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版论要篇第十五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第二卷。
黄帝问曰:余闻揆度、奇恒,所指不同,用之奈何?岐伯对曰:揆度者,度病之浅深也;奇恒者,言奇病也。请言道之至数。五色、脉变,揆度、奇恒,道在于一。一,谓色脉之应也。知色脉之应,则可以揆度奇恒矣。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请作谓。
神转不回,回则不转,乃失其机,血气者,神气也。《八正神明论》曰:血气者,人之神,不可不谨养也。夫血气应顺四时,递迁囚(因)王,循环五气,无相夺伦,是则神转不回也。回,谓却行也。然血气随王,不合却行,却行则反常,反常则回而不转也。回而不转,乃失生气之机矣。何以明之?夫木衰则火王,火衰则土王,土衰则金王,金衰则水王,水衰则木王,终而复始循环,此之谓神转不回也。若木衰水王,水衰金王,金衰土王,土衰火王,火衰木王,此之谓回而不转也。然反天常轨,生之何有耶?
至数之要,迫近以微,言五色五脉变化之要道,迫近于天常而又微妙。
著之玉版,命曰合玉机。《玉机》,篇名也。言以此回转之要旨,著之玉版,合同于《玉机论》文也。 新校正云:详“道之至数”至此,与《玉机真藏论》文相重,注颇不同。
容色见上下左右,各在其要。容色者,他气也。如肝木部内,见赤黄白黑色,皆谓他气也。馀藏率如此例。所见皆在明堂上下左右要察候处,故云各在其要。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容一作客。视色之法具《甲乙经》中。
其色见浅者,汤液主治,十日已;色浅则病轻,故十日乃己。
其见深者,必齐主治,二十一日已;色深则病甚,故必终齐乃已。
其见大深者,醪酒主治,百日已;病深甚,故日多。
色夭面脱,不治,色见大深,兼之夭恶,面肉又脱,不可治也。
百日尽已。色不夭,面不脱,治之百日尽,可已。 新校正云:详色夭面脱虽不治,然期当百日乃已尽也。
脉短气绝死,脉短己虚,加之渐绝,真气将竭,故必死。
病温虚甚死。甚虚而病温,温气内涸其精血,故死。
色见上下左右,各在其要。上为逆,下为从。色见于下者,病生之气也,故从。色见于上者,伤神之兆也,故逆。
女子右为逆,左为从;男子左为逆,右为从。左为阳,故男子右为从而左为逆;右为阴,故女子右为逆而左为从。
易,重阳死,重阴死。女子色见于左,男子色见于右,是变易也。男子色见于左是曰重阳,女子色见于右是曰重阴,气极则反,故皆死也。
阴阳反他, 新校正云:按《阴阳应象大论》云:阴阳反作。
治在权衡相夺,奇恒事也,揆度事也。权衡相夺,谓阴阳二气不得高下之宜,是奇于恒常之事,当揆度其气,随宜而处疗之。
搏脉痹躄,寒热之交。脉击搏于手,而病𤸷痹及挛躄者,皆寒热之气交合所为,非邪气虚实之所生也。
脉孤为消气,虚泄为夺血。夫脉有表无里,有里无表,皆曰孤亡之气也。若有表有里而气不足者,皆曰虚衰之气也。
孤为逆,虚为从。孤无所依,故曰逆。虚衰可复,故曰从。
行奇恒之法,以太阴始。凡揆度奇恒之法,先以气口太阴之脉,定四时之正气,然后度量奇恒之气也。
行所不胜曰逆,逆则死;木见金脉,金见火脉,火见水脉,水见土脉,土见木脉,如是皆行所不胜也,故曰逆。贼胜不已,故逆则死焉。
行所胜曰从,从则活。木见水火土脉,火见金土木脉,土见金水火脉,金见土木水脉,水见金火木脉,如是者皆可胜之脉,故曰从。从则无所克杀伤败,故从则活也。
八风四时之胜,终而复始,以不越于五行,故虽相胜,犹循环终而复始也。
逆行一过,不复可数。论要毕矣。过,谓遍也。然逆行一过,遍于五气者,不复可数为平和矣。
本书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