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 要做的事情
1.有目标、有系统的创新始于对机遇的分析,而对机遇的分析则始于对创新机遇的来源进行彻底思考。在不同的领域中,不同的来源在不同的时间里有着不同的重要性。例如,在基础工业生产程序领域中,也许人口统计数据这个创新来源对于寻找程序中“缺少的环节”的创新者来说,就不太重要。因为,在这样一个生产程序(如造纸程序)中,经济现状之间有着很明显的不协调。同样,新知识这个创新来源,对于那些创造新的社会工具来满足变化的人口所产生的需求而言,也没有什么实际价值。但是,所有创新的来源必须有系统地进行分析和研究。仅仅注意到它们是不够的,研究工作必须有组织、有系统、规律性地进行。
2.创新既是理性的又是感性的。因此,创新第二项要做的事情就是走出去多看、多问、多听。这种做法值得再三强调。成功的创新者左右大脑并用:他们既观察数字,又观察人的行为。他们先分析出要满足某个机遇所必需的创新,然后,他们走进人群,观察顾客和用户,了解他们的期望、价值观和需求。
这样,可以了解创新的接受度和价值,可以了解到某项创新方案是否符合人们的期望或习惯。然后,创新者可以自问:“这项创新应对顾客有什么好处,才能使得原先勉强接受它的人变得愿意使用它,并且从中看到自己的机遇呢?”不然的话,创新者极有可能面临以错误形式推出正确创新的风险——这正是某家大生产商的遭遇。这家公司专为美国学校提供学习用的电脑程序,但是那些对电脑怀有恐惧心理的教师并没有采用这些极为优秀的程序,他们认为电脑对他们根本没有帮助,反而是一种威胁。
3.创新若要行之有效就必须简单明了,目标明确。它应该一次只做一件事情,否则就会把事情搞糟。如果它不够简单,就无法操作。每一种新生事物都会遇到一些麻烦,如果太过复杂,就难以修正。所有有效的创新都异常简单。实际上,一项创新所能赢得的最大赞美莫过于人们说:“这太显而易见了,为什么我就没有想到呢?”
即使是创造新用途和新市场的创新,也应该集中在一种特定、清晰且经过设计的应用之上。它应该专注于它所满足的特定需求,或它所产生的特定最终结果上。
4.有效的创新始于细微之处,它们并不宏大,只是努力去做一件具体的事而已。例如,它可能是试图让运输工具依靠电力在铁轨上行驶,这可能就是有轨电车的创新。
或者,只是试图将相同数量的火柴装入火柴盒中(过去是50根一盒),虽然它很小但也可能是一种创新。这种创新不仅使火柴自动填装机被发明出来,而且还使其瑞典发明者成为垄断世界火柴市场长达半个世纪之久的寡头。相反,那些宏伟的创意,那些旨在“掀起一场工业革命”的计划常常沦为空想。
创新最好能从小规模开始——只需要少量资金、少量人手,而且针对有限的小市场。否则,创新者就没有充足的时间来进行成功创新所必需的调整和改变。因为,在初期阶段,很少有创新是“基本正确”的。只有当规模很小,对人员和资金的要求不高时才能进行必要的调整。
5.最后一个“要做的”事情是,一项成功创新的最终目标是取得领导地位。它的最终目标不一定是“成为一个大企业”,事实上,没有人能够预言某个特定的创新最终能成为一个大企业还是绩效平平。但是,如果某项创新从一开始就不以获得领导地位为目标,那么它就不可能具有足够的创新性,因而也不可能有所建树。旨在取得一个行业或市场支配地位的战略与只期望在某个程序或市场中占据一小块“生态利基”的战略(在第16~19章讨论)是很不相同的。所有企业家战略,即所有旨在利用创新的战略,都必须在某一个特定环境中夺取领导地位,否则其结果就只是为他人做嫁衣而已。
本书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