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府论篇第五十九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第二卷。
足太阳脉气所发者七十八穴:兼气浮薄相通者言之,当言九十三穴,非七十八穴也。正经脉会发者七十八穴,浮薄相通者一十五穴,则其数也。
两眉头各一,谓攒竹穴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
入发至项三寸半,傍五相去三寸,谓大杼、风门各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 新校正云:按别本云:入发至项三寸。又注云:寸,同身寸也,诸寸同法。与此注全别。此注谓大杼、风门各二穴,所在灸刺分壮,与此《气穴》同法。今《气穴》篇中无风门穴,而注言与同法,此注之非可见。此非王氏之误,误在后人。详此入发至项三寸半傍五相去三寸,盖是说下文浮气之在皮中五行行五之穴,故王都不解释,直云寸为同身寸也。但以顶误作项,剩半字耳。所以言入发至顶者,自入发囟会穴至顶百会凡三寸,自百会后至后顶又三寸,故云入发至顶三寸。傍五者,为兼四行傍数有五行也。相去三寸者,盖谓自百会顶中数前后左右各三寸,有五行行五,共二十五穴也。后人误认,将顶为项,以为大抒、风门,此甚误也。况大抒在第一椎下两傍,风门又在第二椎下,上云(去)发际非止三寸半也。其误甚明。
其浮气在皮中者凡五行,行五,五五二十五,浮气,谓气浮而通之可以去热者也。五行,谓头上自发际中同身寸之二寸后至顶之后者也。二十五者,其中行,则囟会、前顶、百会、后顶、强间五,督脉气也。次侠傍两行,则五处、承光、通天、络却、玉枕各五,本经气也。又次傍两行,则临泣、目窗、正营、承灵、脑空各五,足少阳气也。两傍四行各五,则二十穴。中行五,则二十五也。其刺灸分壮,与《水热穴》同法。
项中大筋两傍各一,谓天柱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
风府两傍各一,谓风池二穴也。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风池足少阳阳维之会,非太阳之所发也。经言风府两傍,乃天柱穴之分位,此亦复明上项中大筋两傍穴也。此注剩出风池二穴于九十三数外,更剩前大杼、风门及此风池,六穴也。
侠背以下至尻尾二十一节,十五间各一,十五间各一者,今《中诰孔穴图经》所存者十三穴,左右共二十六,谓附分、魄户、神堂、譩𫍻、鬲关、魂门、阳纲、意舍、胃仓、肓门、志室、胞肓、秩边十三也。附分在第二椎下附项内廉两傍,各相去侠脊同身寸之三寸,足太阳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五壮。魄户在第三椎下两傍,上直附分,足太阳脉气所发,下十二穴并同,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如附分法。神堂在第五椎下两傍,上直魄户,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灸同附分法。譩𫍻在第六椎下两傍,上直神堂, 新校正云:按《骨空论》注云:以手厌之,令病人呼譩𫍻之声,则指下动矣。 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灸如附分法。鬲关在第七椎下两傍,上直譩𫍻,正坐开肩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可灸五壮。 魂门在第九椎下两傍,上直鬲关,正坐取之,刺灸分壮如鬲关法。阳纲在第十椎下两傍,上直魂门,正坐取之,刺灸分壮如魂门法。意舍在第十一椎下两傍,上直阳纲,正坐取之,刺灸分壮如阳纲法。胃仓在第十二椎下两傍,上直意舍,刺灸分壮如意舍法。肓门在第十三椎下两傍,上直胃仓,刺同胃仓,可灸三十壮。 新校正云:按肓门灸三十壮与《甲乙经》同,《水穴》注作灸三壮。 志室在第十四椎下两傍,上直肓门,正坐取之,刺灸分壮如魄户法。胞肓在第十九椎下两傍,上直志室,伏而处之,刺灸分壮如魄户法。 新校正云:按志室、胞肓灸如魄户五壮,《甲乙经》作三壮,《水穴》注亦作三壮,《热穴》法志室亦作三壮。 秩边在第二十一椎下两傍,上直胞肓,伏而取之,刺灸分壮如魄户法。
五藏之俞各五,六府之俞各六,肺俞在第三椎下两傍,侠脊相去各同身寸之一寸半,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心俞在第五椎下两傍,相去刺如肺俞法,留七呼。肝俞在第九椎下两傍,相去及刺如心俞法,留六呼。脾俞在第十一椎下两傍,相去及刺如肝俞法,留七呼。肾俞在第十四椎下两傍,相去及刺如脾俞法,留七呼。胆俞在第十椎下两傍,相去如肺俞法,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胃俞在第十二椎下两傍,相去及刺如脾俞法,留七呼。三焦俞在第十三椎下两傍,相去及刺如胆俞法。大肠俞在第十六椎下两傍,相去及刺如肺俞法,留六呼。小肠俞在第十八椎下两傍,相去及刺如心俞法,留六呼。膀胱俞在第十九椎下两傍,相去及刺如肾俞法,留六呼。五藏六府之俞,若灸者并可灸三壮。 新校正云:详或者疑经中各五各六,以各字为误者,非也。所以言各者,谓左右各五各六,非谓每藏府而各五各六也。
