是“志意”“专直”则“五脏不受邪”的防御作用。“志意和(和调、和谐)则精神专直,魂魄不散,悔怒不起,五脏不受邪”(《灵枢·本脏》)。此处再次重申了“志意”对魂魄、对精神、对情绪的调控作用,还补充了“志意”能调动人体的防御系统(包括机体对邪气入侵时的抵御或屏障作用、躯邪外出的本能反应、病后的自我修复能力三个层面),使人体免受邪气伤害之苦。
通过对“志意”四个层面作用的剖析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启示:
①“志意”是人“神”的重要的活动,是紧承广义神的下一级分支,仍然属于高层次神的范畴,应当是指人体的控制、调节机制(所以杨上善《太素》对此处“志意”作“脾肾之神”的注解很难尽赅其意)。
②“志意”从“统摄精神,令之不乱”“安魂定魄,使之不散”“调适寒温,使体温恒定”“调和心态,不过其度”“防御外邪,健康不病”等方面体现其对广义神的支持作用。
③“魂”“魄”是与生俱来的先天之“神”,此即“随神往来者谓之魂,并精而出入者谓之魄”(《灵枢·本神》)之义。而“志意”属于后天获得之“神”。因为“志”是人类为思维活动储备信息资料(“意之所存谓之志”),“意”是思维过程中对以往储存信息的回顾和提取(“心有所忆为之意”)。
④“志意”和“魂”“魄”虽属于支撑广义神的两个支系,但并非是独立系统,都是在广义神的支配作用下,各自在发挥作用的过程中发生横向的联系和相互渗透,共同支撑着整体“神”的所有功能。
4.以“神”概括人类心理活动的规律
自从有了“心之官则思”(《孟子·告子上》)观念以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心脑”共主思维的理念便已确立,并以中国人的独特思维视角将客观事物在人头脑中的反映过程称之为“心理活动”。《内经》是这一文化理念的创立者、践行者和传承者。请看以下事实:
“所以任物者谓之心,心有所忆谓之意,意之所存谓之志,因志而存变谓之思,因思而远慕谓之虑,因虑而处物谓之智”(《灵枢·本神》)。这是中医也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对心理活动发生及其过程不同阶段最为经典而确切的表述。
《内经》作者在此处十分明确地表述了以下事实:
(1)人类发生心理活动的脏器是“心”,这是从医学的角度对“心之官则思”(《孟子·告子上》的诠释,因为“思”字的写形为上下结构,下“心”上“田”(田字为“囟”的规整写形,不读tián。甲骨文中的“囟”音义同“思”),就从音、义、形三者确定了中国人“心脑共主思维”的理念。
(2)任何一种心理活动都不是无端发生的,总是在人体接受某种外界事物的刺激作用下发生,此即“所以任物”之意。
(3)心理活动的过程比较复杂,这一复杂过程可分解为五个阶段:
①志,是指人对外界事物刺激人体信号的储存和记忆(即“意之所存谓之志”)。婴儿的生命历程很短,“记忆”“储存”的相关资讯极少,因而其心理活动必然是极为单纯的。因此一切复杂的心理活动是以记忆、储存大量资讯为基本材料的。
②意,包括意识、意志(意志,即态度、志趣、志向,与上述“志意”的内涵绝然不同)和对以往记忆和储存资讯的回顾、检索、选取、提取和利用,故曰“心有所忆谓之意”。
③思。“思”和“虑”是心理活动过程的两个环节,是对上述经过回顾、检索、选择之后所提取的、可利用的相关资讯进行分析、比较、剖解、判断,以及对相关资讯的整合及思辨等心理活动过程,此即所谓“因志而存变谓之思”之意。更精细点言之,即对储存、记忆中的原始资讯进行加工、整合,使其被启动并转变为思辨后新理念的心理过程,《内经》用“存变”文词予以表达。
④虑,是指人在接受新的外界事物刺激的作用下,将这些新感知的资讯与原来储存、记忆的资讯进行联系、比较、判断时,必须运用由近及远、由表及里、由此及彼、从现象到本质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加工”处理和广泛联想,故曰“因思而远慕谓之虑”。
⑤智,是心理活动的最佳终端,是思维过程的结果,也是对思维过程和思维结果要求的最高评价标准。
何出此言?因为要达到“智”的结果,一是要求采集的思维材料必须是真实的,二是要求在心理活动中的思维过程是严谨、缜密的,三是要求分析、判断所产生的结论必须是准确的,四是针对引发人体发生心理活动的外界事物的处理方法和手段必须切合实际而恰当,五是要求经过“处物”所收到的效果必须是最优的。这就是“因虑而处物谓之智”(尤其是用“智”予以表达)符合经旨而又切合实际的诠释,这也是《内经》作者用“智”概括心理活动全过程及发生效应的真正目的和良苦用心。这是《内经》对心理活动过程各个环节最经典的表达。在两千年后的现代心理学者看来,《内经》的这一认识仍然是科学的、合理的、符合人类心理活动实际过程的。
人类心理活动是内在的、不可直觉的,其过程也是相当复杂的,人类心理活动无法像体温、血压、呼吸和脉搏那样可以直觉,不可能有精确的量化指标予以评价。正因为如此,《内经》作者才将其用“(阴阳)不测谓之神”予以概括。
