Ⅳ 新任务
上述这两个社会政策只是举例说明而已。其更深层次的意义是,我们极有必要对政策、态度,尤其是对优先顺序重新定位。无论是对机构还是对个人而言,我们都应鼓励他们养成灵活应变、永续学习并视变化为正常和机遇的习惯。
税收政策是一个重要的领域,因为它对人们的行为影响很大,同时也是社会价值和优先顺序的象征。在发达国家中,税制对废弃陈旧事物的做法处以重罚。以美国税制为例,它把出售或清算一家企业或一种产品线所产生的资金视为收入。实际上,这笔款项是当初资本的回收。但是,按照现行税制,公司不得不为这笔钱缴纳公司所得税。如果公司把这笔钱发放给股东,股东就必须付个人所得税。税法把这笔钱视为普通的“分红”——即“利润”的分配。结果,企业不愿意放弃陈旧、过时、没有生产力的事物,反而要保护它们,继续在它们身上投入资金。更糟糕的是,公司还派出最能干的人去挽救昨天。公司这么做,其实是错误地分散了最稀缺、最宝贵的人力资源,公司应将这些资源用于创造明天(如果这个公司还有明天的话)。
等到公司最终清理或变卖那些陈旧、过时、不再具有生产力的业务或生产线时,它不会把清算所得分配给股东,因此清算所得也不会进入资本市场,也就不能用于投资创新的机遇。相反,公司会把这些资金仍投资于自己另一个陈旧、传统、衰落的业务或产品中,即投入到很难在资本市场筹措到资金的那部分业务运作和产品生产中,结果导致稀缺资源的再一次错误配置。
一个企业家社会所需要的,是一套能够鼓励公司将资本从保护昨天的旧事物转变到创造明天新事物的税制,而不是我们现行的阻止,甚至惩罚这种行为的税制。
我们还应该改进现行税制的另外一个方面,就是减轻新企业和成长中企业最紧迫的财务问题——现金短缺。也许有一个办法,就是接受经济现实:一个新企业,特别是一个成长中的企业,在最初的五六年中,它所创造的“利润”纯粹是一种账面上的虚幻。在这段时间里,新企业为了生存,为明天的业务所要投入的资金总会大于昨日的运营盈余(即本期收入与上期经营成本之差)。这实际上意味着成长中的新企业必须把所有的运营盈余用于维持其生存。特别是当新企业飞速发展时,公司往往还必须投入更多资金,其金额远远超过它所能产生的“当期盈余”(即账面上显示的“利润”)。因此,在最初几年中,成长中的新企业(无论是一家独立企业,还是现有企业诸多事业中的一个)
都不应该缴纳所得税。这和我们不会指望一个快速成长的小孩创造“盈余”,来赡养一个成人的道理是一样的。税制其实是一种工具,一种生产者养活非生产者的工具。另外,如果等到新企业“长大”以后再收税,那么它最终会缴纳更多的税收。
如果政府认为这样做太“激进”,那至少也应当缓征新企业在初创时期的所得税。新企业应该能够保留所赚取的现金,而政府既不施以处罚,也不征收所得税的利息,直到企业渡过这段现金流周转压力较大的困难时期。
总而言之,企业家社会和经济需要能够促进资本形成的税收政策。
日本人成功的一个“秘密”,就是政府鼓励资本形成过程中的“漏税”(tax evasion)现象。日本成年人可以合法地拥有一个“中等数额”的储蓄账户,而且利息是“免税”的。但实际上,这类账户的数量是日本人口(其中还包括小孩和少数民族)的五倍之多。虽然日本的报纸和政客经常抨击这个“丑闻”,但是日本却非常谨慎,并不采取任何行动来“铲除这个弊病”。结果,日本是全世界资本形成率最高的国家。也许有人会认为用这种方式过于拐弯抹角,根本无法避免现代社会的困境。这个困境就是现代社会所存在的冲突:社会一方面需要高资本形成率,另一方面又将利息和分红视为“不劳而获的收入”和“资本家的收入”而加以谴责(有时甚至把它们视为罪恶或不道德的东西)。然而,一个国家若想在企业家时代保持竞争力,就必须制定日本式的税收政策,以乔装的半官方形式,鼓励资本形成。
与鼓励企业家(或至少不妨碍企业家)的财税政策同等重要的做法是,保护新企业免受政府监管、限制、报告和文书工作的干扰。我个人的建议是(虽然我认为它根本不会被接受),新企业(不论是一家独立企业还是现有企业的一部分)为应付政府的监管、报告和文书而产生的成本,如果超出新企业总收入的一定比例(比如5%),它即可向政府要求补贴。这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新机构(例如一个独立的外科诊所)非常有帮助。在发达国家,公共服务机构因政府的繁文缛节而背负着沉重的包袱,它们为政府所做的琐事甚至比企业还要多。而就公共服务机构的财力和人力而言,都无法背负这些包袱。
政府机构所导致的无形成本正在稳步增加,这恰恰是发达国家一种潜在而又危险的疾病。如果把我的方法制定为政策的话,那么它将是治疗这种疾病的最佳的,也许也是唯一的良药。政府机构无形成本的增加,将会耗费大量资金,更重要的是耗费了许多优秀人才的时间和精力。然而,这种成本又是看不见的,它在政府的预算中根本不会显示出来,而是隐含在医生的账本中,因为他的护士必须花上一半的工作时间来填写政府表格和报告;它也隐含在大学的预算中,因为大学里有16个高级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就是为了配合政府的命令和法规;它还隐含在小企业的损益表中,一个275名员工的小企业,会抽出19个人专门为政府做税务员的工作,包括从员工薪水中扣除税费和计提社会保障金,收集供应商和客户的税务登记号,并报告给政府,或像欧洲一样,替政府征收增值税。而所有这些无形的政府管理费用完全不会产生任何经济效益。有谁会认为税务会计师无论从实质上、物质上还是精神上能对国家的财富、生产力、社会福利做出贡献呢?然而,每一个发达国家的政府都有这种趋势,强行将最稀缺的资源,即有能力、勤奋和训练有素的人派去从事那些没有生产力的工作。
要想控制政府的无形成本这个“肿瘤”的扩散,可能已是一种奢望了,更不用说根除这个“肿瘤”了。但是,我们至少应该能够保护新的企业家企业不受其侵扰。
因此,我们需要学会对政府的新政策或措施提出以下问题:它是否能推进社会的创新能力?它是否有助于社会和经济的灵活性?它是否会干涉或惩罚创新与企业家精神?当然,这些政策对社会创新能力所造成的影响不能,也不应该被当做是决定性因素,更不用说是唯一的标准。
但是,至少在执行某项新政策或新措施之前,应先将该政策对创新和企业家精神的影响考虑在内。然而今天,除日本以外,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或任何一个政策制定者这么做。
本书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