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精微论篇第八十一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第八卷,名《方论解》。
黄帝在明堂,雷公请曰:臣授业传之,行教以经论,从容形法,阴阳刺灸,汤药所滋,行治有贤不肖,未必能十全。言所自授,用可十全。然传所教习,未能必尔也。贤,谓心明智远。不肖,谓拥造不法。
若先言悲哀喜怒,燥湿寒暑,阴阳妇女,请问其所以然者。卑贱富贵,人之形体所从,群下通使,临事以适道术,谨闻命矣。皆以先闻圣旨,犹未究其意端。
请问有毚愚仆漏之问,不在经者,欲闻其状。言不智狡见,顿问多也。漏,脱漏也。谓经有所未解者也。毚,狡也。愚,不智见也。仆,犹顿也,犹不渐也。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仆作扑。
帝曰:大矣。人之所大要也。
公请问:哭泣而泪不出者,若出而少涕,其故何也?言何藏之所为而致是乎?
帝曰:在经有也。《灵枢经》有悲哀涕泣之义。
复问:不知水所从生,涕所从出也。复问,谓重问也。欲知水涕所生之由也。
帝曰:若问此者,无益于治也。工之所知,道之所生也。言涕水者,皆道气之所生,问之何也?
夫心者,五藏之专精也,专,任也。言五藏精气,任心之所使。以为神明之府,是故能焉。
目者其窍也,神内守,明外鉴,故目其窍也。
华色者其荣也。华色,其神明之外饰。
是以人有德也,则气和于目;有亡,忧知于色。德者,道之用,人之生也。《老子》曰:道生之,德畜之。气者,生之生主,神之舍也。天布德,地化气,故人因之以生也。气和则神安,神安则外鉴明矣。气不和则神不守,神不守则外荣减矣。故曰人有德也气和于目,有亡也忧知于色也。 新校正云:按《太素》,德作得。
是以悲哀则泣下。泣下水所由生。水宗者,积水也。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水宗作众精。
积水者至阴也。至阴者,肾之精也。宗精之水所以不出者,是精持之也,辅之裹之,故水不行也。夫水之精为志,火之精为神,水火相感,神志俱悲,是以目之水生也。目为上液之道,故水火相感,神志俱悲,水液上行,方生于目。
故谚言曰:心悲名曰志悲。志与心精,共凑于目也。水火相感,故曰心悲名曰志悲。神志俱升,故志与心神共奔凑于目。
是以俱悲则神气传于心精,上不传于志而志独悲,故泣出也。泣涕者,脑也。脑者,阴也。《五藏别论》以脑为地气所生,皆藏于阴而象于地,故言脑者阴。阳上铄也,铄则消也。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经》、《太素》阴作阳。
髓者,骨之充也。充,满也。言髓填于骨,充而满也。
故脑渗为涕。鼻窍通脑,故脑渗为涕,流于鼻中矣。
志者,骨之主也。是以水流而涕从之者,其行类也。类,谓同类。
夫涕之与泣者,辟如人之兄弟,急则俱死,生则俱生,同源,故生死俱。 新校正云:按《太素》生则俱生,作出则俱亡。
其志以早悲,是以涕泣俱出而横行也。行,恐当作流。
夫人涕泣俱出而相从者,所属之类也。所属,谓于脑也。何者?上文云涕泣者脑也。
雷公曰:大矣。请问人哭泣而泪不出者,若出而少,涕不从之何也?怪其所属同,而行出异也。
帝曰:夫泣不出者,哭不悲也。不泣者,神不慈也。神不慈,则志不悲,阴阳相持,泣安能独来?泣不出者,谓泪也。不泣者,泣谓哭也。水之精为志,火之精为神,水为阴,火为阳,故曰阴阳相持,安能独来也。
夫志悲者惋,惋则冲阴,冲阴则志去目,志去则神不守精,精神去目,涕泣出也。惋,谓内烁也。冲,犹升也。神志相感,泣由是生,故内烁则阳气升于阴也。阴,脑也。去目,谓阴阳不守目也。志去于目,故神亦浮游。夫志去目,则光无内照,神失守,则精不外明。故曰精神去目,涕泣出也。
且子独不诵不念夫经言乎?厥则目无所见。夫人厥则阳气并于上,阴气并于下。并,谓各并于本位也。
阳并于上,则火独光也;阴并于下,则足寒,足寒则胀也。夫一水不胜五火,故目眦盲,眦,视也。一水,目也。五火,谓五藏之厥阴也。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无“盲”字。
是以冲风,泣下而不止。夫风之中目也,阳气内守于精,是火气燔目,故见风则泣下也。风迫,阳伏不发,故内燔也。
有以比之,夫火疾风生乃能雨,此之类也。故阳并,则火独光盛于上,不明于下。是故目者,阳之所生,系于藏,故阴阳和则精明也。阳厥则光不上,阴厥则足冷而胀也。言一水不可胜五火者,是手足之阳为五火,下一阴者肝之气也。冲风泣下而不止者,言风之中于目也,是阳气内守于精,故阳气盛而火气燔于目,风与热交故泣下。是故火疾而风生乃能雨,以阳火之热而风生于泣,以此譬之类也。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无“火”字。《太素》云:天之疾风乃能雨。无“生”字。
黄帝内经素问卷二十四释文
阴阳类论:溓音廉。
方盛衰论:菌祛伦切。
解精微论:毚士衔切。
凑粗勾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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