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一章 朝圣
6月10号,星期三
岛
早晨7点30分,在奥本码头上,我和莉莉站在车旁等着渡轮。和当初前往帕丁顿车站一样,我们提前了30分钟到了这里,因为旅游指南上说,即使提前买票也不能确保自己的车一定可以登上渡轮,这里依然沿袭先到先上的做法。多谢这条建议,我们的车排在了第二位。
之前,我和莉莉好几次计划去赫布里底群岛,今天终于实现了。我们现在要去的,是面积约900平方公里的马尔岛,这是内赫布里底群岛上的第二大岛,路程需要40分钟。我们为何要去马尔岛?虽然据说岛上风景秀丽,但我们去那里,只是为了开车直奔它的另一头,然后乘坐另一艘渡轮,前往占地仅15平方公里的爱奥那岛。
而我们之所以要费尽周折去一个如此偏远的小岛,是因为爱奥那岛被称为圣岛。简单说,今天我们要去朝圣。
爱奥那岛之所以被尊为神圣之地,是因为圣科伦巴(我们在奥本住下的有趣酒店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科伦巴是爱尔兰修道院院长,他于公元563年率领一班信徒来到了这儿,旨在将基督教传入苏格兰。
毫无疑问,他做到了,以至于当他去世时,苏格兰大部分地区都已经信仰了基督教。
从古至今,基督教朝圣最大的圣地一直是耶路撒冷。但也不乏其他朝圣之地,比如罗马、西班牙西北部的圣地亚哥-德孔波斯特拉(据说耶稣十二门徒之一大雅各安葬于此)、坎特伯雷(圣托马斯·贝克特殉葬之处),甚至小小的爱奥那岛。
终于,渡轮像是还没睡醒似的,慢吞吞地放下了吊架和跳板,然后大张着咽喉,等着我们驱车驶入。直到船启程后,我和莉莉才发现,我们提前了那么久真的没有必要,整个渡轮的舱位也就装载了三分之一。
我们走到了上层甲板,早晨的天气清爽宜人,这让我和莉莉觉得很兴奋。而更让我们兴奋的,是前方等待我们的神圣之地。
渡轮靠岸后,我们开车驶入了一座孤零零的小村庄。坦率说,我们觉得马尔岛实在乏善可陈,和之前人们说的风景秀美存在着差距。这里是山区,人烟稀少不足为奇,但这里土地贫瘠,似乎不是宜居之地。山光秃秃的,寸草不生,山谷荒凉,几乎不见生命的迹象。唯一能带来些安慰的是几处造林工程,这些工程也成了苏格兰大部分地区的特色。我和莉莉很欣赏这样的善举,虽然沿途种下的松树苗还很小,没什么风采可言。总有一天,这些对未来的投资就会成为壮观的森林,并为苏格兰带来前景可观的木材工业。
经过一小时的车程,我们到达了马尔岛的西南海岸,这里有一个码头,很多朝圣者已经将车停在了此处。隔海相望,已经可以清楚地看见爱奥那岛,它像个迷你版的马尔岛,自然景色虽然一般,但有一座异常美丽的教堂冲淡了荒芜感。
很快,渡轮把我们送到了爱奥那岛。那座美丽的教堂虽然十分古老,但保存得非常好。里面还依墙而建了一排颇具现代感的回廊,外面则有座诗意盎然的花园,以及开满鲜花的田野和如织的羊群,还有几垛中世纪的墙壁点缀其间。我和莉莉在田野里坐了一会儿,天空如洗,阳光正好,鸟鸣啾啾,似有似无,这是个心旷神怡的地方,但对我和莉莉而言,这里却没有我们希望感受到的那种神圣气氛。
好在我们有备而来。我们刚刚经过的马尔岛虽然不以石头而闻名,但根据我们手上的地图显示,在它的东南角处有几块石头,似乎值得一探究竟。于是,正午时分,我和莉莉就离开了爱奥那岛。
事实证明,这是个正确的决定。虽然我们没能找到石头,但是却意外地发现,马尔岛的东南角植被非常丰富,可能整座岛上的植物都跑到这儿来了。我们寻石时走了一条窄窄的小径,路旁风景迷人,很适合悠闲地停停走走。虽然寻石未果,我和莉莉的探险却很惬意,尤其是路上的一次偶遇,更让我们体会到了这种况味。两个男人赶着牛群走在路上,他们身旁全是苏格兰特有的高地长毛牛,足有20头,牛角长而弯,身上披着金棕色长毛,像是华丽的巨兽。它们有着自己的步伐,不慌不忙地擦着我们身旁慢慢走过。那一瞬间,我和莉莉发现它们美得惊人,近乎神圣,这真是令人难忘的一幕。
漫长的旅行
