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响铃时就响铃
如果有一位管理者执掌着决策大局,且此人有权设置决策的最后期限,也有能力在讨论僵持不下时打破僵局,那么,前文中广开言路的决策方式才能见效。但通常而言,信息过多及信息不准确的现象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往往能争辩几个小时。这不仅浪费时间,而且往往只能得到乏善可陈的折中妥协。这样的做法带来的机会成本绝对不可小觑,因为比起对同一个决策翻来覆去地修改,创意精英们总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超过了一定的度之后,越发缜密的分析并不一定意味着你的决策也会更好。对于决策者而言,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设立最后期限,进行决策工作,按最后期限完成。这就好像课间休息时孩子们在操场上玩耍一样,他们一玩就没完没了,但当上课铃响起时,大家便明白要回去上课了。(但愿员工比孩子更守纪律,希望他们不要像孩子那样霸占着猴竿儿不下来。)
决策者有权决定课间活动的时间长短,也有权拉响上课铃。 ¹²⁷我们两位作者的教练兼导师比尔·坎贝尔给我们讲过一个故事,当时他刚刚担任财捷集团首席执行官,听说有一个重要的产品决策迟迟未决。负责这款产品的高管搜集了大量资料,但是这些数据并没有很强的说服力。因此,这位高管又进行了一系列研究,而所得的数据仍然无济于事,于是他又下力气挖掘数据。听闻此事之后,比尔下令,不能再这样拖延下去了。他告诉这位高管:“不管你的决策是对是错,赶紧做点实事吧。”
比尔在这件事中所持的态度,用汤姆·彼得斯的话说,就是“贵在行动”。他在《追求卓越》一书中,将“贵在行动”列为他所研究的企业中一种最为常见的特质。 ¹²⁸ 不少设计师也认为,采取行动是一种积极的力量,用斯坦福大学设计学院 ¹²⁹的口号来说,行动的态度与“设计型思考的核心”相差无几。这种态度鼓励人们亲自动手、反复尝试:如果你不确定某种行为是否正确,那么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尝试,然后加以改进。 ¹³⁰然而,一些行为经济学家却认为,偏重行动可能会让人未经周密考虑就草率做出决策,因此可能带来不利影响。我们认为,这一论点有一定道理。在谈判过程中,埃里克就有一套“PIA”准则,能帮他收到最佳效果。所谓“PIA”,就是要有耐心(patience)、信息(information)以及备选方案(alternatives)。其中,耐心尤其重要:在决心采取行动之前,应该尽可能长时间地静观其变。这一点在商场适用,在其他领域同样适用:在足球中罚点球的时候,一般人会采取事先猜测进球方向并扑球的“行动法”。而实际上,如果守门员在对方射门时什么也不做,扑救成功率反而会翻倍。 ¹³¹在这方面,守门员应该学习飞行员的经验,因为在训练中,飞行员在面对紧急情况时不能轻举妄动,而是要沉着地分析形势,然后再做出判断。
因而,决策者的职责就是准确地拿捏时机。把乐于行动的劲头拿出来,中止没有意义的讨论和分析,让团队行动起来,为实施决策而团结一心。但要注意,不要成为紧迫感的奴隶。
在最后一刻来临之前,都要保持灵活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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