委中以下至足小指傍各六俞。谓委中、昆仑、京骨、束骨、通谷、至阴六穴也。左右言之,则十二俞也。其所在刺灸如《气穴》法。经言脉气所发者七十八穴,今此所有兼亡者九十三穴,由此则大数差错,传写有误也。 新校正云:详王氏云兼亡者九十三穴,今兼大杼、风门、风池为九十九穴,以此王氏总数计之,明知此三穴后之妄增也。
足少阳脉气所发者六十二穴:两角上各二,谓天冲、曲鬓左右各二也。天冲在耳上如前同身寸之三分,足太阳少阳二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五壮。曲鬓在耳上入发际曲阳陷者中,鼓颔有空,足太阳少阳二脉之会,刺灸分壮如天冲法。
直目上发际内各五,谓临泣、目窗、正营、承灵、脑空左右是也。临泣直目上入发际同身寸之五分,足太阳少阳阳维三脉之会,留七呼。目窗在临泣后同身寸之一寸,正营在目窗后同身寸之一寸,承灵在正营后同身寸之一寸半,脑空在承灵后同身寸之一寸半,侠枕骨后枕骨上,并足少阳阳维二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馀并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并可灸五壮。 新校正云:按脑空在枕骨后枕骨上,《甲乙经》作玉枕骨下。
耳前角上各一,谓颔厌二穴也。在曲角下颞颥之上上廉,手足少阳足阳明三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刺深令人耳无所闻。
耳前角下各一,谓悬厘二穴也。在曲角上颞颥之下廉,手足少阳阳明四脉之交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新校正云:按后手少阳中云角上,此云角下,必有一误。
锐发下各一,谓和髎二穴也。在耳前锐发下横动脉,手足少阳二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手足少阳手太阳之会。
客主人各一,客主人,穴名也。在耳前上廉起骨,开口有空,手足少阳足阳明三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及《气穴》注、《刺禁》注并云手少阳足阳明之会,与此异。
耳后陷中各一,谓翳风二穴也。在耳后陷者中,按之引耳中,手足少阳二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下关各一,下关,穴名也。所在刺灸,《气穴》同法。
耳下牙车之后各一,谓颊车一(二)穴也。刺灸分壮,《气穴》同法。
缺盆各一,缺盆,穴名也。在肩上横骨陷者中,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太深令人逆息。 新校正云:按《骨空》注作手阳明。
掖下三寸,胁下至胠,八间各一,掖下三寸,同身寸也。掖下,谓渊液、辄筋、天池,胁下至胠,则日月、章门、带脉、五枢、维道、居髎九穴也,左右共十八穴也。渊液在掖下同身寸之三寸,足少阳脉气所发,举臂得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禁不可灸。辄筋在掖下同身寸之三寸,复前行同身寸之一寸搓胁,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搓作著,下同。 足少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若灸者可灸三壮。天池在乳后同身寸之二寸,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一寸。 掖下三寸搓胁直掖撅肋间,手心主足少阳一(二)脉一(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七分。 若灸者可灸三壮。日月胆募也,在第三肋端横直心蔽骨傍各同身寸之二寸五分,上直两乳,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日月在期门下五分。 足太阴少阳二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若灸者可灸五壮。章门脾募也,在季肋端,足厥阴少阳二脉之会,侧卧屈上足伸下足举臂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带脉在季肋下同身寸之一寸八分,足少阳带脉二经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若灸者可灸五壮。五枢在带脉下同身寸之三寸,足少阳带脉二经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若灸者可灸五壮。维道在章门下同身寸之五寸三分,足少阳带脉二经之会,刺灸分壮如章门法。居髎在章门下同身寸之四寸三分骼骨上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监骨。 陷者中,阳𫏋足少阳二脉之会,刺灸分壮如维道法。所以谓之八间者,自掖下三寸至季肋凡八肋骨。