人类复杂的心理活动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表达于外,古代及今世都是凭借这些表现于外的征象,运用“司外揣内”(《灵枢·外揣》)“见微(细小的表象)知着”(复杂的)“以表知里”(《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的思维,经过“形而上者谓之道”的理性认识而求证的。情绪(《内经》称为五志,后世称为情志、情感、七情)是心理活动最突出、最常见、最重要的表达方式,因此对情绪的研究就成为《内经》研究心理活动最重要的途径。《内经》在“人有五脏(的阴阳之气作用下)化五气,以生喜怒悲忧恐”(《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观念的指导下,认为情志活动的发生,是人类在受到外界事物的刺激之后,或者在人体自身生理、病理反应的作用下,“精神”“魂魄”“志意”对人的整体和脏腑功能活动予以调控,五脏及其所藏精气进行重新分配,不同性质的外界事物刺激,五脏及其所藏精气的活动规律、分布状态有所不同,于是就会以五脏中某一脏为主完成相应的心理活动过程,然后以不同的情绪发生并表现于外,临床心理医生就是通过患者不同的情绪波动及其程度,结合其他相关的临床表现,对发生于不同内脏、不同类型的心理活动做出诊断的。这就是《内经》所谓“精气并于心则喜,并于肺则悲,并于肝则忧,并于脾则畏,并于肾则恐,是谓五并,虚而相并者也”(《素问·宣明五气》)。这种以情绪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心理活动过程及剧烈的情绪波动对人体内脏的伤害,可以示如下图:
可见,情绪活动是在人体某种外界事物作用下(即“所以任物”)以五脏及其所藏精气为基础发生的。情绪失常不但是心理活动的重要表达方式,而且其负反馈作用是损伤相关内脏及五脏所藏精气而成为重要的致病因素,这就是《内经》将异常情绪活动视为病因理论的发生背景和理论基础。
情绪活动虽然是心理活动的表现之一,是复杂心理活动过程中向外释放方式中的一种类型,但是心理活动所释放出的情绪,无论是良性的或者不良的,都会反向作用于发生心理活动的内脏(即心和其他相关内脏)。在一般情况下,良性的情绪如愉悦、轻松的情绪,会对人的心理活动及发生这样心理活动的内脏产生正向调节,不但可以解除或者缓解诸如忧愁、抑郁、悲哀、悔恨、恼怒、烦躁、焦虑、恐惧等不良的情绪,还能对产生这些不良情绪的相关内脏功能产生良性的正向调节。反之,不良心理状态下所释放的上述不良情绪,就可能对人的心理活动及发生这些不良情绪的内脏产生负面影响,使原本就处于不良状态下的心理活动呈负向加剧,原本不良的情绪更加恶化,这些内容前已详述,此处不赘。
5.以“神”概括脏腑的活动规律
“五脏所藏:心藏神,肺藏魄,肝藏魂,脾藏意,神藏志,是谓五脏所藏”(《素问·宣明五气》)有两层含义:一是如上述所言,五脏以心谓中枢的生命活动调控规律。二是每一内脏又有相对自主的生理活动规律,如心藏神,“主身之血脉”“在体合脉,其华在面,开窍于舌,在志为喜,在液为汗”;肾藏志,藏精,主生殖,主身之骨髓,纳气,主水,在体合骨,其华在发,开窍于耳,在志为惊为恐,在液为唾等。正因为五脏以其自主的生理作用参与整体生命活动,又能参与心对整体生命活动的调控,故而将其称为“五神脏”。六腑及奇恒之腑概亦莫能外。
6.以“神”概括精气血津液的活动规律
精气血津液既是脏腑活动的产物,又是生命活动的物质基础,其生成、分布、运行,以及在整体生命活动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都有其各自的固有规律,《内经》对此也是以“神”概之。如将血和气的活动规律称之为“血者,神气也”(《灵枢·营卫生会》),“血气者,人之神”(《素问·八正神明论》);将人体正气在抗御外邪中的活动规律亦以“神”名之,如“神者,正气也”(《灵枢·小针解》);认为男女两性生殖之精按其固有规律而形成新生命体,亦以“神”概之,故有“两精相抟谓之神”(《灵枢·本神》)之论;人身的津液是构成人体、维持人体生命活动不可缺少的重要物质之一,其在体内奥妙“不测”的活动规律亦是整体生命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有“津液相成,神乃自生”(《素问·六节藏象论》)之说。
精气血津液既是生命活动过程中的产物,又是构成人的形体,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基本物质。其既有自身的活动规律,又是生命活动总规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具体体现,因此《内经》在以阴阳概念表达客观事物固有规律之“神”概念的前提下,分别对精、气、血、津液的活动规律也以“神”概之。
7.以“神”概括经络的活动规律
经络是人体内具有通行全身气血,联络脏腑肢节,沟通上下内外,感应传导作用的、纵横交错的、立体的、网络状的特殊通路。经络担负着人体自身、人体与外环境之间物质(如气血)的转输和各种资讯的接收(即“感”),传导并产生相应反应(包括生理的、病理的、各种治疗的效应)的作用,是人体要完成复杂生命活动不可缺无的特殊结构和通路,因而在协调、配合各个局部的生理作用中具有特殊的活动规律,于是《内经》仍然以“神”名之,将体现经络特殊活动规律的经气称为“神气”(《素问·离合真邪论》)。这恐怕是西医将never对译为“神经”的背景和初衷。
概言之,在脏腑经络、精气血津液层面的“神”概念,其基本内涵体现于以下四个层次:①参与整体生命活动的活动规律;②参与心理活动的活动规律;③参与整体各个局部之间相互联系的活动规律;④各个相对自主的生理作用的活动规律。无论是脏腑经络还是精气血津液,无论是相对自主的生理活动还是参与整体生命运动,都是在遵循生命总规律的前提下进行的,由于个中的复杂变化规律同样体现了气、阴阳、五行的理论原则,因而《内经》对人体各个层面复杂的固有生命规律均以“神”概之,都是在“神”是以阴阳概念表达的客观事物固有规律这一理念的前提下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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