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章程
升迁决策是我称之为攸关管理者命运的重大决策,其他重大决策还包括有关解雇或降级、薪资高低及工作范围的决策。
同样重要的则是有关管理者管辖单位的工作范围和内容的决策,例如资本支出。即使是绩效评估,也深深影响到管理者在公司的生涯发展。这些决策都非常重要,不应该只依赖一个人独自下判断。
就评估而言,一般人都认同上述观点,因此许多公司的评估制度都要求管理者和上司一起检视他对下属的评估。有些公司甚至把这个原则延伸到所有影响主管地位的决策,例如有关薪资或职位的决策。举例来说,通用电气公司要求管理者制定这类决策后必须再经上司核准,才能正式生效。但是在大多数的公司里,只有在任命高层主管时,才会遵守这个规定。至于企业在任命低层主管时,通常都没有明确划分权责,也没有制定任何措施来防止个人专断或错误决定。除了会直接影响个人升迁、降级、解雇或薪资的决定外,其他的决策就更缺乏明确准则了。
管理者应该了解谁是有权做决定的人,知道在做这类决定时必须咨询哪些人的意见,同时也知道在攸关自己工作和职位的决策上,是否有适当的措施防止个人独断专行或错误判断。
他们也应该有申诉的权利。
大陆罐头公司的做法最明智。在这里,每一位管理者都能够针对直接影响自己的重要决定──例如有关职位或工作的决定──提出申诉,而且可以一直上诉到总裁和董事长的层次。不过上诉到“最高法院”的机会微乎其微,因为绝大多数的申诉都在第一次审讯中就处理完毕。但是有权向最高层申诉的措施会对整个管理层造成极大的冲击,每位管理者碰到这类重大人事决定时,都会三思而后行。而受人事决策影响的主管在受到恶意、偏颇或愚蠢的对待时,不会再感到无依无靠。
比这些防范措施都更有效的做法是,告诉全体员工,管理层真正想要的是健全的组织精神。事实上,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告诉所有的管理者:“建立组织精神是每一个人的责任。想想看,你在自己所领导的部门中,做了哪些事情来建立健全的组织精神,然后告诉我们这些高层主管,我们可以做哪些事情,为你所属的部门建立起健全的组织精神。”
管理者深切反省自己和上司的做法,往往有助于改善现况,为管理精神带来重大贡献,也让员工相信管理层并不是只爱说教,而且也决心有所作为。这样做将能形成一种精益求精的愿望,而这种不断改善的决心和意愿甚至比实际的绩效还要重要,因为动态的成长远比静态的完善能带来更丰厚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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