髀枢中,傍各一,谓环铫二穴也。刺灸分壮,《气穴》同法。 新校正云:按《气穴论》云:两髀厌分中。王注为环铫穴。又《甲乙经》注环铫在髀枢中。今云髀枢中傍各一者,盖谓此穴在髀枢中也。傍各一者,谓左右各一穴也,非谓环铫在髀枢中傍也。
膝以下至足小指次指各六俞。谓阳陵泉、阳辅、丘虚、临泣、侠谿、窍阴六穴也。左右言之,则十二俞也。其所在刺灸分壮,《气穴》同法。
足阳明脉气所发者六十八穴:额颅发际傍各三,谓悬颅、阳白、头维,左右共六穴也。正面发际横行数之,悬颅在曲角上颞颥之中,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阳白在眉上同身寸之一寸,直瞳子,足阳明阴维二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灸三壮。头维在额角发际侠本神两傍各同身寸之一寸五分,足少阳阳明二脉之交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禁不可灸。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阳白足少阳阳维之会,今王氏注云足阳明阴维之会,详此在足阳明脉气所发中,则足阳明近是,然阳明经不到此,又不与阴维会,疑王注非,《甲乙经》为得矣。
面鼽骨空各一,谓四白穴也。在目下同身寸之一寸,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不可灸。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刺入三分,灸七壮。
大迎之骨空各一,大迎,穴名也。在曲颔前同身寸之一寸三分骨陷者中动脉,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人迎各一,人迎,穴名也。在颈侠结喉傍大脉动应手,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过深杀人,禁不可灸。
缺盆外骨空各一,谓天髎二穴也。在肩缺盆中上伏骨之陬陷者中,手足少阳阳维三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伏骨作瑟()骨。
膺中骨间各一,谓膺窗等六穴也。膺窗在胸两傍,侠中行各相去同身寸之四寸,巨骨下同身寸之四寸八分陷者中,足阳明脉气所发,仰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五壮。此穴之上,又有气户、库房、屋翳,下又有乳中、乳根。气户在户骨下,下直膺窗,去膺窗上同身寸之四寸八分。库房在气户下同身寸之一寸六分。屋翳在气户下同身寸之三寸二分,下即膺窗也。膺窗之下,即乳中也。乳中穴下同身寸之一寸六分陷者中,则乳根穴也。并足阳明脉气所发,仰而取之。乳中禁不可灸刺,灸刺之不幸生蚀疮,疮中有清汁脓血者可治,疮中有瘜肉若蚀疮者死。馀五穴并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灸五壮。
侠鸠尾之外,当乳下三寸,侠胃脘各五,谓不容、承满、梁门、关门、太一五穴也,左右共一寸也。侠腹中行两傍相去各同身寸之四寸,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各二寸,疑此注剩“各”字。不容在第四肋端,下至太一各上下相去同身寸之一寸,并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五壮。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不容刺入五分,此云并入八分,疑此注误。
侠齐广三寸各三,广,谓去齐横广也。广三寸者,各如太一之远近也。各三者,谓滑肉门、天枢、外陵也。滑肉门在太一下同身寸之一寸,天枢在滑肉门下同身寸之一寸,正当于齐,外陵在天枢下同身寸之一寸,并足阳明脉气所发,天枢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滑肉门、外陵各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右灸者并可灸三壮。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天枢在齐傍各二寸,上曰滑肉门,下曰外陵,是三穴者去齐各二寸也。今此经注云广三寸,《素问》、《甲乙经》不同,然《甲乙经》分寸与诸书同,特此经为异也。
