Ⅲ 社会创新的需要
在一个企业家社会中,有两个领域需要大量的社会创新。
1.第一个领域是制定政策以安置剩余劳动力。剩余劳动力的数量并不多,“烟囱工业”中的蓝领工人主要都集中在少数几个地方。例如,美国汽车工人中,有3/4都集中住在20个县。因此,他们相当引人注目,而且很有组织。
更重要的是,他们都缺乏安置自己的能力,也不懂得如何转行或更换工作。他们既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也没有技术和社交能力——更糟糕的是他们都缺乏自信。他们一辈子都没有主动求过职。当他们达到工作年龄时,他们在汽车工厂工作的亲戚就会将他们介绍给主管;或者教区的牧师会给他们写一封介绍信,让他们到在工厂里做事的一个教友那儿去报到。英国“烟囱工业”的工人(比如威尔士煤矿工人),德国鲁尔区、法国洛林区或比利时波林内工业区的蓝领工人,情况都大致相同。在20世纪,发达国家的教育和知识都有长足的发展,但是工人这一群体却并没有从中受益。在能力、经历、技能和教育程度等方面来看,他们与1900年的不熟练工人十分相似。然而,两者之间却有一点不同,那就是他们的收入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如果把他们的工资和福利加在一起,他们是工业社会中收入最高的一个群体。而且,他们的政治影响力也很大。因此,无论就个人还是群体而言,他们缺乏足够的能力来帮助自己,但是他们却拥有足够的能力去反对、否决和干涉。社会若不好好安置他们——如果只是给一份低收入的工作——他们必然会成为一股消极的力量。
如果现有的经济能成为企业家经济,那么这个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因为企业家经济中的新企业可以创造许多新的工作岗位,这就是美国过去十年间所发生的情况。这也解释了为什么美国旧“烟囱工业”滑坡所产生的大量失业工人,并没有造成什么重大的政治问题,甚至没有引起大规模极端贸易保护主义者的抗议。不过,即使企业家经济能够创造许多新的工作岗位,社会仍有必要进行组织工作,培训和安置昔日“烟囱工业”的剩余工人——他们自己是不可能做到这一点的。否则,这些过剩劳动力将会越来越抵制任何新事物,甚至包括那些拯救他们的措施。“迷你钢铁厂”能够向过剩的钢铁工人提供就业机会。汽车自动化装配厂最适合安置无处可去的汽车下岗工人。但是“迷你钢铁厂”和汽车自动化装配厂的在岗工人竞争也很激烈,尽管他们知道最终还是要失去自己的工作。除非我们能利用创新,为“烟囱工业”的过剩工人创造工作机会,否则他们会感到恐惧,认为自己无能,被社会所抛弃,并会开始抵制所有的创新——英国(或美国邮政机构)就发生了类似的事情。历史上也有许多通过创新,为人们提供工作机会的例子。1906年日俄战争以后,日本出现了严重的经济危机,“三井”财阀创造了不少工作机会。又如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瑞典经过深思熟虑制定了一项政策,使瑞典从一个拥有大量贫困农民和伐木工人的国家转为欣欣向荣的工业化国家。我们前面已经说过,剩余劳动力的数目并不很大——其中有1/3的年龄在55岁以上,按照规定他们可以提前退休;另外的1/3在30岁以下,他们完全有能力更换工作并自我安置。这些人都不是我们关注的对象。
但是,我们必须制定相关政策来培训和安置剩余1/3无处可去的“烟囱工业”工人——他们虽是少数,却是核心力量,是需要制定深思熟虑的政策来进行安置的。
2.第二项所需的社会创新是一次史无前例的彻底改革,但实施起来更加困难,那就是有组织、有系统地放弃已经过时的社会政策和公共服务机构。这在上一个伟大的企业家时代并不是问题。因为100年前,只有少数这样的政策和机构。而现在,它们的数量庞大。但是,我们现在也清楚,很少有什么政策和机构能够永存,就连能在短时间内发挥作用的也为数不多。
在过去的20年中,人们的世界观和认知发生了一个根本转变——人们认识到政府机构及其政策都是人为的,而不是天赐的。既然是人为的,因此有一件事是可以肯定的,就是这些机构和政策都将很快被淘汰。然而,许多政策的制定仍然是基于一条古老的假设,即无论政府做什么都是以人类社会的本质为依据的,因此是可以“永恒”的。
结果,迄今为止,还没有哪一种政治体制能摒弃陈旧的、过时的、不再具有生产力的政府机构和政策。
也许,我们现有的政策还未发挥作用。最近,美国通过了一连串“日落法则”(sunset laws),规定政府机构或公共政策在经过一段时间后,除非重新修订,否则就自行废除。然而,这些日落法则并没有发挥作用——部分原因是因为没有一个客观的标准来衡量一个机构或法律何时才算不起作用;还有部分原因是没有一个有组织、有系统的废除程序;但最主要的原因是,我们现在还未研究出一个新的或替代的方法,以实现这些不起作用的机构和法律应该实现的目标。为了让“日落法则”具有意义和实效性,政府需要制定出一套原则以及废除旧机构或法规的程序,而这种做法是我们未来重要的社会创新之一——这一创新必须尽快进行。我们的社会已经准备好接受这个重要的社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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