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人与自然界是一混元整体
一、自然界创造了人
我们说自然界创造了人,这是因为:
(一)人与万物都来自于初始混元气,是一不可分割的整体,已如前述,在自然万物的基础上又创造了人。
(二)自然界为人类提供了物质保障,使机体正常活动得以顺利进行。人的整个生命过程就是不断地摄取外界混元气,混化为自身混元气的过程。这一过程是在我们常态智能所说的三个层次上进行的。即①物质交换:从外界摄入物质,同化为自身物质,并排出自身的废物。②能量交换:我们知道,地球上能量主要来源于太阳,人类直接和间接(如通过化学能)地吸收太阳能量,而后把能量消耗散发到体外。③信息交换:我们这里所谓信息的含义,是指事物的时空构成特性(由基质、数量、形态三要素组成)而言。每一事物都有自己的特殊信息,人在自然界中生活,无时不与自然界进行信息交换,它较上述的物质、能量的交换更加细微,不易被人们所察觉,但在人身体中却发生了作用。譬如有的人到某一地方会自然而然的感到有舒适、轻松、身心愉悦之感,这不一定都是负离子的作用(因为有很多地方不具备负离子的发生条件);而有的地方则易使之烦躁、不适,或觉得别扭等感觉……当然对信息的接收与每个人的内在条件是有着密切关系的。
总之,自然界为人类提供了衣、食、住等生活资料与生活条件,使人的生命得以维持并进行繁衍后代,然而自然界不是简单地和人进行上述的各层次的物质交换以形成人的有形之躯,而是进行全方位的混元气的混化,而且不同的环境对人的组织器官及其功能影响不尽相同。譬如,在全球范围内,人类从猿进化到人,应该说基本上是大体相同的:然而分居在不同地域的民族的肤色、体格特征以及部分生理功能等却悬殊很大,文化特征、风俗习质、道德标准等差异更是南辕北辙。这一切变异是如何形成的?混元整体观认为,人生活在自然环境中,万事万物的混元气时时刻刻都在和人体混元气进行着混化作用,外界环境中的任何因素的巨大变化,都会影响人体混元气,从而引起混元体的变化。久而久之,就出现了种种变异。对此,马克思早就指出:
“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目此第一个需要确定的具体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受肉体组织制约的他们与自然界的关系……地质条件、地理条件、气候条件以及人们所遇到的其他条件。”因为“这些条件不仅制约着人们最初的、自然产生的肉体组织,特别是他们之间的种族差别……”(《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卷3第23页)
恩格斯则明确地说:“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自然辩证法》)这是对人与自然是一整体的确切描述。
(三)自然界为人提供了精神活动的对象,丰富了人的各种功能。自然界不仅为人类提供物质生活条件,提供劳动对象与劳动条件,而且为人提供了精神活动的对象。人的意识都是直接或间接反映客观世界的,若没有这个客观世界,精神也就无从谈起。人类刚脱离动物界时,各种感觉器官的功能、大脑的思维功能还处于迷茫状态,还谈不上什么思想,是未开化的混沌状态。人体的各组织器官,尤其手脚功能与形态也尚待进一步完善。我们的祖先依靠着群众力量和大自然赏赐的生活环境,创造自己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人类的文化、艺术都是人在对自然的认知过程中建立起来的。这一过程也使人的各种感觉器官的功能逐步完善起来。譬如眼睛的视觉分辨能力、耳的听觉分辨能力、舌的味觉分辨能力、皮肤的触觉分辨能力、手的劳动技能以及大脑的思维能力,以及对美的欣赏能力等,都在不断地进化着。总之,人类现在的各种功能与古猿时期已经有了巨大差别,这些功能的差异同样是人在认识、改造大自然的过程中,人的混元气与自然界的混元气相混化的结果。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说自然界创造了人。
二、人也在创造自然界
众所周知,在人类出现以前,自然界是自然地存在着。当人类出现以后,使自然界分化出有主观意识的主体与大自然这个客体相对立的人,这本身使得大自然的多样性增添了新内容。我们知道,自然界在人类出现以前是按照自然规律变化的;人类的出现使自然界失去了过去那种完全自然的状态,处处打上了人的意志的烙印。人在和自然界打交道时,总是通过劳动手段按照人的主观意志来改变自然界的原有的状态,使自然界朝着有利于人的方面转化。人的劳动过程——无论是改造环境还是摄取自身生命需要的物质,都是人的意识活动得以实现与健康发展的过程,是意识从主观世界中外化到客观世界的物化、异化过程,把人的信息与能量注入到客观事物中,把人和自然紧密地联结为一个整体。在一定意义上说,自然界成了人化的自然界。尤其是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人类有了更大能力在自然界弛聘,从高山到大海,从陆地到天空,在地球以至太阳系内,到处都充满着人的信息,使人和大自然紧密地结合到了一起。