下齐二寸侠之各三,下齐二寸,则外陵下同身寸之一寸,大巨穴也。各三者,谓大巨、水道、归来也。大巨在外陵下同身寸之一寸,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五壮。水道在大巨下同身寸之三寸,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半,若灸者可灸五壮。归来在水道下同身寸之二寸,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五壮也。
气街动脉各一,气街,穴名也。在归来下鼠鼷上同身寸之一寸脉动应手,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新校正云:详此注与《甲乙经》同,《刺热》注及《热穴》注云气街在腹脐下横骨两端鼠鼷上,《刺禁论》注在腹下侠齐两傍相去四寸鼠仆上,《骨空》注云在毛际两傍鼠鼷上。诸注不同,今备录之。
伏菟上各一,谓髀关二穴也。在膝上伏菟后交分中,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三里以下至足中指各八俞,分之所在穴空。谓三里、上廉、下廉、解谿、冲阳、陷谷、内庭、厉兑八穴也,左右言之则十六俞也。上廉足阳明与大肠合,下廉足阳明与小肠合也,其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所谓分之所在穴空者,足阳明脉自三里穴分而下行,其直者循䯒过跗入中指出其端则厉兑也,其支者与直俱行至足跗上入中指次间,故云分之所在穴空也。之,往也,言分而各行往指间穴空处也。
手太阳脉气所发者三十六穴:目内眦各一,谓睛明二穴也。在目内眦,手足太阳、足阳明、阴𫏋、阳𫏋五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诸穴有云数脉会发而不于所会刺脉下言之者,出从其正者也。
目外各一,谓瞳子髎二穴也。在目外去眦同身寸之五分,手太阳手足少阳三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鼽骨下各一,谓颧髎二穴也。鼽,頄也。頄,面颧也。在面頄骨下陷者中,手太阳少阳二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
耳郭上各一,谓角孙二穴也。在耳上郭表之中间上,发际之下,开口有空,手太阳、手足少阳三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手太阳作手阳明。
耳中各一,谓听宫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
巨骨穴各一,巨骨,穴名也。在肩端上行两叉骨间陷者中,手阳明、𫏋脉三(二)经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半,若灸者可灸三壮。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五壮。
曲掖上骨穴各一,谓臑俞二穴也。在肩臑后大骨下脾(胛)上廉陷者中,手太阳、阳维、𫏋脉三经之会,举臂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手足太阳。
柱骨上陷者各一,谓肩井二穴也。在肩上陷者中,缺盆上大骨前,手足少阳阳维三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上天窗四寸各一,谓天窗、窍阴四穴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
肩解各一,谓秉风二穴也。在肩上小髃骨后,举臂有空,手太阳、阳明、手足少阳四脉之会,举臂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灸五壮。
肩解下三寸各一,谓天宗二穴也。在秉风后大骨下陷者中,手太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肘以下至手小指本各六俞。六俞所起于指端,经言至小指本,则以端为本,言上之本也,下文阳明少阳同也。六俞,谓小海、阳谷、腕骨、后谿、前谷、少泽六穴也,左右言之则十二俞也。其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 新校正云:后此手太阳阳明少阳三经,各言至手某指本,王注以端为本者非也。详手三阳之井穴,尽出手某指之端爪甲下际,此言本者,是遂指爪甲之本也,安得以端为本哉?
