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数据缴税
如果我们认同经济正在从依赖货币向依赖海量数据转变,我们就应该更有创造性地思考,如何让公司支付它们本该支付的税款。政府可能会考虑让它们用数据而不是用货币来支付部分税款。汽车制造商可以匿名提供汽车上的传感器数据,这样政府就可以利用这些数据来识别道路交通中特别危险的地方,从而改善交通安全。同样,从农场和超市收集到的反馈数据,也可以用来改善食品安全。在线学习平台的反馈数据可以帮助公共教育部门改善决策,而用于交易匹配的决策辅助数据则可以用在早期预警系统中,从而政府可以对市场泡沫更好地进行预测。
如果再与我们建议的累进式数据共享授权相结合,这就会使小企业,特别是初创企业有机会获得数据,并与大公司展开竞争。这也可能会是启动创新的好方法。政府还可以利用这些数据改善服务。我们还可以把这些数据提供给非营利性组织、研究人员或全社会,让每个人都能从超级巨星公司的利润中获益。
这种强制公司公开有价值信息的想法,其实并非新鲜事。事实上,专利制度就是建立在这一想法的基础上的:获得专利的条件是,发明人必须公开此发明在应用过程中的工作原理(至少原则上是这样的)。这样,每个人都可以从中学习,知识就能得到传播,在专利到期后,别人也可以按照自己的用途利用这些发明。通过以公开有价值的数据来纳税的做法,也能达到类似的目的,因为企业正在从利用新想法转变为利用由数据驱动的反馈循环,来改进其产品和服务。
与传统的税收不同,对于那些必须用数据来“支付”税收的公司来说,用数据缴税的任务可能没有那么繁重。与货币不同,数据不是竞争性的。它不会被用完,某公司即使允许其他人使用它的数据,自己也依然可以使用这些数据。那些初创公司可能会对用数据缴税尤其感兴趣,它们可以用节省下来的钱扩大业务。用数据缴税不完全属于分配性质,因为双方都将受益,但随着数据被多方一再使用,总体来说它将越来越具有福利性质,因此它会得到更有效的利用。
公司只被允许用数据支付部分税收(尤其在政府需要用钱来履行职责时),但即使公司的年度缴税账单中只有很小一部分是以数据支付的,这也会产生很大影响。用数据支付部分税收带来了创新动力,刺激了新的经济增长——由此产生的新税收将主要以传统的货币支付。
用数据缴税可以让整个经济和社会获得大量数据,这可能是开放数据的支持者们一直梦寐以求的事情,但这个目标尚未实现。开放数据的传统观念,即把政府所持有的数据向公众开放,受到政府数据的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过低的限制。企业的数据往往已经转化为价值,因此可以更直接地拿来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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