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巨星公司
由麻省理工学院经济学家戴维·奥特领导的一个研究小组,进一步阐释了其中的潜在动因。他们指出,公司不会通过利润增加而成为市场通吃的赢家。应该说,是一种特定类型的公司正在获得前所未有的利润,它获得了远远超过人们在有足够竞争的环境里所预期的利润。奥特和他的同事们称这些赢家为“超级巨星公司”。这些公司经常是在“赢者通吃”的市场里经营,拥有强大的、导致市场高度集中的网络效应和反馈效应。而且,它们已经完全掌握了技术应用,可以通过相对有限的劳动力和资本成本来获得非常高的收益。谷歌、苹果和脸书网都是超级巨星,而实际上,这样的公司在世界各地都存在。我们可以想想欧洲的声破天、中国的网络商城阿里巴巴、通信科技公司华为,以及韩国的科技巨头三星。
我们需要搞清楚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这些超级巨星公司的利润没有完全反映在它们正式的利润表上。账面上,它们可能不会公布很高的利润。在某种程度上,这是因为公司需要精明的避税计划,但这通常也反映了这样一个事实:这些超级巨星公司每年在研究和开发新产品和新业务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我们以亚马逊为例,仅2014年,它公布的主要用于研发新技术的成本就达到93亿美元。能够投入如此巨额的资金,反映了亚马逊在其主营业务上所获得的相对利润是巨大的。在某种程度上(但远不是100%),股票市场已经意识到,超级巨星公司正式公布的利润,与其获利能力之间存在差异。股票市场在股价的变化轨迹中将这一点凸显出来:2015年,几乎占据纳斯达克综合指数所有涨幅的6只股票中,有5只(亚马逊、谷歌、苹果、脸书网和网飞)都是耀眼的超级巨星公司。
然而,这并不是公司复苏的证据,而是公司消亡的一个微妙迹象。
传统的公司是一种社会结构,旨在协调人类活动——它成功地让许多人在一个组织单位里协作。相比之下,这些超级巨星公司的员工数量相对较少,它们的成长壮大是以自动化为基础的,包括决策辅助自动化。作为具有强大市场力量的实体,它们中的许多公司都可以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利用全球的竞争管制。坦率地说,这些超级巨星公司在组织上取得了成功,因为在使用贸易及税收法规来保护自己不受竞争威胁时,它们尽可能地简化了内部协调流程。我们说超级巨星公司正在变成聚敛利润增长的合法容器,而不是协调人类活动的大型组织单位,这其实并不是一种夸张的讽刺。
金融资本主义正在以数据驱动的方式消灭劳动力,并实现复苏。这种看法正在被一个更加微妙,但同样令人不安的观点替代:利润,尤其是那些科技行业超级巨星公司的利润,正在飞速增长。因此,我们都必须大幅调整自己的政策措施,不论是从分配性角度,还是从参与性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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