手阳明脉气所发者二十二穴:鼻空外廉项上各二,谓迎香、扶突各二穴也。迎香在鼻下孔傍,手足阳明二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扶突在曲颊下同身寸之一寸人迎后,手阳明脉气所发,仰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大迎骨空各一,大迎,穴名也。在曲颔前同身寸之一寸三分骨陷者中动脉,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新校正云:详大迎穴已见前足阳明经中,今又见于此,王氏不注所以,当如颧髎穴两出之义。
柱骨之会各一,谓天鼎二穴也。在颈缺盆上,直扶突,气舍后同身寸之半,手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一寸半。
髃骨之会各一,谓肩髃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 新校正云:按髃骨《气穴》注中无,《刺热》注、《水热穴》注、《骨空论》注中有之。
肘以下至手大指次指本各六俞。谓三里、阳谿、合谷、三间、二间、商阳六穴也。左右言之,则十二俞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 新校正云:按《气穴俞(论)》也有曲池而无三里,曲池,手阳明之合也,此误出三里而遗曲池也。
手少阳脉气所发者三十二穴:鼽骨下各一,谓颧髎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手太阳脉同法。此穴中手少阳太阳脉气俱会于中,等无优劣,故重说于此,下有者同。
眉后各一,谓丝竹空二穴也。在眉后陷者中,手少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不可灸,灸之不幸使人目小及盲。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手少阳作足少阳,留六呼作三呼。
角上各一,谓悬厘二穴也。此与足少阳脉中同,以是二脉之会也。 新校正云:按足少阳脉中言角下,此云角上,疑此误。
下完骨后各一,谓天牖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
项中足太阳之前各一,谓风池二穴也。在耳后陷者中,按之引于耳中,手足少阳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在颞颥后发际,足少阳阳维之会,刺可入三分。
侠扶突各一,谓天窗二穴也。在曲颊下扶突后动脉应手陷者中,手太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肩贞各一,肩贞,穴名也。在肩曲胛下两骨解间,肩髃后陷者中,手太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肩贞下三寸分间各一,谓肩髎、臑会、消泺各二穴也。其穴各在肉分间也。肩髎在肩端臑上,斜举臂取之,手少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若灸者可灸三壮。臑会在胃前廉,去肩端同身寸之三寸,手阳明少阳二络气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灸者可灸五壮。消泺在肩下臂外关掖斜肘分下行间,手少阳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肘以下至手小指次指本各六俞。谓天井、支沟、阳池、中渚、液门、关冲六穴也。左右言之,则十二俞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
督脉气所发者二十八穴:今少一穴。 新校正云:按会阳二穴为二十九穴,乃剩一穴,非少也。少,当作剩。
项中央二,是谓风府、瘖门二穴也,悉在项中,馀一穴今亡。风府在项上入发际同身寸之一寸,大筋内宛宛中,督脉阳维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三呼,不可妄灸,灸之不幸令人瘖。瘖门在项发际宛宛中,去风府同身寸之一寸,督脉阳维二经之会,仰头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禁不可灸,灸之令人瘖。 新校正云:按王氏云:风府、瘖门悉在项中,馀一穴今亡者,非谓此二十八穴中亡其一穴也,王氏盖见《气穴论》大椎上两傍各一穴,亦在项之穴也,今亡,故云馀一穴今亡也。
