Ⅲ、道德对人体生命活动的影响
对道德能影响人的生命活动,乍一听似乎是难以理解,但是温习一下混元整体理论,就应该容易领会了。比如在《人的混元气·人的混元气的形成》中指出,意元体通过神经细胞的混元气、神经细胞分泌物的混元气以及意元体的直接传布三条途径和人的躯体混元气进行混化,这既是成人混元气的形成过程的机制,也是意元体统帅人的生命活动的机制。在此机制作用下,意元体对人的生理、病理变化起着统帅作用,正象《意识论·意识的作用》中所讲的那样;在《意识论》里曾论述了情绪的形成机制;在本章中我们将阐述道德与情绪的关系、道德与自我的关系等,这对于进一步认识、体会、理解意识活动(包括道德意识)对生命活动的影响,提供了理论基础。道德对人体生命活动的影响,一方面是通过自我这个中介而引发情绪的变化,由情绪引起人体混元气的变化;另一方面道德意识通过自我影响人体混元气的生发与质度,因而对练气功产生巨大影响。
一、道德与情绪的关系
当人受了一定的外界刺激后,往往伴有一定情绪的变化。而情绪的产生则受着爱憎取舍的制约,而爱憎取舍的标准则是由价值模式、是非善恶等道德意识所决定的。从这里可看出,情绪的产生与道德状态有着直接联系。譬如对待同一件事,不同道德水准的人会采取不同的爱憎取舍态度,也往往会伴随着产生不同的情绪,这一切都影响着人们的行为。诚然,我们不能把情绪、情志问题笼统地说成是道德问题,但是情绪的产生却与道德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且情绪达到一定限度也可直接成为道德问题,可见情绪对人体的气机变化是有着巨大影响的。
我们知道,情绪是意识活动的一部分,是意元体与人体混元气的变化相结合而产生的一种特殊感受与表现,是自我意识失去自觉、自主性而依附于所发事件的结果,是失去自身灵明的表现。如果情绪一旦产生,若自我意识不与之认同,则引发人体混元气的变化变小,否则变化就剧烈,剧烈的情绪变化可引发人体混元气的失常而使人呈现病态。总的来说,健康的情绪如积极、向上、奋斗、进取、乐观、欢乐等能增强人的身心健康;反之,消极的情绪如消沉、悲观、失望、痛苦等则可降低生命活力。至于病态情绪如怒、悲、忧、恐则可使人致病。对此,中医理论中有很多记叙。如《灵枢·举痛论》中说:“怒则气上,喜则气缓,悲则气消,恐则气下……惊则气乱……思则气结。”这些情绪为什么会引起气的这些变化呢?这些变化又会带来什么结果呢?该书接着作了解释性阐述,说:
“怒则气逆,甚则呕血及飧泄,故气上矣。喜则气和志达,荣卫通利,故气缓矣。悲则心系急,肺布叶举,而上焦不通,荣卫不散,热气在中,故气消矣。恐则精却,却则上焦闭,闭则气还,还则下焦胀,故气乱矣……惊则心无所倚,神无所归,虑无所定,故气乱矣……思则心有所存,神有所归,正气留而不行,故气结矣。”
至于这些情绪引发的人体生命活动的病态,多从中医所说的“五脏”系统中表现出来。对此,《灵枢·本神篇》中说:
“怵惕思虑者,则伤神,神伤则恐惧,流淫而不止;悲哀动中者,竭绝而失生;喜乐者神惮散而不藏;愁忧者气闭塞而不行;盛怒者迷惑而不治;恐惧者神荡惮而不收。心,怵惕思虑则伤神,神伤则恐惧自失,破 脱肉,毛悴色夭,死于冬;脾,忧愁而不解则伤意,意伤则悗 乱,四肢不举,毛悴色夭,死于春;肝,悲哀动中则伤魂,魂伤则狂忘不精,不精则不正,当人阴缩而挛筋,两胁骨不举,毛悴色夭,死于秋;肺,喜乐无极则伤魄,魄伤则狂,狂者意不存人,皮革焦,毛悴色夭,死于夏;肾,盛怒不止则伤志,志伤则喜忘其前言,腰脊不可以俯仰屈伸,毛悴色夭,死于季夏;恐惧而不解则伤精,精伤则骨酸痿厥,精时自下。”
以上所述,往往都是因受到外界(主要是社会因素)的刺激招致的情志变化,所谓“志一而动气”,气机失常引起疾病。另外,人体内脏气机的变化,也可招致情绪变化。日常生活中可以看到那些身体不健康或虚弱之人,情绪多不稳定,容易受外界的影响。《灵枢经》中说,“肝气虚则恐,实则怒”, “心气虚则悲,实则笑不休”。而人体脏腑的气机变化,则属于人体自然道德范畴。
