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性欲与弑童
大众震惊于魔怪吉尔·德·莱斯此人错乱的性生活之余也熟悉个中情况。吉尔·德·莱斯自己招了供,其管事也都就此作了证。案件审理期间从各方收集了诸多骇人听闻的细节。两次诉讼(而非一次诉讼)中,诸多难得一见的关于魔怪之癖好、诞妄、肆意妄为及嗜好全都记录在案,记录之细致甚至教人面红耳赤。
1432年吉尔·德·莱斯开始行凶。他名下任一住所某一房内都曾上演萨德残酷想象中淫靡又血腥的杀人景象,掩映在尚多塞森森营垒的阴影之下。此时或许吉尔·德·莱斯的外祖父刚死或刚死不久。总之外祖父逝世当年吉尔·德·莱斯举起了屠刀。杀人前,他前呼后拥耽于声色,如果有了杀人的兴致便亲自动手;如果他乐意便把“机会”留给作为共犯的自家表亲(毁于战火的贵族子弟)吉尔·德·西雷及罗歇·德·布里克维尔。一般是西雷与布里克维尔围观,吉尔亲自动手,但如果条件不允许,吉尔·德·莱斯便唤跟班忙活。主子花钱养跟班为的就是身边有人分忧。
吉尔·德·莱斯身边这群走卒跟班先是纵情声色享尽美酒佳肴,却也从未让吉尔独享人血滋味。
1432年后吉尔应该极少光顾尚多塞的宅邸,此时位于南特的拉苏斯、提弗日、马什库勒等城堡便派上了用场。之后就连狂欢的秘密圈子也注入了新鲜血液迎来了新伙伴。最先加入的应该是天主堂歌者:来自瓦纳的安德烈·比谢以及来自拉罗什的让·罗西尼奥尔,此二人定有同性眼中天使般的嗓音,并且后来还因吉尔的关系当上了普瓦捷圣依莱尔-勒格朗天主堂的议事司铎。其中还包括伊凯特·德布雷蒙,罗宾·罗米拉(或者“小罗宾”),此二人应死于1439年年末。再加上名为普瓦图、昂列的两名管事,血腥团便聚齐了。而更为年轻的天主堂歌者也只在主子寻不着新目标时才遭临幸,事后也不得外泄,所以并没算进秘密的血腥团伙……马什库勒以及提弗日这酒池肉林的声色之所弥漫着阵阵恐怖的气息……人声鼎沸,却仍然阴森可怖。即便没有招摇撞骗的江湖术士装神弄鬼,即便没有教士吟唱弥撒,营垒森森依旧令人毛骨悚然,似魔鬼的陷阱。门前讨要布施的冒失孩子一入此门便再无出路。绝大多数年幼的受害者都是因为落入了布施的圈套。暗无天日的魔鬼地狱里,下一秒就是绝境。有时吉尔·德·莱斯亲自挑选目标,有时吩咐西雷等人代劳。目标进了房门,屠刀便就位了。吉尔握住自己的“男性器官”来回“抚摸”使其“直挺”或“勃起”,横跨幼童腹部将手中的男性器官放进幼童双腿之间。他“……在幼童腹部……来回游走,酣畅淋漓,罪恶且大逆不道地在幼童腹部射精”。每一幼童都要遭一次甚至两次蹂躏才能满足他的兽欲,然后遭他“毒手……或被他下令杀死”。
狂欢一般总在虐童之后,勒脖子开场——动用可怕的装置勒住孩子脖颈。吉尔不想孩子“大喊大叫”让人听见,于是“有时亲手勒紧孩子,有时命人拿绳链勒住幼童脖子吊于房中挂钩及撑杆上”。被绳子勒住脖子的幼童喉咙里只能发出微弱的气息。
好戏就要上演。吉尔松了绳子放下孩子,又是爱抚又是轻哄,保证自己绝非要“弄疼他”“伤害他”,只想“一起作乐”。待孩子终于闭上嘴巴他便实施猥亵,杀戮就要上演。
疯狂猥亵之后他亲自或命人动手杀戮。但目睹幼童之死通常也是吉尔的乐趣所在。他会亲自或命人割开孩子喉咙看鲜血四溅,然后乐在其中。有时他喜欢亲眼看见幼童咽气而亡的一刻。有时他甚至砍下幼童脑袋,兴奋地看着“没了脑袋的身体余温不再”。有时砍下幼童脑袋之后他骑上幼童身体睁大双眼看死亡上演,他稍稍斜着身子要将生命最后的挣扎好好看进眼里。