发际后中八,谓神庭、上星、囟会、前顶、百会、后顶、强间、脑户八穴也。其正发际之中也。神庭在发际直鼻,督脉足太阳阳明脉三经之会,禁不可刺,若刺之令人巅疾,目失睛,若灸者可灸三壮。上星在颅上直鼻中央,入发际同身寸之一寸陷者中容豆。囟会在上星后同身寸之一寸陷者中。前顶在囟会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骨间陷者中。百会在前顶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顶中央旋毛中陷容指,督脉足太阳之交会。后顶在百会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强间在后顶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脑户在强间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督脉足太阳之会,不可灸。此八者并督脉气所发也,上星、百会、强间、脑户各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上星留六呼,脑户留三呼,馀并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五壮。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脑户不可灸,《骨空论》注云不可妄灸。
面中三,谓素髎、水沟、龂交三穴也。素髎在鼻柱上端,督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水沟在鼻柱下人中,直唇取之,督脉手阳明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龂交在唇内齿上龂缝,督脉任脉二经之会,可逆刺之,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此三者,正居面左右之中也。
大椎以下至尻尾及傍十五穴,脊椎之间有大椎、陶道、身柱、神道、灵台、至阳、筋缩、中枢、脊中、悬枢、命门、阳关、腰俞、长强、会阳十五俞也。大椎在第一椎上陷者中,三阳督脉之会。陶道在项大椎节下间,督脉足太阳之会,俯而取之。身柱在第三椎节下间,俯而取之。神道在第五椎节下间,俯而取之。灵台在第六椎节下间,俯而取之。至阳在第七椎节下间,俯而取之。筋缩在第九椎节下间,俯而取之。中枢在第十椎节下间,俯而取之。脊中在第十一椎节下间,俯而取之,禁不可灸,令人偻。悬枢在第十三椎节下间,伏而取之。命门在第十四椎节下间,伏而取之。阳关在第十六椎节下间,坐而取之。腰俞在第二十一椎节下间,长强在脊骶端,督脉别络少阴二脉所结。会阳穴在阴尾骨两傍。凡此十五者,并督脉气所发,腰俞、长强各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二寸,《水穴论》注作二分,腰俞穴《缪刺论》注作二寸,《热穴》注作二寸,《刺热》注作二分,诸注不同。虽《甲乙经》作二寸,疑太深。与其失之深,不若失之浅,宜从二分之说。 留七呼,悬枢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会阳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馀并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陶道、神道各留五呼,陶道、身柱、神道、筋缩可灸五壮,大椎可九壮,馀并可三壮。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无灵台、中枢、阳关三穴。
至骶下凡二十一节脊椎法也。通项骨三节,即二十四节。
任脉之气所发者二十八穴:今少一穴。
喉中央二,谓廉泉、天突二穴也。廉泉在颔下结喉上舌本下,阴维任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五壮。天突在颈结喉下同身寸之四寸,中央宛宛中,阴维任脉之会,低针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膺中骨陷中各一,谓旋玑、华盖、紫宫、玉堂、膻中、中庭六穴也。旋玑在天突下同身寸之一寸,华盖在旋玑下同身寸之一寸,紫宫、玉堂、膻中、中庭各相去同身寸之一寸六分陷者中,并任脉气所发,仰而取之,各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五壮。
鸠尾下三寸,胃脘五寸,胃腕以下至横骨六寸半一。 新校正云:详“一”字疑误。
