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物的简单概念〕
在知觉里,“这一个”就被设定为非这一个或者为被扬弃了的,因而它就不是无,而是一个特定的无,或者一个具有内容之无,亦即这一个无。在这里感觉成分仍然存在着。但是已经不象在直接确定性那里,作为被意谓的个别东西,而是作为共相或者作为特质而存在着。扬弃在这里表明它所包含的真正的双重意义,这种双重意义是我们在否定物里所经常看见的,即:扬弃是否定并且同时又是保存;无,作为这一个的无,保存着直接性,并且本身是感性的,但却是一个具有普遍性的直接性。但是这样的存在乃是一个普遍的东西,因为它包含着间接性和否定物在自身内。当它在它的直接性里表示普遍性的时候,它就是有差别的、特定的特质。这样就建立起众多这样的特质,每一个特质都是另一个特质的否定者。当它们通过共相的简单性而表示出来时,这些规定性真正讲来是通过进一步加在一起的规定才成为特质的,它们是自己与自己相关联,它们相互间是不相干的,每一个都是独立的,每一个都不受对方束缚的。但是那单纯的、自身同一的普遍性本身又是同它的这些规定性区别开的,并且是不相连属的;这普遍性是纯粹的自我关联或媒介,在这媒介里所有这些规定性都取得存在,在这媒介里所有这些规定性就象在一个单纯的统一里,它们互相贯穿,但是又互不相干涉;因为正由于它们参加在这个普遍性之中,它们才各自互不相干。——这个抽象的普遍的媒介,亦即我们可以叫做事物一般或叫做纯粹本质的东西,不是别的,就是被表明为众多成分之单纯的集合体这里和现在;不过这里的众多,就其规定性本身说来,每一个都是一个单纯的共相。盐是一个单纯的这里,并且同时又是多方面的;它是白的并且又是咸的,又有立方的形状,又有一定的重量等等。所有这些众多的特质都存在于这一个简单的这里,它们并且在这里互相贯穿起来;没有一种特质具有异于另一种特质的另一个这里,而每一种特质随便在何处都同别的特质一样存在于同一这里之中;并且同时它们并没有由于不同的这里把它们分离开,在这种贯穿在一起的情况下,它们又彼此互不相影响;盐的白色不影响或改变盐的方形,盐的白色和立方形两者又不影响或改变盐的咸味,既然由于每一特质本身都是简单的自我关联,它们互不干扰对方,它们彼此间只是通过那漫无差别的又联系起来。因此这个又就是那纯粹共相自身,或者是那把它们那样互不相干地联在一起的媒介——事物一般。
在已经出现的这种关系里,只有那肯定的普遍性的特性才被我们观察到并发挥出来。不过这里还有另一方面也必须加以阐述的。这就是,如果这些众多被规定的特质是绝对彼此互不相干,而它们只是完全自己与自己本身相关联,那么它们就不是被规定了的,因为只有当它们之间有了区别,并且当它们彼此间处于相对立的关系时,它们才会是被规定了的。但是有了这种对立的关系,它们就不能在它们的媒介之单纯的统一性里集合在一起,而这种统一性对它们说来是与否定性有同样的重要性的。对这些特质加以区别的过程因而就会落在这种单纯的媒介之外,因为区别的过程使得诸多特质不是互不相干的,而是互相排斥的、彼此互相否定的;并且这个媒介因此也不仅仅是一个又,一个无差别的统一,而且又是单一、具有排他性的统一。——单一是否定性的环节,因为它是以单纯的方式自己与自己相关联并排斥对方,而事物性(Dingheit)是通过单一才被规定为事物(Ding)的。在特质那里,否定性是直接地和存在的直接性同一的规定性,而存在的直接性由于与否定性的同一,就是普遍性;但是当否定性摆脱了它与对方的这种统一而自在自为地存在着时,它就是单一。
综合这几个环节来看,事物之完成为知觉的真理的过程,在这里已作了必要的发挥。第一,事物是无差别的被动的共性、是诸多特质之机械的集合(仅仅用“又”来联系),或者亦可说是物质(或物质成分)之集合在一起;第二,事物同样是单纯的否定性,是单一,是对于相反的特质之排斥;第三,事物即是诸多特质自身,亦即前面两个环节的联系,它就是与无差别的成分相关联,并从而发展成为诸多差别的那种否定性,它就是通过持存物的媒介,向众多差别照射的那个个别性的光点。一方面,这诸多的差别属于那无差别的媒介,它们本身就是有普遍性的,它们只是自己与自己相关联,而不互相影响;另一方面,它们具有否定的统一性,它们同时是互相排斥的,不过它们——作为有差别的特质——必然具有对立的关系,它们除了以“又”联合在一起的关系外,还有其各别的存在。所以感性的共性或存在与否定性的直接统一,就只是特质,因为单一和纯共性都是从特质里发展出来并且相互区别开的,而且也是在特质中单一和纯共性彼此结合起来。只有当这种直接统一与那些纯粹主要环节的联系完成了,才达到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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