二、道德与人体混元气的关系
在本章第一节里,我们阐述了人体道德的形成,历经了自然道德、社会自然道德到社会道德。可以看出,在人体内各种道德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而它们的不同特性,对人体生命运动的进行都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为道德是事物,也是人的整体的体和用,它是和人的混元气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
人体的自然道德来源于受精卵形成前的混元气状态,这种混元气的状态决定着受精卵既具有自然道德之一般特性,又具有将发育成为人的受精卵的生命活动的特殊性。混元气虽然无形无象,但是它决定着人的生命活动。受精卵形成以后在它生长过程中,不断进行细胞的分裂、合成。每个细胞在它分裂、合成时都有一个从有到无与从无到有的过程,同时不断地产生混元气。它决定着并且营养着人的生命活动。人体胎儿时期的自然道德,实际上是胎儿混元气的体和用。道德和混元气是一致的。胎儿是混元气的形体表现,但是,在胎儿降生以后,慢慢地建立起意识活动和道德观念,而意识活动和道德观念,对于生命活动是具有不同影响的。在人体生命活动过程中,细胞处在不断地分裂和生成之中。细胞分裂时有混元气,生成时也有混元气。这种变化,在人体里时刻都在进行着。在此过程中,混元气是通过人的自然的道和德体现出来的,并表现为人的生命力。这个混元气,一方面按照人的物质的组织结构在发生变化,另一方面它也随着人们的意识、精神活动发生变化。这种变化表现为在身体内部气的聚和散,以及与身体外边自然界的气的聚和散。我们知道,在成人那里,不仅有了一般的意识活动,而且有了显著的社会道德意识,这是使意元体走上偏执的重要因素之一。关于意元体对人体混元气的影响在本书《人的混元气·人的混元气的形成》中已经作过全面阐述,这里不拟重述。这里所要指出的是,偏执意元体将使人体混元气带上偏执之性,从而人体混元气与大自然界混元气——尤其是初始混元气——的同一性降低,这无疑将影响人体对大自然界混元气的利用。如谓不然,试看下面实例:
处在社会自然道德阶段的婴幼儿,由于道德状况还没有形成明显的偏执,在自我意识里还没有形成个体主体与客体的明显对立,也就是说,自我封闭性尚未形成,人体内的混元气与自然界混元气的同一性较大,因而人体内外的混元气可以畅通地开合出入进行交换与混化,以使婴儿的生命力旺盛,保证了精神与肉体的迅速发育。然而,由于婴幼儿肌体还比较幼稚,发育还不成熟,神经系统尤其如此,所以未能显现出有什么可称述的能做功的能力,但是却有着强大的自然能力。《老子》中指出:
“含德之厚,比于赤子。毒虫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朘 作,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也。”
这段话既是对赤子的描述,也是对道德修养很高的描述。至于“毒虫”“猛兽”“大鸟”云云,似乎不可理解,但近年来国外报道的狼孩、虎孩等却说明了是有这种可能的。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身体的发育,随着从自然道德进入社会道德,人的各种欲望强烈起来了,私有观念树立起来了。这种意识对人体混元气起了封闭作用,混元气受到了限制,同大自然界的混元气通路少了,交换的也少了,因而,人的生命力就受到了影响。另外,人的各种欲望和情绪,也消耗了许多混元气,也影响人体的健康。成年人在各方面都发育成熟了,按理说,各种功能都应大幅度增强。