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四失论篇第七十八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第八卷,名《方论得失明著》。
黄帝在明堂,雷公侍坐。
黄帝曰:夫子所通书受事众多矣,试言得失之意,所以得之,所以失之。雷公对曰:循经受业,皆言十全,其时有过失者,请闻其事解也。言循学经师,受传事业,皆谓十全于人庶,及乎施用正术,宣行至道,或得失之于世中,故请闻其解说也。
帝曰:子年少智未及邪?将言以杂合耶?言谓年少智未及而不得十全耶?为复且以言而杂合众人之用耶?帝疑先知而反问也。
夫经脉十二,络脉三百六十五,此皆人之所明知,工之所循用也。谓循学而用也。
所以不十全者,精神不专,志意不理,外内相失,故时疑殆。外,谓色。内,谓脉也。然精神不专于循用,志意不从于条理,所谓粗略,揆度失常,故色脉相失而时自疑殆也。
诊不知阴阳逆从之理,此治之一失也。《脉要精微论》曰:冬至四十五日,阳气微上,阴气微下。夏至四十五日,阴气微上,阳气微下。阴阳有时,与脉为期。又曰:微妙在脉,不可不察,察之有纪,从阴阳始。由此故诊不知阴阳逆从之理,为一失矣。
受师不卒,妄作杂术,谬言为道,更名自功, 新校正云:按《太素》功作巧。
妄用砭石,后遗身咎,此治之二失也。不终师术,惟妄是为,易古变常,自功循己,遗身之咎,不亦宜乎?故为二失也。《老子》曰:无遗身殃,是谓袭常。盖嫌其妄也。
不适贫富贵贱之居,坐之薄厚,形之寒温,不适饮食之宜,不别人之勇怯,不知比类,足以自乱,不足以自明,此治之三失也。贫贱者劳,富贵者佚。佚则邪不能伤,易伤以劳。劳则易伤以邪。其于劳也,则富者处贵者之半。其于邪也,则贫者居贱者之半。例率如此。然世禄之家,或此殊矣。夫勇者难感,怯者易伤,二者不同,盖以其神气有壮弱也。观其贫贱富贵之义,则坐之薄厚,形之寒温,饮食之宜,理可知矣。不知比类,用必乖衷,则适足以汩乱心绪,岂通明之可妄(望)乎?故为失三也。
诊病不问其始,忧患饮食之失节,起居之过度,或伤于毒,不先言此,卒持寸口,何病能中?妄言作名,为粗为穷,此治之四失也。忧,谓忧惧也。患,谓患难也。饮食失节,言其饱也。起居过度,言溃耗也。或伤于毒,谓病不可拘于藏府相乘之法而为疗也。卒持寸口,谓不先持寸口之脉和平与不和平也。然工巧备识,四术犹疑,故诊不能中病之形名,言不能合经而妄作,粗略医者,尚能穷妄谬之违背,况深明者见而不谓非乎?故为失四也。
是以世人之语者,驰千里之外,不明尺寸之论,诊无人事。言工之得失毁誉,在世人之言语,皆可至千里之外,然其不明尺寸之论诊,当以何事知见于人耶?
治数之道,从容之葆,治,主也。葆,平也。言诊数当主之气,皆以气高下而为比类之原本也。故下文曰:坐持寸口,诊不中五脉,百病所起,始以自怨,遗师其咎。自不能深学道术,而致诊差违,始上申怨谤之[词],不遗过咎于师氏者,未之有也。
是故治不能循理,弃术于市,妄治时愈,愚心自得。不能修学至理,乃炫卖于市㕓,人不信之,谓乎虚谬。故云弃术于市也。然愚者百虑而一得,何自功之有耶?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作自巧,《太素》作自功。
呜呼,窈窈冥冥,熟知其道?今详熟当作孰。
道之大者,拟于天地,配于四海。汝不知道之谕,受以明为晦。呜呼,叹也。窈窈冥冥,言玄远也。至道玄远,谁得知之?孰,谁也。拟于天地,言高下之不可量也。配于四海,言深广之不可测也。然不能晓谕于道,则授明道而成暗昧也。晦,暗也。
黄帝内经素问卷二十三释文
著至教论:恤音戌。
示从容论:砭方验切。
疏五过论:沮七余反。
惮音但。
[徵四失论]:佚音逸。
葆音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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