在回到住地的渡轮上,天空开始布满阴云,等我们进到房间里,天空看上去都可以拧出水了。我们喝了杯鸡尾酒,吃了些简餐,趁着还没下雨,散步来到了码头。这里没有了昨天傍晚的热闹,像是褪了一层颜色般灰暗寂寥,毫无生机。我们希望还能等到那些风笛手,但他们也没有出现。
长久以来,我和莉莉一直都是朝圣者,对今天的这番经历,可以说是十分熟悉。爱奥那岛没有我们期待的神圣感,或许是因为,在我们看来,所有的旅行本身都是朝圣。
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讲述了一群中世纪不列颠朝圣者的故事,这群人中朝圣经历最丰富的,是一名叫作巴斯的人的妻子。她为什么钟爱朝圣?是在忏悔赎罪吗?是因为她特别虔诚吗?事实上,她反复朝圣的最可能的原因,就是她喜欢旅行。在中世纪时期,还没有类似今天的旅游业这样的产业,人们出门旅游必须具备正当的理由,而最正当的原因,要么是参战,要么就是朝圣,这两种方式都可以帮人开阔视野。
即使在社会活动繁多、出门便利的今天,旅游也是件好事。如果不是为了参加我侄子的婚礼,我们很可能也不会有这次旅行,而我们今天的爱奥那岛之行,也许给我们的这次旅行增添了些虔诚意味。
我大胆猜测一下,也许巴斯的妻子去朝圣只是个幌子,她对旅行的热爱才是真的。但这并不妨碍这个看似粗浅的妇人成为朝圣者中最虔诚的那一个,因为她热爱生活。包括我在内,我们所有人共有的恐惧和懒惰的本性,让我们只想待在原处循规蹈矩,而不去寻找富有挑战性的事物。与其相反的是,冒险出发去邂逅未知,无论这未知看来多么微不足道,但这都是种积极的生命欲望,是对扩展思想、吸收新知的向往。是的,围绕生命欲望而展开的活动称得上是神圣的,因此,所有的旅行都是一种生命的朝圣。
我和莉莉、巴斯的妻子以及其他很多朝圣者之间,有个很小但又非常明显的共同点:我们都已步入中年。这绝非偶然。
年轻时,虽然我们精力旺盛,但不是没钱就是没时间去旅行。老了以后,我们积累了财富,也有了空闲,我们却没了那份精力或体能。所以,最佳的旅行时间,便是在不太年轻又还没垂垂老矣的时候。
自古以来,印度教通常将一个人的一生分为不同阶段。年轻时是“户主”阶段,在这个阶段,你应该待在这儿,为家庭和生计操心奔波,为孩子以及后代赚钱。然而中年以后,又是另一番景象,在这个阶段,男子应该离开家,成为“云游僧”或朝圣者。
大学二年级的时候,教我们社会学的教授很有些古怪,以至于那门课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任何有关社会学的伟大原理,而是他天马行空般的题外话。他说:“我们都是墨守成规的人。想要摆脱习惯思维的旧轭,一个途径就是旅行,另一个就是在精神病院工作。”也许我是相信了他的话,后来便成为心理医生以及业余旅行家。
虽然教授的金句让我受益匪浅,但我认为,其中有两点是需要修正的。第一点就是,一个人即使是个游历广泛的人,或者是位心理学家,甚至两者兼之,他也很有可能依然是个墨守成规的人。我认识几位心理医生,他们有着超过30年的职业经历,但他们个人并没有呈现出明显的成长迹象。而在旅行这件事上,我的父母在晚年时曾四处旅行,但他们总是去繁华之地,住在口碑最好的高级酒店,因此,虽然他们从旅游中得到了舒适享受,我却从没发现旅游如何拓宽了他们的思想。我和莉莉认识的人中,有些人去过最偏远的异国他乡,但除了带有异国风情的建筑,他们什么都没记住,更不用说各处的人间万象,他们只想看见符合自己认知习惯的东西。所以,如果闭着眼睛去旅行,即使行万里路,僵化的思想也不会得到任何进益。
事实上,我很担心我也会变成这样的人。当我还是个大学生时,经费有限,旅行时住的都是条件最差的地方,但即使在这样的地方,我依然有了很多或惊讶或惊喜的体验,而且乐于和当地人互动。现在,到了这个年龄后,我和莉莉也开始喜欢起舒适,但好在,我们会让自己带着新奇的目光看待一切,希望能避免成为一个思想狭隘的人。
另外一个需要修正的点,就是能让人拓宽视野、丰富思想的事,不是只有旅行和从事心理医生这两件。婚姻、养育子女、做志愿者等很多事情都能起到同样的作用。当然,并不是任何事都会让人成长,我们要学会的,是从被视为常态的生活中,发掘出那些能带给自己意义的东西。