但征诸实际,有很多方面的适应力和抵御外界恶劣环境刺激的能力却降低了。譬如,婴幼儿冬天穿开档裤在屋外玩耍,并无冷意,也不会被冻坏或冻病,而成年人则不能承受。又如,有的人在社会道德中私字当头,自私自利,只会照顾自己,从来不想别人,在社会上自己的利益不能稍受损害,在家庭中父母妻子都要服从他,以他为中心。这种人往往身体都不好,因为在他的精神状态中用“我”把自己封闭起来了,截断了人和大自然、人和社会的联系,外边的混元气进不来,体内的混元气情志一动就消耗,得不到外界的补充。所以这种人经常患病,即使小病也不容易治好。
诚然,道德的修养确实为人更多地汲取大自然的混元气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但是这不等于有了修养道德就有了一切,其一是道德修养的水平不是一蹴而就的,当处在修养过程中的“公”“私”交战的阶段,不仅不能使自己平和,往往还会产生一些烦恼;其二是人的健康所达的程度是由多方面决定的,如意志的力量与主动要强的程度、生活环境的变化等,这些将在优化生命论里讲述,此处从略。
三、道德与练气功的关系
通过上述婴幼儿与成年人的比较可以领会到,人的偏执之性对于人与大自然混元气的交通、混化有着莫大的阻碍作用,因而要通过修练气功以提高人的类本质,就必须提高人的道德水准,使人从偏执的社会道德逐步进化到社会自由道德。因为人的道德偏执性越小,自我偏执也就越小,对参照系中的模式固定作用也就越小,这对于接受大自然的混元气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参照系中的各种模式直接影响着意元体中的信息的组合,依据偏执参照系的模式组成的信息,也是偏执的,这种偏执性一方面对自身以外的混元气起了屏障作用,使之不易入内,另一方面偏执信息又可蒙蔽意元体的灵明与限制意元体的活动,只有当参照系中的偏执性的发韧力量(这关系到自我的偏执力量)降低后,意元体受参照系的影响才能大幅度降低,使意元体的虚灵明净的体性充分发挥作用。这样,意元体这种结构简单的混元气就容易进入人的混元气或外界的混元气之中,形成“神入气中”的状态;与此同时,大自然的混元气也就因为去掉了偏执的屏障而容易进入人体中为人所利用。对此,古人也是非常重视与强调的。《管子·内业》中说:
“是故此气也,不可止以力,而可安以德,不可呼以声,而可迎以音(音作意解),敬守匆失,是谓成德。”又说:“凡人之生了也,必以其欢,忧则失纪,怒则失端,忧悲喜怒,道乃无处。爱欲,静之;遇乱,正之。勿引勿推,福将自归。彼道自来,可籍与谋。静则得之,躁则失之。灵气在心,一来一逝,其细无内,其大无外。所以失之,以躁为害。心能执静,道将自定。”
这一段引文,主要是说道(相当我们讲的混元气)是无所不在的,到人体内可充养人的身心,但道是“不可止以力”而只能“安以德”的,所以当人能够以善心来安详地对待自己与敬爱他人,自己的心得到了调理,自然中的道(混元气)就可以为人所用。人所以不能得到道气,就是各种情绪(忧悲喜怒)的干扰的缘故。对此《庄子·庚桑楚》中作了更加明晰而全面的阐述:
“贵、富、显、严、名、利,六者勃志也;容、动、色、理、气、意,六者谬心也;恶、欲、喜、怒、哀、乐,六者累德也;去、就、取、与、知、能,六者塞道也。此四六者,不荡胸中则正,正则静,静则明,明则虚,虚则无为而无不为也。”
古人把我们现在所称述的练气功叫修道,修炼有成则称为得道,实际上就是通过练功与提高道德水平,使自己不仅能体察到道的体性,而且能留住自然界的道气(混元气)为己所用,从而获得更大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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