杀人手法五花八门。吉尔·德·莱斯自称有时自己动手,有时同伙“用尽酷刑;有时众人一起短剑、匕首、刀子上阵割下幼童脑袋,有时以棍棒钝器暴打幼童脑袋”。他说得很清楚,任何时候都少不了勒脖吊打。审讯时管事普瓦图也一一交代了杀人手法:“有时一剑封喉,有时砍头,有时割断喉咙,有时肢解,有时乱棍打断他们脖子。”普瓦图还交代说“常用凶器为一把双刃短刀(俗称双刃剑)”(见第358页)。
但骇人的还在后面。
我们来看管事昂列的供词。吉尔当着昂列的面吹嘘“相比肉体之欢自己更爱看幼童之死,更爱亲眼看见幼童头身分离、开膛破肚、咽气而亡以及鲜血四溅的场面”(见第358页)。所以才说恶之温床早在萨德之前便孵育着淫乱之种。
“最美脑袋”之事最离经叛道。魔怪吉尔·德·莱斯自称会抱住“拥有最美脑袋、最美五官、最美身体部位的尸身让人好好端详,心狠手辣地命人将幼童开膛破肚好一看究竟”(见第304—305页)。管事昂列讲述之时提供了相当丰富之细节,也从自己的角度描绘了事件癫狂的一面。按昂列所说,吉尔“爱”看砍下的脑袋,还要他与艾蒂安·科里约两人围观……“他将大前天或者头天或者刚砍下的脑袋摆在一起让两人端详,然后问两人哪个最美,通常他都要亲一亲自己最爱的脑袋,乐在其中”(见第358页)。人类在吉尔眼中无非任他玩弄的声色之乱以及令他不断沉迷的纵欲工具。
淫乱若走到惊悚的地步,事后的忏悔便尤为“悲壮”。
最后这几句供述直教人浑身战栗:“幼童垂死之时他经常横跨其腹部,与科里约及昂列三人怪笑着乐见幼童咽气而亡……”(见第305页)
最后,兴奋到极点的吉尔·德·莱斯老爷昏昏然一头倒了下去。仆人收拾房间,清理血迹,趁主子躺在床上呼呼大睡之际将幼童尸体放进火炉焚烧。大块木柴及成堆柴薪燃起大火吞噬尸骨及受害幼童的衣物(以防异味)。
每一次的嗜血狂欢均按预定程序,并非一时冲动。为了满足一己之淫欲,事后就必须处理干净,免生事端,于是7到20岁的受害幼童、少年仿佛任人宰割的羔羊,死得无声无息。
这起连环弑童案之所以骇人听闻,并不在于“连环”二字,而是这惨绝人寰的罪行实施者竟如此麻木不仁。
当时罪犯完全不会想到今时今日说起这一案件都是众口一词的“惨绝人寰”“耸人听闻”……在他们那个时代,堂堂领主吉尔·德·莱斯手握大权,杀几个小乞丐又算得了什么?
如今的我们很难理解含着金汤匙出生的王族子弟与夹缝中求生存的平民百姓之天差地别。
一个多世纪后的匈牙利出了位同样杀人不眨眼的女仆杀手——匈牙利国王姻亲,女伯爵伊丽莎白·巴托里。这位女伯爵之所以最终落入法网也是因为其无以抑制的魔爪伸向了出身小贵族之家的少女。愚蠢荒谬的吉尔·德·莱斯同样亲手葬送了自己的命运,导致一度举棋不定的上层终于痛下杀手。吉尔·德·莱斯事件闹得满城风雨,上层已经无法坐视不理,此时众叛亲离的吉尔再也无法摆脱千夫所指、有如过街老鼠的境遇。但凡他精明一分、克制一分也不至为天下所弃,上层第一时间也绝不会痛下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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