生命本身就是一场朝圣之旅,或者说,如果我们能以发现的眼光去生活,它就变成了一种朝圣。
寻 路
在我的《少有人走的路》中,我将“生命是一场朝圣之旅”的观点引荐给公众,获得了良好的反响,而这其实是众人拾柴的结果。其中一个帮助者,就是出版商。我原定的书名叫《心灵成长的心理学》,但出版社的编辑们告诉我:“斯科特,这本书非常好,但书名得换换。”我苦思冥想了一个星期,列出了一堆更富有诗意的书名,名单上第三十七个就是《少有人走的路》。
但我知道,我写下这个书名的那一刻,这个名字中充满了弗罗斯特的味道,他的那首《未走过的路》第一句就写着:“金色的树林中,蜿蜒着两条路。”而末尾一句则是:“我踏上了那条人迹罕至的路,一切从此不同。”这首诗回荡着弗罗斯特对生命的理解,他并没有表明那条人迹罕至的路选的是好是坏,因为这不是他想表达的重点。他要说的是,一个看似不经意的选择会怎样书写我们人生的不同。在他看来,生命就是一场旅程。
出版商的执意要求,和罗伯特·弗罗斯特赋予我的灵感,都帮助这本书获得了成功。在我回顾这一切的时候,却觉得,给予我最大帮助的另有其人,而这两个人有着天壤之别,其中一个是无神论者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另一个人则是股票经纪人比尔·威尔逊。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弗洛伊德发明了心理疗法,而比尔·威尔逊通过匿名戒酒会和其发起的十二步项目,创立了自助运动(它可被视为免费心理疗法)。这两种方式,也成了大多数人摆脱心理问题的途径。这两人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们想要在心理上从此岸到达彼岸。因此,他们一直在向前,不辍行走。可以说,心理治疗是最好的方法,能让人们真正认识到,自身的存在正是一种旅程。
著名精神分析学家弗瑞达·弗洛姆-瑞茨曼,很早前讲述的一个故事,也充分阐明了这一点。她有一位具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年轻患者,一年来,她一直对他进行密集的心理治疗。她有个习惯,会在对患者治疗一年后回顾病历,对前后状态进行比较。然而,在这位患者身上,她有了挫败感,因为病历显示,他一年来毫无进展。弗洛姆-瑞茨曼决定,下周再见到他时,一定要问问对方,是不是她并不适合做他的治疗师。
然而当那天到来时,还未等她开口,患者就主动说:“弗洛姆-瑞茨曼医生,你也许没意识到,我到你这儿来接受治疗已经整整一年了。我真心想要感谢您,一年前我做梦都不会想到,我能从当时的境况变成今天的样子,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进步这么大。如果我对我们的治疗工作有任何顾虑的话,那就是有时候,我担心我们走得太快了。”
如果患者真的在治疗中有所进步,他们会和这位年轻患者一样,产生一种旅程感。并且,这种旅程并不会因为治疗结束而中断,他们会由此成为心灵朝圣者。
尽管我的书让很多人明白了“生命是一场朝圣之旅”,但是在那条少有人走的路上,依然人迹稀少。虽然我的书已经荣登非虚构类畅销书排行榜,但大多数情况下,媒体愿意宣扬的,还是那种不费力、更舒服的娱乐方式。在我们这个理性时代,连学校都在倡导世俗主义,我的观点似乎不那么容易深入人心。
然而正因如此,那些相信我的人,显得更加弥足珍贵。正是他们鼓舞并支持了我,我也愿意将时间和精力都花在他们身上。我的一位拥戴者叫作弗德雷里克·布埃赫纳,他本身也是一位了不起的心灵导师,几年前,他写了一篇演说词,标题是《成为一名高尚的人》,他首先讲述了一件小事,在一个美好的夏天傍晚,他和妻子以及一对夫妇坐在佛蒙特州他们的农庄外,享受着悠闲的时光。夕阳照耀的霞光中,绿山山脉呈现出美妙的紫色,附近的草甸上,一匹马在欢蹦乱跳。“这儿太美了!”朋友的妻子惊叹着说,“你为何要离开这儿呢,弗雷迪?”
