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被称为犯罪群体的群体
被称为犯罪群体的群体/群体犯法时在心理上也许并不能称为犯罪/群体行为的彻底无意识/不同的案例/“九月惨案”参与者的心理/他们的逻辑、感受、残忍与道德。
群体会在兴奋期过后陷入一种纯粹自动的无意识状态,受到各种暗示作用的支配,因此,很难将他归入某一类犯罪群体。我保留这一错误的定语,只是因为它已经成为最近心理学研究中的用词。群体的某些行为就其本身而言确实属于犯罪行为,但这种行为就和一只老虎先让它的幼虎们以撕咬一个印度人为消遣,然后再将他吃掉的行为是一样的。
群体犯罪的动机通常来自强烈的暗示,参与犯罪的个人在事后会坚信自己是在履行一项义务,这与平常的犯罪情况大不相同。
群体犯罪的历史可以证实以上所言。
巴士底狱监狱长洛奈先生的遇害可以作为一个典型例子。当监狱被占领,狱长被疯狂的人群围住,拳打脚踢从四面八方向他袭来。人们建议把他吊死,砍下他的脑袋,或是将他拴到马尾巴上。在挣扎中,他无意踢到了其中一个参与者。于是有人建议,就由这个挨了一脚的人来割断狱长的喉咙,这个建议立刻得到了群体的响应。
此人是个无所事事的厨子,闲逛到巴士底狱只是想看看发生了什么事,他认为既然这是大家的意见,是爱国主义的行为,于是他相信杀死恶魔甚至可以获得一枚勋章。他用别人递过来的刀向那裸露的脖子捅去,但那把刀太钝了,砍不断,于是他从自己兜里掏出一把黑柄小刀(作为厨子,他对切肉很在行),顺利地完成了任务。
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前面所提到的机制。服从于他人的教唆,这种教唆因为来自集体而不可抗拒,杀人者坚信自己做了件值得称道的事,而这种坚信是如此自然,因为他得到的是同胞的一致赞同。这样的一种行为在法律上可视为犯罪,但在心理上却不是犯罪。
被称为犯罪群体的群体,他们身上的普遍特质也正是我们在所有群体身上都会看到的:易受教唆、轻信盲从、变化不定、夸大或好或坏的感受、彰显某些道德。
所有这些特质,我们都会在一个群体身上看到,他在法国历史上留下过最为灾难的记忆:“九月惨案”群体。他与制造圣巴托罗缪惨案的群体十分相似。这里我将引用泰纳根据当时的回忆录所记述的细节。
没有人确切地知道是谁给出了屠杀犯人清空监狱的命令或教唆。可能是丹东,也可能是别的人,但这都不重要。我们唯一关心的事实是:参与屠杀的群体受到了强大的怂恿。
屠杀者群体包含了大约三百人,完全是一个典型的异质性群体。除了极少数的职业无赖外,群体中大多是各行各业的小店主和手艺人:鞋匠、锁匠、理发匠、泥瓦匠、职员、中介等等。他们受到怂恿,就像前面提到的那个厨子一样,完全相信自己是在执行一项爱国使命。他们既当法官又当刽子手,但完全不认为自己是在犯罪。
深信自身使命的重要,他们开始建立审判台,并立即表现出群体的简单化思维和更简单化的正义感。考虑到受指控的人数众多,他们首先决定将贵族、神甫、官员、王宫侍仆,也就是所有那些在爱国者眼中从事有罪职业的个人,不加任何审理,一律判处死刑。
对其他犯人,则根据其外表和声誉来做出判决。这样,群体最基本的良心得到了满足,然后他们就可以合法地进行屠杀,释放他们残忍的本能(我曾讨论过这种本能的起源),而集体总是能把它更彻底地发挥出来。但这也毫不妨碍——这是群体的惯常表现——他们在同一时间表现出相反的情感,他们的同情心常常与他们的残忍同样极端。
“他们对巴黎的工人怀有膨胀而冲动的同情心。在阿巴耶,当这个群体中的一员得知囚犯们已经二十六个小时都没有喝上水后,差点就要杀了那个玩忽职守的狱卒,还是犯人们纷纷为其求情才得以活命。当一个犯人被宣告无罪(由临时法庭宣布),看守和刽子手,所有人都争相拥抱他,拼命地为他鼓掌欢呼。”随后他们又继续屠杀其他人。在大屠杀过程中,一种欢快的气氛从未消散。他们围着死尸唱歌跳舞,“专为女士”准备了长凳,以便愉悦观赏处死贵族的过程。他们还一直表现出独特的公正性。阿巴耶的一名刽子手曾抱怨说,座位靠后的女士们看不真切,现场只有少数人能够享受到痛打贵族的乐趣,为了公平观看,他们决定让这些牺牲品缓缓经过两排刽子手,刽子手们只使用刀背砍人,以便延长其受苦的时间。在福斯监狱,人们可以看到受害人全身赤裸,被凌迟长达半个小时之久,直到每个人都看够了,再当着众人的面将他开膛剖肚。
但刽子手们并不是毫无顾忌的,他们还是会表现出我们曾指出过的存在于群体身上的道德意识。他们拒绝占有受害人的钱财和珠宝,并将它们统统送到会议桌上。
在他们的所有行为中,到处可见群体头脑所特有的简单粗暴的推理方式。于是,在屠杀了一千二百到一千五百名国家敌人之后,有人提出,那些关着老乞丐、流浪汉、少年犯的监狱,其实是在养着没用的吃饭人,因此不如把他们全部解决掉,这个建议立刻就被采纳。此外,这些人中当然有一些人民的敌人,比如一个名叫德拉卢的妇女,她是一个投毒者的遗孀:“她肯定对坐牢充满愤怒;如果她能办到的话,她会一把火烧了巴黎;她肯定说过这话,她是这么说过的。也把她除掉算了。”结论很明显,所有人都被处死了,包括五十多名十二岁到十七岁的孩子,他们都有可能变成国家公敌,因此当然很有必要把他们也一并解决掉。
工作了一整周,所有的处决终于结束,刽子手们想着休息了。但他们深信自己为国家立了大功,于是前往政府邀赏,最狂热的分子甚至要求得到一枚勋章。
1871年巴黎公社的历史也为我们提供了类似的事例。随着群体势力的增长和政府权力的不断退让,我们当然还会看到很多这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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