三、人是自然界整体的一部分,人体可以体现大自然整体
尽管人处在宇宙衍化链的最高阶段,但仍是宇宙大自然整体中的一部分。正因为如此,所以人体可以反映出宇宙大自然(主要是地球)的整体特性。譬如人体包容着宇宙中的不同物质层次及其运动形式。
1、从物质层次来看,人体中含有宇宙中的所有物质层次,如生物层次、化合物层次(包括有机物和无机物)、元素层次、混元气层次等。试分析之:就生物层次说,不仅组成人体的系统、器官、组织、细胞代表了整个动物界的特征,而且从人胚胎发育过程中可体现动物种系进化的重演;就化合物层次说,人体中不仅有属于有机物的糖、脂肪、蛋白质及代谢过程中的各种衍生物,而且有自然界仅有的20种氨基酸;属于无机物的钠、钾、钙等的化合物种类也非常多,水在人体中的比例与水在地球的比例雷同;就元素层次来说,人体中不仅含有氢、氧、碳、氮、磷、钙、铁、硫、钠、钾等常量元素,而且大部分微量元素的含量比例也是与地球相似的;就混化气层次来说,人的意识(意元体的运动内容和过程)与初始混元气的体性近似。
2、从运动形式看,人体中有宇宙中物质的各种运动形式。按现代科学来分有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意识的运动形式;按智能气功科学来分,人体中包括前述的各种混化运动。
正因为人体可以反映整体大自然,所以气功科学对人体进行的研究,是揭示大自然全部奥秘的一把钥匙。
四、人与自然是对立的统一
在一般人的心目中,作为有思想的主体的人与作为客体的自然之物是对立的,是绝不同的两类存在。尤其是现代科学,往住把人看成是自然界的尊王,是自然界的主宰,颇有把人当作上帝的骄子之势。这种思想发展的结果,破坏了自然界的和谐,给人带来了危害,因而致使一些人走向了另一极端:认为人是自然的人,与自然物无本质区别,人类应回归到大自然中去。我们认为,这两种看法都是片面的,因而是不可取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应是对立而又统一的。说人与自然对立,一方面作为主体的人有了主观的精神活动,它不仅可以反映大自然的存在,赋予大自然以客观存在的意义,使之改变了已往那种孤立的无意义的存在的孤立属性,而且可以反映人体自身这个客观存在,从而区别出精神是一种不同于一般自然物的特殊存在。另一方面,作为主体的精神又可以支配自己生命活动与大自然相互作用,改造自然的固有面貌与体性,把主观意图在自然界中复制出来,从而证明人是有意识的,精神也是客观存在的。这就是说,自然界通过人类精神确证它的客观性,而人的精神则通过自然界确证自己的客观性。主体的人与客体的自然似乎是对立的两极,然而这两极又是统一的。因为自然界本身是包含人在其中的。这一点前面已谈得很多了,在这里仅从认识论的角度谈谈两者的统一。认识论中所谓的客体,指独立于人们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然而这一客观存在是和人的意识连在一起的。因为任何客体都只能是被人类认识了的客体,这个客体是产生人这个主体的基础。所以说人对自然界的认识,实质上是自然界达到了对自身认识的阶段。诚然,在人类出现以前,自然界也是存在的,但只是一种自为的独立存在,只有到了自然界衍化出人类以后,才有了主客体的分别。就是人的一切思想活动,归根到底也是自然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特有的属性。人这个主体的活动,只是自然万物一个特例而已。所以在混元整体理论里,强调的是人与自然界的统一,同时也指出了人的意元体是现实世界混元气的最高层次的表现。目的是要深刻地揭示人与大自然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不能肆无忌惮地虐待大自然。但是又不能把人类与自然划等号,也不能返回自然去,而是应该在超常智能的混元整体理论指导下,建立以人类为核心的和谐的人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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