布埃赫纳一下子怔住了,他胡乱给了对方一个答案,但在此之后,这个问题却攫住了他的思想。“我为何要离开这儿?”他深思着,“为何有人要从某处离开?”他最终得出的答案是:“去成为高尚的人。”
布埃赫纳的文字给了我信心,也给了我启迪。我在新英格兰乡村也有一个美丽的家,我也经常思索,我为何要离开它?是为了传播我的观点?是为了赚一大笔钱?还是为了旅程中那些让人感动的际遇?似乎都是,但又并不完全。
或许,我是要在一次次离开的过程中,逐渐放下现有的一切。
在19世纪末,一位美国游客去拜访著名的波兰拉比哈菲兹·哈伊姆。他吃惊地发现,拉比家无比简陋,除了一屋子的书,唯一的家具就是一桌一凳。“拉比,你的家具呢?”这位游客问。
“你的呢?”哈菲兹问他。
“我的?我不过是这儿的一个过客。”
“我也是。”拉比说。
我和莉莉的家很宽敞,摆满了家具。它设有三间办公室,三个孩子的房间,一两间候诊室,以及接待来访者、团会和商务招待的空间。现在,我们的孩子都搬出去了。我们很久以前就停止了心理治疗工作,也不再需要候诊室了。大部分商务会议而今都在酒店或休闲中心举行。如此一来,我家实在显得太宽敞了。20多年来,我们首次考虑出售这个地方,却迟迟下不了决心。或许是因为房地产市场低迷,或许是舍不得仙境般的花园,或许是我们在这里还有很多安排,然而,无论理由多么充分,我和莉莉都深知,总有一天,我们会放弃这个美丽温馨的家,放弃几乎所有的家具,甚至包括书。
假如那时我俩都还没有老糊涂,这将是我们最心酸却又甜蜜的朝圣时刻。
在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中,朝圣者们偏爱结伴出行。他们结识新朋友,寻找新伙伴,这是旅途中另外一个暗藏的福分。而对于我和莉莉的这次旅行,我倒不关心我们是否会在途中邂逅其他人,在平时的工作中,我们已经认识了足够多的朋友。因此,这趟旅行我和莉莉只要彼此陪伴就好,我们结伴同行。
34年前,在哥伦比亚大学的一堂物理课上,命运让我和莉莉相聚在一起,自此,我们步入婚姻,开始了这场朝圣。大部分婚姻都是“失败”的朝圣,但也有很多获得了成功,回想我和莉莉的婚姻,我们曾发生过的一些纷争和对抗,但此刻,我们不仅共住在一间小客房里,还能乐享其中,这很神奇。
我之前提到过很多造就我婚姻美满的原因,在这里,我还要再说一个,那就是:我们都有独处的能力。很多时候,莉莉都能在没有我的情况下单独去某处,我同样也如此。夫妻之间并不一定要形影不离,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所有和谐的群体生活。对此,还流传着一条颠扑不破的箴言:“有独处的能力,才能确保建立优质共同体。”
可以说,个人朝圣和婚姻朝圣是交织在一起的,且成为一种相辅相成的艺术。而今,我和莉莉作为两个独立的个体,一经一纬,紧密地将这次旅程编织成锦,我们一起探索苏格兰,也一起探索着我们的婚姻,共同深入婚姻的奥秘。当然,还有关于石头的奥秘。
今天,我和莉莉并没有见到石头,但我们依然有所收获。其中之一是,我们发觉朝圣和朝圣者是联结在一起的。虽然,我们是以朝圣者的身份前往爱奥那岛,但当结果令人失望时,我们立刻就去寻石,这其实是同一种朝圣本能。我们寻找石头,也是为了寻找神圣的东西,或一个我们能感觉到神圣的地方。有时候,我们可能无法如愿,就像今天在爱奥那岛那样。
另一个收获就是,我们也进一步懂得了,很多看似失败的朝圣,只是表面上的寻而未果。比如今天,我们既没在爱奥那岛上邂逅神圣,也没发现我们要找的石头,但在我们的寻石过程中,我们得以领略马尔岛深处鲜有人见的美景,遇到了近乎神圣的金色高地长毛牛。也许寻找石头最令人心醉之处,就在于它将我们一次次带入那些平时并不会行走的偏僻小径,为我们展现原本无缘看见的景致。自旅行之初,我们一路走来如沧海拾遗,所得甚多,这个过程可以总结为:我们去了哪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行走在路上的过程。这句话我们曾听过无数遍,而今亲自感悟到其中的真意,也算是此行的重要收获。
五个月前,我和莉莉的第一个外孙伊恩出生了。我父母从前出去旅游的时候,就会带着我和莉莉的两个孩子,那时他们都刚进入青春期。
我想,等伊恩十一二岁的时候,如果身体允许的话,也许我们也能带着他来苏格兰,带他看那些神圣美丽,身披金色长鬃,头带弯长犄角的苏格兰高地牛。我们也会在沿途带他看一些石头,不过,也许他自己去发现这一切会更有意义。

本书评论