腹脉法也。鸠尾,心前穴名也。其正当心蔽骨之端,言其骨垂下如鸠鸟尾形,故以为名也。鸠尾下有鸠尾、巨阙、上脘、中脘、建里、下脘、水分、齐中、阴交、脖胦、丹田、关元、中极、曲骨十四俞也。鸠尾在臆前蔽骨下同身寸之五分,任脉之别,不可灸,刺人无蔽骨者,从歧骨除下行同身寸之一寸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一寸半为鸠尾处也。下次巨阙、上脘、中脘、建里、下脘、水分,递相去同身寸之一寸。上脘则足阳明手太阳之会,中脘则手太阳少阳足阳明三脉所生也。齐中禁不可刺,若刺之使人齐中恶疡,溃矢出者死不治。阴交在齐下同身寸之一寸,任脉阴冲之会。脖胦在齐下同身寸之一寸。丹田,三焦募也,在齐下同身寸之二寸。关元,小肠募也,在齐下同身寸之三寸,足三阴任脉之会也。中极在关元下一寸,足三阴之会也。曲骨在横骨上,中极下同身寸之一寸,足厥阴之会。凡此十四者,并任脉气所发。建里、丹田并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五分、十呼。 上脘、阴交并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下脘、水分并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中脘、脖胦并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二分,曲骨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半,留七呼,馀并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二分,若灸者,关元、中脘各可灸七壮,齐中、中极、曲骨各三壮,馀并可五壮。自鸠尾下至阴间,并任脉主之,腹脉法也。 新校正云:据此注云馀并刺入一寸二分,关元在中,与《甲乙经》及《气穴》、《骨空》注刺入二寸不同,当从《甲乙经》之寸数。
下阴别一,谓会阴一穴也。自曲骨下至阴,阴之下两阴之间则此穴也,是任脉别络侠督脉者冲脉之会,故曰下阴别一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七呼作留三呼。
目下各一,谓承泣二穴也。在目下同身寸之七分,上直瞳子,阳𫏋任脉足阳明三经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不可灸。
下唇一,谓承浆穴也。在颐前下唇之下,足阳明脉任脉之会,开口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留六呼。
龂交一。龂交,穴名也。所在刺灸分壮,与脉同法。
冲脉气所发者二十二穴:侠鸠尾外各半寸至齐寸一,谓幽门、通谷、阴都、石关、商曲、肾俞六穴,左右则十二穴也。幽门侠巨关两傍相去各同身寸之半寸陷者中,下五穴各相去同身寸之一寸,并冲脉足少阴二经之会,各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若灸者可灸五壮。 新校正云:按此云各刺入一寸,按《甲乙经》云幽门、通谷刺入五分。
侠齐下傍各五分至横骨寸一,腹脉法也。谓中注、髓府、胞门、阴关、下极五穴,左右则十穴也。中注在肓俞下同身寸之五分,上直幽门,下四穴各相去同身寸之一寸,并冲脉足少阴二经之会,各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若灸者可灸五壮。
足少阴舌下,厥阴毛中急脉各一,足少阴舌下二穴,在人迎前陷中动脉前,是日月本,左右二也,足少阴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急脉在阴髦中阴上两傍,相去同身寸之二寸半,按之隐指坚然,甚按则痛引上下也。其左者中寒,则上引少腹,下引阴丸,善为痛,为少腹急中寒。此两脉皆厥阴之大络通行其中,故曰厥阴急脉,即睾之系,可灸而不可刺,病疝少腹痛即可灸。 新校正云:详舌下毛中之穴,《甲乙经》无。
手少阴各一,谓手少阴郄穴也。在腕后同身寸之半寸,手少阴郄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左右二也。
阴阳𫏋各一,阴𫏋一,谓交信穴也。交信在足内踝上同身寸之二寸,少阴前太阴后筋骨间,阴𫏋之郄,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壮。阳𫏋一,谓附阳穴也。附阳在足外踝上同身寸之三寸,太阳前少阳后筋骨间,谨取之,阳𫏋之郄,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左右四也。
手足诸鱼际脉气所发者,凡三百六十五穴也。经之所存者多,凡一十九穴,此所谓气府也,然散穴俞诸经脉部分皆有之,故经或不言,而《甲乙经》经脉流注多少不同者以此。
黄帝内经素问卷十五释文
皮部论:蜚扶沸切。
渠殒切。
气穴论:蔽必寐切。
擿音摘。
臑奴到切。
气府论:囟音信。
譩𫍻上音衣,下音喜。
颞颥上如辄切,下汝车切。
毖音秘。
頄音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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